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远大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68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延邦 | 张婷婷 齐博宇 | ||
办公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 ||
电话 | 024-25162751 | 024-25162569 | ||
电子信箱 | market@bltcn.cn | zhangtt@cnydii.com qiboyu@cnydii.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70,267,135.12 | 509,847,425.09 | -7.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41,003.15 | 3,535,538.19 | -318.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291,295.91 | -3,245,548.55 | -987.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861,304.79 | 41,815,013.32 | -257.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74 | 0.0034 | -317.6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74 | 0.0034 | -317.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7% | 0.31% | -0.9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77,305,356.30 | 1,901,960,418.79 | -1.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56,928,094.01 | 1,163,683,837.16 | -0.5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8,80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49% | 359,806,079.00 | 0.00 | 质押 | 185,324,233.00 | |
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61% | 173,306,39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许磊 | 境内自然人 | 0.95% | 9,87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林泽滨 | 境内自然人 | 0.36% | 3,746,41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2% | 3,346,797.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 境外法人 | 0.31% | 3,205,66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25% | 2,645,73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0.22% | 2,343,561.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许喆 | 境内自然人 | 0.21% | 2,22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 境外法人 | 0.19% | 1,995,415.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大铝业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许磊: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股,普通账户持有8,070,000股,合计持有9,870,000股。 2、许喆: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22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 1,467,897 | 0.14% | 2,538,900 | 0.24% | 3,346,797 | 0.32%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沈阳卓辉投资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9月,Hany Samir Abdelmobdy Gad先生(以下简称“Hany”)以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持有的BRILLIANTLIFTS AUSTRALIA PTY LTD(中文名称:博林特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大利亚公司”)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价值咨询估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1,000澳元。根据与Hany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七(7)天内,Hany向公司支付1,000澳元股权转让款,澳大利亚公司应付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林特电梯 (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往来款合计2,399,409.06澳元,应付公司货款10,040,126.22澳元,上述款项共计12,439,535.28 澳元。经双方协商同意,上述款项澳大利亚公司共计支付2,932,000澳元(Hany给予个人担保),且自公司托管管理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1,500,000澳元,但不得迟于2022年6月25日;公司托管管理结束后24个月内支付1,432,000澳元,但不迟于2023年6月25日,剩余款项9,507,535.28澳元公司放弃追讨。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1,000澳元,累计收到澳大利亚公司往来款79,600澳元,澳大利亚博林特后续经营未达到预期规划目标,经营情况欠佳,由于资金紧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欠款,公司相关业务人员通过电子
邮件、电话、函证、现场协商等方式多次与其沟通,向Hany催要剩余应付款项,并聘请律师与其谈判,目前仍在积极催要中,公司将持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2023年3月,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拟与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签署《BLT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YEONG HAG JO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 BLT PERU S.A.C.(中文名称:博林特电梯秘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秘鲁博林特”) 99.99%股权,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以现金方式购买秘鲁博林特
0.01%股权,上述两人共计购买秘鲁博林特100%股权。本项交易以标的评估价值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为
40.30万美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新加坡博林特不再持有秘鲁博林特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2023年8月,YEONG HAG JO先生、JOSE MANUEL TAMASATO TOKUMURA 先生与公司签署了《BLT PERU S.A.C.股权转让协议》,且已将部分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股权转让款20万美元,公司将关注后续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8月2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关于拟转让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2024年5月,公司与陈春香签署《股权收购协议》,陈春香以现金方式收购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双方协商确定股权收购价格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截至定期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先期股权转让款800.00万元,待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全部准备完成前3个工作日支付剩余1000.00万元尾款。当前,双方正处于对工商变更手续进行整理的阶段,以确保所有相关手续符合法定要求。标的公司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收购方及标的公司将豁免转让方对标的公司负有的全部债务即834,421.45元(豁免的债务金额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的实际金额为准)。如本次交易顺利完成,公司将不再持有哈尔滨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4、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