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26 公司简称: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叶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未拟定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详见于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本期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省国资委 | 指 |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公司、菲达环保、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杭钢集团 | 指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菲达集团 | 指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环保集团 | 指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余干能源 | 指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菲达脱硫 | 指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
菲达科技 | 指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菲达电气 | 指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海德 | 指 | 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织金环境 | 指 | 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
江苏菲达 | 指 |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华商进出口 | 指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
菲达华蕴 | 指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菲达设备 | 指 | 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辰通物资 | 指 | 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菲达研究院 | 指 | 杭州菲达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菲达供应链 | 指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紫光环保 | 指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豫能菲达 | 指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生态研究院 | 指 |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常山紫光 | 指 | 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凤阳紫光 | 指 | 凤阳县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福州紫光 | 指 | 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开化紫光 | 指 | 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临海紫光 | 指 | 临海市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龙游紫光 | 指 | 龙游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瑞安紫光 | 指 | 瑞安市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三门紫光 | 指 | 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松阳紫光 | 指 | 松阳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宿迁紫光 | 指 | 宿迁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遂昌紫光 | 指 | 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洋河紫光 | 指 | 宿迁洋河新区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
襄阳紫光 | 指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象山紫光 | 指 | 象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盱眙紫光 | 指 | 盱眙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宣城紫光 | 指 | 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浦江紫光 | 指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青田紫光 | 指 | 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德清紫光 | 指 | 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富春江紫光 | 指 | 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桐庐紫光 | 指 | 桐庐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滁州检测 | 指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盐湖镁业 | 指 |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6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菲达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FEIDA ENVIRO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EIDA ENVIR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滢 | 邢朝霞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电话 | 0575-87211326 | 0575-87211326 |
传真 | 0575-87214308 | 0575-87214308 |
电子信箱 | dsb@feidaep.com | dsb@feidaep.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800 |
公司网址 | www.feidaep.com |
电子信箱 | feida@feidae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菲达环保 | 600526 | 菲达环保、G菲达、*ST菲达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462,900,827.64 | 1,536,086,530.64 | -4.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792,495.45 | 82,876,561.14 | 3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673,302.32 | 70,623,786.06 | 29.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341,518.95 | 124,026,307.03 | 30.0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19,655,543.52 | 4,114,932,697.71 | 2.54 |
总资产 | 10,405,458,312.08 | 10,540,116,342.28 | -1.2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2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8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2.15 | 增加0.50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0 | 1.83 | 增加0.3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76%,主要系本期环保设备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2.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提高2,791.59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项目执
行管理,毛利率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以及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3.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2,104.95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毛利率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以及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4. 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3,731.52万元,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回收管理,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92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17,087.7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000,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9,970.9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89,624.0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1,222.47 | |
合计 | 19,119,193.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气污染治理及国内环保水务相关业务,致力于提供燃煤电厂及钢铁、冶金、建材、造纸、化工等领域工业烟气的除尘、脱硫、脱硝、输灰、电气控制等环保大成套,并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先进技术与项目管理经验。公司是国内燃煤电站烟气超低排放技术引领者,全球燃煤电站电除尘装备最大供应商。公司着力拓展“碳达峰”“碳中和”业务, 积极发展低碳技术路线,升级生物质和煤耦合混烧的电除尘器技术、生物质燃料混烧烟气的脱硝技术以及低温省煤器技术。在设备制造各生产环节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利用新技术减少单位产量消耗,实现低碳生产。研究碳中和关键技术,引进国内或国际先进的低成本、高通量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建立碳排放样板工程,快速介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碳足迹碳标签核心技术及评价体系。
(二) 经营模式
公司大气污染治理业务采用“营销+设计+制造+服务”型经营模式,以销定产,在销售除尘、脱硫、脱硝、气力输送、垃圾焚烧等量体裁衣、单台设计、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同时,也经营大型工业烟气治理环保岛大成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等。环保水务相关业务采用“投资+运维”的经营模式,主推区域一体化治理,业务覆盖城镇污水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置、水环境检测、管网建设与维护、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
(三) 行业情况
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高居七大新兴产业第一位。在经历了“十一五”发展早期、“十二五”历史机遇期和“十三五”发展成熟期后,进入“十四五”,环保行业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在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思想,在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再次提出“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环保行业已从政策播种时代进入到全面的政策深耕时代。“双碳”战略的实施、“两山”理念的践行,标志着环保行业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全国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重点区域全部实现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该计划是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的第三个“大气十条”,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将进一步释放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市场空间。
公司所在的工业烟气治理行业,传统煤电领域自2021年下半年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拉闸限电之后,2022年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提出煤电“三个8000万”目标,并将“十四五”煤电发展目标由
12.5亿千瓦上调至13.6亿千瓦,甚至更高。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煤电迎来建设新周期,新建项目的核准、建设正稳步推进。另外,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由此看出,在新能源快速发展、能源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煤电仍旧发挥着电力保供“压舱石”的重要作用。在火电经营形势的带动下,传统煤电烟气治理业务有所好转。非电行业对我国污染排放的影响越来越大。首先是钢铁行业,从大气污染物排放现状来看,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超过电力行业,位居工业部门之首;从碳排放现状来看,其碳排放量占全国总量的15%左右,位居制造业31个门类之首,因此,为减污降碳,钢铁行业正按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目标要求有序推进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焦化、玻璃等工业排放源也相继迎来更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指标,2024年1月29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针对水泥与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意见,预计将促进相关行业烟气深度治理市场的快速成长。但受基础设施投资增速持续放缓、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下行等需求持续偏弱的影响,报告期内钢铁、水泥等行业持续低迷,整体呈现“需求持续下降、价格低位波动、经济效益下滑”的运行特征。污水治理方面: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政策对水资源予以保护,并在水资源利用方面持续提出要求,如:在整个行业推行新版《水污染防治法》、发布《“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以及《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等,2024年3月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多重政策驱动给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带来极大机遇,行业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第三方运维和PPP治理快速增长,资源化市场空间持续释放。国家政策重点聚焦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农村水环境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管控以及市政管网设施等方面,将成为水务行业的重要利润增长点。另外随着污水处理行业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不仅有大型国有企业,也有一批专业化民营企业抓住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开拓抢占市场。固废处理方面: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需求持续旺盛。《“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争取到 202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左右,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 70 万吨/日左右,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万吨/日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65%左右”。2023 年 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到 2027 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 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 2035 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东部省份率先全域建成“无废城市”,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固废处理行业加速发展,“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发电”已成为固废处理的主流思路。
“双碳”战略实施方面:CCUS(碳捕集、封存与利用)技术越来越受到关注。近年来,我国CCUS各环节技术取得显著进展,具备了CO?大规模捕集、管道输送、利用与封存系统设计能力和近期实现规模化应用的基础,且示范工程建设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均有显著增加。但是,当前阶段各环节技术发展并不均衡,仍旧面临应用成本高昂、有效商业模式欠缺、激励和监管措施不足、源汇匹配困难等多方面挑战,距离大规模商业化运行仍有一段距离。此外,我国正大力推进“碳足迹标签”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力图以产品碳足迹管理推动“双碳”目标实现。2022年中国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了《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数集》,建立了我国首个开放、透明,且持续更新的产品碳足迹计算排放因子数据库;2023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统筹运用质量认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在产品层面有序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产品碳标识(碳标签)认证制度,同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推进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2024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分级管理制度。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发展理念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环保报国”发展理念,连续多年担任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电除尘委员会等诸多行业协会的主任委员和理事长单位,肩负着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的重任,组织引领行业内企业团
结一致,挺过了多次因钢材大幅涨价引发的全行业生存危机,牵头组织出版了《电除尘器选型设计指导书》《燃煤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技术》等行业指南,通过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言献策,避免了技术路线选择失误,促进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蓬勃发展,目前除尘行业已经成为我国环保产业中能与国际厂商相抗衡且最具竞争力的行业之一。同时积极响应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深化地企合作,以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全力推进区域化治理模式,努力探索“污水治理+产业导入”共富共赢的“两山”转化路径。其中,在农村污水治理领域,探索出“六位一体”的农村污水治理长效管理的象山模式,不仅大幅提升了象山县域内农村污水治理效能,更具备了在全省推广复制的价值。在市政污水处理领域,下属公司代管运行的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是省内地埋式污水处理厂加地上综合利用的典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有机统一,被业界誉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温州样板”。根据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纲要和浙江省“凤凰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公司始终坚持以标准提档、质量升级、品牌增效为着力点,通过“平台化、数字化、产融化、绿色化、国际化”战略融合,规划联动,深入实施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省级科改示范行动”,在标准、质量和品牌提升上再下苦功,引领诸暨市省级环保小镇和现代环保装备园区建设,牢固树立浙江制造标杆示范企业形象,助力浙江环保产业迈向新高度。
(二)品牌与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顾客需求为导向,秉持着高标准、高品质、高质量的原则,在市场竞争中稳步前行。公司广泛服务于中国华能、中国大唐、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华润电力、中国石化、中国石油、CMEC、CNTIC、中国电建、中国能建、山东电建、东方电气、哈电集团、深能源、广东粤电、浙江能源、巨化集团、皖能电力、宝钢、唐钢、马钢、首钢、山钢、鞍钢、青山控股、元立集团、信发集团等央企、地方国企和大型民营企业,产品在电力、钢铁、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得到广泛应用,深受业界好评,树立了坚实的行业口碑。公司以接轨国际制造为目标,不断推进现代化生产厂房建设,引入先进生产线,实施信息化改造,培育欧标和美标工匠,推行卓越绩效和“5S”管理模式,致力于打造现代化高端环保装备制造基地。现下属各制造基地均具备承接跨国公司产品的能力,产品远销德国、日本、俄罗斯、土耳其、印尼等四十多个国家。报告期内,面对欧洲多国受俄乌战事影响重启煤电的形势,公司成功开拓了菲斯特德国、力勤资源、奥地利安德里茨、芬兰史密斯、比利时CMI等国内外新客户。
公司下属的紫光环保作为国内水务行业市场化的先行者,始终专注于国内环保水务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建设,成功参与开发国内数十个环保项目,在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市政供水、污泥处理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具备了强大的投融资能力、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和完善的资质认证。业务版图遍布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福建等多个省市,先后荣获“全国最具成长性企业” “中国水业最具成长性工程公司”等称号,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4月,紫光环保“宁波钢铁污水深度处理项目技术攻关组”更是荣获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始终瞄准前沿技术,不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公司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全国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除尘分实验室等5个国家级科技平台,建有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环保装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浙江省国际合作基地、碳减排协同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10个省级科技平台,拥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设计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证书和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等运营服务证书,为国家科改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批浙江省雄鹰企业、首批浙江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单位、浙江省燃煤烟气治理装备产业技术联盟、浙江省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和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牵头单位,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另外,公司先后取得了信用等级3A级、EN1090欧标制作体系认证、DIN18800德国认证、ISO3834国际焊接认证等,为美国GE、NE、日本三菱、法国阿尔斯通等跨国公司配套电除尘器、脱硫、空预器、余热锅炉等产品,具备与国际跨国公司接轨的一流制造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先后承担实施国家863计划课题2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4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国家重大装备创新研制等国家级项目30多项,获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7项,拥有有效的授权专利432件,软件著作19件,获颁布实施的为主或参与起草的国家、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和团体标准200项。
(四)精益管理优势
公司构建了完善的法人治理体系,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各层级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形成了有效的制衡与协调机制。通过加强风险合规管理,优化管理运营模式,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从而确保了公司规范化治理的有效实施和稳健运营。这一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秉持全面导入卓越绩效模式的原则,深入地将卓越绩效管理理念融入到企业标准化的流程和制度设计之中,确保了管理活动的系统性和连贯性。2007年获诸暨市市长质量奖,2009年获绍兴市市长质量奖,2013年获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作为“浙江制造”产品标准起草单位和首批认证的四家企业之一,2014年获首批“浙江制造”品牌认证证书。2016年公司担任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首任理事长单位。2018年12月被省市场监管局授予“先进质量管理孵化基地”称号。2022年菲达卓越绩效模式荣获绍兴市质量建设领域“好企业、好产品、好班组”质量管理优秀案例。2023年浙江制造《电除尘器》获得“浙江标准”称号。2024年荣获标准创新型企业(初级)。
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人才强企战略,搭建起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打造了与员工成长需求相契合的晋升和培训机制。全力推进“三支队伍”建设,致力于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积极锻造勇创新、敢争先、能担当、善作为的菲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首批“浙江
省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建立“项目挂职、轮岗交流”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实践中加大锻炼人才力度,在重要工程项目、重大科研项目上大胆起用年轻骨干,促进了人才的快速成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正高级职称5人,高级职称101人,中级职称354人,在公司关键项目实施上、新技术领域突破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培养省级C类高层次人才2名,同时紧盯紧缺型人才,提高引才实效,引进B类高层次人才1名,其他硕博研究生14人。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和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按照杭钢集团实施改革发展深化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坚定扛起助力“两个先行”国企新担当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提升市场开拓、项目执行、科技创新“三大能力”为抓手,聚焦国企发展、上市公司平台和党建引领“三大优势”,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齐心协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市场开发,持续提升生存力。
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公司坚守市场导向的根本原则,秉承“立体营销、品牌营销、协同作战”的战略方针,紧握市场脉搏,积极整合各方资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公司强化市场团队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提升沟通效率,深化内部市场资源的共享激励机制。面对市场变化,公司灵活调整市场开发策略,在稳固电力行业订单的同时,加强非电行业订单的风险管理和防控,以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在环保水务领域,确立了“以水的系统性治理为导向,深入实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全新战略,将“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作为下一阶段市场开拓的主推模式,致力于打造集投资、建设、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推
进公司在环保水务领域的规模扩张和实力增强,为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科技创新,持续提升竞争力。
公司坚定不移地贯彻科技创新理念,将其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促进长期发展的关键驱动力,致力于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深化科技创新,公司旨在构建更加坚实的技术壁垒,优化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及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上半年,与华中科大合作的《燃煤
细颗粒物高效脱除和高精在线测量技术与装备》获2024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多场强化节能高效电除尘关键技术与装备》获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装备、环境技术进步二等奖,高频电源产品获浙江省制造精品,“科改示范企业”获评国务院国资委2023年度专项评估“标杆”等级,参与制修订的碳足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获得授权专利58件。
(三)强化项目执行,持续提升发展力。
公司始终秉持项目精细化管理理念,不断加强项目计划进度的动态监控和跟踪督促。按月梳理,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并预警纠偏,从而确保项目进度处于有效控制之下。同时,公司注重项目
过程变量的严格控制,严格遵守制度要求,执行“三单”管理,以此推动项目成本的降低和效益的提升。此外,公司强化异常项目的化解工作,定期对历史遗留的风险项目和应收未收质保项目进行梳理和推进,以妥善处置各类风险。通过这些措施,公司不仅提升了项目管理的效率和效果,也为企业的稳健运营和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四)强化内控机制,持续提升保障力。
一是安全生产方面,公司紧密围绕“五大提质工程”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着力在完善安全责任制、标准化工地建设、人员能力提升等方面下功夫,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成功通过了2023年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创建,并制定了《“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年”工作计划》。同时,公司强化了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二是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产品一次性交验合格率99.29%,达到目标控制水平。根据杭钢集团关于深化“绿色杭钢”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整改的工作要求,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闭环。同时顺利通过“三体系”和“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三是综合管理方面,为顺利实现2024年全年预算目标,制订《2024年事业部月度考核激励方案(试行)》,实行与公司经营班子、事业部班子成员预发工资、员工月度工资总额的联挂考核方案。修订各专业职能考核细则,明确专业部门责任。结合实际持续开展制度“立改废”,上半年共发布《专业管理考核办法》等23项制度。四是降本增效方面,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以精益管理为主线,以信息化管控为抓手,围绕市场开发、项目执行优化、资产盘活
等关键工作,制定了明确的任务清单,层层压实责任,有效提升了运营效率和效益。五是数字化改革方面,公司打通了业务、财务、项管、人力、采招之间的信息化壁垒,通过数字化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实现数字提效率、增效益。按照杭钢集团数字化改革工作总体要求,重点推进菲达环保OA系统对接和数字档案馆系统对接工作,协助建设数智化审计工作台、纪检公权力监督管理系统和数字安环系统(二期)建设。同时,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制定了倒排工作计划,明
确了完成时间,并已完成系统改造服务采购,持续推进历史档案整理工作。
(五)强化转型升级,持续提升影响力。
深入落实新一轮全省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发挥上市平台优势,奋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环保板块整合,结合杭钢集团节能环保板块整合战略规划,上半年完成了公司股权划转。二是推进投资并购,积极拓展优质投资项目。三是创新融资渠道,完成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和2024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240天,发行利率创绍兴地区银行间同类科创票据历史最低,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保障。四是开展期货套保,持续健全完善套保业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五是推进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分配工作,以2024年6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9元/股。
(六)强化党的建设,持续提升引领力。
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聚焦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为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一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杭钢集团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开展“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支部建设,持续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头责任、开展党支部“双提”工作、提炼党建品牌,公司党委创建“蓝天映初心”党建品牌入选全国企业党建创新优秀案例,各党支部出实招、创实效,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公司发展的竞争优势,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共促。三是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四是着力加强“三支队伍”建设,依据“高效精干”原则,持续优化人员结构;以“四个坚持、八个不”作为选贤任能导向,积极营造“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氛围,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人员专业技能,打造高水平专业技术队伍;针对急需紧缺岗位,加大校招、引进高端人才力度,建立开放、透明、规范的人才引进机制;组织开展“导师带徒”“青年人才项目攻关”等专项工作,不断提高青年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46,290.0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9.25万元。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791.59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毛利率同比提高,以及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
所致。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7.13%,较年初下降1.53个百分点,财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62,900,827.64 | 1,536,086,530.64 | -4.76 |
营业成本 | 1,129,053,513.21 | 1,243,744,556.04 | -9.22 |
销售费用 | 19,819,657.99 | 15,641,521.53 | 26.71 |
管理费用 | 128,019,203.43 | 123,579,827.21 | 3.59 |
财务费用 | 9,113,212.55 | 24,728,430.03 | -63.15 |
研发费用 | 38,827,118.32 | 30,661,707.45 | 26.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341,518.95 | 124,026,307.03 | 30.0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68,642.26 | -73,124,056.5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735,549.73 | -438,254,956.9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环保设备收入同比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强成本管控,项目毛利率提高0.04个百分点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销售人员股份支付费用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管理人员股份支付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回收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紫光环保管网融资租赁租金收入同比增加9,732.15万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发行3亿元超短期融资债券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 |||
项目 | 2024年度1-6月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368,366.34 | 1,414,848.16 | 350.1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7,106.44 | 不适用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42,802.00 | 不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72,922.78 | 321,673.04 | -77.33 |
合计 | 6,348,495.61 | -2,453,387.24 | 不适用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同比增加350.11%,主要系本期联营企业盈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77.33%,主要系本期车辆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892,063,026.37 | 18.18 | 1,786,142,502.86 | 16.95 | 5.93 | |
应收票据 | 9,391,121.15 | 0.09 | 23,200,923.57 | 0.22 | -59.52 | 主要系上年末商业票据在本期到期托收所致。 |
应收账款 | 2,054,991,078.28 | 19.75 | 1,958,119,404.53 | 18.58 | 4.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8,959,032.56 | 0.28 | 195,596,132.28 | 1.85 | -85.19 | 主要系本期加强结算管理,上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于本期支付所致。 |
预付款项 | 122,957,565.24 | 1.18 | 146,564,197.05 | 1.39 | -16.11 | |
其他应收款 | 62,165,075.98 | 0.60 | 48,835,831.54 | 0.46 | 27.29 | |
存货 | 843,404,179.03 | 8.10 | 772,661,029.67 | 7.33 | 9.16 | |
合同资产 | 1,627,030,030.58 | 15.64 | 1,677,366,173.70 | 15.91 | -3.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99,818,807.64 | 0.96 | 85,724,671.09 | 0.81 | 16.44 | |
长期应收款 | 487,709,368.58 | 4.69 | 586,914,093.27 | 5.57 | -16.90 | |
长期股权投资 | 76,642,231.42 | 0.74 | 63,333,865.08 | 0.60 | 21.0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9,257,684.52 | 0.09 | 9,257,684.52 | 0.09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47,171,351.50 | 1.41 | 150,363,698.84 | 1.43 | -2.12 | |
固定资产 | 380,962,257.82 | 3.66 | 394,867,143.56 | 3.75 | -3.52 | |
在建工程 | 1,708,972.65 | 0.02 | -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紫光环保智慧水厂在建项目开始建设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4,852,738.08 | 0.14 | 17,368,563.93 | 0.16 | -14.48 | |
无形资产 | 2,388,602,089.35 | 22.95 | 2,463,888,614.64 | 23.38 | -3.06 | |
商誉 | 1,799,586.07 | 0.02 | 1,799,586.07 | 0.02 | 0.00 | |
长期待摊费用 | 23,815,875.60 | 0.23 | 29,566,631.35 | 0.28 | -19.4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098,610.29 | 1.25 | 126,395,822.16 | 1.20 | 2.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57,629.37 | 0.02 | 2,149,772.57 | 0.02 | -4.29 | |
短期借款 | 205,547,643.43 | 1.98 | 470,072,943.33 | 4.46 | -56.27 | 主要系本期加强营运资金管理,归还银行借款42,575.57万元所致。 |
应付票据 | 200,780,000.00 | 1.93 | 262,778,500.00 | 2.49 | -23.59 | |
应付账款 | 2,288,099,092.49 | 21.99 | 2,491,844,884.12 | 23.64 | -8.18 | |
合同负债 | 776,014,274.88 | 7.46 | 621,576,932.86 | 5.90 | 24.85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901,010.60 | 0.63 | 10,891,984.81 | 0.10 | 505.04 | 主要系本期计提2024年度绩效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176,356,021.73 | 1.69 | 252,951,849.03 | 2.40 | -30.28 | 主要系本期缴纳上年末计 |
提的税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46,517,699.27 | 1.41 | 183,658,061.14 | 1.74 | -20.2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2,404,552.98 | 3.29 | 347,523,207.14 | 3.30 | -1.47 | |
其他流动负债 | 421,076,032.78 | 4.05 | 122,780,187.85 | 1.16 | 242.95 | 主要系本期发行的3亿超短融债券2024年12月到期,列报至其他流动负债所致。 |
长期借款 | 985,746,919.86 | 9.47 | 1,077,330,960.86 | 10.22 | -8.50 | |
应付债券 | 205,708,586.67 | 1.98 | 202,249,472.41 | 1.92 | 1.71 | |
租赁负债 | 10,039,278.28 | 0.10 | 10,467,079.87 | 0.10 | -4.09 | |
递延收益 | 116,394,830.12 | 1.12 | 122,803,310.06 | 1.17 | -5.2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34,489.73 | 0.04 | 6,384,548.86 | 0.06 | -39.94 | 主要系本期商品期货合约浮动亏损,冲回上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无形资产 | 498,635,657.11 | 质押 |
固定资产 | 193,296,696.44 | 抵押 |
货币资金 | 449,040,486.95 | ETC押金、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保证金利息、法院冻结资金、募集资金 |
