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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2024-03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已转入一般账户,公司近期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3号)同意,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08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02.75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1年5月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3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香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沛香科技、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的存放银行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户名开户银行专户账号本期余额(万元)
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4468815206870.00
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442984464715305.5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7779422834.25
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121908867910918518.61
合计858.39

注1:上述账户的余额可能因存在手续费、结息等事宜发生变动,具体以注销时实际金额为准。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时存在银行结息,将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注2:上述账户的余额不包含以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1,000.00万元。

注3:上述账户的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000.00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进度
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9,153.389,153.381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3,378.2513,378.25不适用

公司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账号:446881520687、442984464715)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平台建设项目”。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305.53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于近期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沛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存放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账号:1777794228)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销前,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25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利息款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于近期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该事项公司已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专项账户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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