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175,530.87元,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20,308,138.82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8,557,633.8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506,857.94元。
为深入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315,006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64,032,436股,剔除回购专户717,43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003,770.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定的 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情况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做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