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17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08月2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潘红星先生、财务总监程丽英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08月28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5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