应收账款 | 85,869,777.48 | 质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65,174,073.23 | 抵押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200,000,000.00 | 质押 |
合 计 | 1,492,016,691.21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取的股权投资项目总金额为991.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40%。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合约 | 1,449.37 | 2,987.95 | -1,966.54 | 4,778.50 | 3,542.19 | 2,220.55 | 0.50 |
合计 | 1,449.37 | 2,987.95 | 0.00 | -1,966.54 | 4,778.50 | 3,542.19 | 2,220.55 | 0.5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保值》进行会计处理。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套保完结期货部分实际影响损益36.58万元(税前)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的规避和转移了生产经营中原燃料和钢材价格波动的风险,稳定了公司生产经营。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等风险。 2、基差风险 基差风险是指在套期保值过程中,保值工具与被保值商品之间的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基差的不确定性,会对套期保值的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3、资金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存在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5、操作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产生的风险。 (二)风险应对措施 1、制订并持续完善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行为,2023年4月和7月,公司修订下发了《钢材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细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2、加强交易资金管控。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和动态风险监控。 3、注重人才培养。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律,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4、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监督检查。明确交易授权、操作方案及流程、资金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职能部门做好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管控,及时对相关情况做出有效反应。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 | 报告期,公司已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税前损益为人民币1,966.54 万元 |
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1月18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5月11日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公司名称 | 行业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30,000,000.00 | 133,041,780.03 | 50,910,904.94 | 4,952,363.47 |
浙江菲达脱硫工程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烟气脱硫等环保设备 | 121,502,817.00 | 335,146,574.15 | 197,001,467.83 | 5,567,738.03 |
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80,000,000.00 | 242,155,029.31 | 167,655,950.68 | 1,472,903.98 |
浙江菲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 50,000,000.00 | 178,374,896.68 | 49,248,601.14 | -6,839,947.97 |
江苏菲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40,000,000.00 | 93,419,569.60 | 12,688,436.52 | -2,065,332.57 |
织金菲达绿色环境有限公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 60,120,000.00 | 88,917,461.08 | 55,896,500.98 | 1,129,621.45 |
诸暨辰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批发和零售业 | 钢材 | 15,000,000.00 | 62,650,969.68 | 59,920,002.89 | 543,668.07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垃圾焚烧发电 | 131,500,000.00 | 362,699,120.19 | 111,238,433.29 | -649,934.34 |
诸暨菲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制造业 | 除尘器等环保设备 | 50,000,000.00 | 169,155,434.38 | -26,051,729.65 | -1,276,945.59 |
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业 | 环保技术服务 | 90,736,842.00 | 87,295,921.47 | 86,345,120.41 | -778,180.64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771,390,000.00 | 3,529,523,167.20 | 2,122,676,397.14 | 82,693,540.44 |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52,000,000.00 | 210,488,592.30 | 140,744,193.70 | 10,316,653.50 |
浦江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行业 | 污水处理 | 156,000,000.00 | 564,765,748.50 | 260,769,431.70 | 14,257,311.85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公司所处行业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控等因素影响,国家产业政策、财税政策、货币政策等的改革和调整,将对整个市场供求和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较大影响。如国家对行业指导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政策的变化,密切跟踪政策变化对上下游产业的不同影响,不断增强公司前瞻性战略布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时优化结构调整。
2.市场拓展风险。当前市场污染治理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日益激烈且趋于同质化、白热化,企业面临着市场份额的争夺和价格竞争的压力。此外,客户端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不确定,可能影响企业的销售和盈利能力。对此,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优势基础上,通过多领域市场开拓、强化技术储备与创新等措施努力提升综合竞争实力。
3.人力资源风险。环保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量大,人才供给不足或人才流失将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公司将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与适合员工成长的晋升和培训体制,加强外部高质量人才引入,优化内部人才的培养与晋升。
4.资金流动风险。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执行周期一般较长,资金回收滞后,叠加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可能对公司现金流、资产周转效率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进一步通过优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资金回收管控、优化融资结构、加强预决算管理、加强资金回收等措施化解相关风险。
5.海外经营风险。当前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全球经济不稳定,贸易保护主义和贸易战加剧,海外市场开拓、项目执行、产品出口等可能存在汇率变动、成本上升、运输延迟等风险。公司将积极通过项目审慎评估、强化跟踪管理等措施予以应对。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0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1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4-028号。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8日 |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9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全部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详见临时公告2024-032号。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吴 刚 | 董事长 | 选举 |
汪艺威 | 副董事长 | 选举 |
总经理 | 聘任 | |
原财务总监 | 离任 |
吴罕江 | 董事 | 选举 |
钟民均 | 董事 | 选举 |
吴 依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吴卫红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邵 劭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赵景开 | 独立董事 | 选举 |
章 燕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朱叶梅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吴东明 | 原董事长 | 离任 |
罗水源 | 原副董事长、总经理 | 离任 |
胡运进 | 原董事 | 离任 |
赵 琳 | 原董事 | 离任 |
杨 莹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沈东升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周胜军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金赞芳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毛 虹 | 原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丰宝铭 | 原副总经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前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不包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等议案,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临2024-035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 (1)详见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等相关公告。 (2)详见于2023年7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详见于2023年8月16日在上交所网站 |
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8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人民币2.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7名激励对象授予2,32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9月8日。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6月1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09元/股。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5日。 | 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详见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5)详见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6)详见于2024年7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①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
②排放方式
废水:渗滤液通过处理回用,少量循环冷却水外排至余干工业园区(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③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废水:排放口一个。废气:排放口2个,1#炉和2#炉各一个。
④排放浓度和总量
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
1 | 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 江西贝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贝环境检测字(2024)第H0521号 2024.6.12 | 氮氧化物(mg/m?) | 1#炉 | 271.8 | 300 |
2#炉 | 263.2 | 300 | |||||
二氧化硫(mg/m?) | |||||||
1#炉 | 65.444 | 100 | |||||
2#炉 | 74.333 | 100 | |||||
烟尘(mg/m?) | 1#炉 | 7.0 | 30 | ||||
2#炉 | 4.1 | 30 | |||||
一氧化碳(mg/m?) | 1#炉 | 0.1 | 100 | ||||
2#炉 | 0.1 | 100 | |||||
氯化氢(mg/m?) | 1#炉 | 14.7 | 60 | ||||
2#炉 | 4.7 | 60 |
年排放总量:
废水信息
单位:吨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总氮 | 总磷 |
余干能源 | 0.0144 | 0吨 | 未监测 | 未监测 |
废气信息
单位:吨 | 颗粒物总量(吨) | 二氧化硫总量(吨) | 氯化氢总量(吨)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 一氧化碳总量(吨) |
余干能源 | 2.3047 | 18.5182 | 5.68004 | 72.1453 | 2.90004 |
单位: (mg/m?) | 颗粒物浓度(mg/m?) | 二氧化硫浓度(mg/m?) | 氯化氢浓度(mg/m?) | 氮氧化物浓度(mg/m?) | 一氧化碳浓度(mg/m?) |
余干能源 | 5.352 | 44.695 | 13.785 | 173.024 | 6.2 |
固废信息
序号 | 废弃物类型 | 单位 | 年产生量 |
1 | 污泥 | 万吨 | 经属地环保部门确认,有垃圾焚烧处置能力,自行焚烧处理 |
2 | 废机油、矿物油 | 吨 | 1.73(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3 | 固化飞灰 | 吨 | 3831.36(余干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
4 | 废液 | 吨 | 0.068 |
工厂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呜石嘴组余干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汽油柴油等燃料消耗
燃料种类 | 使用量(吨 或万Nm3) | 平均低位发热量 (GJ/吨 或 GJ/万Nm3) | 单位热值碳含量(tC/GJ) | 燃料碳氧化率(%) |
柴油 | 72.54吨 |
⑤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二类污染物3级标准。
⑥超标排放情况
无。
⑦核定的排放总量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烟尘 | 氮氧化物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1.610 | 38.5056 | 192.528 |
(2)紫光环保
①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②排放方式,③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1 | 常山紫光 | 废水: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总氮(以N计),氨氮(NH3-N),总磷(以P计),pH值,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烷基汞,六价铬,石油类,动植物油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常山港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2个排放口 DW001(总排口)经度:118度33分3.35秒、纬度:28度54分21.60秒 DW002(雨水排放口)经度:118度33分0.54秒、纬度:28度54分15.19秒 废气:4个排放口:一、二期进水口,三期进水口,水解酸化池边,脱泥机房边。 |
2 | 凤阳紫光 | 废水:pH、COD、氨氮、总磷、总氮 废气: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淮河 废气:无废气排放口 | 废水:1个排放口:位于厂区最南侧 废气:无组织排放 |
3 | 福州紫光 | 废水:COD、NH4-N、TP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福清湾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福清湾入河排污口 废气:2个排放口 |
4 | 开化紫光 | 废水:总磷、总氮、CODcr、氨氮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马金溪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2个排放口:进水泵房旁一个,污泥浓缩池旁一个 |
5 | 临海紫光 | 废水:COD、NH4-N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灵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入灵江河 废气:3个排放口:进水泵房边1个,机修房边2个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废水:COD、NH4-N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灵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灵江入河排污口 废气:5个排放口:进水泵房边2个,脱水机房边3个 |
7 | 龙游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PH 废气:硫化氢、氨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衢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 |
8 | 瑞安紫光 | 废水: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氮、总磷、氨氮、石油类、总镉、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类大肠杆菌、总铬、总砷、总铅、动植物油、六价铬、总汞、烷基汞、PH值、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飞云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细格栅边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pH、色度、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总镉、总砷、总铅、总铬、总汞、六价铬、烷基汞。 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海游港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4个排放口:一期处理设施废气排放口、二期生化池及污泥车间废气排放口、二期初沉池废气排放口、三期生化处理设施排放口 |
10 | 三门 | 废水:COD、BOD、NH3-N、TN、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 | 废水:1个排放口 |
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SS、pH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 | 三门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气:1个排放口 | |
11 | 松阳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氮、总磷 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松阴溪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横山大桥下游江心排放 废气:2个排放口:厂东面跟西面各一个 |
12 | 宿迁紫光 | 废水:COD、BOD、SS、总磷、总氮、氨氮 废气:臭气浓度、 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西民便河,远期通过尾水导流进入新沂河北偏泓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西民便河入河排污口 废气:2个排放口:在厂内一个稍微靠东,一个在中间 |
13 | 遂昌紫光 | 废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河道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PAC加药房旁 废气:2个排放口:1#在二期生化池和风机房之间;2#在浓缩池和污泥均质池旁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废水: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 废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专管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膜车间内 废气:1个排放口:生化池旁 |
15 | 襄阳紫光 | 废水: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PH、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色度、粪大肠菌群、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铅、总砷、氟化物、总汞、总铬、六价铬、总镉、总氰化物、烷基汞 废气:氨(氨气)、硫化氢、臭气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汉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1个排放口 |
16 | 象山紫光 | 废水:COD、NH3-N、TP、TN、其他特征污染物(PH、SS、色度、BOD5、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粪大肠杆菌、六价铬、烷基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 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连续排入西大河 废气:通过有组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 1#在一二期二沉池之间的南下角,贮泥池北侧处;2#在脱泥机房西侧,污泥处置专用;3#在一二期鼓风机房正南处 |
17 | 盱眙紫光 | 废水:CODcr,氨氮,TP,TN,PH,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色度,SS,BOD,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烷基汞,六价铬 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淮河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经度118度17分24.00秒、纬度32度34分12.00秒 废气:1个排放口:经度118°17′24.00″、纬度33°34′48.00″ |
18 | 宣城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值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水阳江 | 废水:1个排放口 |
19 | 洋河紫光 | 废水:COD、氨氮、总磷、总氮 废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氨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古山河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设置口在厂区南侧古山河北侧 废气:2个排放口:一处在板框脱机房旁边,另一处在三期 |
提升泵房旁边 |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pH值、悬浮物。特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铬、粪大肠菌群、总铅、总汞、总砷、石油类、烷基汞、六价铬、总镉、动植物油。 废气: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浦阳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1#位于脱水机房北侧;2#位于3#生化池南侧;3#位于4#生化池南侧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pH值、悬浮物。特征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铬、粪大肠菌群、总铅、总汞、总砷、石油类、烷基汞、六价铬、总镉、动植物油。 废气:氨气、硫化氢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浦阳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 废气:3个排放口:均位于厂区西南侧 |
22 | 青田紫光 | 废水:COD、NH3-N、TP、TN 废气:硫化氢、氨(氨气)、臭气浓度 | 废水:通过处理排入瓯江。 废气:通过处理排入大气 | 废水:1个排放口,分布在尾水排放口(经度120度20分32.78秒、纬度28度8分9.31秒) 废气:2个排放口,分布在1#除臭平台(经度120度20分23.68秒、纬度28度8分11.33秒)和2#除臭平台处(经度120度20分31.34秒、纬度28度8分13.74秒) |
④排放浓度和总量
最新一期委托检测报告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2024年6月份第三方检测报告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1 | 常山紫光 | 浙江泽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泽环检字[2024]071524号 2024年6月30日 | 石油类(mg/L) | 0.12mg/L | 1mg/L |
动植物油类(mg/L) | 0.09mg/L | 1mg/L | ||||
六价铬(mg/L) | <0.004mg/L | 0.0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 0.2mg/L | 0.5mg/L | ||||
汞(μg/L) | 0.12μg/L | 1μg/L | ||||
砷(μg/L) | <0.3μg/L | 100μg/L | ||||
铅(μg/L) | <0.07mg/L | 0.1mg/L | ||||
镉(μg/L) | <0.005mg/L | 0.01mg/L | ||||
总铬(mg/L) | <0.03mg/L | 0.1mg/L | ||||
2 | 凤阳紫光 | 滁州求实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QSJC202406017 时间:2024年6月27日 | PH | 7.6 | 6~9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0mg/L | 10mg/L | ||||
悬浮物 | 6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化学需氧量 | 13.0mg/L | 30mg/L | ||||
粪大肠菌群 | 2.3×102 MPN/L | 1000 MPN/L | ||||
氨氮 | 0.12mg/L | 1.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总磷 | 0.2mg/L | 0.3mg/L | ||||
总氮 | 7.71mg/L | 10mg/L | ||||
色度 | 4 | 3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3 | 福州紫光 | 福州市福清环境检测站 | 报告编号:融环测水监240710号时间:2024年7月31日 | PH | 7.2 | 6-9 |
色度 | 2 | 30 |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总磷 | 0.24mg/L | 0.3mg/L | ||||
总氮 | 4.72mg/L | 10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3mg/L | 10mg/L | ||||
4 | 开化紫光 | 滁州求是检测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406011 时间:2024年6月12日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5mg/L | 10mg/L |
pH | 7.48 | 6-9 | ||||
化学需氧量 | 16mg/L | 40mg/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粪大肠菌群 | 3.7×102 MPN/L | 1000 MPN/L | ||||
总氮 | 8.52mg/L | 12(15)mg/L | ||||
氨氮 | 0.36mg/L | 2(4)mg/L | ||||
总磷 | 0.12mg/L | 0.3mg/L | ||||
色度 | 2 | 30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铬 | <0.03mg/L | 0.1mg/L | ||||
铅 | <0.07mg/L | 0.1mg/L | ||||
镉 | <0.005mg/L | 0.01mg/L | ||||
汞 | <0.00004 mg/L | 0.001mg/L | ||||
砷 | <0.0003mg/L | 0.1mg/L | ||||
5 | 临海紫光 | 台州市佳信计量检测有限公司 | TZJX[2024]HJ/ZX0479/GD152/033 2024年6月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1mg/L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MPN/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色度 | <2 | 30倍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1mg/L | 10mg/L |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台州市佳信计量检 | TZJX[2024]HJ/ZC0540/GD035/00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1mg/L |
色度 | 7 | 30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测有限公司 | 8 2024年6月 | 石油类 | <0.12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167mg/L | 0.5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MPN/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8mg/L | 10mg/L | ||||
7 | 龙游紫光 | 浙江科海检测有限公司 | HJ24060111 2024.6.11 | 悬浮物 | 6 mg/L | 10mg/L |
动植物油 | 未检出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85mg/L | 0.5mg/L | ||||
石油类 | 未检出 | 0.06mg/L | ||||
色度 | 4 | 30 | ||||
类大肠杆菌 | 7.9×102MPN/L | 1000MPN/L | ||||
汞 | 未检出 | 0.001 mg/L | ||||
总镉 | 未检出 | 0.1mg/L | ||||
总铬 | 未检出 | 0.1mg/L | ||||
六价铬 | 未检出 | 0.05mg/L | ||||
总砷 | 未检出 | 0.3mg/L | ||||
总铅 | 未检出 | 0.1mg/L | ||||
烷基汞 | 未检出 | 不得检出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8.5mg/L | 10mg/L | ||||
8 | 瑞安紫光 | 浙江瑞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浙瑞(温)检2024-06253 2024.7.3 | 悬浮物 | 8mg/L | 10mg/L |
动植物油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10mg/L | 0.5mg/L | ||||
总氮 | 2.01mg/L | 15mg/L | ||||
氨氮 | 0.341mg/L | 4mg/L | ||||
总磷 | 0.1mg/L | 0.3mg/L | ||||
色度 | 2倍 | 30倍 | ||||
PH值 | 7.1 | 6-9 | ||||
粪大肠杆菌 | 170个/L | 1000个/L | ||||
总汞 | 0.00004mg/L | 0.001mg/L | ||||
总镉 | <0.01mg/L | 0.01mg/L | ||||
总铬 | 0.03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总砷 | 0.00003mg/L | 0.1mg/L | ||||
总铅 | 0.05mg/L | 0.1mg/L | ||||
烷基汞 | 未检出 | 不得检出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7mg/L | 10mg/L | ||||
9 | 三门紫 | 台州市绿 | 台州绿科2024 | 动植物油类 | 0.31mg/L | 0.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光城市厂 | 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检)字第01251号 2024年6月10日 | 石油类 | 0.06mg/L | 0.5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3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个/L | 1000个/L | ||||
悬浮物 | <4mg/L | 5mg/L |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台州三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三飞检测(2024)自字第0111号;时间2024年5月31日 | 氨氮 | 1.09mg/L | 25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5.2mg/L | 30mg/L | ||||
悬浮物 | 21mg/L | 30mg/L | ||||
粪大肠杆菌 | 未检测出 | 10000MPN/L | ||||
总铬 | 0.020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总磷 | 0.17mg/L | 3mg/L | ||||
色度 | 3 | 40倍 | ||||
pH值 | 7.0 | 6--9 | ||||
11 | 松阳紫光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H240057-001;时间2024年6月17日 | 化学需氧量 | 25mg/L | 40mg/L |
总氮 | 9.04mg/L | 15mg/L | ||||
色度 | 30 | 3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6.7mg/L | 10mg/L | ||||
12 | 宿迁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QSJC202406012,时间:2024年6月25日 | PH | 7.40 | 6-9 |
总磷 | 0.22mg/L | 0.5mg/L | ||||
化学需氧量 | 45mg/L | 50mg/L | ||||
氨氮 | 0.2 mg/L | 5(8)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8.7mg/L | 10mg/L | ||||
悬浮物 | 7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类 | 0.06mg/L | 1mg/L | ||||
石油类 | 0.06mg/L | 1mg/L | ||||
粪大肠菌群 | 2.4×102 MPN/L | 1000 MPN/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铬 | 0.03mg/L | 0.1mg/L | ||||
铅 | 0.07mg/L | 0.1mg/L | ||||
镉 | 0.005mg/L | 0.01mg/L | ||||
汞 | 0.00004mg/L | 0.001mg/L | ||||
砷 | 0.0003mg/L | 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13 | 遂昌紫光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H240342-001,时间:2024年6月20日 | 氨氮 | 0.098mg/L | 2mg/L |
pH | 6.4 | 6-9 | ||||
色度 | 2 | 30 | ||||
粪大肠菌群 | 170个/L | 103个/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悬浮物 | <4mg/L | 10mg/L | ||||
动植物油 | 0.55mg/L | 1mg/L | ||||
石油类 | 0.3mg/L | 1mg/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1mg/L | 10mg/L | ||||
化学需氧量 | 15mg/L | 40mg/L | ||||
总磷 | 0.01mg/L | 0.3mg/L | ||||
总氮 | 11mg/L | 12mg/L |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H240058-001时间:2024年6月17日 | 氨氮 | 6.52mg/L | 25mg/L |
化学需氧量 | 30mg/L | 100mg/L | ||||
总氮 | 22.4mg/L | 40mg/L | ||||
总磷 | 0.013mg/L | 3mg/L | ||||
15 | 襄阳紫光 | 襄阳跃华检测有限公司 | 编号:跃华(检)字20242978号 报告时间;2024年7月1日 | pH | 7.1 | 6-9 |
化学需氧量 | 14mg/L | 50mg/L | ||||
总氮 | 11.1mg/L | 15mg/L | ||||
总磷 | 0.42mg/L | 0.5mg/L | ||||
氨氮 | 0.481mg/L | 5mg/L | ||||
悬浮物 | 5mg/L | 10mg/L | ||||
色度 | 6 | 30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7mg/L | 10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84mg/L | 0.5mg/L | ||||
粪大肠菌群 | 40 | 1000 | ||||
氯化物 | 46.8 | / | ||||
16 | 象山紫光 | 浙江清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编号:QS240530010,时间:2024年6月26日 | TP | 0.18mg/L | ≤0.3 mg/L |
TN | 2.6 mg/L | ≤12(15)mg/L | ||||
PH | 7.0 | 6-9 | ||||
化学需氧量 | 11mg/L | 40mg/L | ||||
17 | 盱眙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406015 时间:2024年6月25日 | 氨氮 | 0.14mg/L | 5(8)mg/L |
总磷 | 0.24mg/L | 0.5mg/L | ||||
总氮 | 10.4 mg/L | 15mg/L | ||||
BOD5 | 7.0mg/L | 10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悬浮物 | 5 | 10mg/L | ||||
18 | 宣城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406010,时间:2024年6月25日 | 总氮 | 5.62mg/L | 15mg/L |
总磷 | 0.28mg/L | 0.5mg/L | ||||
色度 | 3 | 30 | ||||
COD | 8mg/L | 50mg/L | ||||
氨氮 | 0.18mg/L | 5mg/L | ||||
19 | 洋河紫光 | 滁州求是环境检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编号:QSJC202406014,时间:2024年6月25日 | 总磷 | 0.23mg/L | 0.5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7.3mg/L | 10mg/L | ||||
PH值 | 7.27 | 6-9 | ||||
总氮 | 10.9mg/L | 15mg/L | ||||
悬浮物 | 6mg/L | 10mg/L | ||||
色度 | 6 | 30 |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浙江浦江安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AHJC检字(2024)第527号 时间:2024年6月29日 | 悬浮物 | 8mg/L | 10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2.1mg/L | 10mg/L | ||||
石油类 | 0.19mg/L | 1mg/L | ||||
动植物油 | 0.09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
总汞 | <0.00013 mg/L | 0.001 mg/L | ||||
总砷 | <0.0017mg/L | 0.1mg/L | ||||
总铅 | <0.01mg/L | 0.1mg/L | ||||
总镉 | 0.00495mg/L | 0.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
总铬 | <0.03mg/L | 0.1mg/L | ||||
粪大肠菌群 | <20 MPN/L | 1000 MPN/L | ||||
色度 | 8 | 30 |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浙江浦江安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AHJC检字(2024)第526号 时间:2024年6月29日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7mg/L | 10mg/L |
石油类 | 0.23 mg/L | 1mg/L | ||||
动植物油 | 0.11 mg/L | 1mg/L |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 mg/L | 0.5mg/L | ||||
总汞 | <0.00004 mg/L | 0.001 mg/L | ||||
总砷 | <0.0013mg/L | 0.1mg/L | ||||
总铅 | 0.01mg/L | 0.1mg/L | ||||
总镉 | 0.00593mg/L | 0.01mg/L | ||||
六价铬 | <0.004mg/L | 0.05mg/L |
序号 | 项目 | 检测单位 | 报告编号和时间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浓度 | 排放限值 |
总铬 | <0.03mg/L | 0.1mg/L | ||||
色度 | 7 | 30 | ||||
粪大肠菌群 | <20 MPN/L | 1000 MPN/L | ||||
22 | 青田紫光 | 浙江汇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浙汇检(水)字2406第215号 时间:2024年6月28日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0.05mg/L | 0.5mg/L |
PH值 | 7.1 | 6-9 | ||||
色度 | 10 | 30 | ||||
粪大肠菌群 | 110MPN/L | 1000 MPN/L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4.4mg/L | 10mg/L | ||||
悬浮物 | 8mg/L | 10mg/L | ||||
TN | 4.06mg/L | ≤12mg/L | ||||
TP | 0.084mg/L | 0.3mg/L | ||||
NH3-N | 0.594mg/L | ≤2mg/L | ||||
CODcr | 14mg/L | 40mg/L |
年排放总量:
废水信息
序号 | 单位:吨 | 化学需氧量(COD.CODcr) | 氨氮(NH3-N) |
1 | 常山紫光 | 204.56 | 4.19 |
2 | 凤阳紫光 | 121.92 | 2.47 |
3 | 福州紫光 | 142.3 | 0.4 |
4 | 开化紫光 | 42.4 | 1.8 |
5 | 临海紫光 | 132.09 | 0.99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81.8 | 1.11 |
7 | 龙游紫光 | 61.54 | 0.78 |
8 | 瑞安紫光 | 149.82 | 1.56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48.94 | 1.07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0.1936 | 0.0045 |
11 | 松阳紫光 | 158.99 | 1.08 |
12 | 宿迁紫光 | 334.93 | 3.57 |
13 | 遂昌紫光 | 61.65 | 0.37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0.014711 | 0.000838 |
15 | 襄阳紫光 | 668.2 | 35.9 |
16 | 象山紫光 | 161.56 | 1.69 |
17 | 盱眙紫光 | 126.35 | 1.32 |
18 | 宣城紫光 | 272 | 10.6 |
19 | 洋河紫光 | 160 | 2.99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313.77 | 3.34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172.47 | 0.919 |
22 | 青田紫光 | 26.134 | 0.871 |
废气信息
颗粒物总量(吨) | 颗粒物浓度 | 二氧化硫总量 | 二氧化硫浓度 | 硫化氢总量 | 硫化氢浓度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 氮氧化物浓度 | |
紫光环保 | / | / | / | / | / | / | / | / |
固废信息
序号 | 废弃物类型 | 单位 | 年产生量 |
1 | 污泥、格栅栅渣及其他一般固废 | 万吨 | 11.105 |
2 | 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包装品等 | 吨 | 10.508 |
工厂地址:
公司 | 工厂地址 |
常山紫光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渣濑湾村 |
凤阳紫光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新奥加气站旁 |
福州紫光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洪嘉大道 |
开化紫光 | 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金溪路 |
临海紫光 | 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吕公岙村富春紫光污水处理厂 |
临海紫光江南 | 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道头村 |
龙游紫光 | 龙游县湖镇镇下童村南侧 |
