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69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智控”)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2元,共计募集资金297,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94,339.6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2,705,660.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15,892.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589,768.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8,958.9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9,118.2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05.38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1.81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118.2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47.19 | |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40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1 | 2,079.05 | |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2 | 8,509.16 | |
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 | F | 0.2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G=A-D1+D2-E1-E2+F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H | 0.00 | |
差异 | I=G-H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 | 350679533493 | 该账户已于2024年5月注销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1103270973000002 | 该账户已于2024年5月注销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77430180805265090 | 该账户已于2024年5月注销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571910763510808 | 该账户已于2024年5月注销 |
合 计 | -- | --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8,958.98 |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118.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报告期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报告期内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 | 否 | 24,358.98 | 24,358.98 | - | 16,596.49 | 68.13 | 已完结 [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40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 | 否 | 4,600.00 | 4,600.00 | - | 2,521.75 | 已完结 | 已完结 | 866.11 | 是 | 否 | ||||
合 计 | 28,958.98 | 28,958.98 | - | 19,118.24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78.92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根据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2月2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7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由于工艺优化和内部管理效率提升,上海维孚扩建项目总投资额有所下降;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该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经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该项目进行结项,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 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