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32 公司简称:新点软件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明锋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新点软件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国泰国贸 | 指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恒兴投资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华慧企业 | 指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亿瑞咨询 | 指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百胜企业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百胜壹至陆 | 指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张家港保税区百胜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辽宁新点 | 指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湖南新点 | 指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河南新点 | 指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ITSS | 指 |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ITSS工作组研制的一套IT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IT服务的方法论。 |
CMMI | 指 | 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由美国国防部与卡内基-梅隆大学和美国国防工业协会共同开发和研制,是一套融合多学科的、可扩充的产品集合,其研制的初步动机是为了利用两个或多个单一学科的模型实现一个组织的集成化过程改进。CMMI分为五个等级,二十五个过程区域。 |
AI | 指 | 人工智能,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大数据 | 指 | 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
云计算 | 指 | 将计算任务分布在大量计算机构成的资源池上,使各种应用系统能够根据需要获取计算力、存储空间和信息服务。 |
物联网 | 指 | 基于传感技术的物物相连、人物相连和人人相连的信息实时共享的网络。 |
区块链 | 指 | 一个共享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
BIM | 指 | 一种应用于工程设计、建造、管理的数据化工具,通过对建筑的数据化、信息化模型整合,在项目策划、运行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进行共享和传递,使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种建筑信息作出正确理解和高效应对,为设计团队以及包括建筑、运营单位在内的各方建设主体提供协同工作的基础。 |
CIM | 指 | 以城市的信息数据为基础,建立起三维城市空间模型和城市信息的有机综合体。数据类型上是由大场景的GIS数据+BIM数据构成,属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数据。 |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指 | 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
SaaS | 指 | Software as a Service,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
CA | 指 | Certificate Authority,即电子认证。指为电子签名相关各方提供真实性、可靠性验证的活动。 |
电子签章 | 指 | 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
计价软件 | 指 | 工程建筑清单计价软件,清单计价是由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
算量软件 | 指 | 用以辅助工程造价人员编制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时对所建造的工程以平方米、立方米、吨、米、个等计算单位计算工程实物量的软件。 |
云平台 | 指 | 基于硬件资源和软件资源的服务,提供计算、网络和存储能力。 |
PaaS | 指 | 平台即服务,把服务器平台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的商业模式。 |
DevOps | 指 | 机器学习工程文化和实践,旨在于生产中统一机器学习模型开发(Dev)和机器学习模型运维(Ops)。 |
异构 | 指 | 两个或以上的软件或模块采用了不同的实现技术架构或不同的实现语言。 |
Hadoop | 指 |
由Apache基金会所开发的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用户可以在不了解分布式底层细节的情况下,开发分布式程序。充分利用集群的威力进行高速运算和存储。
API | 指 | 一些预先定义的函数,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
CAD | 指 | 利用计算机及其图形设备帮助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工作。 |
容器 | 指 | 除了应用程序本身之外,这个应用所需的全部依赖、类库、其他二进制文件、配置文件等,都统一被打入了一个称为容器镜像的包中。 |
PDT | 指 | 产品开发团队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点软件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O TAI EPOINT SOFTWAR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Epoi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立斌 |
公司注册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600 |
公司网址 | www.epoint.com.cn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静蕾 | 杨红梅 |
联系地址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
电话 | 0512-58188073 | 0512-58188073 |
传真 | 0512-58132373 | 0512-58132373 |
电子信箱 | djl@epoint.com.cn | Yhmei@epoint.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点软件 | 688232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84,181,423.91 | 911,825,073.51 | -1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665,395.28 | -84,490,348.7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74,304,955.43 | -151,584,944.18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164,925.48 | -366,094,978.26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69,244,494.00 | 5,612,148,875.97 | -4.33 |
总资产 | 6,324,956,326.16 | 6,802,292,196.03 | -7.0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26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26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46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3 | -1.52 | 增加1.0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 | -2.74 | 增加1.4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9.51 | 27.95 | 增加1.5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加,主要系成本费用较去年同比下降,使得亏损收窄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出减少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3,624.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 2,027,037.53 |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064,957.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6,698.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07,223.5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9,981.24 | |
合计 | 50,639,560.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发展阶段
2024年上半年,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总体运行态势良好,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均保持增长,数字经济保持稳健增长,数字产业规模持续提升。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2024年1-6月,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加快,软件业务收入62,350亿元,同比增长11.5%;软件业利润总额7,347亿元,同比增长15.7%,产业运行平稳向好。
随着人工智能、量子技术、5G等前沿领域创新成果的研发应用,全球数字化变革浪潮涌现,各国深入推进数字化发展战略,数字时代的国际格局正在加速重塑。2024年6月30日,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全国数据工作体系初步形成,数字中国发展基础更加夯实,数字安全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数字领域国际合作更加深入。2024年,数字中国发展将进一步提质提速。通过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的耦合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拉动数字经济质量和效率提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推动数字产业化”“加快产业数字化”,并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作出系统部署: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公司快速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依托自身核心优势,不断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强企业数据资源和数据资产管理,由内而外做好数据流通交易双循环。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正处于积极探索阶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2023年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一体化推进格局,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24年1月,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各地政府积极响应,2024年上半年制定并实施了相应的数字政府和数据要素相关规划和方案,如:《江苏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加快数字政府领域通用人工智能应用工作方案》《四川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山西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贵州省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广西数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随着数字政府和数据要素政策的发布和实施,公司将继续深耕数字政府领域,积极开展业务转型和数据要素运营方面的相关探索。通过数字化服务,全力激发数据要素潜能,助力数字政府建设,进而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发布,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举措,包括完善制度体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协同高效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及提升政策效能,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给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带来了较大的发展空间。
近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这对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构建更加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起到了重要引领作用,将进一步促进行业深化发展、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新技术引领建筑行业数字化变革,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全球信息化进入全面渗透、跨界融合、加速创新、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整体信息化水平,是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途径,是促进城乡高质量转型发展,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手段。2023年2月,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以及建设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此外,《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对应到“数字住建”建设,可以形成参照,即夯实住建行业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建筑业、房地产、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村镇建设“五
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
2、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的信息软件开发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从制度、法规、政策等多个层面促进国内政府信息化软件及建筑行业信息化软件的发展。公司作为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领域的应用软件平台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在国家十四五规划指引,软件产业、建筑业信息化发展态势下,空间广阔;与此同时,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不同层次的行业竞争参与者也越来越多,行业对技术服务提供商在业务理解和知识经验积累上、在技术创新和用户价值创新上的能力,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坚持聚焦主业又善于主动创新、以客户价值为核心的企业,将会赢得长期的竞争优势。
3、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壁垒
公司所在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需要一定技术层次。核心技术的积累和不断创新是推动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取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开发招采类软件,企业要掌握跨平台跨区域CA印章兼容互认、高并发电子标书解密、在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智能围串标识别、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与见证、基于AI大模型的智能招标投标和辅助评标等专业技术;开发政务类软件,企业需要具有超大型高并发系统(如省市一体化平台)的架构规划和性能优化、软硬件(包括配套智能化终端设备)一体设计和交付、大数据智能分析和应用、大模型技术的领域化研究与场景化应用、全链信创适配和调优、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场景化AI落地应用、低代码快速开发、元宇宙技术、配置化快速交付等专业技术和能力;开发建筑类软件,企业需要具备建筑工程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具有BIM轻量化与渲染技术、CIM基础平台、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技术、二次开发脚本编译引擎、三维图形渲染引擎、智能CAD自动识别、建筑行业大数据治理和云服务、建筑行业大模型等专业技术。这些技术要求对行业的新进入者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此外,应用软件开发(特别是大型应用软件平台开发)与底层技术开发的区别在于,应用软件的性能、可靠性、稳定性需要软件开发企业拥有大量的项目实施经验,大量的实施经验和标杆案例建设是应用软件开发企业积累核心技术最重要的途径、形成自身技术壁垒的最有效手段。
(2)人才壁垒
软件行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研发人员在人员构成中占有很大比例。招采、政务、建筑软件领域技术涉及面广,对行业人才提出了较高的综合素质要求。综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育不仅需要扎实的计算机知识,还需要长期的细分行业经验积累,企业参与竞争必须拥有大量的高素质人才作保障。新进入者想要吸引足够的行业人才,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成本才能达成目标。
(3)经验壁垒
目前,我国主要的招采、政务及建筑软件企业均经过十余年以上的积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长期行业经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产品品质逐步积累起行业经验、品牌和声誉;先进入者对招采、政务及建筑领域的业务规则、业务特征有深刻理解和经验积累,在其竞争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用户基础、丰富的成功案例,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拥有稳定、忠诚的客户群体,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行业经验,难以在短期内培养出稳定的客户群体。另外,基于沟通和更换成本的考虑,招采、政务及建筑行业软件的下游客户一般会对软件厂商产生路径依赖,这种用户黏性使得客户不会轻易更换软件,市场新进入者难以在短期内获得用户足够的信任。
(4)运营体系壁垒
应用软件厂商必须做全国市场,才能提高软件产品的复用价值,提高人效产出,因此,必须建立面向全国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服务各地各级的客户。这个运营体系和服务能力也是进入行业应用软件服务商的重要壁垒之一。
行业应用软件客户地域分布广泛,且很难通过产品的简单安装培训就达到用户满意的应用效果,这就需要厂商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针对用户的实际应用情况提供持续的技术服务。因此,软件厂商需要建立并依托完善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及时、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持续服务和技术支持。
另一方面,面对大量的客户服务需求,如果靠传统的方式去建立这套运营服务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有很大的管理难度。在数字化时代,必须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去打造自动、高效的运维服务平台,在提高运维服务质量的同时,降低服务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
建立数字化运维技术支撑下的多层次分布式运营体系,需要进行大量的研发投入和资金、人力投入,对于非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厂商来说,具有很高的进入壁垒。
(5)品牌壁垒
在政务领域,由于政府行业管理的特点,各级政府部门对政策执行、标准规范、创新成果、工作绩效、行业影响力等都比较关注,在上述几个方面能够给政府部门用户带来价值的厂商,往往会积累比较好的口碑。例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积累长期行业经验并直接参与标准规范编制的厂商来说,就会有品牌优势。
通常而言,用户对优秀品牌具有忠诚度,而新进入者往往缺乏成功案例和品牌知名度,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胜出。因此,品牌效应对市场新进入者构成较强的行业壁垒。
(6)资质壁垒
软件企业投标软件平台建设及开展增值服务需要各类资质,如ITSS、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此类资质的评定时间较长,对申请企业的行业经验、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资质的获取是主管部门和授权单位对企业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认可,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这对潜在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制造了严格的准入门槛。
(二)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和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个细分领域,通过将AI和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与相关行业信息化需求深度融合,为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提供智能化的软件平台产品、硬件设备,帮助客户持续提升数字化水平;同时搭配平台运营、运行维护、智能化工程等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链条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也为平台终端用户提供高价值的行业数字化服务。公司客户覆盖除港澳台之外的全国各省市。智慧招采的客户主要包括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部门、央企、国有企业、代理机构和其他需要实施电子化招标采购的企事业单位;智慧招采平台的终端用户包括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拍)人、评标(评审)专家等各方主体。智慧政务的客户主要包括数据局、政务办、行政审批局、城市运行中心、热线联动中心、政法委、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数字建筑G端客户主要是住建厅局以及下属的信息中心、科技处、质安处、市场监管处等部门;B端/C端客户包括建设方、各类施工企业(含水利、交通)、咨询机构、造价站/协会、财审/审计机构及相关的个人用户。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及数字建筑三大领域,为客户提供软件为核心的智慧化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专业化的软件平台、运营维护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智能化工程实施服务等。