瑞安紫光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南滨街道围一路800号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浙江省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省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 |
松阳紫光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白沙村 |
宿迁紫光 | 江苏省宿迁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商务中心1938室) |
遂昌紫光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庄山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垃圾渗滤液厂 |
襄阳紫光 | 湖北省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 |
象山紫光 | 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西大河西、沿海观光大道北 |
盱眙紫光 |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嘉喜大道 |
宣城紫光 | 安徽省宣州区北门工业园新区敬亭圩污水处理厂 |
洋河紫光 | 宿迁市洋河新区洋河镇中大街25号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浙江省浦江县浦南街道办事处万田村 |
浦江紫光四厂 | 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芦溪村浦阳江江边 |
青田紫光 |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圩仁村 |
汽油柴油等燃料消耗
燃料种类 | 使用量(吨 或万Nm3) | 平均低位发热量 (GJ/吨 或 GJ/万Nm3) | 单位热值碳含量(tC/GJ) | 燃料碳氧化率(%) |
汽油 | 3.06吨 | 43.07 | 0.0189 | 98 |
柴油 | 4.37吨 | 43.33 | 0.0202 | 98 |
制冷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气体逸散
制冷剂设备 | 制冷剂类型(如R134a、R600A等) | 制冷剂装载量(kg) | 设备数量 | 年泄露率(%) |
商用独立冰箱 | R22 | / | 30 | / |
商用/家用空调 | R22 | / | 350 | / |
⑤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常山紫光、开化紫光、松阳紫光、宿迁紫光、遂昌紫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凤阳紫光、龙游紫光、瑞安紫光、襄阳紫光、盱眙紫光、宣城紫光、洋河紫光、青田紫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福州紫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一级临海紫光、临海紫光江南、象山紫光、浦江紫光城市厂、浦江紫光四厂: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门紫光城市厂:《台州市准四类排放标准》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⑥超标排放情况
无。
⑦核定的排放总量
1 | 常山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76 | 58.2 | ||
2 | 凤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409.5 | 20.475 | ||
3 | 福州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65 | 36.5 | ||
4 | 开化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82.5 | 13.6 | ||
5 | 临海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314 | 80.3 | ||
6 | 临海紫光江南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28.5 | 19.43 | ||
7 | 龙游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92 | 14.6 | ||
8 | 瑞安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531.59 | 35.44 | ||
9 | 三门紫光城市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48.44 | 17.42 | ||
10 |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71 | 0.09 | ||
11 | 松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57 | 46.142 | ||
12 | 宿迁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44.06 | 84.41 | ||
13 | 遂昌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88.29 | 28.83 | ||
14 |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 | / | ||
15 | 襄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730 | 313.04 | ||
16 | 象山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3-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509.6 | 38.22 | ||
17 | 盱眙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364 | 36.4 |
18 | 宣城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2190 | 219 | ||
19 | 洋河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803 | 94.9 | ||
20 | 浦江紫光城市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1460 | 103.2 | ||
21 | 浦江紫光四厂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657 | 46.44 | ||
22 | 青田紫光 | 污染物名称 | COD | NH4-N |
核定的年排放总量(吨) | 438 | 31.2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余干能源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对应1#炉和2#炉各一套。尾气处理装置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熟石灰干法喷射+布袋除尘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渗滤液处置采用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 反应器+A/0工艺+UF超滤系统+NF纳滤膜系统+R0反渗透”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回用正常。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常山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4套,废气处理装置一二期采用高能离子除臭,三期采用一体化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一二期采用MBBR改进型 FBC 工艺,三期采用生态反应链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凤阳紫光
凤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
废水处理系统2套,一期采用奥贝尔氧化沟改良工艺,二期采用A
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3)福州紫光福州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一期SBR,二期氧化沟,后端化学深度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4)开化紫光开化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两级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5)临海紫光临海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2/O+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6)临海紫光江南临海市江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共有废气处理装5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氧化沟+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7)龙游紫光龙游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除臭系统的处置工艺,目前未调试运行。
废水处理系统2,采用MSBR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8)瑞安紫光
瑞安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9)三门紫光城市厂
共有废气处理装置4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1套离子除臭和3套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采用2套MBBR和1套A2/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等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MBR+超滤+纳滤+反渗透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1)松阳紫光
松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和化学洗涤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沉砂+水解酸化+ A2/O+二沉+二次提升+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2)宿迁紫光
宿迁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滤池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3)遂昌紫光
遂昌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一期、二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膜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5)襄阳紫光
襄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采用活性污泥法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6)象山紫光
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植物液洗涤喷淋除臭塔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倒置式A?O+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7)盱眙紫光
盱眙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1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离子除臭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8)宣城紫光
宣城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0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无组织排放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2套,采用AAO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19)洋河紫光
洋河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3套,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0)浦江紫光城市厂
浦江紫光城市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1)浦江紫光四厂
浦江紫光四厂共有废气处理装置3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生物过滤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初沉池+AAO生物池+二沉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22)青田紫光
青田紫光共有废气处理装置2套,废气处理装置采用高能离子除臭的处置工艺,目前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处理系统1套,采用改良型SBR工艺,目前运行稳定,废水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
环评批复文件号:饶环评字[2020]22号。
环保验收文件:《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衢环常建[2020]8号、浙环建[2020]117号文、常环建[2015]32号文。
环保验收文件:《常山县天马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凤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环评[2015]5号。
环保验收文件:《凤阳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3)福州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融环保[2015]128。
环保验收文件:《福州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4)开化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开环建[2019]1号。
环保验收文件:《开化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5)临海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临环审[2016]130号、台环建(临)[2019]153号、台环建(临)[2020]3号。
环保验收文件:《临海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6)临海紫光江南
环评批复文件号:台环建[2012]24号、临环审[2017]6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临海江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7)龙游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龙环建[2014]44号。
环保验收文件:《龙游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8)瑞安公司
环评批复文件号:瑞环经开区验[2019]18号。
环保验收文件:《江南污水处理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9)三门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台环建[2004]16号(一期)。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3]31号(二期)。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5]3号(一、二期一级A提标)。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8]166号(一、二期准四类提标)。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水、大气自主验收。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8]4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城市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意见自主验收。
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三环建[2017]16号。
环保验收文件:《三门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1)松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松环建[2019]31号。
环保验收文件:《松阳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2)宿迁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宿开审批环审[2019]18号。
环保验收文件:《宿迁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3)遂昌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竣字[2021]第14号。
环保验收文件:《遂昌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遂昌县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丽环建[2002]82号。
环保验收文件: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5)襄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襄审批环评[2018]23号。
环保验收文件:《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6)象山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甬环建[2003]25号、甬环建[2009]15号、浙象环许[2014]161号、浙象环许[2020]36号。
环保验收文件:《象山县中心城区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7)盱眙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盱环发[2013]73号《盱眙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环保验收文件:《盱眙紫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8)宣城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宣环评[2012]41号。
环保验收文件:《宣城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19)洋河紫光
环评批复文件号:宿环建管表2016133号。
环保验收文件:《洋河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20)浦江紫光城市厂
环评批复文件号:金环建浦[2020]66号。
环保验收文件:《浦江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未验收。
21)浦江紫光四厂环评批复文件号:金环建浦[2020]67号。环保验收文件:《浦江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未验收。22)青田紫光环评批复文件号:青环审[2014]105号、青环备字[2015]3号。环保验收文件:《青田紫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已完成公示并通过验收。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余干能源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紫光环保均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合理布设监测点,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采样人员遵守采样操作规程,认真填写采样记录,按规定保存、运输样品。同时,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或环保部颁布的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考核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认真如实填写各项自行监测记录及校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台帐,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分析测试记录、检测报告等。排放标准如下:
(1)余干能源
①烟气排放执行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
②废水及渗滤液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 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二类污染物3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渗滤液、初期雨水经公司污水处理达标后回用,飞灰经螯合固化经毒性鉴定后送余干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炉渣经广东绿富城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成沙制砖。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2)紫光环保
1)常山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GB18918-2002)表5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
2)凤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厂界废气排放浓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002)中“4.3污泥控制标准”。
3)福州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一中新改扩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四中一级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4)开化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5)临海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表2标准。
6)临海紫光江南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二级标准。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出水主要控制项目(COD、TP、TN、氨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排放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2009)表2标准。
7)龙游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8)瑞安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9)三门紫光城市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承诺更加严格排放限值:《台州市准四类排放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0)三门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
11)松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废气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主要指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96-2018)中表 1 标准限值;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2007)。
12)宿迁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
13)遂昌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14)遂昌紫光垃圾渗滤液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5)襄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16)象山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组织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7)盱眙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8)宣城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
19)洋河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
20)浦江紫光城市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 2013年第36号)。
21)浦江紫光四厂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 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公告 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
22)青田紫光
①废气排放执行标准: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②废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③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④固体废弃物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除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符合相关规定,无违法违规超标排放事项。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137.7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光伏发电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电力消耗的碳排放在目前的碳排放来源中占据较大比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用自建光伏发电设施进行减排。2024年1-6月,公司光伏发电199.492万千瓦时,按照2022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tCO
e/MWh计算,约减排1,137.7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钢集团 | 对于环保集团下属的目前不具备条件注入菲达环保的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已托管给菲达环保,杭钢集团将持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杭钢集团资金、管理人员等资源)持续孵化上述三家公司,促使该等业务及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稳定、业绩良好。在未来5年内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该等业务及资产与菲达环保的同业竞争问题。在解决之前,环保集团将该等业务及资产继续托管给菲达环保。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述公司外,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针对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杭钢集团将促使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杭钢集团将努力促使环保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生效,至本公司不再拥有菲达环保的控股权当日或菲达环保的A股股票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当日(以较早者为准)失效。本承诺函生效后,将代替杭钢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就避免与菲达环保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承诺。[注1] | 2022-3-4 | 否 | 永久 | 是 | ||
环保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浙江省环 | 2024-2-8 | 否 | 永久 | 是 |
集团 | 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本公司已将前述企业涉及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业务及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将于上市公司前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5年内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该等同业竞争问题,在解决之前,本公司将该等业务及资产继续托管给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述情形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3、针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并将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4、上述承诺于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股权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上市公司因此事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杭钢集团 | 杭钢集团作为菲达环保控股股东期间,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菲达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杭钢集团与菲达环保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菲达环保《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菲达环保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 2019-7-17 | 否 | 永久 | 是 | ||
环保集团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审批程序。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 | 2024-2-8 | 否 | 永久 | 是 |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杭钢集团作为菲达环保控股股东期间,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菲达环保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菲达环保经营决策、损害菲达环保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菲达环保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资金。 | 2019-7-17 | 否 | 永久 | 是 | |||
环保集团 | 环保集团作为菲达环保控股股东期间,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菲达环保保持独立,并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控股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干预菲达环保经营决策、损害菲达环保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环保集团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由环保集团承担赔偿责任。 | 2024-2-8 | 否 | 永久 | 是 |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环保集团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环保集团承诺,杭钢集团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菲达环保所作出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相关承诺由环保集团继续履行。 | 2024-2-8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
其他 | 环保集团 | 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 环保集团承诺,杭钢集团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菲达环保所作出的《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相关承诺由环保集团继续履行。 | 2024-2-8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
股份限售 | 环保集团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环保集团承诺,杭钢集团在《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对菲达环保所作出的《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由环保集团继续履行,股份限售期锁定期至2025年11月16日。 | 2024-2-8 | 是 | 2024-2-8至2025-11-16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菲达环保 |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紫光环保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充分调动标的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的效益。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公司将争取更好地实现标的公司的预期效益;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3、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公司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以适应本次交易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 | ||||||||
股份限售 | 杭钢集团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自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公司将本次交易前所持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给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主体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2、本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协议转让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基于本次交易享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新增获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5、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注2]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杭钢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集团”)下属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保盛”)从事大气污染治理相关业务,环保集团下属浙江省环保集团北仑尚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仑尚科”)、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固废”)从事固废处理相关业务,分别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由于上述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尚不适合通过资产注入方式解决同业竞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争。为响应深化国企改革号召、践行“凤凰行动”、打造综合型的环保产业服务上市平台,本公司拟通过本次交易将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注入上市公司。本公司控制的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水务”)、浙江紫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富蓝耐”)、环保集团下属浙江省环保集团象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环保”)从事污水处理相关业务,由于上述公司尚不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未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因此上述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与菲达环保将会构成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5年内,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方式解决诸暨保盛、北仑尚科、春晖固废、温州水务、甘肃富蓝耐、象山环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除上述公司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业务交叉、重叠的情况,互相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公司将不从事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自愿放弃并努力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本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上市公司因此事项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杭钢集团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审批程序。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本公司承诺与上市公司保持人员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领薪; 2、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 (二)保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保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 3、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3、本公司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杭钢集团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 标的资产在每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内实现的并经专项意见审核确认的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同期承诺净利润数,则采取上市公司回购杭钢集团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发行股份的总数(包括送股、转增的股份);如股份回购不足以补偿时,则杭钢集团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总额;杭钢集团依据本协议支付的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总额应不超过上市公司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杭钢集团支付的标的资产的总对价。 补偿义务人的补偿应为逐年补偿,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每一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在上市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包括专项意见)披露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当期应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交易资产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杭钢集团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发行价格。 如按照上述规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出的补偿义务人股份补偿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其自有或自筹现金补偿。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
其他 | 杭钢集团 | 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约定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对价股份”)的计划与安排,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在该等股份之上设置权利限制或负担的情形; 2、本公司保证对价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 3、在盈利预测补偿义务及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对本次交易所获对价股份进行质押,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安排;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12-15 | 是 | 2022-5-17至2025-11-16 | 是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杭钢集团 |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合规性的说明与承诺: 1、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建设工程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项目立项、环境保护影响评价、建设施工手续、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等程序,个别项目未能办理部分建设手续的情况不会对标的资产的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通过补办相关手续、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合规证明等方式进行整改;如果因部分建设工程项目的合规问题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2、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部分子公司存在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该等房产为标的资产各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或与有权方签署的协议之约定所合法占有和实际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因该等房产尚未取得权属证书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标的资产正常运营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子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办证手续或取得合规证明;如果因上述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产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3、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部分子公司存在3宗项目用地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另有17宗土地使用权系以无偿使用方式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为标的资产子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或与有权方签署的协议之约定合法占有和实际使用,不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未来无法使用该等土地而影响标的资产正常运营或因使用该等土地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积极督促和协助标的资产紫光环保下属各子公司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取得无偿使用相应土地的授权或证明文件。如果上述土地事项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4、本公司确认并保证,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已有之特许经营权项目均系依法取得,不存在因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影响特许经营协议效力的情形,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依法享有现有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并有权依据相关协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等费用。本公司承诺,若因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各项目之特许经营协议效力存在瑕疵导致上市公司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5、本公司承诺,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合法合规,各特许经营权项目均系紫光环保及其子公司依法取得,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若标的资产因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事项被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其他措施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就前述损失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 2021-12-15 | 否 | 永久 | 是 |
注1:为更加切合当前实际,以利于进一步解决同业竞争,杭钢集团变更了于2019年7月17日就避免与菲达环保之间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事宜所作出的承诺。杭钢集团涉及同业竞争非上市资产托管情况及变更后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内容详见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临2022-01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注2:因本公司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触发本承诺函序号3之条件,杭钢集团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42个月。
