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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材料: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8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1号)核准,公司2021年10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21,912,483.00股,发行价为

1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18,985,447.3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924,528.30元,余额为人民币2,301,060,919.05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807,11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0,253,800.2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报告编号为天职业字[2020]28731-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华润材料”或“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投项目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126,865.0063,200.00
2珠海华润材料10万吨/年PETG特种聚酯工程46,390.1634,500.00
3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4,693.633,8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3,500.0043,500.00
合计221,448.79145,000.00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均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2)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3)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扣除手预计节余募集资金(5)=项目状态
续费后净额(4)(1)-(2)-(3)+(4)
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63,200.0055,079.536,707.21829.642,242.90完结
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3,800.003,528.255.83.12269.07完结

注1: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注2: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包括项目施工尾款、设备尾款等,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支付,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支付为准。实际结算金额若超过预估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2,511.9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拟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必要性和合理性充分。公司此次将拟结项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珠海华润材料年产50万吨聚酯三期工程”和“研发试验场所及配套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战略和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对华润材料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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