在智慧招采领域,以“三化”为战略思想及行业可持续发展方向指引,做交易主体综合服务商,为参与招标采购的各方主体提供高价值产品和服务。为政府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企业提供智慧招采平台等软件,配套咨询规划、智能化设备、运行维护及智能工程施工等服务。同时,公司着力打造招采平台的持续运营业务模式,通过SaaS化的招采平台,向招标人、招标代理直接提供招标采购服务;为投标人/供应商提供各类工具软件、信息资源服务和线上线下技术支持服务。
在智慧政务领域,以促进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目标,以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为核心,以数字底座为基础,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政务运行产品更新迭代和应用场景创新,逐步开展政府数据治理分析、热线数据分析、政务服务智能导办、热线智能坐席运营等数据和知识的服务运营,拓展和延伸其应用范围,进一步探索数据开发利用和数据要素运营,构建“平台+应用+运营”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
在数字建筑领域,以建筑业转型发展为目标,利用科技手段助力行业监管提质增效,为行业主管部门搭建一体化数字住建基础平台,融合CIM基础平台能力,实现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持续推动智慧燃气监管整体解决方案;打造监管方、施工方、建设方数据互通、实时协同的数字建造产品,包括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建设方项目管理平台;打造数字造价产品,包括计价、算量软件、造价云平台等产品,提高建筑行业的数字化水平,同时配套智能硬件及智能化施工技术服务,形成数字建筑整体解决方案,并为不同主体提供包含指标、材价、清单、定额在内的数据+算法的云服务新业务模式。
3、主要经营模式
(1)软件平台销售模式
1)政府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对于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领域中政府类客户,通常以招标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软件平台的采购。公司在销售软件平台时,会配套销售公司设计、定制的智能化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智能化工程施工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与公司建设的软件平台无缝衔接,有助于软硬件一体地支持客户开展业务。2)数字建筑领域中企业类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向工程甲方、施工、工程咨询、监理、工程审计等单位推广销售清单计价软件、BIM算量软件、项目管理平台、智慧工地应用平台等建筑行业软件,收取费用。公司建筑行业软件的销售以直销为主,销售团队灵活采用多种营销方式推广建筑软件产品,积极运用公司在智慧招采业务的优势,挖掘潜在客户。
(2)平台运营服务模式
在智慧招采领域,公司为部分客户的招采平台提供持续运营服务,同时也自建自营SaaS化的第三方招采平台。在这些平台的运营过程中,可以按次向投标或招标方收取服务费用,同时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使用方提供电子招投标相关工具、招标资讯、移动CA认证和电子签章、在线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在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中,公司为降低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为之创造额外价值,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服务并收取相关的费用。
在智慧政务领域,公司构建了AI和行业知识等能力平台,为部分客户提供持续运营服务,以按次调用或年度订阅的方式,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
在数字建筑领域,公司通过造价云服务、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服务等方式,开展持续业务运营,并收取相关费用。
(3)软件维护服务模式
公司为软件平台的客户提供后续维护服务。公司的软件平台建设业务以政府客户为主,由于大型软件平台运维较为复杂,且政府客户对软件平台的稳定性和维护的及时性具有较高要求,因此及时响应,及时解决问题的服务能力对公司业务开展至关重要。公司设有交付服务部具体负责软件平台的后期维护服务,有明确的服务规范,通过远程咨询+巡检+报告三种方式保证服务质量。在产品运维期内,公司实施人员与客户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保持沟通,每1-3个月会安排实施人员进行现场巡检,每季度/每年会为运维项目出具季度/年度维护报告,报告包括设备状况、系统运行情况、本期进行的维护事项等事宜。免费运维期结束后,客户依据需要与公司续签维护服务协议。
(4)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为各类解决方案所需的软硬件产品及服务。公司建立了《采购规范》管理采购行为,并设立采购供应部负责公司采购的执行。
公司物料采购分为招标采购、协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三种方式。对于标准化的硬件产品,公司通过内部询价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对于智能硬件(ODM生产)等产品,公司与协议供应商按协议价进行采购;对于客户指定使用的某些硬件产品,公司执行单一来源采购。
(5)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平台化、组件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了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平台化: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面向客户的项目开发团队只需要关注个性化业务并进行快速定制开发,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提高产品可靠性,快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组件化:把通用技术能力、业务能力组件化,由专业的团队进行组件的设计和开发,并通过接口服务实现组件模块之间的集成融合,提高整体开发效率和质量。协同化:从需求分析、产品设计、架构设计、交互设计、前端开发、后端开发到技术支撑,有明确的专业分工和协作流程,优质、高效、敏捷地完成各项研发任务。集成化:基础技术平台、各行业产品都遵循一致的技术规范和服务化架构体系,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实现跨产品线的集成研发,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式服务。IPD开发流程:从产品概念产生、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产品上市,都有规范的流程和组织来支撑,并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开始构建产品质量、成本、竞争力等方面的优势,确保产品投资回报的实现。从技术创新机制看,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和市场双轮驱动的理念,形成了体系化的技术创新模式,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通过技术创新战略管理,并与重点客户建立联合创新中心,明确匹配市场需求的技术研究方向;建立了中央研究院开展公司级的技术创新研究,各产品线也有专门的技术团队进行创新技术的落地应用和领域内的技术创新研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对技术创新成果和创新人才进行全方位的表彰和激励。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板块业务,不断将新的技术引入,与行业需求结合,形成了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核心技术解决方案。
长期的行业聚焦和技术研发,公司积累了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及大模型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在公司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实现行业用户的价值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 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1 | 不见面交易支撑技术 | 招标文件范本快速电子化技术 | 基于可动态维护的素材库和低代码技术,无代码方式实现招标范本电子化,自动生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开评标系统所需的配置信息并快速上线应用,极大提高二次开发交付效率。 |
2 | 基于数字容器的移动多CA兼容互认技术 | 采用安全数字容器技术,独立内核构建的数字证书安全运行环境,实现对CA数字证书的分割存储;采用多CA兼容技术,实现对不同厂商的数字证书的兼容互认;投标人使用手机即可完成CA证书登录、签名、签章、加解密等操作。 | |
3 | 在线并行电子签章技术 | 通过文件切片、分段传输、异步合并等技术,实现大文件快签快打开,极大改善多评委同时在线签章的用户体验;支持国产化环境,支持骑缝、多页、批量和关键字盖章等多种签章模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 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式。 | |||
4 | 基于密钥流生成器的敏感信息保密技术 | 利用密钥流快速生成器,在短时间内生成多个随机密钥;采用快速高强度加密算法对投标人名单、专家名单等各类敏感信息生成和交换过程中的数据流进行加密保护,保障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安全。 | |
5 | 基于分布式多线程的高并发开标解密技术 | 基于文件存储、缓存、数据库和计算的多级分布式架构;支持高并发压力下的云资源动态调度;采用多线程技术,将CPU调度能力最大化,支撑高并发投标文件解密。 | |
6 | 招标采购基础可信链技术 | 基于区块链实现跨平台的招标采购信息共享、可信见证;接入方支持共识节点和轻节点;使用国密算法,对提交交易、背书签名和验证、生成区块和TLS加解密,密钥支持托管和非托管的保存方式;在统一的基础链上实现不同区域联盟的自动化、流程化组链。 | |
7 | 专家系统全过程零信任加密技术 | 基于国密标准硬件实现方案,提供各种性能的、多任务并行处理的密码运算,可以满足应用系统数据的签名/验证、加密/解密的要求,保证传输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提供安全、完善的密钥管理机制。 | |
8 | 智能评标循例评审技术 | 基于区块链共建共享的技术原理,保证数据可信任,采用原子公式解析评审依据,融入置信度机制打造出智慧招采的置信度体系,奠定了自动化机器化评标的基础,提高评标活动效率,控制评委自由裁量权 | |
9 | 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技术 | 智能围串标识别算法模型 | 基于交易大数据,建立围标串标智能检测算法模型,可动态配置冒烟指数,对投标人、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四者关系智能分析,及时发现串通投标线索并预警。 |
10 | 轻量化数据仓库建设技术 | 基于StarRocks的高性能数据存取能力,依赖Spark分布式计算能力,将数据治理能力从Hive数仓迁移到Spark,降低客户建设数仓的基础设施成本。 | |
11 | 可视化数据分析建模技术 | 基于大数据算法组件和场景化业务分析算法,提供在线拖拽式、流程化建模的能力;AI算法与数据处理算法统一编排;支持建模在线调试;共享缓存结合Java进程唤醒技术,对内存和流量进行灵活控制。 | |
12 | 智能金融风控算法模型 | 基于政务大数据,开发了智能化的金融风险评估算法模型,利用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通过数据样本特征筛选与提取,构建高效的评分卡模型。同时采用多任务式机器学习算法对模型进行优化和迭代,以进一步提高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该模型计算的金融风险评估结果为金融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决策支持。 | |
13 | 负面清单检测模型 | 基于大模型技术进行文档关键要素提取,并通过知识图谱,多模式匹配算法等技术搭建负面清单检测模型,并通过迭代流程不断积累和扩充模型能力,提升识别精度、广度,快速精准地识别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 |
14 | 基于图像特征识别比对的混凝土防调换方法 | 通过对混凝土试块前后检测图片自动化分析对比,结合取样、见证点位置一致性自动化比对和二维码内容比对,实现试块防伪的自动核验,保障送检样品数据真实有效性。 | |
15 | 多源异构实时数据处理技术 | 在不影响数据源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对数据的实时采集和秒级传输;实现实时数据的流式治理,并满足窗口期内的实时分析指标计算和预警。 | |
16 | 人工智能及大模型技术 | 基于大模型的社会治理事件与热点分析技术 | 基于大模型创新技术发现海量工单背后的市民关注热点、突发性事件、苗头性事件;通过主体信息提取、数据聚合、标题生成等核心技术识别事件,为社会治理决策分析提供数据支撑,并能与时间、地域维度关联。 |
17 | 基于大模型的政务数字人技术 | 基于融合专业领域知识、数据的政务行业大模型创新技术,实现情感识别、要素抽取、文本摘要和逻辑推理等能力,打造政务数字人,实现智能化、虚拟化服务咨询、事项办理等多个业务场景应用。 | |
18 | 基于AI大模型的快速云组价技术 | 采用多套算法叠加,将组价思路抽象成思维导图,并通过大数据算法和AI大模型技术的组合应用实现快速组价。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清单语料进行知识抽取、学习,进而形成了领域大模型,有效提高了匹配准确率;可根据区域业务规则的差异,自由配置算法并组合应用,实现快速精准个性化。 | |
19 | 行业大模型技术 | 在行业知识计算平台的能力基础上,基于通用大模型和交易、政务和住建等行业数据,综合应用预训练、微调、RAG等技术,构建行业大模型,支撑交易智能招标投标评标、工程智能云组价、政务服务数字人等诸多应用场景的智能化。 | |
20 | 智能Agent框架技术 | 整合大模型和其他AI技术、知识库、可视化编排、服务调度等技术,构建了集感知、决策、执行和学习为一体的智能Agent技术框架,可实现AI大模型能力在应用场景下的快速落地。 | |
21 | 国产化BIM技术 | BIM轻量化与渲染技术 | 自研的BIM轻量化与渲染引擎,支持主流与国产BIM模型的轻量化解析与渲染。进一步丰富了配置能力,以满足快速二次开发阶段的多样化场景适配。 |
22 | 桌面三维图形平台技术 | 三维图形几何算法库提供全部几何相关的数据结构和算法;三维图形渲染引擎能够实时进行三维模型渲染,针对建模交互特征优化渲染流程以提升整体渲染帧数,采用色调映射技术提升颜色对比度;CAD识别技术能够高效识别出工程图纸中的各种构件;自主研发的国产替代 |
序号 | 核心技术大类 | 具体核心 技术 | 技术先进性 |
技术,无须安装第三方图形平台。 | |||
23 | 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技术 | 智能设备运维管理相关算法技术 | 保障大数量、广布点的终端设备连续可用,通过实时监测数据,自动发现、解决问题;基于SVM的异常检测算法,自动预测各外设模块正常运行时长阈值,提前通过重启或断电模拟插拔规避问题发生;基于广播路由算法,对同一网络交换设备下的安卓设备发送加密信息,完成设备的自动配置变更,满足大批量终端设备的自动化运维要求;室内轨迹定位自动纠偏算法,对评标区专家的活动路线不准确问题进行算法纠偏,输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轨迹数据。 |
24 | 智能胸牌技术 | 采用嵌入式架构,通过胸牌实现专家定位、定向语音采集和自动上报,解决了评标专家言论监控难的痛点难点。对评标区人员的语音、行为、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跟踪、可回溯。 | |
25 | 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技术 | 应用风险自动检测与防护技术 | 通过插件式代码扫描引擎动态扩充规则,对应用源码进行检测,识别不规范代码、安全漏洞及隐含风险;利用机器学习聚合技术,分析异常提炼规则;基于云端风险规则库,实现统一运维监控;机器学习算法识别用户行为风险,智能匹配异常行为并预警、阻断。 |
26 | 通用安全防护组件技术 | 采用过滤器拦截网络请求,检测是否存在各类注入、上传和代码执行的关键字,自动完成安全风险攻击的拦截,极大提升应用安全防护的效率。 | |
27 | 低代码应用快速开发技术 | 提供应用快速构建的平台,支持低代码甚至无代码开发模式;前端适配多种主流框架,后端自研高效DTO技术,持久层提供线程级别的数据库事务自动处理,减少研发成本和出错率;丰富的低代码可视化设计组件:大中小屏、表单、列表、报表、工作流、数据表等设计器,用户通过在线拖拉拽方式,就能完成开发工作;一次设计,多端复用,基于PC的设计成果,能够自动转换为移动样式;强大的接口引擎,提供接口的在线设计、开发、调试、编排、发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支持多租户数据隔离,基于平台构建的应用天然支持SaaS云化。 | |
28 | 组件化移动多端应用开发技术 | 采用移动应用组件化和分层架构模型,提供移动应用的开发底座,发布基于底座的通用界面的定制标准。应用SPI技术增强了组件自动装配和动态替换功能,增加了运行时类加载的灵活性和扩展性,支持功能组件即插即用;小程序组件升级,全面提升跨平台兼容性,实现"一次开发,多端运行",提供丰富的API支持各种原生功能。 | |
29 | 移动远程共享与控制技术 | 打通了移动端到端的流数据传输,实现屏幕共享、音视频实时通话功能。打通结构化数据传输,实现远程控制、共享白板与文件传输等功能,并支持NAT网络穿透。 | |
30 | 高并发数据库安全访问技术 | 适配各类主流数据库以及国产数据库的ORM映射框架;支持读写分离,通过合理的业务识别和拆分,实现查询和增删改操作自动分流;支持分库分表,通过特定条件字段,实现分表自动创建,数据自动迁移,数据访问自动路由和合并;支持安全访问控制,提供两种数据授权模型:基于RBAC的权限模型、以及基于数据分类分级的权限模型,以满足不同业务场景、不同安全等级需求。基于元数据配置的安全规则,能够实现数据自动入库加密,出库解密的功能,同时支持脱敏、不可逆加密、防篡改等数据安全功能。 | |
31 | 智能网关技术 | 通过网关实时采集API调用日志,利用流式计算引擎做零延迟分析,识别API调用异常情况,从而智能控制网关进行限流、限频、熔断、缓存、灰度扩容等操作;通过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算法,研判突发事件、网络攻击、数据偷盗等行为,实现预测与告警,提升网关的风险预知能力;通过加解密、签名、身份认证、黑白名单、脱敏等网关运维措施,保障API传输数据的安全性。 | |
32 | 集成开发平台DevOps | 自研一体化研发运维平台,打通软件研发需求、计划、代码、开发、测试、发布、运维、监控的全流程,支撑应用持续顺畅高质量交付;支持Scrum敏捷研发、产品化研发交付的多种流程;提供装配式流水线,按项目需求对产品组件进行灵活组装、自动打包、部署、集成测试;按质量红线标准建立自动化质量门禁,自动扫描代码,识别漏洞风险,采用插件技术动态扩充扫描规则;创新打造项目远程交付管道技术,实现安全可靠的应用远程自动更新维护;提供可视化运维监控中心,实时感知各类应用、中间件、服务器的运行状况,及时预警、快速定位,支撑高效运维管理。 | |
33 | EpointRASP实时应用自我防护系统 | 通过字节码解析技术嵌入应用程序实现自我防御,不依赖外部流量监测而直接监控内部安全事件,减少误报。能即时防御包括内网攻击在内的威胁,且无需修改现有代码,降低修复成本。安装简单,维护成本低。通过云端统一下发规则快速响应安全事件,标准化项目防御。 | |
34 | 数字孪生 | EPCIM开发平台 | 面向CIM领域的自研三维GIS开发平台,封装多种主流GIS引擎API,提供空间分析与仿真能力,空间特效和全息展示能力,集成各类业务空间算法。可满足CIM+应用、城市可视化等业务的快速开发需要。 |
35 | CAD落图技术 | 基于自研的BIM轻量化引擎,提供在国产化环境下对DWG图纸中用地红线及建筑轮廓的识别与导出能力,实现在GIS场景中的坐标统一与落地展示。通过将图纸的精细设计数据与GIS的广域空间数据结合,实现更精准的空间数据整合,辅助用户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及体验,提升项目建设效率。 |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围绕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应用快速开发支撑、人工智能及大模型技术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开发。
(1)持续围绕低代码平台进行迭代。持续对表单设计器、页面挑选器、查询增强器、接口管理等低代码组件进行了多轮迭代。能力覆盖工程搭建、数据库设计、接口设计、页面开发、服务开发、流程开发、鉴权、发布、测试等环节,全方位提升了平台的在线快速开发能力,更高效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移动底座完成鸿蒙系统的适配,并完成多个业务应用的适配及上线;推出了鸿蒙版新点小程序,无缝衔接原先的开发的应用。低代码平台在研发提效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整体代码复用率持续提升。DevOps平台打通远程更新能力,进一步拓展应用范围,节省人力成本。
(2)在行业知识计算平台的能力基础上,基于通用大模型和交易、政务和住建等行业数据,综合应用预训练、微调、RAG等技术,构建行业大模型。自主研发智能Agent框架,整合大模型和其他AI技术、知识库、可视化编排、服务调度等技术,集感知、决策、执行和学习为一体,可支撑AI大模型能力在应用场景下的快速落地。在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领域中持续拓展更多的应用场景,对比传统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效果,已经取得明显超越。
(3)持续研发提升交易评标的智能化与安全性。在智能评标方面,基于区块链技术汇聚各交易平台的评审结果,综合运用AI(包括深度学习、大模型技术)、大数据、关联算法、布尔运算、信息摘要算法和数值迭代等多种技术对数据进行分析,构建了智慧招采的置信度体系,实现了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评标流程,提高了评标效率并控制了评委的自由裁量权。在评标安全性方面,应用专家系统零信任加密技术,建立了一套安全完善的密钥管理机制,对敏感信息的存储和传输实现了安全防护,保证了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支持高性能多任务并行处理的密码运算,满足高并发数据签名/验证和加密/解密的需求。
(4)结合政务领域的创新发展需求,在智能化与大模型技术应用上持续深入研发。在社会治理领域,迭代了智能事件分析服务,通过对热线、舆情等多种来源的民意数据进行抽取分析,完成问题分类、责任主体识别、一件事性质分析及一件事自动化预警。在政务服务领域,重点研发了政务服务数字人,基于自研大模型、政务知识库、RAG、智能Agent等技术,实现了智能客服、智能受理、智能办理等应用场景的落地。
(5)持续研发桌面三维图形平台,优化多种图形算法,包括土方侧面编织算法、钢筋三维路径计算算法、平面和三维多边形偏移算法等;优化基础构件如集水井、排水沟、垫层、土方、后浇带MESH生成流程算法,优化平台架构,更灵活、并支持更多复杂业务场景。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在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国产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数字孪生、人工智能及大模型等方面,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共申请发明专利2件,获得授权9件;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31件,软件著作权917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9 | 138 | 47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5 | 4 |