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杭钢集团关于本次交易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承诺内容详见于2022年4月2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作出的其他承诺详见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注3:2023年11月1日,公司披露临2023-06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等公告。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钢集团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环保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继续履行公司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于《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期、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等承诺。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环保集团已就本次收购完成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出具了相关承诺。同时,为解决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情况,环保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因杭钢集团为环保集团之控股母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原所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继续有效。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本公司 | 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1] | 7,300,000 | 否 | 一审判决 | [注1] | 破产重组[注1] |
朱为民 | 本公司 | / | 仲裁诉讼 | [注2.1] | 15,032,622.41 | 否 | [注2.1] | [注2.1] | / |
本公司 | 朱为民 | / | 仲裁诉讼 | [注2.2] | 91,400,000 | 否 | 一审审理 | / | / |
本公司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诉讼 | [注3] | 53,618,712.83 | 否 | 调解结案 | [注3] | 部分履行[注3] |
本公司 |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4] | 26,393,900 | 否 | 一审裁定 | [注4] | / |
本公司 | [1]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5] | 8,630,000 | 否 | 调解结案 | [注5] | 终本执行[注5] |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菲达环保3.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4.赵江南 | / | 诉讼 | [注6] | 6,067,021.13 | 否 | 一审审理 | / | / |
本公司 |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 诉讼 | [注7] | 8,465,000 | 否 | 二审判决 | [注7] | 履行完毕 |
注1:本公司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7,300,000元等。2021年3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凯迪生
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本案撤诉。详情请见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已向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7,899,251元。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2月出具《付款承诺函》,承诺代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合同款7,300,000元。2021年5月,本公司据此向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代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剩余合同款7,300,000元及其利息等。2021年9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其判决主要内容: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7,300,000元,如本公司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已获得部分受偿,则该支付款做相应扣减。经本公司申请,法院于2022年1月立案执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案未执行到位执行款,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2023年5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1破申21号决定书,决定启动武汉凯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管理人,本公司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申报了债权。注2:江苏海德《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款纠纷案注2.1:深圳国际仲裁院部分裁决主要内容:本公司向朱为民支付第三笔股权转让款15,032,622.41元等。本案仲裁反请求中涉及朱暗生借款利息案损失3,243,424.30元及本案仲裁费用,待相关事实确定后再行裁决。本公司于2021年4月向法院申请撤销上述部分裁决,法院于2021年12月驳回了本公司的该项请求。上述部分裁决涉及款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裁定暂存法院账户,保全期限届满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本部分注2.2案件审理结果将是向法院申请解冻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依据。详情请见于2022年3月1日披露的临2022-00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22年8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执复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菲达环保关于撤销本案部分裁决相关款项的原执行裁定书及将本案移送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复议申请,维持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9执异27号执行裁定。2022年10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9执异80号执行裁定书,驳回菲达环保不予执行深圳国际仲裁院华南国仲深(2020)D480号部分裁决的申请。注2.2: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1年12月受理了本公司的仲裁申请。本公司仲裁请求:①撤销本公司与朱为民于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②朱为民向本公司退还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9,140万元,本公司将江苏海德47%股权返还过户给朱为民等。朱为民于2022年2月提交了反请求申请,请求裁决:本公司补偿律师费等118.33万元以及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2022年3月,公司收到(2022)苏09财保11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
冻结本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18.33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其他财产。2022年4月,公司收到(2022)苏09执保16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结果及期限告知书》,该告知书主要内容:根据朱为民的申请,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江苏菲达公司3%股权(120万元),保全期限届满日期是2025年3月28日。2023年7月,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6585号裁决书,其裁决主要内容:驳回本公司的仲裁请求及朱为民的部分仲裁反请求,本公司向朱为民补偿律师费支出40万元。详情请见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的临2023-043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2024年1月,本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1)深国仲裁6585号裁决书。
注3:本公司向襄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第二期和第三期回购款共计52,755,853.03元及违约金862,859.8元。2017年7月,本公司与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潞安容海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BT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9,839.99万元,后因税率调整及项目扣款等原因,决算后合同价格调整为93,383,360.38元。根据回购承诺函约定,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21年5月10日前支付二期回购款17,305,909.9元,在2022年5月10日前支付第三期回购款35,449,943.13元,其在支付9,500,000元后未再支付。2022年6月,本公司收到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晋0423民初65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本公司回购款52,755,853.04元(于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2年7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2年8月15日前支付7,305,909.91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0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1月30日前支付4,000,000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8,449,943.13元,于2023年1月30日前支付5,000,000元,于2023年2月28日前支
付5,000,000元,于2023年3月20日前支付5,000,000元);(2)上述款项若被告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期逾期支付,本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支付违约金862,859.8元;(3)本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截至2023年5月,本公司已收款4,492.87万元。2023年6月,本公司就未支付款项向山西省襄垣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注4: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9年10月受理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盐湖镁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本公司债权金额1,231.50万元,暂缓确认债权金额2,639.60万元。盐湖镁业正在寻求接收资产企业,待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确认暂缓债权部分金额。盐湖镁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疫情等原因多次延期,目前未能确定其召开日期。详见于2021年4月2日披露的临2021-01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暂缓确认部分债权2,639.39万元并就全部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于2023年2月收到法院(2022)青01民初9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盐湖镁业管理人明确尚未对案涉债权作出审查结论,仅将案涉债权进行暂缓确认,菲达环保起诉要求确认案涉债权不符合提起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法定前提条件,裁定驳回菲达环保的起诉。注5:本公司于2023年3月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合同款380万元等。双方于2018年11月签订脱硫、湿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2,650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已支付2,270万元,剩余380万元未支付。审理期间,本公司增加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另一份脱硫改造项目合同尾款483万元。该合同于2018年11月签订,合同总价为690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已支付207万元。诉讼请求总金额变更为863万元。法院于2023年8月出具(2023)晋0981民初608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其协议主要内容:(1)双方同意扣除涉纠纷款项60万元,确认尚欠本公司合同款项803万元,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承诺向本公司分期支付:2023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160万元;2023年9月至12月,每月支付80万元,共计320万元;2024年1月30日前,支付70万元;2024年2月至5月,每月支付50万元,共计200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全部款项。(2)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在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如约如期支付款项750万元,本公司承诺另行扣减10万元,即最后一笔尾款仅需支付43万元;如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未能依据上述约定付款或逾期付款,则未支付合同总金额仍为803万元。(3)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如有任意一期款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本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0月,本公司因未收到上述款项向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本案执行款执行到位0元。2023年12月,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法院出具(2023)晋0981执143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注6: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菲达环保、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支付陈建华等三人医疗费、护理费及各项费用等合计6,067,021.13元,判决赵江南与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1年7月,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电除尘系统发生坍塌事故,导致陈建华等三人被烫伤。《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1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菲达环保、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咨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维保单位河南省博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事故责任方。事故发生后,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三名伤者已产生的医疗费等5,977,230.79元。2023年6月,本公司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本案件的管辖上诉申请,请求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兵02民辖终8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本次上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焉耆垦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出具(2023)兵0203民初9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于2024年4月恢复本案庭审。
注7:本公司于2023年8月向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合同欠款846.50万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等。双方就烧结机项目电除尘器工程于2020年11月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金额1,385万元)和烧结项目电除尘器系统施工合同(金额325万元)各一份,合同总价1,710万元。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支付863.50万元,余846.50万元未支付。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出具(2023)辽0303民初3974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主要内容: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本公司
货款8,465,000元、损失费253,950元。2023年11月,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2月,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辽03民终451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至2024年2月,本公司已收款8,718,950元。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计2024年度购销商品及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总额为6.54亿元。鉴于年度生产、服务、市场价格等变化客观存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象、项目(品种)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关联交易总金额允许在±20%幅度内变动,详见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临2024-01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本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履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本报告期(1-6月)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商品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含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下属单位) | 36,700.00 | 18,615.51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500.00 | 117.89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170.00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139.77 | ||
小计 | 37,600.00 | 18,873.17 | |
向关联人接受劳务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00 | 127.20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5.00 |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830.00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227.00 | 41.16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40.00 | 6.4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160.00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0 | 2.16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41.14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1.68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44.95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12.88 | ||
小计 | 2,143.14 | 610.67 | |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587.52 | 653.52 |
小计 | 587.52 | 653.5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6,600.00 | 6,492.76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620.30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8,300.00 | 5,212.06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10.15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100.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79 | ||
小计 | 15,520.30 | 11,810.18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3,700.00 | 1,868.27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 | 1,596.29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650.00 | 277.64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17.00 |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440.00 | 207.55 | |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7.36 | ||
小计 | 9,507.00 | 4,077.11 | |
合计 | 65,357.96 | 36,024.65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与杭钢集团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杭钢集团承诺,紫光环保母公司及各污水处理项目子公司(除桐庐富春江紫光水务有限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乘以紫光环保对各子公司持股比例后的合计数分别不低于12,032.72万元、12,078.33万元、12,423.73万元。紫光环保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7,221.38万元。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生态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新增资助最高额不超过1,900.00万元,资助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生态研究院之少数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环保集团,故本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临2024-014号《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0,487,315.6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46,234,353.37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46,234,353.37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0.05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438,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438,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25日 | 79,811.60 | 79,292.33 | 79,292.33 | 0 | 48,486.41 | 0 | 61.15 | 697.87 | 0.88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一二期清洁排放提标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94.43 | 2.10 | 1,905.69 | 68.20 | 2023年6月 | 否 | 是 | 80.90 | 否 | 888.74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322.07 | 174.65 | 2,379.26 | 55.05 | 2023年5月 | 否 | 是 | 83.40 | 否 | 1,942.81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899.59 | 146.51 | 1,817.71 | 95.69 | 2022年8月 | 否 | 是 | 48.97 | 否 | 81.88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245.70 | 0.00 | 2,338.24 | 72.04 | 2023年1月 | 否 | 是 | 151.97 | 否 | 907.46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 | 研发 | 是 | 否 | 8,620.00 | 52.90 | 301.15 | 3.49 | 2026年2月 | 否 | 是 | 否 | 8,318.85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智慧水务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206.19 | 321.71 | 1,540.01 | 7.62 | 2026年12月 | 否 | 是 | 否 | 18,666.18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8,204.35 | 0.00 | 38,204.35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否 | 0.00 | |||
合计 | / | / | / | / | 79,292.33 | 697.87 | 48,486.41 | / | / | / | / | / | 365.24 | / | / | 30,805.92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经公司2023年10月1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00万元自有资金及4,500万元募集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以共同实施“低碳生态环保设计研究院”募投项目。经公司2024年1月17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控股孙公司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存放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汇入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6,44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292,832,289 | 292,832,289 | 33.01 | 152,317,067 | 无 | 国有法人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0 | 96,627,476 | 10.89 | 0 | 质押 | 10,000,000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288,065 | 1.16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288,065 | 1.16 | 0 | 未知 | 其他 |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082,304 | 1.14 | 0 | 未知 | 其他 |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0 | 5,996,139 | 0.68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642,839 | 0.64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5,200,000 | 0.59 | 0 | 未知 | 其他 | ||
俞海刚 | 0 | 4,938,271 | 0.56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4,718,271 | 0.53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40,515,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515,222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96,627,476 | 人民币普通股 | 96,627,476 | |||||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28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8,065 |
杭州龙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路桥华瞬健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28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8,065 |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82,3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82,304 |
浙江农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5,996,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6,139 |
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642,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2,839 |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200,000 |
俞海刚 | 4,938,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38,271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4,718,271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8,27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未发现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形。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绍兴行稳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孙公司;2.公司未发现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退出 | 0 | 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新增 | 292,832,289 | 33.01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52,317,067 | 2025-11-17 | 新股发行限售 | |
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23,210,000 | 限制性股票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浙江省国资委 |
变更日期 | 2024年2月8日 |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报告期内,公司原控股股东杭钢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0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暨控股股东变更的公告》。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23菲达环保GN001(科创票据) | 132380523 | 2023年9月4日、5日 | 2023年9月6日 | 2026年9月6日 | 200,000,000.00 | 3.45 | 每年付息一次,于兑付日一次性兑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 银行间市场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 询价和点击成交 | 否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 24菲达环保SCP001(科创票据) | 012481291 | 2024年4月15日 | 2024年4月16日 | 2024年12月12日 | 300,000,000.00 | 2.20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银行间市场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 询价和点击成交 | 否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所有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均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公司债券在报告期内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或者整改
(四) 专项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相关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变动原因 |
流动比率 | 1.46 | 1.41 | 3.55 | |
速动比率 | 1.28 | 1.24 | 3.23 | |
资产负债率(%) | 57.13 | 58.66 | 减少1.53个百分点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1,673,302.32 | 70,623,786.06 | 29.81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2 | 0.10 | 20.00 | |
利息保障倍数 | 4.88 | 3.24 | 50.62 |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强项目执行管理,毛利率同比提高0.04个百分点,以及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出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5.34 | 3.06 | 74.51 | 主要系本期加强资金回收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以及加强资金集约化管理,降低有息负债减少利息支 |
出所致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7.67 | 5.66 | 35.51 |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0.00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892,063,026.37 | 1,786,142,502.8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9,391,121.15 | 23,200,923.57 |
应收账款 | 七、5 | 2,054,991,078.28 | 1,958,119,404.5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8,959,032.56 | 195,596,132.28 |
预付款项 | 七、8 | 122,957,565.24 | 146,564,197.0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2,165,075.98 | 48,835,831.5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843,404,179.03 | 772,661,029.6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1,627,030,030.58 | 1,677,366,173.7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9,818,807.64 | 85,724,671.09 |
流动资产合计 | 6,740,779,916.83 | 6,694,210,866.2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487,709,368.58 | 586,914,093.27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6,642,231.42 | 63,333,865.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9,257,684.52 | 9,257,684.52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147,171,351.50 | 150,363,698.84 |
固定资产 | 七、21 | 380,962,257.82 | 394,867,143.56 |
在建工程 | 七、22 | 1,708,972.6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4,852,738.08 | 17,368,563.93 |
无形资产 | 七、26 | 2,388,602,089.35 | 2,463,888,614.6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1,799,586.07 | 1,799,586.07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23,815,875.60 | 29,566,631.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30,098,610.29 | 126,395,822.1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057,629.37 | 2,149,772.5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64,678,395.25 | 3,845,905,475.99 | |
资产总计 | 10,405,458,312.08 | 10,540,116,342.2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5,547,643.43 | 470,072,94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200,780,000.00 | 262,778,5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88,099,092.49 | 2,491,844,884.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76,014,274.88 | 621,576,932.8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5,901,010.60 | 10,891,984.8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6,356,021.73 | 252,951,849.0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6,517,699.27 | 183,658,061.1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650,000.00 | 1,650,00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42,404,552.98 | 347,523,207.1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21,076,032.78 | 122,780,187.85 |
流动负债合计 | 4,622,696,328.16 | 4,764,078,550.2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85,746,919.86 | 1,077,330,960.86 |
应付债券 | 七、46 | 205,708,586.67 | 202,249,472.4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0,039,278.28 | 10,467,079.8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16,394,830.12 | 122,803,310.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3,834,489.73 | 6,384,548.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1,724,104.66 | 1,419,235,372.06 | |
负债合计 | 5,944,420,432.82 | 6,183,313,922.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889,703,140.00 | 887,153,1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811,469,529.60 | 2,803,373,623.2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637,609.00 | 13,077,947.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86,864,836.28 | 376,072,340.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19,655,543.52 | 4,114,932,697.71 | |
少数股东权益 | 241,382,335.74 | 241,869,722.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61,037,879.26 | 4,356,802,419.9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05,458,312.08 | 10,540,116,342.28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6,179,626.82 | 1,098,635,206.3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13,534.15 | 12,576,697.2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691,883,622.59 | 1,593,428,089.08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37,500.00 | 157,287,682.16 | |
预付款项 | 122,595,791.65 | 161,186,711.86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45,132,784.37 | 134,351,532.8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存货 | 570,043,156.20 | 517,694,456.4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544,899,751.98 | 1,585,880,630.15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393,222.55 | 29,910,060.39 |
流动资产合计 | 5,324,078,990.31 | 5,290,951,066.5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4,376,034.58 | 53,580,759.27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574,451,154.65 | 2,564,544,684.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97,635,665.69 | 99,523,319.75 | |
固定资产 | 294,265,452.30 | 303,453,497.1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4,341,614.34 | 36,387,743.5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7,071,459.16 | 22,144,195.1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3,927,636.61 | 90,928,253.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4,854.37 | 804,854.37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72,373,871.70 | 3,176,867,307.16 | |
资产总计 | 8,496,452,862.01 | 8,467,818,373.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33,333.33 | 209,934,098.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15,202,860.10 | 256,268,500.00 | |
应付账款 | 2,207,115,957.54 | 2,365,386,908.6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29,958,653.25 | 582,860,420.75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49,662.93 | 637,101.10 | |
应交税费 | 108,285,908.76 | 178,600,266.64 | |
其他应付款 | 291,391,608.30 | 296,689,789.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740,705.56 | 66,786,318.61 | |
