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全体董事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16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380,000份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1,916,451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侵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关联董事冯旭先生、宁文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