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国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信息。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全体监事保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