其他流动负债 | 415,127,678.26 | 116,273,214.7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97,706,368.03 | 4,073,436,618.7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96,800,000.00 | 130,1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05,708,586.67 | 202,249,472.4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67,246.89 | 9,753,683.9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07,873.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9,675,833.56 | 344,411,029.35 | |
负债合计 | 4,407,382,201.59 | 4,417,847,648.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89,703,140.00 | 887,153,1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165,943,864.45 | 3,152,041,661.1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637,609.00 | 13,077,947.00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
未分配利润 | 1,805,618.33 | -37,557,669.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89,070,660.42 | 4,049,970,725.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496,452,862.01 | 8,467,818,373.72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462,900,827.64 | 1,536,086,530.6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462,900,827.64 | 1,536,086,530.6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36,262,111.27 | 1,451,341,895.8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129,053,513.21 | 1,243,744,556.0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1,429,405.77 | 12,985,853.6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9,819,657.99 | 15,641,521.5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8,019,203.43 | 123,579,827.21 |
研发费用 | 七、65 | 38,827,118.32 | 30,661,707.45 |
财务费用 | 七、66 | 9,113,212.55 | 24,728,430.03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8,800,385.89 | 48,561,005.49 |
利息收入 | 七、66 | 30,091,328.17 | 27,656,106.39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288,595.36 | 18,350,594.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368,366.34 | -2,775,060.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6,368,366.34 | 1,414,848.16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722,637.20 | -56,492,142.7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750,590.12 | 65,827,104.8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2,922.78 | 331,125.6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2,396,553.77 | 109,986,256.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02,330.65 | 139,081.6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566,289.88 | 1,113,355.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0,632,594.54 | 109,011,982.7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0,258,942.52 | 21,245,798.3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373,652.02 | 87,766,184.3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0,373,652.02 | 87,766,184.3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792,495.45 | 82,876,561.1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81,156.57 | 4,889,623.2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715,556.00 | -9,771,781.31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715,556.00 | -9,771,781.3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715,556.00 | -9,771,781.3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6,715,556.00 | -9,766,058.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723.3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七、77 | 103,658,096.02 | 77,994,403.07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076,939.45 | 73,104,779.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81,156.57 | 4,889,623.2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10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942,940,742.21 | 988,870,084.4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804,964,754.92 | 870,311,976.47 |
税金及附加 | 4,318,383.32 | 6,122,606.69 | |
销售费用 | 13,196,903.83 | 12,145,629.90 | |
管理费用 | 50,810,518.28 | 46,780,980.98 | |
研发费用 | 27,686,033.37 | 23,760,307.80 | |
财务费用 | 2,739,684.47 | 12,131,122.1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48,727.86 | 16,723,481.92 | |
利息收入 | 11,555,981.03 | 8,125,860.13 | |
加:其他收益 | 11,601,313.62 | 9,690,481.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952,028.05 | -11,459,339.6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九、5 | 1,858,295.53 | 949,588.3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891,412.23 | -58,580,383.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87,141.66 | 58,066,784.4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3 | 225,389.3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073,535.15 | 15,560,392.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528,937.37 | 10,230.1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77,093.64 | 1,018,123.1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125,378.88 | 14,552,499.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762,091.38 | -2,235,517.8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63,287.50 | 16,788,017.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363,287.50 | 16,788,017.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715,556.00 | -9,766,058.0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715,556.00 | -9,766,058.0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6,715,556.00 | -9,766,058.00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647,731.50 | 7,021,959.2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50,256,856.34 | 1,270,912,084.7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877,022.22 | 12,347,691.1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5,903,748.91 | 98,524,896.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3,037,627.47 | 1,381,784,672.3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22,809,623.91 | 824,644,795.1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9,275,694.42 | 135,109,692.7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0,804,218.83 | 111,172,432.3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8,806,571.36 | 186,831,445.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1,696,108.52 | 1,257,758,365.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341,518.95 | 124,026,307.0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7,47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47,272.3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0,000,000.00 | 2,678,528.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2,018,730.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774,517.74 | 66,499,985.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6,856,840.00 | 4,9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42,802.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631,357.74 | 75,142,787.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368,642.26 | -73,124,056.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29,500.00 | 4,536,842.1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36,842.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6,000,000.00 | 444,68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5,392,860.1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6,722,360.10 | 449,216,842.1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0,284,108.27 | 837,284,041.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9,877,266.21 | 50,187,758.0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6,296,535.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6,457,909.83 | 887,471,799.0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735,549.73 | -438,254,956.9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01,020.51 | -245,082.7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975,631.99 | -387,597,789.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9,618,705.15 | 1,008,351,872.19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79,661,780.65 | 743,506,446.4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084,765.99 | 104,973,417.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5,746,546.64 | 848,479,863.5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68,652,758.36 | 619,693,885.2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1,181,712.06 | 43,508,008.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2,968,888.99 | 50,277,023.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078,414.15 | 145,842,523.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4,881,773.56 | 859,321,440.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64,773.08 | -10,841,576.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1,22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 | 20,144,596.3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00.00 | 20,365,816.3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2,142.00 | 1,421,074.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40,000.00 | 410,879,8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42,802.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2,142.00 | 417,043,676.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7,858.00 | -396,677,859.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329,5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6,000,000.00 | 1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9,98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1,309,500.00 | 13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9,055,711.71 | 4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37,595.05 | 15,378,972.4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6,535.3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089,842.11 | 435,378,972.4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219,657.89 | -305,378,972.4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33,826.67 | 42,466.8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166,115.64 | -712,855,942.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1,651,332.27 | 1,215,735,271.5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8,817,447.91 | 502,879,329.36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153,140.00 | 2,803,373,623.24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6,072,340.83 | 4,114,932,697.71 | 241,869,722.23 | 4,356,802,419.9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153,140.00 | 2,803,373,623.24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6,072,340.83 | 4,114,932,697.71 | 241,869,722.23 | 4,356,802,419.9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0,000.00 | 8,095,906.36 | -16,715,556.00 | 110,792,495.45 | 104,722,845.81 | -487,386.49 | 104,235,459.3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15,556.00 | 110,792,495.45 | 94,076,939.45 | 9,581,156.57 | 103,658,096.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50,000.00 | 8,095,906.36 | 10,645,906.36 | -10,068,543.06 | 577,363.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50,000.00 | 2,704,028.30 | 5,254,028.30 | 5,254,028.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11,054,186.40 | 11,054,186.40 | 143,988.60 | 11,198,175.00 |
的金额 | |||||||||||||||
4.其他 | -5,662,308.34 | -5,662,308.34 | -10,212,531.66 | -15,874,840.00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9,703,140.00 | 2,811,469,529.60 | -3,637,609.00 | 35,255,646.64 | 486,864,836.28 | 4,219,655,543.52 | 241,382,335.74 | 4,461,037,879.2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769,277.29 | 1,562,968.32 | 35,255,646.64 | 147,927,348.72 | 3,809,458,380.97 | 220,289,710.56 | 4,029,748,091.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12,169.13 | -412,169.13 | -412,169.1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769,277.29 | 1,562,968.32 | 35,255,646.64 | 147,515,179.59 | 3,809,046,211.84 | 220,289,710.56 | 4,029,335,922.4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66,749.86 | -9,771,781.31 | 82,876,561.14 | 72,438,029.97 | 10,655,701.55 | 83,093,731.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71,781.31 | 82,876,561.14 | 73,104,779.83 | 4,889,623.24 | 77,994,403.0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66,749.86 | -666,749.86 | 5,766,078.31 | 5,099,328.4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536,842.10 | 4,536,842.1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66,749.86 | -666,749.86 | 1,229,236.21 | 562,486.35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 |
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2,760,102,527.43 | -8,208,812.99 | 35,255,646.64 | 230,391,740.73 | 3,881,484,241.81 | 230,945,412.11 | 4,112,429,653.92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87,153,140.00 | 3,152,041,661.15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557,669.17 | 4,049,970,725.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87,153,140.00 | 3,152,041,661.15 | 13,077,947.00 | 35,255,646.64 | -37,557,669.17 | 4,049,970,725.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0,000.00 | 13,902,203.30 | -16,715,556.00 | 39,363,287.50 | 39,099,934.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715,556.00 | 39,363,287.50 | 22,647,731.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550,000.00 | 13,902,203.30 | 16,452,203.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550,000.00 | 2,704,028.30 | 5,254,028.3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198,175.00 | 11,198,175.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89,703,140.00 | 3,165,943,864.45 | -3,637,609.00 | 35,255,646.64 | 1,805,618.33 | 4,089,070,660.4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2,255,840.50 | 35,255,646.64 | -92,902,417.15 | 3,917,831,083.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2,255,840.50 | 35,255,646.64 | -92,902,417.15 | 3,917,831,083.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766,058.00 | 16,788,017.27 | 7,021,959.2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66,058.00 | 16,788,017.27 | 7,021,959.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
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63,943,140.00 | 3,109,278,873.13 | -7,510,217.50 | 35,255,646.64 | -76,114,399.88 | 3,924,853,042.39 |
公司负责人:吴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叶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叶梅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浙证委〔2000〕8号文批准,由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达集团)为主发起人,联合中国国际热能工程公司等八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于2000年4月30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诸暨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0084441G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887,153,140.00元,股份总数887,153,14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5,527,06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711,626,073股。公司股票已于200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的生产及销售、污水处理。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除尘器、烟气脱硫设备、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件、污水处理。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环保工程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一般在12个月以上,具体周期根据项目情况确定,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除环保工程业务以外,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超过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资产总额超过合并资产总额的10%或利润总额绝对值超过合并利润总额的10%且金额绝对值大于1,250万元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公司将对单个企业的投资账面价值超过合并资产总额0.10%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 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款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8)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1) 气、固环保板块
账 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3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年以上 | 50 |
2) 水环保板块
账 龄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6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9)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金融工具。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
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 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 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35 | 3-5 | 2.71-6.47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3-5 | 9.50-32.33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3-5 | 4.75-19.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6-8 | 3-5 | 11.88-16.1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3-5 | 19.00-24.25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 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房屋及建筑物初步验收合格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机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按产权证书载明期限 | 直线法 |
特许经营权 | 5-30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5-10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软件费 | 3-5年,按合同约定期限 | 直线法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 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①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②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③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归集范围。
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公司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公司所拥有,且与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
8)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9)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
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及安装环保设备收入
A.公司出口销售设备、配件不需要提供安装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外销收入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时确认。
B.内销收入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a.对于不需要安装的环保设备及一般商品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货给客户,并取得客户出具的收货证明等控制权转移文件时确认收入;
b.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环保设备,公司将设备的销售、安装各自确认为单项履约义务。其中设备销售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发货给客户,并取得客户出具的收货证明等控制权转移文件时确认收入。设备安装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整个安装期间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按照约定的处理单价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处理量确认污水处理服务收入。
③BOT合同中建造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相关规定, 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多项服务(如既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规定,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如果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或者缺少类似的市场价格的,企业可以考虑市场情况、企业特定因素以及与客户有关的信息等相关信息,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余值法等方法合理估计单独售价。
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业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但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通常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预计发生的成本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根据市场法确认建造服务收入的单独售价。
④建造服务收入
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 租赁负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售后回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简易征收5%或3%;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2.5%、15%、20%、25% |
分公司异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明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菲达北京分公司)在当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菲达科技 | 15% |
紫光环保 | 15% |
临海紫光 | 15% |
青田紫光 | 12.5% |
菲达研究院 | 20% |
滁州检测 | 20% |
德清紫光 | 20% |
龙游紫光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1)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公司下属从事污水处理的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2)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的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液等”项目、“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污水处理劳务”项目,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子公司余干能源的垃圾处理项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享受该项政策。
(2)企业所得税
1)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紫光环保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22年度至2024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浙江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本公司及菲达科技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于2023年度至2025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8号),临海紫光根据政策要求进行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
4)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子公司青田紫光自2019年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4年属于第三个减半征收年度,按12.5%的税率计缴。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子公司菲达研究院、德清紫光、龙游紫光和滁州求是享受该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8.41 | 1,928.41 |
银行存款 | 1,655,448,744.78 | 1,535,913,285.93 |
其他货币资金 | 236,612,353.18 | 250,227,288.52 |
合计 | 1,892,063,026.37 | 1,786,142,502.8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银行存款期末数中包括募集资金316,596,165.73元,诉讼案件冻结款1,338,572.00元,ETC押金及保证金29,000.00元;其他货币资金期末数中包括保函保证金89,216,749.22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1,860,000.00元,上述货币资金使用受限。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410,537.00 | 7,724,226.32 |
商业承兑票据 | 980,584.15 | 15,476,697.25 |
合计 | 9,391,121.15 | 23,200,923.5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2,555,863.28 | |
合计 | 2,555,863.28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66,400.28 | 100.00 | 1,575,279.13 | 14.36 | 9,391,121.15 | 30,693,049.57 | 100.00 | 7,492,126.00 | 24.41 | 23,200,923.5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410,537.00 | 76.69 | 8,410,537.00 | 7,724,226.32 | 25.17 | 7,724,226.32 | ||||
商业承兑汇票 | 2,555,863.28 | 23.31 | 1,575,279.13 | 61.63 | 980,584.15 | 22,968,823.25 | 74.83 | 7,492,126.00 | 32.62 | 15,476,697.25 |
合计 | 10,966,400.28 | / | 1,575,279.13 | / | 9,391,121.15 | 30,693,049.57 | / | 7,492,126.00 | / | 23,200,923.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8,410,537.00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555,863.28 | 1,575,279.13 | 61.63 |
合计 | 10,966,400.28 | 1,575,279.13 | 14.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照收到该应收票据对应合同项目应收款账龄确认计提坏账准备。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92,126.00 | -5,916,846.87 | 1,575,279.13 | |||
合计 | 7,492,126.00 | -5,916,846.87 | 1,575,279.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64,951,036.07 | 1,363,264,588.04 |
1至2年 | 652,475,342.99 | 331,316,223.09 |
2至3年 | 296,654,254.35 | 273,117,421.85 |
3年以上 | 308,845,403.45 | 345,208,616.61 |
合计 | 2,422,926,036.86 | 2,312,906,849.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363,276.34 | 3.15 | 76,363,276.34 | 100.00 | 77,084,249.96 | 3.33 | 77,084,249.9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46,562,760.52 | 96.85 | 291,571,682.24 | 12.43 | 2,054,991,078.28 | 2,235,822,599.63 | 96.67 | 277,703,195.10 | 12.42 | 1,958,119,404.53 |
合计 | 2,422,926,036.86 | / | 367,934,958.58 | / | 2,054,991,078.28 | 2,312,906,849.59 | / | 354,787,445.06 | / | 1,958,119,404.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印度BGR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9,210,194.57 | 9,210,194.57 | 100.00 | 存在产品质量纠纷,预计不能收回 |
印度兰科公司 | 3,484,607.67 | 3,484,607.67 | 100.00 | 对方已破产 |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100.00 | 对方破产,预计不能收回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菲达) | 16,268,758.15 | 16,268,758.15 | 100.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577,478.00 | 3,577,478.00 | 100.00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8,609,000.00 | 8,609,000.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827,109.90 | 7,827,109.9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MIPP国际有限公司 | 11,303,923.25 | 11,303,923.25 | 100.00 | 对方公司重组,债务人拒绝执行 |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 | 975,103.13 | 975,103.13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贵阳德普环保成套公司 | 2,649,000.00 | 2,649,000.00 | 100.00 | 对方公司经营异常且款项逾期多年 |
北京博朗环境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875,000.00 | 4,875,000.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 726,000.00 | 726,000.00 | 100.00 | 存在诉讼纠纷,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万事通钢结构有限公司 | 1,249,024.02 | 1,249,024.02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山东菲达武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329,482.00 | 329,482.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其他零星客商合计 | 5,125,595.65 | 5,125,595.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6,363,276.34 | 76,363,276.3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2,346,562,760.52 | 291,571,682.24 | 12.43 |
合计 | 2,346,562,760.52 | 291,571,682.24 | 12.4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气、固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862,625,610.47 | 25,878,768.31 | 3.00 |
1-2年 | 603,946,182.35 | 60,394,618.23 | 10.00 |
2-3年 | 263,906,156.40 | 52,781,231.29 | 20.00 |
3年以上 | 246,905,858.81 | 123,452,929.40 | 50.00 |
小计 | 1,977,383,808.03 | 262,507,547.23 | 13.28 |
水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302,325,425.60 | 18,139,525.55 | 6.00 |
1-2年 | 48,529,160.64 | 4,852,916.06 | 10.00 |
2-3年 | 17,458,879.36 | 5,237,663.82 | 30.00 |
3-4年 | 56,061.10 | 28,030.55 | 50.00 |
4-5年 | 17,133.80 | 13,707.04 | 80.00 |
5年以上 | 792,291.99 | 792,291.99 | 100.00 |
小计 | 369,178,952.49 | 29,064,135.01 | 7.87 |
合计 | 2,346,562,760.52 | 291,571,682.24 | 12.4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7,084,249.96 | 12,279,026.38 | 13,000,000.00 | 76,363,276.3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7,703,195.10 | 13,868,487.14 | 291,571,682.24 | |||
合计 | 354,787,445.06 | 26,147,513.52 | 13,000,000.00 | 367,934,958.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 |
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豫能菲达 | 13,000,000.00 | 已收回款项 | 银行承兑票据 | 对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合计 | 13,000,000.00 | / | /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2,251,000.00 | 162,625,000.00 | 404,876,000.00 | 9.63 | 49,979,800.00 |
第二名 | 189,441,530.00 | 104,678,770.00 | 294,120,300.00 | 7.00 | 10,892,631.55 |
