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创芯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交所重组委”)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5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对2024年8月16日披露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上会稿)》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内容 |
释义 | 补充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四)》的释义 |
重大事项提示 | 1、在“二、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之“(四)发行情况”补充了是否设置转股价格调整条款的情况 2、更新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并对相关表述进行了修订 |
重大风险提示 | 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更新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和已经履行的程序,并对相关表述进行了修订 |
第十三章 风险因素分析 | 更新了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并根据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情况对相关表述进行了修订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内容 |
第十五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在法律顾问意见中补充了《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补充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已履行的程序情况对草案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部分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