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消金”)、北京宇信鸿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鸿泰信息”)、北京宇信智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数据”)、珠海宇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宇诚信”)、珠海宇诚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宇诚信物业”)、大连同方软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同方软银”)、苏州鼎信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信荣”)、趣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趣街”)、上海宇信融泰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信融泰”)预计2024年度发生总金额不超过22,803.44万元的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需要,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外,公司2024年度拟增加与关联方智云数据、上海宇信融泰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74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不超过23,377.44万元。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年初已经预计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
1 | 智云数据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 | 74.00 | 35.26 |
2 | 上海宇信融泰 | 向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1,000.00 | 500.00 | 0.00 |
合计 | 1,003.00 | 574.00 | 35.26 |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年初已经预计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1 | 晋商消金 |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1,500.00 | - | 1,500.00 |
2 | 湖北消金 |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00 | - | 3,000.00 |
3 | 宇信鸿泰信息 | 向关联方采购租赁服务 | 市场定价 | 9.12 | - | 9.12 |
4 | 智云数据 | 向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2,770.00 | - | 2,770.00 |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1,130.00 | - | 1,130.00 |
序号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年初已经预计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本次增加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24年度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 | 74.00 | 77.00 | ||
5 | 珠海宇诚信 | 向关联方采购租赁及相关服务 | 市场定价 | 1,442.77 | - | 1,442.77 |
6 | 珠海宇诚信物业 | 向关联方采购物业服务 | 市场定价 | 437.99 | - | 437.99 |
7 | 大连同方软银 | 向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及产品 | 市场定价 | 7,500.00 | - | 7,500.00 |
8 | 鼎信荣 |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市场定价 | 200.00 | - | 200.00 |
向关联方提供租赁服务 | 市场定价 | 10.56 | - | 10.56 | ||
9 | 趣街 | 向关联方提供技术服务及产品 | 市场定价 | 3,800.00 | - | 3,800.00 |
10 | 上海宇信融泰 | 向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1,000.00 | 500.00 | 1,500.00 |
合计 | 不超过22,803.44万元 | 不超过23,377.44万元 |
二、本次增加额度涉及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
(一)北京宇信智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宇信智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DJ561X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索家坟36号2幢3号法定代表人:洪卫东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
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宇信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卫东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洪卫东先生担任智云数据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双方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结合智云数据主要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智云数据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宇信融泰软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HFY6E1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临港长兴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焦竞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宇信科技持有上海宇信融泰24%的股权,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结合上海宇信融泰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智云数据、上海宇信融泰拟增加合计不超过574万元的租赁、采购等关联交易额度。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所需,相关交易合理且必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洪卫东先生、吴红女士需要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规划需要,增加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三)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蔡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