第三名 | 212,586,180.00 | 61,416,020.00 | 274,002,200.00 | 6.52 | 33,107,550.00 |
第四名 | 124,964,370.00 | 109,999,630.00 | 234,964,000.00 | 5.59 | 7,048,920.00 |
第五名 | 55,361,289.87 | 106,732,762.16 | 162,094,052.03 | 3.86 | 2,944,293.00 |
合计 | 824,604,369.87 | 545,452,182.16 | 1,370,056,552.03 | 32.60 | 103,973,194.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货款及质保金 | 1,781,240,323.69 | 154,210,293.11 | 1,627,030,030.58 | 1,840,327,056.93 | 162,960,883.23 | 1,677,366,173.70 |
合计 | 1,781,240,323.69 | 154,210,293.11 | 1,627,030,030.58 | 1,840,327,056.93 | 162,960,883.23 | 1,677,366,173.7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1,240,323.69 | 100.00 | 154,210,293.11 | 8.66 | 1,627,030,030.58 | 1,840,327,056.93 | 100.00 | 162,960,883.23 | 8.85 | 1,677,366,173.70 |
合计 | 1,781,240,323.69 | / | 154,210,293.11 | / | 1,627,030,030.58 | 1,840,327,056.93 | / | 162,960,883.23 | / | 1,677,366,173.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气、固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1,096,569,348.04 | 32,897,080.45 | 3.00 |
1-2年 | 416,279,421.42 | 41,627,942.14 | 10.00 |
2-3年 | 140,889,188.68 | 28,177,837.74 | 20.00 |
3年以上 | 99,675,661.02 | 49,837,830.51 | 50.00 |
小计 | 1,753,413,619.16 | 152,540,690.84 | 8.70 |
水环保板块 | |||
1年以内 | 27,826,704.53 | 1,669,602.27 | 6.00 |
小计 | 27,826,704.53 | 1,669,602.27 | 6.00 |
合计 | 1,781,240,323.69 | 154,210,293.11 | 8.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8,750,590.12 | |||
合计 | -8,750,590.12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62,960,883.23 | -8,750,590.12 | 154,210,293.11 | |||
合计 | 162,960,883.23 | -8,750,590.12 | 154,210,293.11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8,959,032.56 | 195,596,132.28 |
合计 | 28,959,032.56 | 195,596,132.28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75,303,174.43 | |
合计 | 175,303,174.43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6,141,721.66 | 78.19 | 117,250,337.65 | 80.00 |
1至2年 | 8,466,100.36 | 6.89 | 7,042,102.04 | 4.80 |
2至3年 | 2,613,042.29 | 2.12 | 3,906,001.21 | 2.67 |
3年以上 | 15,736,700.93 | 12.80 | 18,365,756.15 | 12.53 |
合计 | 122,957,565.24 | 100.00 | 146,564,197.05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6,000,000.00 | 4.88 |
第二名 | 5,659,242.00 | 4.60 |
第三名 | 5,310,000.00 | 4.32 |
第四名 | 5,000,000.00 | 4.07 |
第五名 | 3,666,945.00 | 2.98 |
合计 | 25,636,187.00 | 20.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2,165,075.98 | 48,835,831.54 |
合计 | 62,165,075.98 | 48,835,831.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期末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初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依据 | |
浙江神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鹰集团)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详见本财务报告/十六/2/(1)/2)之说明 |
小 计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100.00 |
(2)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 气、固环保板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69,660,690.02 | 11,852,091.59 | 17.01 |
其中:1年以内 | 44,587,777.20 | 1,337,633.33 | 3.00 |
1-2年 | 4,159,490.57 | 415,949.05 | 10.00 |
2-3年 | 1,194,006.39 | 238,801.28 | 20.00 |
3年以上 | 19,719,415.86 | 9,859,707.93 | 50.00 |
小 计 | 69,660,690.02 | 11,852,091.59 | 17.01 |
2) 水环保板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7,954,698.97 | 3,598,221.42 | 45.23 |
其中:1年以内 | 1,586,739.80 | 95,204.40 | 6.00 |
1-2年 | 2,041,878.67 | 204,187.87 | 10.00 |
2-3年 | 750,130.50 | 225,039.15 | 30.00 |
3-4年 | 1,000,000.00 | 500,000.00 | 50.00 |
4-5年 | 10,800.00 | 8,640.00 | 80.00 |
5年以上 | 2,565,150.00 | 2,565,150.00 | 100.00 |
小 计 | 7,954,698.97 | 3,598,221.42 | 45.23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46,174,517.00 | 32,423,799.38 |
1至2年 | 6,686,625.24 | 5,490,677.56 |
2至3年 | 10,007,046.33 | 11,382,397.67 |
3年以上 | 79,615,377.57 | 79,365,476.54 |
合计 | 142,483,566.14 | 128,662,351.15 |
(1).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担保代偿款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押金保证金 | 51,068,936.13 | 45,260,325.61 |
备用金 | 4,386,314.03 | 4,350,050.53 |
应收暂付款 | 578,099.79 | 6,056,218.98 |
其他 | 22,167,295.04 | 8,712,834.88 |
合计 | 142,483,566.14 | 128,662,351.1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33,684.98 | 500,542.16 | 78,292,292.47 | 79,826,519.6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6,041.08 | 186,041.08 | ||
--转入第三阶段 | -194,413.69 | 194,413.69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85,193.83 | 127,967.37 | -221,190.65 | 491,970.5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432,837.73 | 620,136.92 | 78,265,515.51 | 80,318,490.1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第一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二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三阶段为账龄组合在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3.10%,第二阶段9.27%,第三阶段50.66%,合计56.3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768,177.15 | 100,000.00 | 64,868,177.1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058,342.46 | 391,970.55 | 15,450,313.01 | |||
合计 | 79,826,519.61 | 491,970.55 | 80,318,490.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62,909.44 | 5.66 | 担保代偿款 | 2-3年 | 8,062,909.44 |
56,220,011.71 | 39.46 | 3年以上 | 56,220,011.71 | ||
第二名 | 5,600,000.00 | 3.9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68,000.00 |
第三名 | 48,000.00 | 0.03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9,600.00 |
4,000,000.00 | 2.81 | 3年以上 | 2,000,000.00 | ||
第四名 | 3,918,809.00 | 2.75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17,564.27 |
第五名 | 1,274,000.00 | 0.8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38,220.00 |
646,700.00 | 0.45 | 1-2年 | 64,670.00 |
1,500,000.00 | 1.05 | 3年以上 | 750,000.00 | ||
合计 | 81,270,430.15 | 57.03 | / | / | 67,430,975.42 |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5,061,750.25 | 73,613.80 | 84,988,136.45 | 79,808,462.74 | 73,613.80 | 79,734,848.94 |
在产品 | 919,185,445.17 | 170,727,562.24 | 748,457,882.93 | 853,318,522.71 | 170,727,562.24 | 682,590,960.47 |
库存商品 | 9,958,159.65 | 9,958,159.65 | 10,335,220.26 | 10,335,220.26 | ||
合计 | 1,014,205,355.07 | 170,801,176.04 | 843,404,179.03 | 943,462,205.71 | 170,801,176.04 | 772,661,029.6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3,613.80 | 73,613.80 | ||||
在产品 | 170,727,562.24 | 170,727,562.24 | ||||
合计 | 170,801,176.04 | 170,801,176.0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或未抵扣的税金 | 77,613,263.44 | 55,845,141.09 |
套期工具保证金 | 22,205,544.20 | 29,879,530.00 |
合计 | 99,818,807.64 | 85,724,671.09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433,333,334.00 | 433,333,334.00 | 533,333,334.00 | 533,333,334.00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56,135,534.58 | 1,759,500.00 | 54,376,034.58 | 55,340,259.27 | 1,759,500.00 | 53,580,759.27 | |
合计 | 489,468,868.58 | 1,759,500.00 | 487,709,368.58 | 588,673,593.27 | 1,759,500.00 | 586,914,093.27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9,468,868.58 | 100.00 | 1,759,500.00 | 0.36 | 487,709,368.58 | 588,673,593.27 | 100.00 | 1,759,500.00 | 0.30 | 586,914,093.27 |
合计 | 489,468,868.58 | / | 1,759,500.00 | / | 487,709,368.58 | 588,673,593.27 | / | 1,759,500.00 | / | 586,914,093.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客户类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长期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租赁款 | 433,333,334.00 | ||
账龄组合 | 56,135,534.58 | 1,759,500.00 | 3.13 |
合计 | 489,468,868.58 | 1,759,500.00 | 0.3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59,500.00 | 1,759,500.00 | ||||
合计 | 1,759,500.00 | 1,759,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5,725,064.50 | 2,040,000.00 | -166,469.45 | 17,598,595.05 | |||||||
小计 | 15,725,064.50 | 2,040,000.00 | -166,469.45 | 17,598,595.05 | |||||||
二、联营企业 | |||||||||||
豫能菲达 | 4,371,673.69 |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33,843,131.00 | 2,024,764.98 | 35,867,895.98 | ||||||||
缙云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 | 5,692,881.53 | 1,231,840.01 | 6,924,721.54 | ||||||||
临海工投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172,292.51 | 4,727,707.49 | ||||||||
浙江丽水莲都紫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072,788.05 | 3,450,523.31 | 11,523,311.36 | ||||||||
小计 | 47,608,800.58 | 4,900,000.00 | 6,534,835.79 | 59,043,636.37 | 4,371,673.69 |
合计 | 63,333,865.08 | 4,900,000.00 | 8,408,366.34 | 76,642,231.42 | 4,371,673.69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合计 | 9,257,684.52 | 9,257,684.52 |
其他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泰州紫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 3,757,684.52 | 3,757,684.52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盛环境)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500,000.00 | |
天津渤钢二十八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67,655.78 | 1,767,655.78 | |
合 计 | 11,025,340.30 | 1,767,655.78 | 9,257,684.52 |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2,899,012.02 | 53,088,569.22 | 205,987,581.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2,899,012.02 | 53,088,569.22 | 205,987,581.24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977,420.34 | 13,646,462.06 | 55,623,882.4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5,760.46 | 586,586.88 | 3,192,347.34 |
(1)计提或摊销 | 2,605,760.46 | 586,586.88 | 3,192,347.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4,583,180.80 | 14,233,048.94 | 58,816,229.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315,831.22 | 38,855,520.28 | 147,171,351.5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0,921,591.68 | 39,442,107.16 | 150,363,698.8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0,962,257.82 | 394,867,143.5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80,962,257.82 | 394,867,143.5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14,598,262.12 | 119,329,186.92 | 101,415,164.65 | 48,458,145.78 | 18,344,149.86 | 702,144,909.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471.70 | 442,355.03 | 359,644.84 | 81,212.50 | 462,227.43 | 1,400,911.50 |
(1)购置 | 442,355.03 | 359,644.84 | 81,212.50 | 462,227.43 | 1,345,439.80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5,471.70 | 55,471.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1,074.66 | 44,544.15 | 1,085,618.81 | |||
(1)处置或报废 | 1,041,074.66 | 44,544.15 | 1,085,618.81 | |||
4.期末余额 | 414,653,733.82 | 119,771,541.95 | 101,774,809.49 | 47,498,283.62 | 18,761,833.14 | 702,460,202.0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3,390,708.30 | 48,139,674.10 | 66,836,564.58 | 30,742,400.42 | 17,778,636.87 | 306,887,984.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08,554.88 | 3,488,648.05 | 2,110,160.08 | 2,214,126.42 | 631,305.22 | 14,852,794.65 |
(1)计提 | 6,408,554.88 | 3,488,648.05 | 2,110,160.08 | 2,214,126.42 | 631,305.22 | 14,852,794.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2,973.61 | 39,642.61 | 632,616.22 | |||
(1)处置或报废 | 592,973.61 | 39,642.61 | 632,616.22 | |||
4.期末余额 | 149,799,263.18 | 51,628,322.15 | 68,946,724.66 | 32,363,553.23 | 18,370,299.48 | 321,108,162.7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89,781.50 | 389,781.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9,781.50 | 389,781.5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4,854,470.64 | 68,143,219.80 | 32,438,303.33 | 15,134,730.39 | 391,533.66 | 380,962,257.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1,207,553.82 | 71,189,512.82 | 34,188,818.57 | 17,715,745.36 | 565,512.99 | 394,867,143.5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08,972.65 | |
合计 | 1,708,972.65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智慧水务二期浦江智慧水厂 | 1,708,972.65 | 1,708,972.65 | ||||
合计 | 1,708,972.65 | 1,708,972.6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慧水务二期浦江智慧水厂 | 2,330,000.00 | 1,708,972.65 | 1,708,972.65 | 73.35 | 73.35%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2,330,000.00 | 1,708,972.65 | 1,708,972.65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48,365.62 | 16,498,522.11 | 29,746,887.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3,727.59 | 1,203,727.59 | |
(1)租入 | 1,203,727.59 | 1,203,727.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4,452,093.21 | 16,498,522.11 | 30,950,615.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841,230.28 | 4,537,093.52 | 12,378,323.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94,627.08 | 824,926.36 | 3,719,553.44 |
(1)计提 | 2,894,627.08 | 824,926.36 | 3,719,553.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0,735,857.36 | 5,362,019.88 | 16,097,877.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716,235.85 | 11,136,502.23 | 14,852,738.08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07,135.34 | 11,961,428.59 | 17,368,563.9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软件费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0,837,594.23 | 27,437,986.29 | 28,352,938.91 | 3,634,761,663.66 | 3,771,390,183.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64,119.50 | 11,164,119.50 | |||
(1)购置 | |||||
(2)建造 | 11,164,119.50 | 11,164,119.5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000.00 | 36,000.00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36,000.00 | 36,000.00 | |||
4.期末余额 | 80,837,594.23 | 27,437,986.29 | 28,316,938.91 | 3,645,925,783.16 | 3,782,518,302.5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635,457.74 | 26,685,881.40 | 24,851,185.51 | 1,229,329,043.80 | 1,307,501,568.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8,569.66 | 459,876.97 | 1,017,520.15 | 84,128,678.01 | 86,414,644.79 |
(1)计提 | 808,569.66 | 459,876.97 | 1,017,520.15 | 84,128,678.01 | 86,414,644.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7,444,027.40 | 27,145,758.37 | 25,868,705.66 | 1,313,457,721.81 | 1,393,916,213.24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393,566.83 | 292,227.92 | 2,448,233.25 | 2,332,468,061.35 | 2,388,602,089.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4,202,136.49 | 752,104.89 | 3,501,753.40 | 2,405,432,619.86 | 2,463,888,614.64 |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华商进出口 | 1,799,586.07 | 1,799,586.07 | ||
合计 | 1,799,586.07 | 1,799,586.0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修理费 | 20,676,717.63 | 4,491,600.00 | 16,185,117.63 | ||
装修费 | 7,490,803.95 | 907,961.03 | 6,582,842.92 | ||
绿化改造 | 1,399,109.77 | 20,963.30 | 372,158.02 | 1,047,915.05 | |
合计 | 29,566,631.35 | 20,963.30 | 5,771,719.05 | 23,815,875.60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70,044,214.60 | 104,499,686.26 | 667,136,320.22 | 103,394,668.7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304,264.00 | 3,495,639.60 | 18,753,464.00 | 2,813,019.60 |
可抵扣亏损 | 22,114,911.68 | 5,528,727.92 | 15,913,269.28 | 3,978,317.32 |
递延收益 | 48,573,583.47 | 12,554,911.34 | 48,551,127.52 | 11,967,249.51 |
租赁负债 | 13,510,856.64 | 3,377,714.17 | 17,485,217.14 | 4,092,567.00 |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4,279,540.00 | 641,931.00 |
预提费用 | 1,000,000.00 | 150,000.00 | ||
合计 | 781,827,370.39 | 130,098,610.29 | 768,839,398.16 | 126,395,822.1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5,385,820.00 | 2,307,873.00 | ||
使用权资产 | 15,237,860.49 | 3,834,489.73 | 17,368,563.93 | 4,076,675.86 |
合计 | 15,237,860.49 | 3,834,489.73 | 32,754,383.93 | 6,384,548.8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06,049,113.92 | 119,366,859.25 |
可抵扣亏损 | 232,238,955.95 | 228,130,041.03 |
合计 | 338,288,069.87 | 347,496,900.2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118,989.47 | 2,629,629.00 | |
2025年 | 33,858,186.16 | 34,113,329.66 | |
2026年 | 43,613,886.65 | 49,601,372.45 | |
2027年 | 45,030,067.62 | 51,141,473.72 | |
2028年 | 93,740,285.64 | 90,644,236.20 | |
2029年 | 12,877,540.41 | ||
合计 | 232,238,955.95 | 228,130,041.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 | 2,057,629.37 | 2,057,629.37 | 2,149,772.57 | 2,149,772.57 |
产款 | ||||||
合计 | 2,057,629.37 | 2,057,629.37 | 2,149,772.57 | 2,149,772.57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16,596,165.73 | 316,596,165.73 | 募集资金 | 用于指定投资项目 | 321,141,896.66 | 321,141,896.66 | 募集资金 | 用于指定投资项目 |
89,216,749.22 | 89,216,749.22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94,820,157.70 | 94,820,157.70 | 冻结 | 保函保证金 | |
41,860,000.00 | 41,860,000.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4,061,700.00 | 54,061,700.00 | 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1,338,572.00 | 1,338,572.00 | 冻结 | 诉讼冻结资金 | 1,588,572.00 | 1,588,572.00 | 冻结 | 诉讼冻结资金 | |
29,000.00 | 29,000.00 | 冻结 | ETC保证金 | 29,000.00 | 29,000.00 | 冻结 | ETC保证金 | |
固定资产 | 300,197,162.52 | 193,296,696.44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300,197,162.52 | 197,668,379.84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无形资产 | 662,402,795.76 | 498,635,657.11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661,184,709.19 | 511,865,594.23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投资性房地产 | 113,723,354.12 | 65,174,073.23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113,723,354.12 | 66,996,018.83 | 抵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应收账款 | 91,350,827.11 | 85,869,777.48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120,589,332.44 | 114,386,636.45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长期应收款 | 213,230,000.00 | 200,000,000.00 | 质押 | 用于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
合计 | 1,829,944,626.46 | 1,492,016,691.21 | / | / | 1,667,335,884.63 | 1,362,557,955.71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6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90,000,000.00 | 369,755,711.71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 | 15,412,860.10 | 39,980,900.00 |
借款利息 | 134,783.33 | 336,331.62 |
合计 | 205,547,643.43 | 470,072,943.33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3,0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780,000.00 | 259,778,500.00 |
合计 | 200,780,000.00 | 262,778,500.00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工程款 | 2,281,433,126.69 | 2,484,192,808.71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5,620,141.71 | 5,241,728.92 |
费用类款项 | 1,045,824.09 | 2,410,346.49 |
合计 | 2,288,099,092.49 | 2,491,844,884.1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172,405.20 | 尚未结算 |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457,563.37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2,629,968.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776,014,274.88 | 621,576,932.86 |
合计 | 776,014,274.88 | 621,576,932.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891,984.81 | 165,921,799.11 | 110,912,773.32 | 65,901,010.6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071,301.35 | 23,071,301.35 | ||
三、辞退福利 | 48,316.78 | 48,316.78 | ||
合计 | 10,891,984.81 | 189,041,417.24 | 134,032,391.45 | 65,901,010.60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921,772.54 | 133,680,022.40 | 78,112,048.10 | 63,489,746.84 |
二、职工福利费 | 4,411,961.62 | 4,411,961.62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493,679.58 | 10,493,679.5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522,381.41 | 9,522,381.41 | ||
工伤保险费 | 907,234.78 | 907,234.78 | ||
生育保险费 | 64,063.39 | 64,063.39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016,276.48 | 10,016,276.48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 2,970,212.27 | 2,141,458.00 | 2,700,406.51 | 2,411,263.76 |
经费 | ||||
六、劳务派遣用工 | 5,178,401.03 | 5,178,401.03 | ||
合计 | 10,891,984.81 | 165,921,799.11 | 110,912,773.32 | 65,901,010.6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745,444.12 | 20,745,444.12 | ||
2、失业保险费 | 714,379.59 | 714,379.5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611,477.64 | 1,611,477.64 | ||
合计 | 23,071,301.35 | 23,071,301.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8,023,643.05 | 199,203,752.25 |
企业所得税 | 13,113,928.88 | 26,203,971.90 |
个人所得税 | 216,991.31 | 9,473,757.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106.25 | 2,267,887.69 |
房产税 | 1,107,272.96 | 5,552,786.06 |
土地使用税 | 2,078,023.80 | 7,634,095.82 |
教育费附加 | 649,974.83 | 1,016,847.6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5,006.16 | 677,898.39 |
环境保护税 | 226.53 | 224.10 |
印花税 | 913,847.96 | 920,627.36 |
合计 | 176,356,021.73 | 252,951,849.03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650,000.00 | 1,6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45,867,699.27 | 182,008,061.14 |
合计 | 146,517,699.27 | 183,658,061.14 |
(2).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林景平 | 325,000.00 | 325,000.00 |
应付股利-黎琪 | 195,000.00 | 195,000.00 |
应付股利-宁波正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 | 130,000.00 |
应付股利-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合计 | 650,000.00 | 1,650,000.00 |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84,729,223.05 | 88,784,326.80 |
资金拆借款 | 26,975,133.50 | 65,302,133.83 |
应付暂收款 | 19,242,504.88 | 14,177,438.75 |
其他 | 14,920,837.84 | 13,744,161.76 |
合计 | 145,867,699.27 | 182,008,061.1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39,380,582.00 | 338,788,082.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92,606.01 | 7,018,137.2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231,364.97 | 1,716,987.87 |
合计 | 342,404,552.98 | 347,523,207.14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00,842,979.45 | 81,778,827.85 |
期末已背书未到期供应链票据 | 16,570,720.00 | 38,401,360.00 |
期末已背书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 | 2,269,000.00 | 2,600,000.00 |
超短期融资券 | 301,393,333.33 | |
合计 | 421,076,032.78 | 122,780,187.8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 | 100 | 2.20 | 2024年4月15日 | 240天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393,333.33 | 301,393,333.33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1,393,333.33 | 301,393,333.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00,300,000.00 | 575,100,000.00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315,416,919.86 | 219,200,960.86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02,030,000.00 | 211,030,000.00 |
信用借款 | 68,000,000.00 | 72,000,000.00 |
合计 | 985,746,919.86 | 1,077,330,960.8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205,708,586.67 | 202,249,472.41 |
合计 | 205,708,586.67 | 202,249,472.41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科创票据) | 100 | 3.45 | 2023年9月4日、5日 | 3年 | 200,000,000.00 | 202,249,472.41 | 3,450,000.00 | -9,114.26 | 205,708,586.67 | 否 | ||
合计 | / | / | / | / | 200,000,000.00 | 202,249,472.41 | 3,450,000.00 | -9,114.26 | 205,708,586.67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1,600,000.00 | 12,616,499.9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60,721.72 | 2,149,420.11 |
合计 | 10,039,278.28 | 10,467,079.87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16,411,698.22 | 1,232,800.00 | 5,762,628.74 | 111,881,869.48 | |
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 | 6,391,611.84 | 1,878,651.20 | 4,512,960.64 | ||
合计 | 122,803,310.06 | 1,232,800.00 | 7,641,279.94 | 116,394,830.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87,153,140.00 | 2,550,000.00 | 2,550,000.00 | 889,703,14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向48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元,其中计入股本2,5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471.70元后,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04,028.30元。该次新增股份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259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789,651,403.17 | 2,704,028.30 | 2,792,355,431.4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722,220.07 | 11,054,186.40 | 5,662,308.34 | 19,114,098.13 |
合计 | 2,803,373,623.24 | 13,758,214.70 | 5,662,308.34 | 2,811,469,529.6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 如本财务报告附注股本之说明,公司因向48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04,028.30元。
2) 因上年及本期增发限制性股票,公司在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1,054,186.40元。
3)因子公司紫光环保收购临海紫光少数股东股权,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662,308.34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077,947.00 | -19,665,360.00 | -2,949,804.00 | -16,715,556.00 | -3,637,609.0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13,077,947.00 | -19,665,360.00 | -2,949,804.00 | -16,715,556.00 | -3,637,609.0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077,947.00 | -19,665,360.00 | -2,949,804.00 | -16,715,556.00 | -3,637,609.0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
合计 | 35,255,646.64 | 35,255,646.64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6,072,340.83 | 147,927,348.7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12,169.1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76,072,340.83 | 147,515,179.5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0,792,495.45 | 228,557,161.2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6,864,836.28 | 376,072,340.83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47,281,199.90 | 1,124,905,315.47 | 1,519,566,068.83 | 1,236,903,161.24 |
其他业务 | 15,619,627.74 | 4,148,197.74 | 16,520,461.81 | 6,841,394.80 |
合计 | 1,462,900,827.64 | 1,129,053,513.21 | 1,536,086,530.64 | 1,243,744,556.04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457,250,057.87 | 1,125,091,012.89 | 1,530,930,639.24 | 1,239,505,465.4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除尘器及其配套设备 | 511,751,974.19 | 416,495,735.29 |
省煤器设备 | 67,248,040.14 | 56,011,635.60 |
烟气脱硫设备 | 316,684,505.09 | 295,127,987.85 |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 1,294,909.71 | 1,184,864.61 |
气力输送设备 | 26,743,095.31 | 23,739,104.43 |
总成套 | 54,125,149.80 | 47,516,579.38 |
安装服务 | 6,479,977.32 | 6,479,977.32 |
环保运营 | 442,067,546.60 | 268,741,874.66 |
