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召集,并于本次会议召开前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张启辉先生与段海军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启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编制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