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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湃科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领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湖南领湃科集团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连续10年聘任天健为公司提供年度报表审计服务,现与天健的合同期届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89人,注册会计师968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业务信息

中兴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24家,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公司在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浩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子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复核多家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夏浩东2023年4月7日监督管理措施黑龙江证监局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8.80万元(包括内控审计费用)。审计费用是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经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定的。

5、审计收费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说明

审计收费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综合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150万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98.80万元,审计费下降

51.20万元,下降比例为34.1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审计收费包含了对合

并范围内9家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2024年仅需对其中2-3家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二是本年度审计收费系公司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收费情况,结合公司规模、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的,本收费金额与上市公司平均收费水平相近,较为合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10年的审计服务,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已连续10年聘任天健为公司提供年度报表审计服务,现与天健的合同期届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拟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及中兴华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无异议。

鉴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98.80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国内综合实力排名靠前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期限为1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领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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