其他 | 36,505,629.48 | 13,755,754.0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356,702,653.74 | 1,040,902,671.71 |
境外 | 106,198,173.90 | 88,150,841.5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974,782,598.52 | 816,931,333.78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488,118,229.12 | 312,122,179.43 |
合计 | 1,462,900,827.64 | 1,129,053,513.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619,882.01万元,公司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3年内确认为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527,497.45 | 3,698,062.76 |
教育费附加 | 1,128,000.40 | 1,639,482.05 |
地方教育附加 | 752,000.28 | 1,093,007.38 |
房产税 | 1,565,913.82 | 1,356,027.19 |
土地使用税 | 3,333,904.97 | 3,242,450.04 |
车船使用税 | 10,485.32 | 8,900.04 |
印花税 | 1,667,565.83 | 1,464,870.43 |
环境保护税 | 417,542.05 | 456,365.19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6,119.49 | 24,561.25 |
其他 | 376.16 | 2,127.29 |
合计 | 11,429,405.77 | 12,985,853.62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675,069.55 | 10,181,411.38 |
业务招待费 | 2,038,856.35 | 1,909,087.62 |
差旅费 | 2,877,905.09 | 3,337,937.52 |
其他 | 227,827.00 | 213,085.01 |
合计 | 19,819,657.99 | 15,641,521.5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2,321,547.51 | 82,154,532.23 |
折旧费 | 5,191,052.66 | 13,044,008.69 |
差旅费 | 2,546,957.68 | 3,111,622.13 |
业务招待费 | 1,912,990.59 | 1,662,164.51 |
无形资产摊销 | 93,002.04 | |
中介服务费 | 5,886,614.89 | 5,167,796.12 |
水电费 | 2,298,396.24 | 1,653,287.77 |
房租费 | 1,746,083.46 | 1,261,535.32 |
办公费 | 1,100,945.09 | 1,113,189.27 |
非生产性用车 | 518,081.75 | 966,584.63 |
其他 | 4,496,533.56 | 13,352,104.50 |
合计 | 128,019,203.43 | 123,579,827.2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1,538,309.79 | 2,305,625.31 |
职工薪酬 | 16,004,870.51 | 18,333,449.05 |
其他费用 | 11,283,938.02 | 10,022,633.09 |
合计 | 38,827,118.32 | 30,661,707.45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8,800,385.89 | 48,561,005.49 |
利息收入 | -30,091,328.17 | -27,656,106.39 |
汇兑损失 | -1,371,618.84 | 1,973,307.61 |
其他 | 1,775,773.67 | 1,850,223.32 |
合计 | 9,113,212.55 | 24,728,430.03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87,348.72 | 4,268,756.47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980,106.15 | 13,606,375.98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5,944,447.42 | 294,061.41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76,693.07 | 181,400.87 |
合计 | 18,288,595.36 | 18,350,594.7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368,366.34 | 1,414,848.1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7,106.44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42,802.00 | |
合计 | 6,368,366.34 | -2,775,060.2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916,846.87 | -3,004,499.3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147,513.52 | -52,550,884.6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91,970.55 | -936,758.73 |
合计 | -7,722,637.20 | -56,492,142.7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8,750,590.12 | 66,363,180.56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36,075.74 | |
合计 | 8,750,590.12 | 65,827,104.82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72,922.78 | 331,125.60 |
合计 | 72,922.78 | 331,125.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8,043.87 | 1,720.92 | 28,043.87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720.9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28,043.87 | 28,043.87 | |
罚没收入 | 91,349.82 | 19,213.64 | 91,349.82 |
无需支付款项 | 2,036.96 | ||
盘盈利得 | 116,006.30 | 88,128.84 | 116,006.30 |
其他 | 566,930.66 | 27,981.32 | 566,930.66 |
合计 | 802,330.65 | 139,081.68 | 802,330.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92,793.51 | 11,173.48 | 92,793.5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92,793.51 | 11,173.48 | 92,793.51 |
赔偿款 | 580,002.09 | 580,002.09 | |
未决仲裁 | 1,085,984.00 | ||
罚没支出、滞纳金 | 74,179.12 | 5,251.44 | 74,179.12 |
其他 | 1,819,315.16 | 10,946.92 | 1,819,315.16 |
合计 | 2,566,289.88 | 1,113,355.84 | 2,566,289.8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561,985.38 | 25,521,699.9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03,042.86 | -4,275,901.59 |
合计 | 30,258,942.52 | 21,245,798.3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0,632,594.5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2,594,889.1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970,030.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22,518.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83,458.21 |
所得税费用 | 30,258,942.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 | 38,053,599.59 | 59,862,557.96 |
收到政府补助 | 8,949,212.20 | 17,769,799.86 |
经营性存款利息收入 | 7,800,573.49 | 8,564,097.28 |
其他 | 11,100,363.63 | 12,328,441.33 |
合计 | 65,903,748.91 | 98,524,896.4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开立履约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缴存的保证金 | 107,774,595.56 | 127,305,542.59 |
付现经营费用 | 42,094,504.69 | 37,358,928.75 |
其他 | 8,937,471.11 | 22,166,973.69 |
合计 | 158,806,571.36 | 186,831,445.03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清市元洪投资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提标改造 | 1,445,288.78 | 14,419,553.90 |
桐庐县分水镇污水厂清洁排放提标及扩建工程 | 1,764,569.50 | 12,478,746.66 |
浦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项目 | 1,503,851.00 | 8,095,963.62 |
凤阳县污水处理提标项目 | 345,194.73 | |
青田县金三角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改造工程 | 2,282,609.75 | |
余干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747,268.00 | 11,559,463.18 |
织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 957,076.00 | |
其他 | 16,313,540.46 | 16,361,377.28 |
合计 | 21,774,517.74 | 66,499,985.1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网融资租赁租金收入 | 100,000,000.00 | 2,678,528.00 |
合计 | 100,000,000.00 | 2,678,528.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 3,742,802.00 | |
合计 | 3,742,802.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超短融资债券 | 299,980,000.00 | |
票据贴现收入 | 15,412,860.10 | |
合计 | 315,392,860.1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 46,296,535.35 | |
合计 | 46,296,535.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70,072,943.33 | 201,412,860.10 | 1,158,303.85 | 465,793,106.15 | 1,303,357.70 | 205,547,643.43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17,836,030.73 | 825,904.76 | 3,542,292.56 | 92,147,146.38 | 3,698,214.84 | 1,326,358,866.83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5,759,114.26 | 2,300,000.00 | 205,708,586.67 | ||
应付债券(超短期融资券) | 300,000,000.00 | 1,393,333.33 | 301,393,333.33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7,485,217.14 | 19,052.73 | 980,159.06 | 4,692,226.52 | 11,831,884.29 | |
合计 | 2,107,643,663.61 | 502,238,764.86 | 11,872,096.73 | 558,920,411.59 | 11,993,799.06 | 2,050,840,314.5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369,340,710.75 | 366,504,210.07 |
其中:支付货款 | 369,340,710.75 | 366,504,210.07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0,373,652.02 | 87,766,184.3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750,590.12 | -65,827,104.82 |
信用减值损失 | 7,722,637.20 | 56,492,142.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412,525.77 | 23,891,937.7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719,553.46 | 551,710.04 |
无形资产摊销 | 95,314,644.79 | 94,213,781.0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771,719.05 | 6,067,502.8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922.78 | -331,125.6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793.51 | 11,173.4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428,767.05 | 50,534,313.1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368,366.34 | 2,775,060.2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841,294.72 | -5,601,234.0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50,059.13 | 398,089.5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3,048,959.08 | -130,801,697.4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857,407.31 | -192,871,783.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5,719,989.04 | 196,757,357.3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341,518.95 | 124,026,307.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59,618,705.15 | 1,008,351,872.1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35,643,073.16 | 1,395,949,661.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3,975,631.99 | -387,597,789.1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759,618,705.15 | 1,635,643,073.16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8.41 | 1,928.4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54,081,172.78 | 1,534,295,713.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5,535,603.96 | 101,345,430.82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59,618,705.15 | 1,635,643,073.1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316,596,165.73 | 募集资金 |
合计 | 316,596,165.73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1,338,572.00 | 因未决诉讼而被法院冻结的款项 | |
29,000.00 | 19,361.04 | ETC 保证金 | |
其他货币资金 | 89,216,749.22 | 77,054,343.29 | 履约保函保证金 |
41,860,000.00 | 48,628,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合计 | 132,444,321.22 | 125,701,704.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58.92 | 7.1268 | 419.91 |
欧元 | 7.00 | 7.6617 | 53.6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6,852,584.36 | 7.1268 | 48,836,998.22 |
欧元 | 4,948.55 | 7.6617 | 37,914.31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1,746,083.46 | 1,216,535.32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合 计 | 1,746,083.46 | 1,216,535.32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174,247.4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5,155,891.40 | |
合计 | 5,155,891.4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的相关收入 |
污水管网售后回租 | 13,229,559.75 | ||
合计 | 13,229,559.75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数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603,861,279.35 |
减:与租赁收款额相关的未实现融资收益 | 170,527,945.35 |
加: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 |
租赁投资净额 | 433,333,334.00 |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186,358,973.00 | 240,880,723.78 |
第二年 | 78,176,944.45 | 131,837,222.22 |
第三年 | 24,163,888.89 | 24,516,666.67 |
第四年 | 23,458,333.34 | 23,811,111.11 |
第五年 | 23,105,555.56 | 23,105,555.56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268,597,584.12 | 273,733,333.34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6,004,870.51 | 18,333,449.05 |
材料费 | 11,538,309.79 | 2,305,625.31 |
其他费用 | 11,283,938.02 | 10,022,633.09 |
合计 | 38,827,118.32 | 30,661,707.4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8,827,118.32 | 30,661,707.4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紫光环保 | 杭州 | 771,390,000.00 | 杭州 | 环境保护 | 98.3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菲达电气 | 诸暨 | 3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90 | 10 | 设立 |
菲达脱硫 | 杭州 | 121,502,817.00 | 杭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菲达科技 | 杭州 | 50,00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94.6 | 5.4 | 设立 |
菲达研究院 | 杭州 | 30,000,000.00 | 杭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菲达 | 盐城 | 40,000,000.00 | 盐城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菲达设备 | 诸暨 | 5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辰通物资 | 诸暨 | 15,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华商进出口 | 诸暨 | 80,000,000.00 | 诸暨 | 制造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织金环境 | 毕节 | 60,120,000.00 | 毕节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70 | 设立 | |
余干能源 | 余干 | 131,500,000.00 | 余干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51 | 设立 | |
生态研究院 | 杭州 | 90,736,842.00 | 杭州 | 环保技术服务 | 95 | 设立 | |
浙江环研碳集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 | 46,000,000.00 | 宁波 | 环保咨询服务 | 100 | 设立 | |
桐庐紫光 | 桐庐 | 13,000,000.00 | 桐庐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6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临海紫光 | 临海 | 9,000,000.00 | 临海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盱眙紫光 | 盱眙 | 5,600,000.00 | 盱眙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象山紫光 | 象山 | 8,000,000.00 | 象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襄阳紫光 | 襄阳 | 52,000,000.00 | 襄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宿迁紫光 | 宿迁 | 12,000,000.00 | 宿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凤阳紫光 | 凤阳 | 38,260,000.00 | 凤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宣城紫光 | 宣城 | 102,000,000.00 | 宣城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三门紫光 | 三门 | 44,000,000.00 | 三门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龙游紫光 | 龙游 | 13,000,000.00 | 龙游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常山紫光 | 常山 | 44,440,000.00 | 常山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90.0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田紫光 | 青田 | 150,000,000.00 | 青田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福州紫光 | 福州 | 104,000,000.00 | 福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滁州检测 | 滁州 | 1,500,000.00 | 滁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德清紫光 | 德清 | 38,000,000.00 | 德清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洋河紫光 | 宿迁 | 34,666,470.00 | 宿迁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58.5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瑞安紫光 | 瑞安 | 120,000,000.00 | 瑞安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开化紫光 | 开化 | 50,000,000.00 | 开化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浦江紫光 | 浦江 | 156,000,000.00 | 浦江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65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宁波紫光 | 宁波 | 20,000,000.00 | 宁波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遂昌紫光 | 遂昌 | 30,000,000.00 | 遂昌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富春江紫光 | 桐庐 | 4,200,000.00 | 桐庐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70.4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松阳紫光 | 松阳 | 90,000,000.00 | 松阳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紫光科技 | 杭州 | 20,000,000.00 | 杭州 | 环保咨询服务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赣州紫光 | 赣州 | 157,220,000.00 | 赣州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菲达华蕴51%股权,但是不能控制该公司董事会,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紫光环保 | 1.70% | 1,265,958.72 | 33,391,994.60 | |
浦江紫光 | 35.00% | 4,990,059.15 | 91,269,301.0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紫光环保 | 98,559.47 | 254,392.85 | 352,952.32 | 61,707.09 | 78,977.59 | 140,684.68 | 95,109.67 | 270,075.79 | 365,185.46 | 75,680.42 | 84,317.22 | 159,997.64 |
浦江紫光 | 1,893.09 | 54,583.48 | 56,476.57 | 26,362.29 | 4,037.34 | 30,399.63 | 1,271.73 | 65,598.57 | 66,870.30 | 38,144.94 | 4,076.55 | 42,221.49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紫光环保 | 39,709.92 | 8,269.35 | 8,269.35 | 13,862.12 | 39,415.07 | 6,353.58 | 6,353.58 | 13,616.67 |
浦江紫光 | 5,094.62 | 1,425.73 | 1,425.73 | 3,044.09 | 4,621.26 | 806.06 | 806.06 | 3,146.00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菲达华蕴 | 诸暨 | 诸暨 | 制造业 | 51.00 | 权益法核算 | |
菲达供应链 | 诸暨 | 诸暨 | 贸易业 | 40.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菲达华蕴公司 | 菲达华蕴公司 | |
流动资产 | 282,423,108.30 | 286,209,138.2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890,562.73 | 10,475,113.74 |
非流动资产 | 5,505,362.25 | 5,507,715.87 |
资产合计 | 287,928,470.55 | 291,716,854.08 |
流动负债 | 253,389,412.27 | 260,884,834.28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253,389,412.27 | 260,884,834.28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4,539,058.28 | 30,832,019.8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614,919.72 | 15,724,330.1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614,919.72 | 15,724,330.10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651,061.95 | |
财务费用 | -19,526.25 | -23,579.87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326,410.69 | 794,283.0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6,410.69 | 794,283.0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菲达供应链 | 菲达供应链 | |
流动资产 | 172,901,343.97 | 211,387,995.52 |
非流动资产 | 224,710.55 | 224,710.55 |
资产合计 | 173,126,054.52 | 211,612,706.07 |
流动负债 | 83,456,314.56 | 127,004,878.56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83,456,314.56 | 127,004,878.5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9,669,739.96 | 84,607,827.5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5,867,895.98 | 33,843,131.0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5,867,895.98 | 33,843,131.0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31,858,383.79 | 398,942,800.30 |
净利润 | 5,061,912.45 | 1,361,259.9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061,912.45 | 1,361,259.9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175,740.39 | 13,765,669.5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510,070.81 | 465,259.83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510,070.81 | 465,259.83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14,754,949.87 | 4,187,348.72 | 110,567,601.1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656,748.35 | 1,232,800.00 | 1,575,280.02 | 1,314,268.3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116,411,698.22 | 1,232,800.00 | 5,762,628.74 | 111,881,869.4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4,187,348.72 | 4,268,756.47 |
与收益相关 | 7,980,106.15 | 13,606,375.98 |
其他 | 6,121,140.49 | 475,462.28 |
合计 | 18,288,595.36 | 18,350,594.73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①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②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告/七/4、七/5、七/7、七/9、七/16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32.60%(2023年12月31日:35.8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531,906,510.26 | 1,684,217,974.11 | 584,348,462.18 | 691,512,736.96 | 408,356,774.97 |
应付票据 | 200,780,000.00 | 200,780,000.00 | 200,78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88,099,092.49 | 2,288,099,092.49 | 2,288,099,092.49 | ||
其他应付款 | 146,517,699.27 | 146,517,699.27 | 146,517,699.27 | ||
应付债券 | 205,708,586.67 | 220,700,000.00 | 6,900,000.00 | 213,8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 | 301,393,333.33 | 304,400,000.00 | 304,400,000.00 | ||
租赁负债 | 11,831,884.29 | 16,176,500.00 | 2,196,500.00 | 4,940,000.00 | 9,040,000.00 |
小 计 | 4,686,237,106.31 | 4,860,891,265.87 | 3,533,241,753.94 | 910,252,736.96 | 417,396,774.97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1,887,908,974.06 | 2,025,784,861.92 | 795,691,617.43 | 986,348,713.86 | 243,744,530.63 |
应付票据 | 262,778,500.00 | 262,778,500.00 | 262,778,500.00 | ||
应付账款 | 2,491,844,884.12 | 2,491,844,884.12 | 2,491,844,884.12 | ||
其他应付款 | 183,658,061.14 | 183,658,061.14 | 183,658,061.14 | ||
应付债券 | 202,249,472.41 | 220,700,000.00 | 6,900,000.00 | 213,8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 | |||||
租赁负债 | 17,485,217.14 | 19,946,660.00 | 7,330,160.00 | 5,516,500.00 | 7,100,000.00 |
小 计 | 5,045,925,108.87 | 5,204,712,967.18 | 3,748,203,222.69 | 1,205,665,213.86 | 250,844,530.63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1,475,321,549.78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389,336,030.73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七/81之说明。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现金流量套期-钢材期货合约 | 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热轧卷板等钢材,相关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为减少公司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 | 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规避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而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 | 公司预期未来采购原材料支出的现金流量变动进行套期,在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时,分别预计未来的采购数量,然后根据此采购数量交易 | 已实现 |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 |
度》的规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原材料相关品种套期保值业务。 | 利于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 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期货合约数量。 | 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钢材价格波动风险 | 22,205,544.20 | 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时,与未来预期采购交易量相匹配,套期有效;无法匹配,套期无效 | 生产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867.88 主营业务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365,772.12 其他流动资产-套期工具:22,205,544.20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部分(税前):-19,665,360.00 | |
套期类别 | ||||
现金流量套期 | 22,205,544.20 | 指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时,与未来预期采购交易量相匹配,套期有效;无法匹配,套期无效 | 生产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5,867.88 主营业务成本-套期工具有效部分平仓损益:-365,772.12 其他流动资产-套期工具:22,205,544.20 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部分(税前):-19,665,3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1,463,228.72 | 31,463,228.72 | ||
(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463,228.72 | 31,463,228.72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205,544.20 | 22,205,544.20 | ||
权益工具投资 | 9,257,684.52 | 9,257,684.52 | ||
2. 应收款项融资 | 28,959,032.56 | 28,959,032.5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0,422,261.28 | 60,422,261.28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资产中套期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的2024年06月30日的结算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2)因被投资企业保盛环境、浙江诸暨骏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和泰州紫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生态环保 | 100,000.00 | 33.01 | 33.01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是杭钢集团贯彻浙江省委“美丽浙江”建设和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省政府重大节能环保决策部署,根据“美丽中国”的需求组建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杭钢集团产业基础、人才技术、资金实力、融资平台、土地资源以及国企品牌,社会影响力等优势,聚焦大气治理、水务处理、再生资源固废处置、生态治理、绿色能源开发等六大细分领域,坚持核心技术支撑+金融平台支撑,通过市场开发和投资并购等多种举措,不断整合内外部生态环保资源,实现了全产业链覆盖。发挥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研究院功能作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类服务和环境污染治理的工业类服务两条主线努力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高质量推进浙江省环保产业发展,打造全省领跑、全国一流的大型环保综合服务商。
2023年11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本公司股权的通知,决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浙江省国资委。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于2024年2月8日完成,公司控股股东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MA27U07K9X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十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财务报告附注十之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菲达集团 | 股东 |
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 | [注1]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环保集团之控股母公司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保盛环境 | 同受母公司控制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菲达集团控制企业 |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杭钢外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宁波钢铁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动力)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臻物业)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省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杭钢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国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宁波紫恒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星光经贸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杭州紫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杭钢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巨化集团控制企业 |
其他说明[注1] 巨化集团原系本公司控股股东,2019年7月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偿转让给杭钢集团。此外,杭钢集团持有巨化集团15.01%股权,本公司原董事长(吴东明,2024年5月28日卸任)在巨化集团担任董事。故巨化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采购钢材 | 186,155,132.19 | 143,653,893.85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4,449,541.28 | 6,008,849.56 |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原:杭州紫恒矿微粉有限公司) | 采购活性焦等 | 1,178,854.51 | 2,918,312.92 |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水电氮气费 | 1,397,675.07 | 892,887.38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费 | 1,272,037.74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检修费 | 411,624.68 | 748,438.34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监理费 | 64,026.42 | 27,091.15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21,645.28 | 25,061.78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废液处置费 | 16,790.09 | 4,716.98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28,792.72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采购配套件/加工费 | 963,893.81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生产成本 | 498,998.16 | |||
小 计 | 194,838,534.54 | 155,742,143.9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64,927,554.66 | 131,919,565.65 |
污水处理费 | 18,682,754.26 |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52,120,620.15 | 86,429.29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运维服务 | 15,962,908.33 | 16,419,826.43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污水处理服务 | 2,776,358.50 | 2,761,103.79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收入 | 2,075,471.70 | 943,396.23 |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1,273,584.91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1,000,000.00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101,504.42 | 780,452.21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47,944.46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环保设备 | 1,835,504.21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备买卖 | -275,808.04 | |
小 计 | 158,872,812.47 | 154,470,469.7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285,714.29 | 285,714.29 |
菲达供应链公司 | 房屋租赁 | 15,596.33 | 29,635.39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动产租赁 | -13,008.85 | |
小 计 | 301,310.62 | 302,340.8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330,877.20 | 6,204,285.51 | 4,071,595.00 | 393,145.56 | 206,603.15 | 2,142,710.7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长期借款: | ||||
