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11:30以线上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非先生、刘雅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梁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梁波先生辞职将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补选朱玉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2日下午2点在公司16楼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