外观设计专利 | 4 | 3 | 88 | 80 |
软件著作权 | 37 | 40 | 931 | 917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43 | 52 | 1,162 | 1,04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9.20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9.2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51 | 27.95 | 增加1.5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20,968.65 | 2,513.77 | 18,115.92 | 已结项 | 为公司构建下一代研发框架底座,公司各产品线软件产品将都以该底座作为基础进行研发。同时,将多年来总结出的“平台化”开发理念进行拓展延伸,在框架平台中沉淀更多的通用研发组件和工具,优化基于框架的产品研发和二次开发模式,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大幅度降低产品研发和项目交付的成本。 | 选用JAVA技术路线,引入拖拉化、配置化能力,实现的低代码开发平台,可实现各类表单、流程、统计、分析等应用;自研缓存、异步通讯、服务治理、鉴权、微服务等核心技术实现稳定、灵活、支持海量数据的底层开发平台。 | 公司所有产品条线的研发基座,基于该研发基座,可以快速构造上层产品应用,平台不断吸纳新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隐私计算等,让上层应用更便捷地应用这些能力,可以极大的提升开发效率,也不乏先进性、稳定性。 |
2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20,013.94 | 2,162.69 | 14,199.68 | 研发中 | 全面建立智能化硬件设备的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硬件设计、样品打样等设计研发能力,打造智能化设备自主设计研发能力和品控能力。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智能化设备应用,深度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智慧招采领域,研发下一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适配的智能化设备解决方案,通过持续研发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等方面的专用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智慧交易应用,实现全流程的自助化。在智慧政务领域, | 研发满足分析和研判大厅行为分析的图像识别技术;采用满足设备智能交互的物联网技术;自研epointAM网关服务,满足各类终端设备统一用户权限管理和API服务注册。 | 应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智能化、数字化场地管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为办事群众提供智能化软硬件服务的应用场景,应用于24小时自助服务区、村社区、园区、商场等场所部署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的应用场景,提供综合自助服务终端硬件和软件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 |
打造智能化、自助化政务服务,通过持续研发各类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打造全流程的便捷办、智能办、自助办,通过改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服务终端和无人值守工作台等智能化设备,通过智能化设备的深入应用,打造分布式的泛政务服务体系。在数字建筑领域,通过工地专用智能设备打造联合监管的智慧工地。 | 办”。 | |||||||
3 |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18,018.88 | 1,601.95 | 13,206.18 | 已结项 | 依托政务云平台搭建集目录编制、数据归集、数据治理、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统一的“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向政务大数据平台迁移集聚,构建形成以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各类主题数据库的大数据资源中心,并基于政府管理、服务、监管、决策等各类业务场景需求为导向,针对性研发各种新的数据服务产品,以数据支撑政府行政效能的提升,以数据驱动政府业务模式的变革。 | 采用Hadoop平台技术承担海量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分布式计算、非关系型处理。同时充分整合利用Hadoop平台本身的分类、聚类算法组件、分析挖掘组件,结合各种数据开发封装满足各种业务需求的通用、专用服务组件,如行为分析组件、兴趣分析组件、关键词分析组件等,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主要应用于政府部门对数据的聚通用,能够梳理政府信息资源,构建政府信息资源目录,并形成目录动态管理机制;逐步扩大政府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范围,实现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全面接入;通过对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的加工,形成各类高价值的数据库;制定信息资源相关标准规范、安全规范,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应用、数据开放、大数据应用的落地推广。 |
合计 | / | 59,001.47 | 6,278.41 | 45,521.7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204 | 2,48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4.87 | 35.0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968.13 | 23,670.3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9.59 | 9.88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研究生 | 72 | 3.27 |
本科 | 1993 | 90.42 |
专科及以下 | 139 | 6.31 |
合计 | 2,20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63 | 52.77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94 | 45.10 |
40岁及以上 | 47 | 2.13 |
合计 | 2,20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研发团队在智慧政务、智慧招采、数字建筑领域有近20年的研发经验,目前拥有2,200余名研发人员。
公司拥有独具特色的研发模式和技术创新机制。公司采用平台化、协同化、集成化的软件研发模式,并导入科学高效的集成产品开发流程(IPD)。公司内设有中央研究院,中央研究院研发统一的技术平台,各产品线在此之上打造产品平台,具体项目的开发团队通过技术平台和产品平台的加持可以大大缩短产品研发周期。同时,公司还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创新人才。
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行业的软件涉及到很多关键技术,公司重点针对Web和移动应用的快速开发、PaaS应用支撑平台、一体化运维监控、大数据治理和智能分析、不见面交易、国产化BIM技术等多项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和开发,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
公司大规模的研发团队与研发投入、完善的三级研发体系、丰富的核心技术共同构建了公司的技术竞争壁垒。
2、专业化项目快速交付和管理优势
公司在所处领域积累了大量的项目交付经验,编制了各类产品和解决方案的交付实施指南,用以规范项目从立项到运维各环节的工作,并为项目实施交付人员提供各类模板、参考资料、工具以及方法论指导,保障大型项目的快速交付。公司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打造了统一的知识库平台,将行业标准规范、各地经验做法、项目亮点特色、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进行集中归集、管理和应用,可以有力地支撑项目团队快速推进项目。公司拥有超过2,000人的专业化实施交付团队,建立起分公司本地交付团队、区域交付资源中心和总部远程交付中心三位一体的协同交付机制,有效保障项目交付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已建立整体质量运营体系,实现了各项业务流程的IT化。公司自建的统一项目管理平台可对项目的预算费用、动态信息、需求任务、计划进度、投诉反馈、绩效评估等信息进行全程系统监管。
3、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陆续在重庆、长沙、郑州等地设立了5大区域总部,苏州、成都设有2大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成立23大区域运营中心,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交易云服务三个业务板块的10大条线分公司,拥有销售人员1,400多人,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销售与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公司采用“客户经理+方案行销+交付”的铁三角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的需求和痛点,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将公司技术能力和客户信息化发展战略进行对标,有效提高了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和粘性。公司还与战略级客户进行联合创新,不断探索如何将公司的新技术应用在行业新的业务需求中,不断输出新的创新成果和实践经验,给客户持续创造价值,引领行业发展。
4、综合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具备以软件平台为核心,软硬件一体,前期咨询、中期集成、后期运维,全方位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能力。公司多年来骨干人员保持稳定,既确保了售后服务的质量,又为提高客户的满意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对客户来说极其重要,同时,一旦业务需求变化,已上线的系统必须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对此,公司建立了专业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来确保运维阶段的快速响应及优质服务。公司自主研发的运维管理和服务平台可对运行中的客户软件系统的稳定性、性能、安全等进行自动化实时监控,主动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依靠“驻场维护+统一呼叫中心+运维支撑中心”的“三合一”立体服务团队,公司得以高效应对售后服务中的各类问题,并通过运维服务平台对软件问题进行受理登记、任务分配、任务处置、监督回访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快速解决系统运行中的各类问题,敏捷应对客户的各类服务需求。
5、客户资源与行业经验优势
公司聚焦核心业务方向,对行业有着非常透彻的理解,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大量客户资源。多年的行业积累和全国范围的项目实践帮助公司在满足客户信息化需求的过程中,动态地
理解细分行业的特点及需求,提高了公司竞争力。
6、品牌优势
公司在软件开发、实施方面通过了多个国际标准体系的认证,包括获得CMMIL5认证评估、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定、ISO27001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等证书,并获“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等奖项。公司还多次参加“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电子政务论坛”、“住建部工改项目研讨会”、“数字政府论坛”等重量级行业会议,并在相应分论坛上作专题发言,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同时,公司在智慧招采领域市占率较高;在政务大数据、政务服务等智慧政务细分领域完成了大量省级项目和标杆项目;在建筑软件市场凭借强大的投标服务功能拥有大量忠实用户。
公司的产品服务能力、精准市场营销、知名标杆案例、高市场占有率使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的重要发展目标,数字经济产业成为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为深入实施推进《“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印发《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2024年数字经济发展重点方向,包括:适度超前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推动落实“数据二十条”,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突破,主动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如湖北省、广东省相继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2024年工作要点》、《数字广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这一系列文件都将数字化转型摆在了重要位置。
公司积极响应“数字中国”战略,制定发展策略,巩固业务优势,聚焦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领域,抢抓市场发展机遇,助力国家信息化规划的落地实施和持续发展。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945.61万元,同比下降14.29%;实现净利润-2,416.65万元,亏损幅度同比减少71.40%,各板块收入及其增速如下表:
业务领域 | 实现收入(万元) | 同比增长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智慧招采 | 35,805.17 | -5.30% | 45.94% |
其中:招采运营 | 17,173.63 | 8.60% | |
智慧政务 | 29,255.12 | -26.06% | 37.53% |
数字建筑 | 12,885.32 | -5.07% | 16.53% |
合计 | 77,945.61 | -14.29% | 100.00% |
上半年度,各业务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智慧招采业务
公司通过产品迭代、提质增效,加大运营产品研发投入,创新市场主体服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客户粘性,巩固品牌影响力,引领行业发展。
(1)项目类
政府侧——公共资源交易
公司持续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数字化建设,以“服务标准化、交易市场化、监管智慧化”(以下简称“三化”)作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指引,优化产品架构并持续迭代更新,不断创新应用与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领先地位。围绕服务标准化,立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职能定位,完善服务标准化产品体系,研发并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约服务系统、数字见证平台、一网通办服务、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服务、数据上报质量监测平台、辅助决策等产品和服务;强化PaaS能力平台建设,将数据服务、技术服务、AI服务与产品深度融合,为行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提供更有力的支撑。报告期内,建设了广安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见证系统、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运维升级等项目。
针对“易采虹”体系,持续扩大行业联盟,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同期,公司联合多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召开了“‘创新引领?数智时代’——2024?新质生产力赋能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高峰论坛”,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智慧化白皮书(2024)》,围绕程序监管、行为监管、监管方式审查、执法效能监管、监管依据审查五方面阐述了“智慧监管”理念,为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体系建设提供参考价值,得到行业的高度认可;同时成立了“易采虹双随机远程异地评标城市联盟”,进一步扩大行业生态体系,提高公司影响力。
企业侧——招标采购
企业招采业务,整体升级企业招采平台架构,全面提升低代码开发交付能力,以央企、国企数字化转型为抓手,打造企业数字化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为企业供应链全面数字化改革提供坚实的支撑。通过深化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招标采购全过程价值场景,加速推动央企、大型国企在采购领域的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中标东风公司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升级建设、申能集团电子采招平台建设、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集采一体化管理平台等多个央国企的项目。
(2)招采运营
招标人服务
在招标人服务方面,公司积极推进SaaS化、市场化交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公司自营的SaaS化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半年新增65个专区,专区数量同比增长54.76%。公司参加了“2024(第二届)电子产业供应链生态大会”,“新点e交易”获得了众多企业的高度认可。
投标人服务
以标桥、标证通产品为核心,面向投标人等主体,研发更高效率、更好体验、更有价值的工具和服务。持续扩大与招采平台的对接,拓宽服务版图,以“标讯”服务为创新依托,开启增值服务新时代。基于标桥体系,深度挖掘服务潜力,改善投标人体验,满足各类用户不同的需求,全面升级用户体验,引领行业向更高水平迈进。
(3)品牌宣传
参加了财政部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举办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研讨交流会”,并发表了“数字化政府采购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演讲,探讨如何通过数字化方式促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益和效率。
公司作为主要参编单位编写的行业蓝皮书《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3)》,在“第三届政企采购数字供应链生态大会”上正式发布,公司的众多标杆案例也入选报告。
2、智慧政务业务
智慧政务业务包括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以及一网协同,公司紧跟国家政策,以创新为引领、技术为支撑,助力政府数字化转型。
(1)产品迭代
升级迭代“云端导办”平台解决方案,基于用户全程网办、基层延伸、区域通办、跨域通办等服务场景,结合人脸识别、活体检测、音视频指导、辅助填写等能力,完成远程咨询、远程导办、远程受理、远程即办等服务流程,打造“智慧云帮办”2.0版本,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人工+智能”导办帮办体系。目前“云端导办”平台已在长三角“一网通办”、六安市、苏州吴江区等多个项目落地,打破政务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破解群众“折返跑”难题。
升级推出业务图谱解决方案,基于知识运营中心解决方案,融合大模型、机器学习等新型技术,通过事项数据梳理及证照数据、材料数据、业务数据等知识内容的汇聚,经过治理,构建精细化、关系化、可视化的图谱管理能力,建立事项和知识的深层关系,支撑应用场景需求到技术支撑能力供给的“解码”,为线上线下服务场景提供精准问答、主动推荐、数据联动、数源调用等能力,对外提升智慧精准服务能力,对内强化业务支撑、优化业务治理,打造业技融合的闭环运转体系。在多个项目中,对照“智慧好办”标准,规划多样性图谱能力,提高数据共享互用和跨部门业务协同效能,为进一步探索政务服务智慧应用场景搭建全面、精准、智能、互联的业务基座。
推出公共数据场景运营解决方案,从数据局、数据运营主体、数据加工主体、数据权属主体等多方视角,打造公共数据资源一屏总览、用数场景快速审批、安全可信的运营环境。今年上半年,公共数据场景运营解决方案已在多个项目上完成价值验证。
推出基层数据综合应用解决方案,依托数据图谱模型,打造基层“一本账”,形成数据复用逻辑,推动填表报数“自动化”,实现从“向基层要数”到“在系统找数”的工作模式转变;同时构建特色表单治理运营服务,避免平台建设“老龄化”,真正解决基层基础数据不清、获取上级数据难、报表多头填报和重复填报等难题,打通市、县、乡一体化数据通路,推动上级数据向基层返
还,达到数据鲜活、高频共享、用数提效的目标。在江苏、上海、安徽、甘肃等11个省份30+地区,帮助政府实现“基层减负”、“部门增效”。推出数字化综合监管解决方案,通过建立集“风险、信用、分级分类、协同、科技、共治”多种监管方式为一体的跨部门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管体系,切实解决政府监管职责分工不清、缺乏有效协同机制、各类工作交互不畅、跨部门监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低等问题,有效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区域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2024年上半年,已沉淀职业技能培训、商业综合体、民宿、化妆品、展会等20+场景化监管解决方案,并已在北京、上海、成都等地开展实践。
(2)能力建设
在大模型、人工智能、大数据、PaaS等领域的重点投入,确保关键技术支撑和牵引业务发展。完成智能客服、政务服务数字人、云端导办、虚拟窗口、智能公文等多业务场景与AI、虚拟技术、音视频技术充分融合;积极发挥业务经验优势,研发了专业大数据模型,将数据赋能业务,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产业经济等多个领域重点应用。PaaS平台建设层面,完成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产品中台化架构升级,使其具备高度的可定制性和可扩展性,帮助客户快速响应城市治理创新业务需求。
(3)市场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政务类产品累计服务项目数接近8,000个,累计服务客户接近4,500家;2024年上半年新增项目数460多个,新增客户100多家。
在政务服务方面,重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主要牵引,深度融合大模型能力以及新技术应用手段,构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体系,打造集成办、数字化大厅运营、一体化涉企服务、政务大模型边聊边办、业务图谱等解决方案,在上海、江苏、北京等地积极拓展落地政务服务新应用场景,助力实现政务服务“体验、成效、业务”新目标。
在数字化综合监管方面,持续深耕业务研究和场景探索,针对重点领域的难点堵点,与全国各省及先进地区开展深入交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同时基于区块链、AI、大数据等先进技术,赋能信息化平台建设,并利用平台+数据运营,发挥平台和数据价值,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
