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于2024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