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52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3,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2,000,000.00元(不含税),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7,809,902.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190,097.6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6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969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 序号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03,190,097.6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6,369,469.6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415,774.6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1,596,274.9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082,846.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7,965,744.5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498,620.6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19,722,973.65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19,722,973.65 | |
差异 | G=F-E | 0.00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19,722,973.65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9,722,973.65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9,722,973.65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购买未到期结构性存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7,965,744.59元,尚未使用金额为219,722,973.65元(其中募集资金215,224,353.01元,专户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4,498,620.6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3年7月15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相关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后与开户银行、持续督导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4年3月4日、2024年6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全资孙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德邦证券变更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鉴于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公司及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持续督导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余额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80020010120100118196 |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39,711,372.16元 |
金华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236 | 0.00元 | ||
金华丁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367 | 0.00元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余额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80020010120100118196 |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39,711,372.16元 |
金华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236 | 0.00元 | ||
金华丁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367 | 0.00元 |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1208011029200888819 | 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 | 764,245.28元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14210078801600001766 | 749,033.23元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8110801013002724173 | 416,034.11元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 | 19610801047090389 | 53,380,985.34元 | ||
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 | 19610801040018239 | 12,001,446.53元 |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 | 405247090388 | 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 | 3,022,986.51元 |
星河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支行 | NRA377983814560 | 6,824.15美元 | |
开创电气(越南)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明市分行 | 100000600575588 (美元账户) | 900,000.00美元 | |
100000600575577 (越南盾账户) | 11,483,087,308.00 越南盾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余额 |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80020010120100118196 |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39,711,372.16元 |
金华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236 | 0.00元 | ||
金华丁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380020010120100126367 | 0.00元 | ||
合计 | 119,722,973.65元 |
注1:账户NRA377983814560和账户100000600575588为境外美元账户,余额根据2024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账户100000600575577为境外越南盾账户,余额根据2024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间价汇率换算成人民币。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19,722,973.65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19,722,973.65元相差100,000,000.00元,系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尚未到期所致。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投资额、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金华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科技”)和金华丁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宇商务”),并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消“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同时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新的“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相关实施主体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0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9,722,973.65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9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元购买结构性存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3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投资额、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星河科技、丁宇商务,并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取消“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新增“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并通过向实施主体以注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同时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新的“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相关实施主体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3,190,097.60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596,274.9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3,653,158.9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7,965,744.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64,673,256.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6.87%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内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202,17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是 |
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 | 是 | 68,184,6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是 |
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36,598,8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是 |
补充营运资金 | 是 | 1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不适用 | - |
①
注: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是 | 82,140,000.00 | 40,000,000.00 | 691,596.70 | 1,171,904.56 | 2.93% | 2026年7月 | - | 不适用 | 否 |
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 | 是 | - | 61,020,097.60 | 32,904,678.28 | 48,793,840.03 | 79.96% | 2025年8月② | - | 不适用 | 否 |
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 | 是 | - | 203,653,158.97④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18.66% | 2028年5月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39,093,400.00 | 304,673,256.57 | 71,596,274.98 | 87,965,744.59 | 28.87%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539,093,400.00③ | 304,673,256.57 | 71,596,274.98 | 87,965,744.59 | 28.87%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于2020年1月立项,是基于当时国内外电动工具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前景而作出的。由于2020年以来,全球经济遭受重创,国际贸易和投资萎缩,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遭受冲击。同时,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俄乌战争、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新的挑战。其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鉴于上述原因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及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决定终止“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不再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同时调减“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投资额、调整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 |
②
注:2025年8月系“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一期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二期项目建设开工时间计划在一期项目正式投产后,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下同。
③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④注: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投资金额:203,653,158.97元为变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全部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下同。
主体。公司目前主要销售来自海外,面对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地缘政治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应海外主要客户保障供应链稳定的要求,为了规避风险并持续扩大海外业务,分散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应对宏观风险的必要手段;当前产业链中一些企业已陆续开始布局东南亚,相关产业聚集逐步形成,同时作为下一个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东南亚地区劳动力相对丰富,生产要素优势明显。鉴于以上因素考虑,公司拟新增“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并通过向实施主体以注资及提供借款的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着审慎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及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决定将“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同时拟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以实施新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同时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新的“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相关实施主体增加注册资本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2023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投资额、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主体星河科技和丁宇商务,并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06月30日,除用于结构性存款100,000,000元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9,722,973.65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 | 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 | 203,653,158.97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18.66% | 2028年5月 | - | - | 否 |
通过新设新加坡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80万台手持式电动工具及零配件生产项目 | 年产100万台交流电动工具建设项目 | 61,020,097.60 | 32,904,678.28 | 48,793,840.03 | 79.96% | 2025年8月 | - | -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
补充营运资金 | |||||||||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营销网络拓展及品牌建设提升项目 | 40,000,000.00 | 691,596.70 | 1,171,904.56 | 2.93% | 2026年7月 | - | - | 否 |
合计 | 304,673,256.57 | 71,596,274.98 | 87,965,744.59 | 28.8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 公司产品由之前交流为主,向交流+锂电并重发展。交流产品未来一段时间将继续存在,并在一些工业级、专业级环境下,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锂电产品在家用DIY环境中,将逐步取代交流工具。2023年度,公司锂电产品的销售占比不到总销售收入的10%, |
国内外先进同行比如博世、东成等锂电产品的销售额已达到企业销售收入的40%,甚至更高。根据咨询机构弗若斯特沙利文相关数据,预计到2025年全球直流电动工具整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近220亿美元(不含工具零配件),预期复合年均增长率达9.9%。因此,原募投项目建设规模需做必要调整。 此外,原募投项目是2019年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原募投项目制造水平和方式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随着锂电技术和产品的快速发展,为了应对市场竞争,提升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满足市场需要,有必要对原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新募投项目拟选址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金义新区),2020年5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金义新区,为浙江省第5个、也是面积最大的省级新区;同年9月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金义新区区位具备优势,辐射带动能力强。从全国范围看,金义都市新区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和海西协作区交汇地,是长三角向内地辐射的重要节点,既便于承接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又可辐射带动周边内陆地区的发展。从全省范围看,金义都市新区位于浙江省版图的中心点,在地理位置上可以称之为“浙江之心”。从金华局部看,金义都市新区位于浙中城市群“工”字形城市布局的中间地段,与金华市区和义乌两个城市中心的距离在20~30公里,与市内其他城市的直线距离大多在50公里左右。金义都市新区处在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发展腹地大,区位优势明显。 综上,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着审慎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及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公司主动适应市场变化,决定将“年产100万台手持式锂电电动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同时拟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海纳电器有限公司以实施新募投项目。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部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战略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此次变更事项于2024年5月10日获得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