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27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57号港航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59,467,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8,000,0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8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467,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婷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购买2艘平板货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9,268,0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88%;反对164,3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10%;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2%。其中,中小股东同意31,268,011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365%;反对164,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22%;弃权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