在政务数据治理和运营方面,积极拓展政企数据治理项目,深度参与上海等地区的政务数据目录运营工作,以AI+人工的模式,持续助力提升政务数据质量,为后续的公共数据高质量服务提供保障。
依托上海、深圳、苏州和南京等多个项目的实践经验,持续深化一网统管产品体系,在城市治理场景化,做实发现端、做强处置端、做深研判端的基础上,通过大模型能力赋能受办各环节和数据分析,实现全域事件业务和能效提升,打造大模型+一网统管示范样板。
(4)品牌推广
智慧政务方面,公司参编了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牵头编制的《智
慧城市“一网统管”运营研究报告》;深度参编了江苏省《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电子文件应用与管理技术要求》标准规范。公司凭借在智慧政务领域实践、创新和运营能力荣获“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平台运营中心优秀运营单位”证书;凭借在数字化领域深耕20余载的业务沉淀和创新经验,荣获了“2023年度软件开发优秀服务商”、“2023年软件行业应用领域领军企业”、“2023年软件行业典型示范案例”、“中国软件诚信示范企业”等多个奖项。公司提供技术支撑的上海市和重庆市客户的创新实践获评“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卓越贡献奖”,上海市宝山区、通辽市、白银市、滨州市、漳平市、邯郸市、阜新市等多地客户的创新实践获评“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管理创新奖”。
3、数字建筑业务
公司数字建筑业务包括数字住建、数字建造以及数字造价,助力建筑行业信息化逐渐向纵深发展。
(1)数字住建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数字住建基础平台,拓展构建了住建领域的数据资产运营体系,全面提升数据基础质量和数据的使用价值;发布了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平台;基于房屋安全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与工程项目审批、监管等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一房一档”,实现对既有和新建房屋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利用网格巡查、物联监测,对隐患建筑实施数字化闭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参编的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与建筑市场平台标准》正式发布,规范了各级信息平台的功能和工程项目审批数据、建筑市场监督数据等,推动数据串联共享,助推住建监管服务“一张图”。
(2)数字建造
持续完善工程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国产化适配,并在郑州、威海、古城等项目上进行国产化改造。智慧工地应用平台方面,通过创新企业—网统管和项目分级管控机制,优化资源调度与配置,让建造各方“多快好省”的做好项目;截至报告期末,业务覆盖1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有3,400余个项目使用了智慧工地应用平台。
(3)数字造价
持续优化新点清单造价软件V11,新增概算、结算审核模块,满足用户个性化报表样式设计需求;发布了新点量筋合一V10.5.2版本,重点优化钢筋计算规则,更新不同省份计算规则库、定额库;持续完善新点造价云产品,实现造价模型算法能力优化升级;为推动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在江苏、山东等多地打造大数据平台,支撑造价管理部门从监管向服务转型。
4、内部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价值”为导向、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动力,牵引公司内部管理优化工作。通过深化市场洞察、细化组织管理、完善客户关系管理、搭建人才梯队、优化财经体系
及组织绩效等方面的举措,持续提升内部经营管理效率。组织管理方面,持续深化“战斗班组化”,建设满足“战斗班组化”管理要求的组织体系,在现有的资源中心、分公司布局基础上,对销售区域、专业业务线进一步细化调整,全面开展“一地一策”“一区一策”工作的细化及落地,通过精细化工作方式,持续完善各区域客户关系管理;财经体系建设方面,坚持内部市场化改革方向,基于大数据建立各分公司、PDT独立核算的预算成本管控体系、绩效评估管理体系,以市场化理念、大数据工具不断优化组织及个人绩效激励模型;人才梯队搭建及人员结构调整方面,推广使用专业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调整人才结构,逐步落实干部“之”字型成长发展路径。同时公司持续深化现有IPD、LTC、BLM、PMO、IRT、AT/ST管理体系,并不断增强内部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持续提升营销管理、项目交付、售后服务、内部经营管理分析等工作的后台化、专业化,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我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开放程度较高,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用户对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存在潜在竞争者参与行业竞争的可能性,可能面临与新进入竞争者进行竞争的风险,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下滑。
2、政策风险
公司的客户主要面对政府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多为国有),客户的经营会受政府指导性意见影响,可能存在客户需求因新政策的出台有变化的可能,公司如无法紧跟政策及客户需求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公司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既包括大型软件业上市公司,也包括小型地方性软件定制企业。未来,随着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的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与行业内具有技术、品牌、人才和资金优势的厂商之间的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多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该类客户的采购周期影响,这些用户大多在上半年对全年的投资和采购进行规划、招标,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再进行项目验收和项目结算。因此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实现,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第四季度为政
府客户及企事业单位的验收高峰期,也是收入确认的主要期间,公司业绩季节性波动明显;未来在宏观经济环境、外部竞争环境、原材料与人工成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下,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3、 新业务投入风险
公司依照发展战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将继续保持新业务的投入力度。新业务的投入会相应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如遭遇重大市场环境变化,有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投资目标。
公司将通过跟踪新业务市场发展趋势,定期进行新业务研讨、严格审核大额新业务投入等措施提高新业务开展的预见性,降低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财务风险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32,855.61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重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销售额逐年扩大、客户类型不断增加,对客户的信用管理难度将增大,未来坏账风险可能增加。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0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61亿元;2024年公司的整体毛利率为61.37%,比上年同期增加7.82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84,181,423.91 | 911,825,073.51 | -14.00 |
营业成本 | 302,893,668.91 | 423,572,099.41 | -28.49 |
销售费用 | 251,693,832.86 | 297,155,729.86 | -15.30 |
管理费用 | 81,749,892.09 | 91,111,908.82 | -10.28 |
财务费用 | -3,065,190.60 | -6,904,538.8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9.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164,925.48 | -366,094,978.26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794,051.01 | 793,072,910.07 | -54.5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156,833.10 | -198,871,775.11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客户预算收紧,部分项目存在交付、验收延期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持续优化流程,降低人力成本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提升经营质量,加强费用管控力度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支出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0,641,713.33 | 2.70 | 258,527,349.29 | 3.80 | -33.99 | 主要系大额存单重分类金额增加以及股份回购支付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3,370,908.51 | 0.05 | 27,313,168.65 | 0.40 | -87.66 | 主要系本期尚未到期未背书确认的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407,776.60 | 0.05 | 5,667,730.00 | 0.08 | -39.87 | 主要系本期应收票据重分类金额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4,950,208.11 | 2.45 | 288,797,948.22 | 4.25 | -46.35 | 主要系人员薪酬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15,550,709.73 | 0.25 | 51,268,890.87 | 0.75 | -69.67 | 主要系本年缴纳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所致 |
租赁负债 | 3,038,074.16 | 0.05 | 5,261,999.92 | 0.08 | -42.26 | 主要系租赁费用摊销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384,657.25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384,657.2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17,035,671.76 | 3,682,958.68 | 2,806,160,000.00 | 3,327,290,000.00 | 2,699,588,630.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5,667,730.00 | -2,259,953.40 | 3,407,776.60 | |||||
合计 | 3,222,703,401.76 | 3,682,958.68 | 2,806,160,000.00 | 3,327,290,000.00 | -2,259,953.40 | 2,702,996,407.0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3,3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50,596.30 | 34,072.38 | 7,592.27 | 463.09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00.00 | 3,0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8,860.62 | 14,898.26 | 1,673.82 | -1,233.22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580.37 | -1,468.11 | 202.01 | -122.25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9,160.79 | -2,227.68 | 7,720.03 | 3,061.41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6,082.19 | -11,385.56 | 1,295.58 | -1,047.53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5,178.63 | -3,823.48 | 633.08 | -702.48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400.99 | -7,525.58 | 1,519.60 | -1,884.30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801.04 | -4,878.94 | 251.94 | -1,064.17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39.23 | -636.40 | 980.27 | -304.24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2,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679.50 | -461.31 | 302.56 | -205.54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702.35 | 371.36 | 2,254.18 | 458.15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51.00 | 2,000.00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905.92 | 898.74 | -63.42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1,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976.97 | 968.29 | -31.71 |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 | 5,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450.03 | 1,449.93 | -0.0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31 | www.sse.com.cn | 2024/2/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6 | www.sse.com.cn | 2024/5/17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吴旭东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旭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1) 拥有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在行业内拥有较为深厚的资历;
2) 在研发技术岗位上担任的重要职务;3) 相关人员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和对公司研发的贡献程度,尤其是对公司核心产品或服务的研发起到重要作用,对公司主要知识产权具有重要贡献等。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公司业务对环境及自然资源并无重大影响。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股份限售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曹立斌、黄素龙、朱明华及朱斌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李强(男)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半年后,如仍为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本人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兼任监事的股东 | 兼任监事的股东李强(女)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 | 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徐国春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自然人股东 | 股东陈俊荣、席益华、何永龙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4、本人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泰国贸 | 股东国泰国贸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本公司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公司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公司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6、本公司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公司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 | 股东华慧企业、亿瑞咨询及百胜企业出具的《关于所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锁定等事项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企业现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企业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张竺斌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监事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管 |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戴静蕾及季琦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后的价格,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此承诺。 3、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5.5.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若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公司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公司所有。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7、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洲、潘宇龙、徐健、袁勋及周剑峰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规范诚信履行核心技术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5、本人现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未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均同意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确认并承诺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具体措施及承诺如下: 如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指收盘价)出现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况时,其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如下: 1、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应当在30日内开始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以此采取公司回购股份,主要股东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等方案以稳定公司股价,回购或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主要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出现需稳定股价的情形时,必须履行所承诺的增持义务,在履行完强制增持义务后,可选择自愿增持。如该等方案、措施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主要股东以及其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应予以支持。 (1)公司回购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后,公司应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如某一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不包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稳定股价预案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轮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的,公司可以继续采取回购股份的措施,但应遵循下述原则: ①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 ②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稳定股价情形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2)主要股东增持股份 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触发且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以公司公告的实施完毕日为准)后,公司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主要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其他 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稳定股价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稳定股价预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年。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回购。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作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特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积极支持发行人完善回购股份机制、依法实施回购股份,加强投资者回报。 2、本公司/本人不得滥用权力,利用发行人回购股份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3、本公司/本人将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发行人股份,推动发行人回购公司股份,并提供支持。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主要股东 | 发行人、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的《发行人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将通过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及权益保护等综合措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稳定回报期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架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且有效。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随着未来规模扩张以及业务的增长,公司将不断深化内部治理完善,不断健全和优化内部控制,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制度保障。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司已制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 公司将严格实施相关利润分配制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努力提高所有股东的即期回报。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主要股东 | 为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就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本企业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本企业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