杭钢集团 | 142,000,000.00 | 2022-11-24 | 2025-11-23 | 否 |
杭钢集团 | 21,400,000.00 | 2023-06-19 | 2025-11-23 | 否 |
杭钢集团/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注] | 149,890,000.00 | 2016-06-28 | 2025-12-31 | 否 |
[注]该笔借款由杭钢集团和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子公司浦江紫光对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所有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保函:
截至2024年6月30日,由菲达集团为本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履约保函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7,139,420.80元。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浙江华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193,000.00 | 2024-01-01 | 2024-12-31 | |
林景平 | 1,844,500.00 | 2024-01-01 | 2024-12-31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4.40 | 151.4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0,322,264.01 | 14,367,341.60 | 75,525,031.24 | 13,393,376.21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61,304,015.68 | 9,169,773.21 | 39,970,707.49 | 8,091,056.13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16,268,758.15 | 16,268,758.15 | 29,268,758.15 | 29,268,758.15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3,446,728.84 | 403,401.87 | 7,722,022.50 | 231,660.68 | |
温州杭钢水务有限公司 | 2,200,000.00 | 132,000.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禹成有限公司 | 986,370.00 | 59,182.20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7,040.00 | 25,704.00 | 85,680.00 | 8,568.00 | |
浙江巨化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17,500.00 | 525.00 | 6,500.00 | 195.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74.46 | 17.45 | 986,370.00 | 59,182.20 | |
小 计 | 174,802,851.14 | 40,426,703.48 | 153,565,069.38 | 51,052,796.37 | |
应收票据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8,410,537.00 | 504,632.22 | 3,124,226.32 | |
宁波宁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100,000.00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小 计 | 8,410,537.00 | 504,632.22 | 6,724,226.32 | ||
合同资产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106,732,762.16 | 7,484,004.46 | 87,414,784.13 | 5,576,910.85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81,755,000.00 | 2,452,650.00 | 50,800,000.00 | 1,524,000.00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171,029.82 | 3,833,661.17 | 29,968,262.59 | 4,735,032.38 | |
浙江春晖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9,192,000.00 | 919,200.00 | 9,192,000.00 | 919,200.00 | |
宁波紫藤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350,000.00 | 40,500.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183,585.43 | 15,810.61 | 234,730.89 | 23,473.09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71,360.00 | 17,136.00 | 342,720.00 | 34,272.00 | |
诸暨保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5,600,000.00 | 168,000.00 | |||
小 计 | 224,555,737.41 | 14,762,962.25 | 183,552,497.61 | 12,980,888.3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小 计 | 33,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290.06 | 290.06 | ||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 46.78 | ||||
小 计 | 290.06 | 336.84 | |||
其他应收款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3,941,100.00 | 1,373,290.00 | 4,926,640.00 | 993,744.00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00 | 18,000.00 | 400,000.00 | 12,000.00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160,000.00 | 11,732.00 | 480,000.00 | 29,600.00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120,000.00 | 3,600.00 | |||
浙江衢州巨泰建材有限公司 | 9,550.00 | 4,775.00 | 9,550.00 | 4,775.00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8,785.07 | 263.55 | |||
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 | 2,168.00 | 1,448.40 | 2,168.00 | 1,201.68 |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203.00 | 6.09 | 15,799.33 | 473.98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 200.00 | 200.00 | 200.00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178,851.25 | 5,365.54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62,184.00 | 1,865.52 | |||
小 计 | 4,842,006.07 | 1,413,315.04 | 6,075,392.58 | 1,049,225.7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菲达供应链有限公司 | 29,748,684.19 | 37,772,201.02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4,850,000.00 | ||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 3,245,779.84 | 3,245,779.84 | |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83,894.34 | 120,894.34 | |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限公司 | 259,892.71 | 1,636,131.70 | |
浙江盛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71,231.97 | 71,231.97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19,940.00 | 19,940.00 | |
浙江南方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11,126.00 | 131,597.00 | |
中杭监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 | 2,400.00 | |
浙江紫臻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954,140.10 | ||
杭州杭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4,960.80 | ||
小 计 | 38,490,849.05 | 43,989,276.77 | |
合同负债 | 浙江巨化热电有限公司 | 7,433,628.32 | 18,746,902.65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41,415.93 | 306,017.70 | |
小 计 | 7,475,044.25 | 19,052,920.35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华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4,198,242.50 | |
林景平 | 1,976,891.00 |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653,608.91 | 649,442.24 | |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 281,334.42 | 281,334.42 | |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 259,181.09 | ||
浙江杭钢紫鼎工贸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
上海菲达驿仓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 | ||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 | 2,421,635.33 | |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46,013,992.00 | ||
富春有限公司(香港) | 259,181.09 | ||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
浙江菲达华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1,074.85 | ||
小 计 | 17,538,257.92 | 49,788,659.93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1,710,000.00 | 3,573,900.00 | 1,710,000.00 | 3,573,900.00 | ||||
研发人员 | 520,000.00 | 1,086,800.00 | 520,000.00 | 1,086,800.00 | ||||
销售人员 | 40,000.00 | 83,600.00 | 40,000.00 | 83,600.00 | ||||
生产人员 | 280,000.00 | 585,200.00 | 280,000.00 | 585,200.00 | ||||
合计 | 2,550,000.00 | 5,329,500.00 | 2,550,000.00 | 5,329,5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向48名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元。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之后根据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逐步解除限售。此项属于设定服务期的股份支付计划,因上述人员取得本公司股份的成本低于其股份的公允价值,总激励255.00万股共计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59.00万元。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及资本公积。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股票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员工人数变动等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9,281,292.73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5,150,475.00 | |
研发人员 | 3,064,500.00 | |
销售人员 | 1,320,900.00 | |
生产人员 | 1,662,300.00 | |
合计 | 11,198,175.00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尚未结清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余额如下:
币 种 | 期末数 | ||
原币金额 | 汇率 | 折人民币金额 | |
人民币 | 721,987,920.24 | 1.0000 | 721,987,920.24 |
美元 | 4,182,530.79 | 7.1268 | 29,808,060.43 |
欧元 | 122,678.45 | 7.6617 | 939,925.48 |
小 计 | 752,735,906.15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未决仲裁
2015年2月14日,本公司与江苏海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德)原股东朱为民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为民将其持有的江苏海德47%的股权作价人民币11,045万元转让给本公司。江苏海德原股东承诺,江苏海德的债权债务以股权转让基准日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为限。后公司查明股权转让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江苏海德财务报表未反映的负债金额为4,067.09万元。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不再支付股权转让对价中的尾款1,905万元及资金占用息
142.902万元。
2018年5月30日,朱为民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就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申请仲裁。2020年10月1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裁决,裁决本公司应支付朱为民的金额为未支付股权转让款扣除本公司部分仲裁请求后的差额1,503.26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10月计提预计负债1,503.26万元,于2021年4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的上述裁决,于2021年12月被驳回。2022年1月27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裁定结果进行强制执行,从本公司银行账户扣划1,627.09万元(包括利息与执行费用),同时本公司向该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目前上述款项已被法院冻结,暂不支付给朱为民,保全期限届满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
此外,本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1年9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请仲裁申请撤销 2015年2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退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2021年1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受理上述仲裁申请。
2022年2月,深圳国际仲裁院受理了朱为民提交的仲裁反请求申请。朱为民申请本公司向其补偿律师费共计118.33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2023年6月28日,深圳国际仲裁院驳回了本公司的所有仲裁请求和朱为民的所有仲裁反请求,并由本公司支付仲裁费96.25万元。2024年1月,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深圳国际仲裁院2023年6月28日作出的裁决书,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案件正在审理中。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十四/5/(4)之说明。
②公司及子公司为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事项
2013年5月16日本公司与神鹰集团签约,各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互保期2年,到期后续保2年,互保期自2015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15日止。2016年10月,神鹰集团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由本公司代偿本息158,472,698.91元。神鹰集团将诸暨市“朗
臻幸福家园”小区的14间商铺与诸暨市鼎盛苑小区的18间商铺(面积计8609.49平方米)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资产。
上述32间商铺作为抵债资产于2021年8月过户至本公司,经债务重组后,本公司对神鹰集团债权余额变更为59,963,398.91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因办理过户手续,本公司为神鹰集团代垫税费21,092,509.44元,扣除返还部分13,029,600.00元后,剩余部分8,062,909.44元于2021年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2年7月22日,本公司收到神鹰集团破产债权分配3,743,387.20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对神鹰集团债权余额为64,282,921.1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业务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环保设备 | 建造服务 | 污水处理 | 其他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015,101,633.73 | 6,479,977.32 | 382,536,500.55 | 43,163,088.30 | 1,447,281,199.90 |
主营业务成本 | 865,075,198.40 | 6,479,977.32 | 223,816,623.33 | 29,533,516.42 | 1,124,905,315.47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PPP项目合同
(1)固废处理项目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与余干县城管局签订《余干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和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实施该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38,125.00万元,项目运作方式为DBFOT,建设一座日焚烧处理6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建设2×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该项目已于2021年10月投入商业运营。
(2)污水处理项目
公司主要通过PPP等模式与地方政府签订污水处理厂项目相关的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兴建污水处理厂,一般拥有25至30年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间,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即收取污水处理费用,同时负有运营、维护等义务。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公司需要将有关的污水处理厂无偿移交至各地方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单位。
公司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主要通过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运营—移交)等模式开展。该类模式实质均为PPP项目合同,公司将此类模式的合同均归类为PPP项目合同进行管理。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 公司与Lanco Enterprise Pte. Ltd.(位于新加坡,以下简称兰科(新加坡))签约承建四个燃煤电站静电除尘器项目。兰科(新加坡)是Lanco Infratech Limited(位于印度,以下简称兰科基建)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8月7日,兰科基建被银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准许其在2018年5月前进行自救重整。2019年2月15日,兰科(新加坡)因资不抵债被强制清算,截至2024年6月30日账面未结转存货成本及未收回债权12,513.38万元,本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 2019年10月,本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青01破4号之三《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法院已受理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本公司系盐湖镁业供热中心烟气脱硫硝除尘项目承包商,项目合同总价11,378万元,该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验收阶段。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账面未结转存货成本及未收回债权余额3,442.7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3) 本公司联营企业豫能菲达受其下游客户经营影响,债权回收与债务偿还存在一定困难。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菲达电气应收豫能菲达款项余额1626.88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437.17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此外,本公司对豫能菲达上述债权余额已取得豫能菲达下游客户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豫能菲达将其对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等3家客户享有的应收账款分别质押给了本公司及子公司菲达电气。
(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天津新天钢(曾用名: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债权余额177.13万元,本公司管理层预计该债权未来收回的可能性极低,已于2021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天津新天钢已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根据重整方案本公司债权中的117.09万元转为建信信托-彩蝶1号财产权信托计划,由该信托的收益偿还债务,2022年、2023年该信托计划分别支付货款0.49万元、0.36万元;其余债权连同账面未确认的质保金计126.85万元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受偿,2023年7月12日,债转股方案实施,公司持有的债权转为天津渤钢二十八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638%股权份额,账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根据2015年12月浦江县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子公司浦江紫光签订的《污水管网售后回租合同》,排水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浦江紫光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以下简称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租赁期10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 排水公司于第6年开始回购污水管网,每年等额支付人民币1亿元;租赁期内,年租金以污水管网总售价5亿元扣除已支付的回购金额为基数,按5 年以上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确定(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按照银行的贷款调整办法进行调整)。租赁期满浦江紫光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排水公司。浦江紫光2016年已支付5亿元的污水管网价款,本年度收到 6,615,000元的污水管网租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213,230,000.00 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3,230,000.00 元。
(6)根据2017年6月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松阳住建局)与子公司松阳紫光签订的特许经营权协议《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住建局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松阳紫光出售其拥有所有权的污水处理厂及城区污水主管网25.37公里和三座提升泵站,总售价3亿元,租赁期27年,自2017年6月27日至2044年6月26日,租赁期满松阳紫光将污水管网的所有权无条件转交给松阳住建局。松阳住建局从第一笔打款每满一年即2018年起每年6月30日返还等额本金1,111,111.11元,直到特许经营权期限结束,利息为5年贷款基准利率加1.45%(6.35%)。截至2024年6月30日,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90,631,279.35元,未实现融资收益为157,297,945.35元。
(7)根据2015年11月子公司瑞安紫光与瑞安市市政园林局签订的《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厂网一体化工程PPP项目合同》,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已投资建设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和江南污水收集系统工程(以下合称工程),瑞安市人民政府通过PPP模式,确定瑞安紫光为工程特许经营权人经营管理工程。根据协议,瑞安市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污水处理量为10万吨/日,一期为
2.5万吨/日,特许经营期为30年。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瑞安紫光应向瑞安市人民政府移交污水处理项目所属全部设施。该项目工程于2017年1月正式运营。瑞安紫光于2016年5月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2016年瑞安字00485号)及质押合同(2016年瑞安(质)字0112号),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权作质押进行融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3,650.00万元。
根据2017年12月子公司襄阳紫光与襄阳市建设委员会签订的《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协议》,采用BOT方式投资建设并在特许经营期间经营鱼梁洲污水处理厂一级 A提标改造项目。该项目日污水处理能力为30万吨,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31年7月27日。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襄阳紫光应向襄阳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污水处理项目所属全部设施。该项目已于 2018年12月竣工验收,2019年12月正式运营。襄阳紫光于2021年2月2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A701X21002)及质押合同(质A70X21002),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收费权作质押进行融资,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4,201.50万元。
根据2017年6月子公司松阳紫光与松阳住建局签订的《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由松阳紫光投资、接收、运营、维护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项目,并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无偿将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项目完好移交给松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该项目于2017年6月正式运营。2021年5月14日,松阳紫光与中国银行松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2021年松中贷字066号)、《保证合同》(2021年松中保字066号)及《质押合同》(2021年松中质字066号),紫光环保为松阳紫光在该银行取得的16,00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该借款同时由松阳紫光污水项目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余额10,000.00万元。
根据2015年12月子公司浦江紫光与浦江县住建局签订的《浦江县四座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采用PPP模式市场化运营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根据协议,浦江县污水处理项目总规模为13.8万吨/日,转让价款2.8亿元,特许经营期为25年,自项目设施交付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期满时,将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及附属工程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浦江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2016年1月21日已完成资产移交并开始运营。浦江紫光于2016年6月2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编号16040029)及质押合同(16040029-3、16040029-4),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收费权用作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14,989.00万元。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79,536,381.37 | 993,987,362.11 |
1至2年 | 596,593,406.87 | 260,659,013.05 |
2至3年 | 275,534,768.52 | 250,839,766.98 |
3年以上 | 339,389,786.42 | 363,346,806.99 |
合计 | 1,991,054,343.18 | 1,868,832,949.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6,182,400.51 | 2.82 | 56,182,400.51 | 100.00 | 48,698,096.93 | 2.61 | 48,698,096.93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34,871,942.67 | 97.18 | 242,988,320.08 | 12.56 | 1,691,883,622.59 | 1,820,134,852.20 | 97.39 | 226,706,763.12 | 12.46 | 1,593,428,089.08 |
合计 | 1,991,054,343.18 | / | 299,170,720.59 | / | 1,691,883,622.59 | 1,868,832,949.13 | / | 275,404,860.05 | / | 1,593,428,089.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印度BGR 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 9,210,194.57 | 9,210,194.57 | 100.00 | 存在产品质量纠纷,预计不能收回 |
印度兰科公司 | 3,484,607.67 | 3,484,607.67 | 100.00 | 存在产品质量纠纷,预计不能收回 |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 153,000.00 | 153,000.00 | 100.00 | 对方已破产 |
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 | 11,041,983.99 | 11,041,983.99 | 100.00 | 对方破产重整,预计无法收回 |
华阳集团(山西)纤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3,577,478.00 | 3,577,478.00 | 100.00 | 对方破产,预计不能收回 |
原平市华悦球团制造有限公司 | 8,609,000.00 | 8,609,000.0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山西潞安容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7,827,109.90 | 7,827,109.90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MIPP国际有限公司 | 11,303,923.25 | 11,303,923.25 | 100.00 | 对方公司重组,债务人拒绝执行 |
联盛纸业(龙海)有限公司 | 975,103.13 | 975,103.13 | 100.00 | 公司胜诉,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 |
合计 | 56,182,400.51 | 56,182,400.5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844,207,341.37 | 242,988,320.08 | 13.18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90,664,601.30 | ||
合计 | 1,934,871,942.67 | 242,988,320.08 | 12.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8,698,096.93 | 7,484,303.58 | 56,182,400.5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6,706,763.12 | 16,281,556.96 | 242,988,320.08 | |||
合计 | 275,404,860.05 | 23,765,860.54 | 299,170,720.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42,251,000.00 | 162,625,000.00 | 404,876,000.00 | 11.00 | 49,979,800.00 |
第二名 | 189,441,530.00 | 104,678,770.00 | 294,120,300.00 | 7.99 | 10,892,631.55 |
第三名 | 212,586,180.00 | 61,416,020.00 | 274,002,200.00 | 7.45 | 33,107,550.00 |
第四名 | 124,964,370.00 | 109,999,630.00 | 234,964,000.00 | 6.39 | 7,048,920.00 |
第五名 | 55,361,289.87 | 106,732,762.16 | 162,094,052.03 | 4.41 | 2,944,293.00 |
合计 | 824,604,369.87 | 545,452,182.16 | 1,370,056,552.03 | 37.24 | 103,973,194.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21,732,784.37 | 110,951,532.88 |
合计 | 145,132,784.37 | 134,351,532.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菲达电气公司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合计 | 23,400,000.00 | 23,400,000.00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4,422,871.37 | 95,385,191.13 |
1至2年 | 4,202,780.43 | 10,368,140.48 |
2至3年 | 8,762,338.69 | 10,106,572.17 |
3年以上 | 65,358,427.75 | 65,655,414.41 |
合计 | 192,746,418.24 | 181,515,318.1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往来款 | 75,017,429.29 | 77,934,758.88 |
担保代偿款 | 64,282,921.15 | 64,282,921.15 |
押金保证金 | 38,230,129.39 | 28,857,922.71 |
备用金 | 2,664,952.13 | 3,464,552.69 |
其他 | 12,550,986.28 | 6,975,162.76 |
合计 | 192,746,418.24 | 181,515,318.1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57,361.26 | 283,039.41 | 69,523,384.64 | 70,563,785.3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27,142.00 | 127,142.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874,211.28 | 874,211.28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51,742.43 | 840,119.27 | -942,013.14 | 449,848.5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81,961.69 | 376,089.40 | 69,455,582.78 | 71,013,633.8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二阶段为账龄组合在1-2年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第三阶段为账龄组合在2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对应坏账准备以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第一阶段1.03%,第二阶段8.95%,第三阶段93.71%,合计36.84%。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768,177.15 | 64,768,177.1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95,608.16 | 449,848.56 | 6,245,456.72 | |||
合计 | 70,563,785.31 | 449,848.56 | 71,013,633.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062,909.44 | 4.18 | 担保代偿款 | 2-3年 | 8,062,909.44 |
56,220,011.71 | 29.17 | 3年以上 | 56,220,011.71 | ||
第二名 | 38,193,960.28 | 19.81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三名 | 23,242,669.25 | 12.06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四名 | 13,918,409.84 | 7.22 | 关联往来款 | 1年以内 | |
第五名 | 7,742,452.83 | 4.02 | 关联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合计 | 147,380,413.35 | 76.46 | / | / | 64,282,921.15 |
(6).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20,984,663.62 | 2,520,984,663.62 | 2,514,976,488.62 | 2,514,976,488.6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7,838,164.72 | 4,371,673.69 | 53,466,491.03 | 53,939,869.19 | 4,371,673.69 | 49,568,195.50 |
合计 | 2,578,822,828.34 | 4,371,673.69 | 2,574,451,154.65 | 2,568,916,357.81 | 4,371,673.69 | 2,564,544,684.1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菲达设备 | 50,234,838.71 | 312,900.00 | 50,547,738.71 | |||
菲达脱硫 | 155,248,295.34 | 900.00 | 155,249,195.34 | |||
辰通物资 | 79,899,600.00 | 79,899,600.00 | ||||
菲达科技 | 47,728,790.33 | 480,900.00 | 48,209,690.33 | |||
菲达研究院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华商进出口 | 119,746,544.04 | 436,500.00 | 120,183,044.04 | |||
江苏菲达 | 40,072,258.06 | 96,900.00 | 40,169,158.06 | |||
菲达电气 | 27,216,774.19 | 288,000.00 | 27,504,774.19 | |||
织金环境 | 42,174,322.58 | 120,900.00 | 42,295,222.58 | |||
余干能源 | 67,191,451.62 | 168,900.00 | 67,360,351.62 | |||
紫光环保 | 1,769,263,613.85 | 4,102,275.00 | 1,773,365,888.85 | |||
生态研究院 | 86,199,999.90 | 86,199,999.90 | ||||
合计 | 2,514,976,488.62 | 6,008,175.00 | 2,520,984,663.6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一、合营企业 | |||||||||||
菲达华蕴 | 15,725,064.50 | 2,040,000.00 | -166,469.45 | 17,598,595.05 | |||||||
小计 | 15,725,064.50 | 2,040,000.00 | -166,469.45 | 17,598,595.05 | |||||||
二、联营企业 | |||||||||||
菲达供应链 | 33,843,131.00 | 2,024,764.98 | 35,867,895.98 | ||||||||
豫能菲达 | 4,371,673.69 | ||||||||||
小计 | 33,843,131.00 | 2,024,764.98 | 35,867,895.98 | 4,371,673.69 | |||||||
合计 | 49,568,195.50 | 2,040,000.00 | 1,858,295.53 | 53,466,491.03 | 4,371,673.69 |
(1).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29,184,652.01 | 794,679,263.15 | 981,835,614.39 | 864,398,895.76 |
其他业务 | 13,756,090.20 | 10,285,491.77 | 7,034,470.04 | 5,913,080.71 |
合计 | 942,940,742.21 | 804,964,754.92 | 988,870,084.43 | 870,311,976.4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除尘器及其配套设备 | 429,931,724.19 | 342,422,902.73 |
省煤器设备 | 67,248,040.14 | 56,011,635.60 |
烟气脱硫设备 | 316,684,505.09 | 296,911,222.51 |
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 | 588,934.86 | |
气力输送设备 | 26,743,095.31 | 26,027,715.94 |
总成套 | 54,125,149.80 | 50,516,579.38 |
建筑安装服务 | ||
环保运营 | 15,962,908.33 | 15,300,884.95 |
其他 | 32,245,319.35 | 17,184,878.9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879,156,209.02 | 755,283,982.54 |
境外 | 63,784,533.19 | 49,680,772.3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851,921,687.89 | 723,200,341.19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91,019,054.32 | 81,764,413.73 |
合计 | 942,940,742.21 | 804,964,754.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07,484.21万元,公司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3年内确认为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58,295.53 | 949,588.3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291,061.53 | |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息 | 1,093,732.52 | 1,624,935.51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742,802.00 | |
合计 | 2,952,028.05 | -11,459,339.69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2,922.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17,087.7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000,000.0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59,970.9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289,624.0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1,222.47 | |
合计 | 19,119,193.1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65 | 0.12 | 0.1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0 | 0.10 | 0.1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