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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芯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芯微”“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力芯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关联董事袁敏民回避表决外,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本年年初至2024年

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

因向关联方采购加工服务

无锡晟日通电子有限公司

1,000.005.28207.04//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业务需求所

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600.001.73///新增关联方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无锡芯赞微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500.004.65///新增关联方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苏州中科华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800.007.43///新增关联方合计2,900.00207.04

注1:上表本年年初至2024年7月31日与关联方无锡晟日通电子有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该金额未经审计,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注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3年度同类业务经审计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无锡晟日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日通”)

公司名称无锡晟日通电子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3年8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CTKQ4941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街道长江南路17-15号厂房二楼法定代表人朱军桦主营业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实际控制人朱军桦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213,823.18元、净资产2,901,774.38

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98,225.62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赛米垦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份

的联营公司,故构成关联关系。

2、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芯半导体”)

公司名称辰芯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7年7月6日注册资本871.3038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YDK2U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白石路36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二区9栋404法定代表人张志辉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产品设计、研发及销售;集成系统设计;软

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

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实际控制人张志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1,112,645.76元、净资产16,688,758.20

元、营业收入8,888,873.53元、净利润-25,215,410.66元。(经审计)关联关系

通过公司新设立的持股99.00%的产业基金无锡市力鼎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力鼎基金”)间接持股该公司24%股份,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敏民为该公司董事,故构成关联关系。

3、无锡芯赞微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赞微”)

公司名称无锡芯赞微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成立日期2023年7月5日注册资本31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CNQ1YN9P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G10-902法定代表人张若璞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

数字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物联网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张若璞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552,918.52元、净资产604,554.39元、

营业收入568,584.91元、净利润-1,045,445.61元。(未经审计)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持股3.1646%的参股公司,为公司本年新增产业链投资,后

续预计发生业务合作,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构成关联关系,公司与

其的交易合作按照关联交易处理。

、苏州中科华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华矽”)公司名称苏州中科华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21年4月25日注册资本683.4877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25TX9HXP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科灵路78号05号楼-5-501法定代表人熊巍巍

主营业务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

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熊巍巍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344,699.97元、净资产10,000,223.12

元、营业收入6,000,000.00元、净利润-3,919,147.27元。(经审计)关联关系

通过力鼎基金间接持股5.72%的参股公司,为公司本年新增产业链投

资,后续预计发生业务合作,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构成关联关系,

公司与其的交易合作按照关联交易处理。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截止目前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按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公司与其他客户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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