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控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9人,董事熊磊先生、刘定群女士、毛伟平女士、张磊先生、李春福先生,独立董事刘波先生、宋刚先生、孙宝先生、马德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议案,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副董事长岗位,协助董事长工作。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选举田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田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田乐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资本运作和管理经验,具备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专业知识、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的制度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审议机构 | 备注 |
1 | 《反舞弊与举报管理制度》 | 董事会 | 修订 |
2 | 《内部控制制度》 | 董事会 | 修订 |
3 | 《内部审计制度》 | 董事会 | 修订 |
本次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
田乐先生简历
田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月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7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