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0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0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0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