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号)注册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9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083,1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9,923,237.3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159,862.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0月26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原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
1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乘客舱固定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9,543.66 | 2,358.84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 694.29 |
序号 | 原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
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生产项目 |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 3,499.38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3,168.00 | |||
2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18,797.87 | 18,797.87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74.46 | 7,874.46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 8,000.00 |
注:1、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了“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合计数存在差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影响所致。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为19,997,369.92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 129950100100404845 | 4,572,895.76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 592903159610903 | 159,797.29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 592905099510501 | 9,909.01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 592906639110806 | 254,767.86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 592906639110806 | 1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合计 | 19,997,369.92 |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及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999.74万元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 |
研发中心建 | 7,874.46 | 6,595.77 | 721.05 | 1,999.74 |
设项目
注:1、节余募集资金1,999.74万元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286.70万元(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如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并扣减了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999.74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赖昌源 | 牛南 |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