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7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何红心董事、涂山峰董事、潘承亮董事、杨汉明董事、陈海嵩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韩勇董事、龚平董事、罗仁彩董事、于良民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红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三峡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及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三峡财务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何红心先生、涂山峰先生、韩勇先生为三峡集团推荐董事,公司董事罗仁彩先生为长江电力推荐董事,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何红心、涂山峰、韩勇、罗仁彩四位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其中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编<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议案》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会议
同意对公司“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予以修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