其他 | 主要股东 | 公司主要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及李强(男)出具《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等上市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 |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百胜壹、百胜贰、百胜叁、百胜肆、百胜伍及百胜陆的全体合伙人出具承诺: 本人在合伙企业持有的合伙份额在无锁定期限制的前提下,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只能向合伙企业内合伙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转让。 在本人持有合伙企业合伙份额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4.11.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肆、百胜伍及百胜陆 | 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督机构的要求。 本人现时所持有的合伙企业合伙份额均为本人真实、合法持有,不存在为其他方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特殊利益安排的情况,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担保权益或第三方权利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的情况。 | |||||||
分红 | 公司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条件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3、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者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 | 2021.11.17 | 是 | 2021.11.17-2026.5.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可以进行年度或中期分红。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科创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 ||||||||
其他 | 公司 | 发行人出具《发行人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股东 | 发行人股东国泰国贸、曹立斌、黄素龙、李强(男)、华慧企业、亿瑞咨询、百胜企业、恒兴投资、陈俊荣、朱明华、朱斌、席益华、李强(女)、何永龙及徐国春出具《发行人股东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之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本企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发行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在本人/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如本人/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本人在公司上市当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且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适用); (5)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 | 主要股东 | 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联交易 | 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利用作为发行人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若本公司/本人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中未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由发行人将预计损失从当年或以后年度分配给本公司/本人的分红中扣除,并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本人以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对上述承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主要股东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本公司/本人直接和间接控制/控股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公司/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股/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本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连带的赔偿责任。 3、在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或本公司/本人构成发行人的股东期间,本承诺函对本公司/本人持续有效。 | 2021.11.17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1年12月16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相关股东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具体详见《新点软件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新点软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69,00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71,206.00万元。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11月12日 | 4,000,425,000.00 | 3,827,268,179.49 | 2,900,000,000.00 | 927,268,179.49 | 2,787,325,899.03 | 556,000,000.00 | 72.83 | 59.96 | 151,231,698.61 | 3.95 | 0 |
合计 | / | 4,000,425,000.00 | 3,827,268,179.49 | 2,900,000,000.00 | 927,268,179.49 | 2,787,325,899.03 | 556,000,000.00 | / | / | 151,231,698.61 | /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 研发 | 是 | 否 | 209,686,500.00 | 25,137,726.99 | 181,159,220.86 | 86.40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软件著作权 | 否 | 36,560,792.23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29,796,600.00 | 0.00 | 231,076,559.54 | 100.56 | 2023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2,597,016.83 | |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91,010,000.00 | 0.00 | 176,206,290.03 | 92.25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20,017,827.74 |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4,726,900.00 | 0.00 | 184,321,984.23 | 90.03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26,623,443.78 | |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 研发 | 是 | 否 | 180,188,800.00 | 16,019,517.47 | 132,061,804.64 | 73.29 | 2024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软件著作权 | 否 | 55,914,882.03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4,767,600.00 | 0.00 | 201,467,665.69 | 98.39 | 2023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8,345,152.19 |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200,139,400.00 | 21,626,887.62 | 141,996,780.52 | 70.95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已获批的专利 | 否 | 不适用 |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500,000,000.00 | 59,074,734.47 | 222,346,013.07 | 44.47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70,000,000.00 | 29,372,832.06 | 151,005,380.45 | 40.81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609,684,200.00 | 0.00 | 609,684,2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 / | |
超募资金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556,000,000.00 | 0.00 | 556,000,000.00 | 100.00 | /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 | /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 | 其他 | 否 | 否 | 371,268,179.49 | 0.00 | 0.00 | - | /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3,827,268,179.49 | 151,231,698.61 | 2,787,325,899.03 | 72.83 | / | / | / | / | / | / | 150,059,114.80 |
注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和“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和“‘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2024年7月24日,上述结项募投项目的专户余额(包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14,746.21万元已全部转出至公司一般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556,000,000.00 | 556,000,000.00 | 100.00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371,268,179.49 | 0.00 | 0.00 | |
合计 | / | 927,268,179.49 | 556,000,000.00 | / | /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0月26日 | 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25日 | 29,000.00 | 否 |
2023年10月26日 |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2023年11月16日 | 2024年11月15日 | 71,206.00 | 否 |
其他说明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新点软件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6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截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的比例为2.0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9元/股,最低价为18.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956,506.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00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0 | 62,083,643 | 18.81 | 62,083,643 | 62,083,64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曹立斌 | 0 | 35,413,290 | 10.73 | 35,413,290 | 35,413,29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黄素龙 | 0 | 31,478,535 | 9.54 | 31,478,535 | 31,478,53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强 | 0 | 21,641,400 | 6.56 | 21,641,400 | 21,641,4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657,835 | 6.26 | 20,657,835 | 20,657,835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0 | 20,067,548 | 6.08 | 20,067,548 | 20,067,548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0 | 19,674,021 | 5.96 | 19,674,021 | 19,674,021 | 无 | 0 | 其他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0 | 16,197,373 | 4.9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2,398,303 | 3.7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3年封闭运作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99,977) | 4,200,038 | 1.27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张家港保税区恒兴投资有限公司 | 16,197,37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97,373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398,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98,30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3年封闭运作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200,0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038 | ||||||
深圳市腾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062,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280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062,2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62,280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庚价值灵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11,4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11,494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02,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02,58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8,2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8,25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40,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97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4,741,807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立斌先生是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0.151%。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88,637 | 0.30 | 222,100 | 0.07 | 1,040,977 | 0.32 | 156,400 | 0.05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156,400 | 0.05 | 1,197,377 | 0.36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2,083,643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曹立斌 | 35,413,2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黄素龙 | 31,478,535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李强 | 21,641,40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张家港华慧企业管理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657,835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张家港亿瑞企业咨询服务部(有限合伙) | 20,067,548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张家港保税区百胜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9,674,021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陈俊荣 | 3,934,755 | 2024/11/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9 | 朱明华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10 | 朱斌 | 2,951,190 | 2025/5/17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曹立斌先生是百胜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为0.151%。 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0,641,713.33 | 258,527,349.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699,588,630.44 | 3,217,035,671.7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370,908.51 | 27,313,168.65 |
应收账款 | 七、5 | 1,328,556,127.03 | 1,430,413,234.2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407,776.60 | 5,667,730.00 |
预付款项 | 七、8 | 33,032,033.41 | 29,595,575.0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5,479,163.20 | 45,972,302.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498,447,353.44 | 416,601,927.9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29,101,241.91 | 25,544,931.5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25,578,867.95 | 196,266,432.40 |
