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8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183,500股,并注销股票期权合计187,000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0,066,000股变更为418,882,5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的将由人民币420,066,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18,882,50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对《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为准),对应条款修订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006.6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2,006.6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888.2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1,888.25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006.6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2,006.6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1,888.2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1,888.25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 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修改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修改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结果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