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73 证券简称:凌玮科技 公告编号:2024-65
广州凌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凌玮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37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彭智花 | |||
电话 | 020-31564867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天安科技交流中心702 | |||
电子信箱 | zqb@lingwe.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16,810,191.17 | 215,015,828.51 | 0.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185,900.84 | 54,558,489.48 | 12.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5,883,668.92 | 48,030,637.69 | 16.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152,860.03 | 16,701,635.20 | 176.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5 | 1.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5 | 1.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0% | 4.58% | -0.5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37,811,654.69 | 1,688,819,110.47 | -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26,394,654.38 | 1,497,750,380.84 | 1.9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4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胡颖妮 | 境内自然人 | 46.79% | 50,755,565 | 50,755,565 | 不适用 | |
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45% | 7,000,000 | 7,000,000 | 不适用 | |
胡湘仲 | 境内自然人 | 5.49% | 5,958,428 | 5,958,428 | 不适用 |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 4.85% | 5,257,393 | 不适用 | |||
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3,000,000 | 3,000,000 | 不适用 | |
胡伟民 | 境内自然人 | 2.29% | 2,480,367 | 2,480,367 | 不适用 | |
北京方圆金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旭阳金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18% | 2,360,700 | 不适用 | ||
洪海 | 境内自然人 | 1.11% | 1,200,000 | 1,200,000 | 不适用 | |
谢扬初 | 境内自然人 | 1.10% | 1,198,105 | 不适用 | ||
广州番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0.79% | 858,090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胡颖妮系公司控股股东,胡湘仲和胡颖妮系父女关系,二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胡颖妮控制下的企业。胡颖妮持有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36%的份额,持有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53%的份额;胡湘仲持有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71%的份额;胡伟民持有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6%的份额;洪海持有新余高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6%的份额,持有新余凌玮力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3%的份额; 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谢扬初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98,105股,合计持有1,198,105股公司股份。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请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