流动资产合计 | 5,047,203,815.82 | 5,652,938,323.0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5,767,918.47 | 249,528,072.34 |
在建工程 | 七、22 | 378,474,324.75 | 294,909,239.4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976,647.79 | 15,796,729.5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7,618,344.13 | 105,075,388.7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8,212,836.97 | 9,576,05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5,346,429.86 | 15,378,272.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09,356,008.37 | 459,090,119.4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77,752,510.34 | 1,149,353,872.95 | |
资产总计 | 6,324,956,326.16 | 6,802,292,196.0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02,102,368.73 | 342,675,824.3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45,305,562.78 | 359,452,434.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4,950,208.11 | 288,797,948.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550,709.73 | 51,268,890.8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9,053,730.07 | 56,817,874.2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698,285.98 | 7,777,628.3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42,985.67 | 979,512.87 |
流动负债合计 | 875,403,851.07 | 1,107,770,113.7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038,074.16 | 5,261,999.9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57,440,827.65 | 62,295,142.85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9,615,543.66 | 10,101,472.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094,445.47 | 77,658,615.00 | |
负债合计 | 945,498,296.54 | 1,185,428,728.7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1,597,336.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4,237,602.42 | 154,237,602.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06,998,884.72 | 1,248,305,929.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69,244,494.00 | 5,612,148,875.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213,535.62 | 4,714,591.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79,458,029.62 | 5,616,863,467.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324,956,326.16 | 6,802,292,196.03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2,709,661.28 | 683,053,977.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57,454,760.38 | 3,036,618,513.4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256,139.50 | 27,313,168.6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322,831,928.00 | 1,423,829,321.13 |
应收款项融资 | 3,407,776.60 | 5,667,730.00 | |
预付款项 | 29,794,348.86 | 26,032,482.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270,176,512.33 | 1,143,843,492.03 |
其中:应收利息 | 0.00 | 0.00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89,135,756.51 | 415,094,509.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6,007,772.39 | 24,576,697.81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33,449,478.07 | 30,576,694.1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368,224,133.92 | 6,816,606,587.5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3,572,000.00 | 15,072,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2,172,886.84 | 60,563,334.13 | |
在建工程 | 228,588,821.97 | 179,875,831.3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7,381,947.88 | 17,059,441.38 | |
无形资产 | 29,942,610.31 | 31,599,697.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89,345.18 | 1,352,386.3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475,984.12 | 12,003,323.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8,308,743.83 | 46,890,343.6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2,532,340.13 | 364,416,357.20 | |
资产总计 | 6,780,756,474.05 | 7,181,022,944.7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82,760,439.36 | 651,328,949.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19,595,129.20 | 341,907,467.8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5,890,329.63 | 209,522,165.84 | |
应交税费 | 8,878,617.37 | 41,542,005.56 | |
其他应付款 | 336,932,566.23 | 389,844,062.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815,155.91 | 6,923,793.0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27,485.72 | 956,203.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73,599,723.42 | 1,642,024,648.1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857,694.86 | 8,676,740.9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3,362,329.89 | 58,125,919.79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31,369.29 | 8,090,186.7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951,394.04 | 74,892,847.45 | |
负债合计 | 1,544,551,117.46 | 1,716,917,495.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859,477,343.59 | 3,859,477,343.59 | |
减:库存股 | 101,597,336.7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3,688,724.27 | 153,688,724.27 | |
未分配利润 | 994,636,625.46 | 1,120,939,38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36,205,356.59 | 5,464,105,449.1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80,756,474.05 | 7,181,022,944.77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84,181,423.91 | 911,825,073.5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84,181,423.91 | 911,825,073.5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72,647,380.40 | 1,067,614,836.4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02,893,668.91 | 423,572,099.4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976,761.17 | 7,823,365.67 |
销售费用 | 七、63 | 251,693,832.86 | 297,155,729.86 |
管理费用 | 七、64 | 81,749,892.09 | 91,111,908.82 |
研发费用 | 七、65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财务费用 | 七、66 | -3,065,190.60 | -6,904,538.81 |
其中:利息费用 | 318,707.26 | 328,272.38 | |
利息收入 | 4,152,783.15 | 7,844,950.8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8,388,138.43 | 26,411,796.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672,692.58 | 3,069,255.3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6,984,176.79 | 53,016,732.2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20,140.73 | -9,873,862.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126,575.94 | -5,437,159.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89,638.50 | 173,069.2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5,978,026.86 | -88,429,932.6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317,708.55 | 6,357,751.52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71,424.51 | 300,959.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831,742.82 | -82,373,140.8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4,708.11 | 2,117,207.89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66,450.93 | -84,490,348.7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166,450.93 | -84,490,348.7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65,395.28 | -84,490,348.7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1,055.6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166,450.93 | -84,490,348.7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3,665,395.28 | -84,490,348.7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1,055.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元。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36,752,029.46 | 780,445,235.04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96,595,084.11 | 436,413,329.66 |
税金及附加 | 4,587,518.51 | 5,061,253.91 | |
销售费用 | 188,162,026.01 | 225,143,565.64 | |
管理费用 | 64,068,901.98 | 70,072,119.52 | |
研发费用 | 156,052,660.17 | 170,032,514.25 | |
财务费用 | -7,581,160.39 | -3,860,198.03 | |
其中:利息费用 | 907,049.00 | 438,558.65 | |
利息收入 | 8,633,905.40 | 4,583,186.90 | |
加:其他收益 | 16,197,814.43 | 23,870,637.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98,515.00 | 1,675,096.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297,668.95 | 50,035,708.6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96,869.94 | -8,671,015.8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35,737.14 | -5,263,991.7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5,918.53 | 167,829.2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888,981.22 | -60,603,085.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63,068.34 | 5,175,199.41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877.40 | 300,046.3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03,790.28 | -55,727,932.55 | |
减:所得税费用 | 957,315.59 | 1,303,342.6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61,105.87 | -57,031,275.2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61,105.87 | -57,031,275.2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661,105.87 | -57,031,275.2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6,706,920.24 | 1,037,382,444.1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359,477.35 | 24,393,740.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7,518,452.29 | 92,163,346.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0,584,849.88 | 1,153,939,531.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802,796.40 | 239,034,915.3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49,842,727.93 | 862,338,114.8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3,147,026.88 | 129,093,371.8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7,957,224.15 | 289,568,107.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749,775.36 | 1,520,034,509.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230,164,925.48 | -366,094,978.26 |
量净额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27,290,000.00 | 2,995,878,557.4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908,760.28 | 33,923,128.5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11,150.41 | 1,343,728.3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8,009,910.69 | 3,031,145,414.3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1,055,859.68 | 111,182,504.2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86,160,000.00 | 2,126,89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07,215,859.68 | 2,238,072,504.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794,051.01 | 793,072,910.0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7,641,649.96 | 192,688,006.5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6,515,183.14 | 6,183,768.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156,833.10 | 198,871,775.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156,833.10 | -198,871,775.1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527,707.57 | 228,106,156.7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5,762,184.67 | 701,974,855.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234,477.10 | 930,081,012.59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00,272,088.99 | 873,913,140.0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748,344.32 | 19,868,299.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433,149.43 | 177,931,101.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50,453,582.74 | 1,071,712,541.2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301,258.30 | 218,300,026.4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29,262,557.15 | 630,094,176.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925,054.50 | 103,212,470.2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389,640.50 | 497,663,257.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8,878,510.45 | 1,449,269,930.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424,927.71 | -377,557,389.0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85,591,485.00 | 2,312,684,398.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1,331,422.06 | 30,852,437.8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44,928.36 | 1,299,673.6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28,467,835.42 | 2,344,836,509.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8,780,495.99 | 52,033,644.5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22,160,000.00 | 1,733,89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80,940,495.99 | 1,785,923,644.5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27,339.43 | 558,912,865.2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117,641,649.96 | 192,688,006.50 |
