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原计划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调整至2024年8月29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及相关公告的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应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