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运作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653,846股,发行价格为 10.3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8,990,383.02元,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5,000,000.00元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343,990,383.02元,扣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301.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962,081.13元。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1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341,962,081.13 |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4,073,103.00 |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302,632,518.18 |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296,927.03 |
募集资金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6,553,386.98 |
2.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064,620.00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76,338.70 |
募集资金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3,665,105.6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历经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管理办法》,2023年2月1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协议规定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应当及时通知该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元) | 资金用途 |
1 |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北京城市副中心支行 | 3005190947 | 343,990,383.02 | 吉林化工园区 绿色循环经济 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一期) |
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 号 | 2024年6月末 | 存储方式 |
上海银行北京城市 副中心支行 | 3005190947 | 23,665,105.68 | 活 期 |
合计 | 23,665,105.6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1,962,081.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64,62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9,770,241.1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吉林化工园区绿色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93.51% | 2023年10月31日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 | --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341,962,081.13 | 341,962,081.13 | 3,064,620.00 | 319,770,241.18 | -- | -- | -14,169,369.83 | -24,402,905.22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募投项目包含“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两个子项目,募投项目整体的建设期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受外部环境影响,建设进度有所延后。“丙烯腈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子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营,截止目前实现的效益系试运营的效益,受市场竞争及经济变动等因素影响,试运行期间的处置价格存在一定下调。“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装置”子项目尚在进行联动调试,已实现内部排水,暂未对外运行。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30,263.25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202.83 万元,共计 30,466.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3日置换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783 号”《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