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4-052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现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40.476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65元,共计募集资金125,867.02万元,坐扣承销费用10,673.5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193.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299.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93.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109,893.5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2,526.8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266.22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B3 | 25,000.0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925.8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91.41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入 | C3 | 0.00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出 | C4 | 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4,452.6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657.63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D3=B3-C3+C4 | 25,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3,098.5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2,996.78 | |
差异[注] | G=E-F | 101.75 |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0.25万元以及支付的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工程保函保证金102.00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划入保证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4月,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原超募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955088021805850081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存至杭州银行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1040160002309455)。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签约时间 | 保荐机构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2023年1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 2023年4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深圳普瑞国际眼科医院 | 2023年11月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058500459 | 29,182.3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058500549 | 19,471.18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058500639 | 783,554.34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058500729 | 276,133.60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058500819 | 102,695.48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3551100469 | 5,190,386.36 |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052283100359 | 2,167,574.58 |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18309200417 | 98,135,416.78 |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78864 | 85,673,548.67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 9550880236738300283 | 2,755,508.40 |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29773900335 | 8,675,136.15 |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254982 | 12,216,714.41 |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 9550880238193300296 | 19,044,873.26 |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2666 | 32,892,238.27 |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60656 | 39,880,974.37 |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09455 | 22,124,353.27 | 超募资金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368295 | 结构性存款专用账户 | |
合计 | 329,967,761.42 |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9550880218058500459、9550880218058500549、9550880218058500639、9550880218058500729、9550880218058500819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注销。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 经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并经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人民币10,380.00万元投资新设全资子公司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并以其作为实施主体实施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380.00万元。
(2) 经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410.96万元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3) 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85.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
(4) 经202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742.00万元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
(5) 经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27.00万元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6) 经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经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1,522.97万元新建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项目。
(7) 经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通过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连锁服务网络的管控水平,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提升管理运营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信息技术与现代医疗行业的深度融合,助推实现医疗信息、资源共享带来高品质的
服务,进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半年度编制单位:成都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9,893.5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25.8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452.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420.45 | 7,420.45 | 2.53 | 6,994.20 | 94.26 | 2021年3月 | 265.62 | 否 | 否 |
2.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改建项目 | 否 | 3,041.33 | 3,041.33 | 9.37 | 2,852.59 | 93.79 | 2022年3月 | 698.80 | 是 | 否 |
3.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 | 否 | 10,159.36 | 10,159.36 | - | 674.66 | 6.64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28,621.14 | 28,621.14 | 11.90 | 18,521.45 |
超募资金投向 | ||||||||||
1.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10,380.00 | 10,380.00 | 1,939.68 | 1,958.95 | 18.87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建湖北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 否 | 7,410.96 | 7,410.96 | 351.79 | 7,200.64 | 97.16 | 2023年3月 | -1,245.38 | 否 | 否 |
3.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3,385.00 | 3,385.00 | 121.99 | 2,561.58 | 75.67 | 2023年6月 | -551.77 | 否 | 否 |
4.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6,742.00 | 6,742.00 | 2,760.30 | 5,548.40 | 82.30 | 2023年12月 | -1,128.27 | 否 | 否 |
5.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7,827.00 | 7,827.00 | 816.03 | 6,078.36 | 77.66 | 2023年12月 | -1,685.27 | 否 | 否 |
6.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 | 否 | 11,522.97 | 11,522.97 | 2,387.64 | 8,448.31 | 73.32 | 2024年4月 | -2,611.51 | 否 | 否 |
7.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 | 否 | 8,000.00 | 8,000.00 | 3,536.50 | 4,134.98 | 51.69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5,267.93 | 55,267.93 | 11,913.93 | 35,931.22 | ||||||
合计 | 83,889.07 | 83,889.07 | 11,925.83 | 54,452.67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长春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深圳普瑞眼科医院(南山区)新建项目均处于营业初期,尚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多,尚未达到预期平均收益。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新建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信息化管理建设项目的实施不直接带来经济效益,但将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6,572.36万元,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55,267.93万元。各超募资金项目的审批情况及 用途详见本报告三(一)2 所述,投入进度及实现效益详见上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002,802.6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经2023年7月11日董事会通过《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2023年8月25日,《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日将剩余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截至2023年8月25日,经2022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超额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经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账户转账2.5亿元至一般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2.5亿元,尚未归还。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经2023年4月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经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为10,5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2,996.78万元(含结构性存款收益及净利息收入)。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