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5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8.39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9月5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269号”文同意,公司4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5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亚泰转债”,债券代码“128066”。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亚泰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P0-D+A×k)÷(1+n+k)。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预案。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5日。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049,798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红金额/10股=
264,003,832股×2.00元/10股= 52,800,766.40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52,800,766.40元/272,053,630股=0.1940821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以
0.1940821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亚泰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8.58元/股调整为8.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9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 (8.58-0.1940821)=8.39元/股 (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