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172,932.00 | 6,261,329.6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4,814,581.96 | 198,949,336.1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4,814,581.96 | -198,949,336.1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712,170.24 | -17,593,859.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4,789,012.50 | 465,754,962.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9,076,842.26 | 448,161,102.75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4,237,602.42 | 1,248,305,929.96 | 5,612,148,875.97 | 4,714,591.27 | 5,616,863,467.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54,237,602.42 | 1,248,305,929.96 | 5,612,148,875.97 | 4,714,591.27 | 5,616,863,467.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597,336.73 | -141,307,045.24 | -242,904,381.97 | 5,498,944.35 | -237,405,437.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665,395.28 | -23,665,395.28 | -501,055.65 | -24,166,450.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6,000,000.00 | -95,597,336.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
(三)利润分配 | -117,641,649.9 | -117,641,649.96 | -117,641,649. |
6 | 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01,597,336.73 | 154,237,602.42 | 1,106,998,884.72 | 5,369,244,494.00 | 10,213,535.62 | 5,379,458,029.6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905,918.67 | 1,270,112,252.49 | 5,615,623,514.75 | 5,615,623,514.7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615.29 | -212,537.62 | -236,152.91 | -236,152.91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882,303.38 | 1,269,899,714.87 | 5,615,387,361.84 | 5,615,387,361.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490,348.78 | -282,490,348.78 | -282,490,348.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490,348.78 | -84,490,348.78 | -84,490,348.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79,605,343.59 | 135,882,303.38 | 987,409,366.09 | 5,332,897,013.06 | 5,332,897,013.06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3,688,724.27 | 1,120,939,381.29 | 5,464,105,449.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53,688,724.27 | 1,120,939,381.29 | 5,464,105,449.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1,597,336.73 | -126,302,755.83 | -227,900,092.5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661,105.87 | -8,661,105.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
(三)利润分配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17,641,649.96 | -117,641,649.9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01,597,336.73 | 153,688,724.27 | 994,636,625.46 | 5,236,205,356.5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57,040.52 | 1,153,954,227.54 | 5,478,788,611.6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615.29 | -212,537.62 | -236,152.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33,425.23 | 1,153,741,689.92 | 5,478,552,458.7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55,031,275.20 | -255,031,275.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7,031,275.20 | -57,031,275.2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8,000,000.00 | -19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0,000,000.00 | 3,859,477,343.59 | 135,333,425.23 | 898,710,414.72 | 5,223,521,183.54 |
公司负责人:曹立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明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政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公司围绕智慧招采、智慧政务、数字建筑三大核心业务领域,为各级政府部门、大型集团企业及相关行业单位提供从规划咨询、软件开发与智能设备研发、实施交付到持续运营维护的全方位服务。公司拥有6000余名员工,在合肥、沈阳、郑州、长沙、重庆设有5大区域总部,苏州、成都设有2大资源中心,北京、上海、广州、沈阳、长沙、杭州等地成立了23大区域分公司,并设立了建筑企业、数字建设、交易云服务三个业务板块的10大条线分公司。已建成的自有办公面积近11万㎡,在建中的办公面积超38万㎡,销售与服务网络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除港澳台)。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创新,公司先后参与国家部委和省级标准制定、课题研究60余项,通过“CMMI L5软件能力成熟度认证”,取得软件著作权900多项,连续三年荣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连续四年蝉联“中国领军数字政府解决方案提供商”,获得“2023年软件行业应用领军企业”、“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重磅奖项。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数字化领航者,让招标采购更有深度、政务服务更有温度、政府监管更有力度、数据共享更有广度,以数字化服务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1.固定资产、26.无形资产、34.收入”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报告期指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长期资产总额1%的非零星项目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余额在850万元以上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余额在850万元以上 |
重要的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余额在850万元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
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
(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的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
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的减值”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收入”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
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
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3)财务担保合同”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开发过程中的软件产品或施工过程中的系统集成工程,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原材料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个别计价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
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42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条件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
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7 | 5.00 | 13.57-31.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 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 (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 (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使用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2)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1)和2)项计入当期损益;第3)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
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计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包括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公司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公司根据前述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
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软件类收入、运营维护类收入、智能化设备收入、智能化工程收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软件类收入
公司软件平台收入是在公司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的基础上,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依据客户委托进行定制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客户进行验收确认。公司的软件平台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标准化软件产品,需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二次开发或定制开发,并实施软件测试、安装和交付。因此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软件平台实施完成并经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的计价软件属于较为标准化的软件产品,公司在客户收到计价软件,并收到价款或取得收款的依据后确认收入。
(2)运营维护类收入
运营维护类收入,主要指平台运营服务收入和维护服务收入。
平台运营服务收入,是公司通过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为使用主体实现技术咨询、维护、辅助清标、评标等支撑服务而取得的收入。公司根据给智慧招采软件平台使用主体的按次服务已提供,收到服务价款或者取得收款依据后确认收入。
维护服务收入,是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提供维护服务而产生的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采用直线法分期确认。
(3)智能化设备销售收入
智能化设备为公司自主研发、集软硬件为一体的产品,按合同约定在产品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4)智能化工程收入
智能化工程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弱电工程设计、监控、门禁、防盗、消防等工程施工实现的相关收入。公司在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完毕,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保证类质保费用,原因见如下“其他说明” | 销售费用 | -44,063,268.66 |
保证类质保费用,原因见如下“其他说明” | 营业成本 | 44,063,268.66 |
其他说明
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提由原计入“销售费用”,变更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应用指南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会计政策变更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本公司进行了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报表项目名称 | 本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376,664,591.59 | -79,508,861.73 | 297,155,729.86 |
营业成本 | 344,063,237.68 | 79,508,861.73 | 423,572,099.4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5%、3%、0%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扣除30%后余值的 1.2%计缴;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7%、15%、1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0%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5%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15%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5%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 |
EPOI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 17%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5959),有效期三年。公司2024年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软件企业标准,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的相关规定减按1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5935),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公司获利年度自2022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19374),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减按15%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建采
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上述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在2024年度减按5%的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等规定,企业在2018-2020年度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等17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依法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680.77 | 6,839.67 |
银行存款 | 168,247,375.31 | 255,755,345.00 |
其他货币资金 | 2,384,657.25 | 2,765,164.62 |
合计 | 170,641,713.33 | 258,527,349.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00 | 0.00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99,588,630.44 | 3,217,035,671.76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699,588,630.44 | 3,217,035,671.76 | / |
合计 | 2,699,588,630.44 | 3,217,035,671.7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70,908.51 | 25,532,858.65 |
商业承兑票据 | 600,000.00 | 1,780,310.00 |
合计 | 3,370,908.51 | 27,313,168.6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70,908.51 | 100.00 | 3,370,908.51 | 27,322,658.65 | 100.00 | 9,490.00 | 27,313,168.6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770,908.51 | 82.20 | 2,770,908.51 | 25,532,858.65 | 93.45 | 25,532,858.65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 | 17.80 | 600,000.00 | 1,789,800.00 | 6.55 | 9,490.00 | 0.53 | 1,780,310.00 | ||
合计 | 3,370,908.51 | / | / | 3,370,908.51 | 27,322,658.65 | / | 9,490.00 | / | 27,313,168.6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预期信用损失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770,908.51 | 0.00 |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 | 0.00 | / |
合计 | 3,370,908.51 | 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90.00 | -9,490.00 | 0.00 | |||
合计 | 9,490.00 | -9,490.00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32,697,616.29 | 827,331,770.94 |
1年以内小计 | 732,697,616.29 | 827,331,770.94 |
1至2年 | 439,143,693.02 | 454,549,496.21 |
2至3年 | 204,351,096.74 | 204,676,482.13 |
3至4年 | 128,529,910.52 | 129,034,687.73 |
4至5年 | 47,500,565.79 | 49,942,721.25 |
5年以上 | 33,413,337.89 | 22,202,359.83 |
合计 | 1,585,636,220.25 | 1,687,737,518.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0.43 | 6,802,171.42 | 100.00 | 6,802,171.42 | 0.40 | 6,802,171.42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0.43 | 6,802,171.42 | 100.00 | 6,802,171.42 | 0.40 | 6,802,171.4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8,834,048.83 | 99.57 | 250,277,921.80 | 15.85 | 1,328,556,127.03 | 1,680,935,346.67 | 99.60 | 250,522,112.41 | 14.90 | 1,430,413,234.2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8,834,048.83 | 99.57 | 250,277,921.80 | 15.85 | 1,328,556,127.03 | 1,680,935,346.67 | 99.60 | 250,522,112.41 | 14.90 | 1,430,413,234.26 |
合计 | 1,585,636,220.25 | / | 257,080,093.22 | / | 1,328,556,127.03 | 1,687,737,518.09 | / | 257,324,283.83 | / | 1,430,413,234.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A | 1,380,000.00 | 1,38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B | 5,422,171.42 | 5,422,171.42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合计 | 6,802,171.42 | 6,802,171.4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32,697,616.29 | 36,616,758.78 | 5.00 |
1-2年 | 439,143,693.02 | 43,914,369.30 | 10.00 |
2-3年 | 204,351,096.74 | 40,870,219.35 | 20.00 |
3-4年 | 128,529,910.52 | 64,264,955.26 | 50.00 |
4-5年 | 47,500,565.79 | 38,000,452.64 | 80.00 |
5年以上 | 26,611,166.47 | 26,611,166.47 | 100.00 |
合计 | 1,578,834,048.83 | 250,277,921.8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6,802,171.4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522,112.41 | 193,848.87 | 438,039.48 | 250,277,921.80 | ||
合计 | 257,324,283.83 | 193,848.87 | 438,039.48 | 257,080,093.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38,03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7,526,906.98 | 2,678,170.11 | 40,205,077.09 | 2.42 | 3,164,921.52 |
