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出、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2024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