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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宇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3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拟定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4-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注销等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处理;

(6)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激励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该协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最终确定的激励对象签署。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宇、刘小平、黄续峰、唐江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4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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