客户2 | 20,780,268.51 | 0.00 | 20,780,268.51 | 1.25 | 1,946,030.92 |
客户3 | 19,227,700.00 | 1,102,400.00 | 20,330,100.00 | 1.22 | 1,016,505.00 |
客户4 | 16,751,925.00 | 0.00 | 16,751,925.00 | 1.01 | 2,355,602.50 |
客户5 | 15,374,897.00 | 0.00 | 15,374,897.00 | 0.92 | 2,353,969.47 |
合计 | 109,661,697.49 | 3,780,570.11 | 113,442,267.60 | 6.82 | 10,837,029.41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组合 | 账龄超过三年的账面余额(元) | 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C | 9,621,6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C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D | 8,567,559.02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D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34,820,184.26 | 5,718,942.35 | 29,101,241.91 | 28,706,317.08 | 3,161,385.54 | 25,544,931.54 |
合计 | 34,820,184.26 | 5,718,942.35 | 29,101,241.91 | 28,706,317.08 | 3,161,385.54 | 25,544,931.5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一年以内结算的合同资产 | 2,557,556.81 | / | ||
合计 | 2,557,556.81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3,407,776.60 | 5,667,730.00 |
合计 | 3,407,776.60 | 5,667,73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9,466,203.38 | 89.20 | 27,460,813.51 | 92.79 |
1至2年 | 2,658,936.20 | 8.05 | 1,418,756.13 | 4.79 |
2至3年 | 906,893.83 | 2.75 | 716,005.45 | 2.42 |
合计 | 33,032,033.41 | 100.00 | 29,595,575.0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2,448,113.21 | 7.41 |
供应商2 | 1,206,353.98 | 3.65 |
供应商3 | 695,000.00 | 2.10 |
供应商4 | 673,160.37 | 2.04 |
供应商5 | 622,641.44 | 1.88 |
合计 | 5,645,269.00 | 17.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55,479,163.20 | 45,972,302.19 |
合计 | 55,479,163.20 | 45,972,302.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 年以内 | 40,092,519.96 | 30,789,159.39 |
1年以内小计 | 40,092,519.96 | 30,789,159.39 |
1至2年 | 6,349,850.94 | 8,183,545.55 |
2至3年 | 9,407,356.34 | 7,684,621.10 |
3至4年 | 5,380,751.70 | 5,141,158.70 |
4至5年 | 3,908,740.47 | 3,195,667.80 |
5年以上 | 2,093,875.31 | 1,996,299.31 |
合计 | 67,233,094.72 | 56,990,451.8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6,627,721.98 | 45,586,836.32 |
员工备用金 | 1,922,604.13 | 2,209,214.59 |
个人社保 | 8,680,266.61 | 9,191,898.94 |
其他 | 2,502.00 | 2,502.00 |
合计 | 67,233,094.72 | 56,990,451.8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018,149.66 | 11,018,149.6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35,781.86 | 735,781.8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753,931.52 | 11,753,931.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18,149.66 | 735,781.86 | 11,753,931.52 | |||
合计 | 11,018,149.66 | 735,781.86 | 11,753,931.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7,773,047.50 | 11.56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1至4年 | 1,234,154.75 |
单位2 | 3,706,368.30 | 5.51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1至5年 | 1,729,841.85 |
单位3 | 2,886,189.91 | 4.2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144,309.50 |
单位4 | 2,198,200.00 | 3.27 | 押金保证金 | 2至3年 | 439,640.00 |
单位5 | 1,293,967.80 | 1.92 | 押金保证金 | 4至5年 | 1,035,174.24 |
合计 | 17,857,773.51 | 26.55 | / | / | 4,583,120.34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902,979.03 | 303,126.11 | 3,599,852.92 | 2,994,268.37 | 90,822.48 | 2,903,445.89 |
合同履约成本 | 507,839,299.65 | 26,037,243.83 | 481,802,055.82 | 429,887,703.99 | 28,381,230.20 | 401,506,473.79 |
库存商品 | 11,753,322.10 | 1,698,515.85 | 10,054,806.25 | 8,251,361.70 | 697,681.96 | 7,553,679.74 |
周转材料 | 845,416.34 | 13,362.19 | 832,054.15 | 2,181,134.39 | 13,879.28 | 2,167,255.11 |
发出商品 | 2,158,584.30 | 2,158,584.30 | 2,471,073.37 | 2,471,073.37 | ||
合计 | 526,499,601.42 | 28,052,247.98 | 498,447,353.44 | 445,785,541.82 | 29,183,613.92 | 416,601,927.90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0,822.48 | 212,303.63 | 303,126.11 | |||
合同履约成本 | 28,381,230.20 | 7,195,795.38 | 9,539,781.75 | 26,037,243.83 | ||
库存商品 | 697,681.96 | 1,000,833.89 | 1,698,515.85 | |||
周转材料 | 13,879.28 | 517.09 | 13,362.19 | |||
合计 | 29,183,613.92 | 8,408,932.90 | 9,540,298.84 | 28,052,247.98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合同履 约成本 | 预计未来能收到的合同金额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已实现对外销售 |
周转材料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周转材料领用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40,205,199.67 | 34,694,022.17 |
预缴税费 | 26,830.83 | 402,897.20 |
大额存单 | 185,346,837.45 | 161,169,513.03 |
合计 | 225,578,867.95 | 196,266,432.4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5,767,918.47 | 249,528,072.34 |
合计 | 235,767,918.47 | 249,528,072.3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5,913,317.23 | 13,600,074.52 | 16,927,533.34 | 23,154,313.19 | 101,919,273.25 | 401,514,511.5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028.79 | 640,875.87 | 3,460,273.86 | 4,384,178.52 | ||
(1)购置 | 283,028.79 | 640,875.87 | 3,460,273.86 | 4,384,178.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7,727.51 | 6,814.16 | 2,355,907.69 | 4,381,402.98 | 6,831,852.34 | |
(1)处置或报废 | 87,727.51 | 6,814.16 | 2,355,907.69 | 4,381,402.98 | 6,831,852.34 | |
4.期末余额 | 245,825,589.72 | 13,600,074.52 | 17,203,747.97 | 21,439,281.37 | 100,998,144.13 | 399,066,837.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433,018.23 | 6,148,954.74 | 12,662,033.63 | 12,391,327.36 | 63,351,105.23 | 151,986,439.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38,872.46 | 575,056.82 | 820,455.27 | 1,614,555.04 | 8,221,648.76 | 17,070,588.35 |
(1)计提 | 5,838,872.46 | 575,056.82 | 820,455.27 | 1,614,555.04 | 8,221,648.76 | 17,070,588.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82,836.03 | 4,075,272.27 | 5,758,108.30 | |||
(1)处置或报废 | 1,682,836.03 | 4,075,272.27 | 5,758,108.30 | |||
4.期末余额 | 63,271,890.69 | 6,724,011.56 | 13,482,488.90 | 12,323,046.37 | 67,497,481.72 | 163,298,919.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553,699.03 | 6,876,062.96 | 3,721,259.07 | 9,116,235.00 | 33,500,662.41 | 235,767,918.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8,480,299.00 | 7,451,119.78 | 4,265,499.71 | 10,762,985.83 | 38,568,168.02 | 249,528,072.3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电子设备 | 214,415.62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变电所 | 59,903.50 | 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78,474,324.75 | 294,909,239.41 |
合计 | 378,474,324.75 | 294,909,239.41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点软件中央 研究院项目一期 | 228,588,821.97 | 228,588,821.97 | 179,875,831.34 | 179,875,831.34 | ||
辽宁新点办公楼 | 76,164,558.02 | 76,164,558.02 | 73,595,272.53 | 73,595,272.53 | ||
湖南新点办公楼 | 53,603,135.68 | 53,603,135.68 | 38,200,784.55 | 38,200,784.55 | ||
安徽研发基地 | 12,722,453.79 | 12,722,453.79 | 2,550,558.50 | 2,550,558.50 | ||
河南新点办公楼 | 7,395,355.29 | 7,395,355.29 | 686,792.49 | 686,792.49 | ||
合计 | 378,474,324.75 | 378,474,324.75 | 294,909,239.41 | 294,909,239.41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 700,000,000.00 | 179,875,831.34 | 48,712,990.63 | 228,588,821.97 | 32.66 | 32.66% | 募集资金 | ||
辽宁新点办公楼 | 170,000,000.00 | 73,595,272.53 | 2,569,285.49 | 76,164,558.02 | 44.80 | 44.80% | 募集资金 | ||
湖南新点办公楼 | 200,000,000.00 | 38,200,784.55 | 15,402,351.13 | 53,603,135.68 | 26.80 | 26.8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070,000,000.00 | 291,671,888.42 | 66,684,627.25 | 358,356,515.67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032,297.78 | 29,032,297.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95,871.00 | 2,295,871.00 |
租赁 | 2,295,871.00 | 2,295,871.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5,756.78 | 2,385,756.78 |
处置 | 2,385,756.78 | 2,385,756.78 |
4.期末余额 | 28,942,412.00 | 28,942,412.0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235,568.28 | 13,235,568.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62,170.56 | 4,962,170.56 |
(1)计提 | 4,962,170.56 | 4,962,170.5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31,974.63 | 2,231,974.63 |
(1)处置 | 2,231,974.63 | 2,231,974.63 |
4.期末余额 | 15,965,764.21 | 15,965,764.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76,647.79 | 12,976,647.7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796,729.50 | 15,796,729.5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1,077,735.06 | 14,340,041.12 | 125,417,776.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146,040.00 | 15,146,040.00 | |
(1)购置 | 15,146,040.00 | 15,146,04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4,636.05 | 1,694,636.05 | |
(1)处置 | 1,694,636.05 | 1,694,636.05 | |
4.期末余额 | 126,223,775.06 | 12,645,405.07 | 138,869,180.1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084,790.29 | 10,257,597.12 | 20,342,387.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8,787.40 | 1,364,297.24 | 2,603,084.64 |
(1)计提 | 1,238,787.40 | 1,364,297.24 | 2,603,084.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4,636.05 | 1,694,636.05 | |
(1)处置 | 1,694,636.05 | 1,694,636.05 | |
4.期末余额 | 11,323,577.69 | 9,927,258.31 | 21,250,836.0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900,197.37 | 2,718,146.76 | 117,618,344.1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0,992,944.77 | 4,082,444.00 | 105,075,388.7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9,576,051.03 | 38,206.77 | 1,401,420.83 | 8,212,836.97 | |
合计 | 9,576,051.03 | 38,206.77 | 1,401,420.83 | 8,212,836.97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租赁负债 | 24,089,893.32 | 2,815,760.22 | 13,039,628.29 | 2,765,099.81 |
预计负债 | 53,362,329.89 | 5,336,232.99 | 58,125,919.80 | 5,812,591.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5,645,644.99 | 5,424,178.15 | 48,015,706.70 | 4,801,570.67 |
存货跌价准备 | 27,106,608.41 | 2,710,660.84 | 28,907,310.60 | 2,890,731.06 |
可抵扣亏损 | 9,867,526.91 | 1,746,267.59 | 10,643,182.40 | 1,873,378.74 |
合计 | 170,072,003.52 | 18,033,099.79 | 158,731,747.79 | 18,143,372.2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 30,933,803.79 | 3,180,556.17 | 27,255,175.31 | 2,850,229.07 |
使用权资产 | 23,368,993.41 | 2,795,961.20 | 15,796,729.50 | 3,058,652.66 |
固定资产折旧 | 56,596,791.53 | 6,325,696.22 | 62,823,841.68 | 6,957,690.31 |
合计 | 110,899,588.73 | 12,302,213.59 | 105,875,746.49 | 12,866,572.0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86,669.93 | 129,090.29 | 2,765,099.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86,669.93 | 109,291.27 | 2,765,099.81 | 293,552.8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13,447,115.90 | 426,857,721.44 |
坏账准备 | 270,652,064.22 | 268,351,923.49 |
预计负债 | 4,078,497.76 | 4,169,223.05 |
存货跌价准备 | 945,639.57 | 276,303.32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9,356,889.33 | 7,920,379.97 |
合计 | 998,480,206.78 | 707,575,551.27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341,541.65 | ||
2025 | 22,508,743.96 | 22,893,393.05 | |
2026 | 78,277,047.19 | 96,973,543.55 | |
2027 | 154,023,112.55 | 151,664,380.10 | |
2028 | 156,870,692.54 | 154,984,863.09 | |
2029 | 301,767,519.66 | ||
合计 | 713,447,115.90 | 426,857,721.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42,514,585.89 | 3,637,946.98 | 38,876,638.91 | 53,627,030.29 | 4,758,994.43 | 48,868,035.86 |
预付工程款 | 2,908,837.90 | 2,908,837.90 | 8,539,378.02 | 8,539,378.02 | ||
大额存单 | 467,570,531.56 | 467,570,531.56 | 401,682,705.57 | 401,682,705.57 | ||
合计 | 512,993,955.35 | 3,637,946.98 | 509,356,008.37 | 463,849,113.88 | 4,758,994.43 | 459,090,119.45 |
其他说明: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1,121,047.45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 资金 | 2,384,657.25 | 2,384,657.25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2,765,164.62 | 2,765,164.62 | 其他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384,657.25 | 2,384,657.25 | / | / | 2,765,164.62 | 2,765,164.62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设备 | 93,616,074.30 | 108,613,471.33 |
劳务服务 | 132,843,487.62 | 148,568,002.76 |
工程款 | 71,225,965.58 | 83,587,627.03 |
其他 | 4,416,841.23 | 1,906,723.20 |
合计 | 302,102,368.73 | 342,675,824.3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项目款 | 345,305,562.78 | 359,452,434.90 |
合计 | 345,305,562.78 | 359,452,434.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88,372,925.50 | 571,765,724.98 | 705,950,690.78 | 154,187,959.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0,022.72 | 40,218,695.46 | 40,232,669.77 | 336,048.41 |
三、辞退福利 | 75,000.00 | 2,882,699.09 | 2,531,499.09 | 426,200.00 |
合计 | 288,797,948.22 | 614,867,119.53 | 748,714,859.64 | 154,950,208.1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9,207,960.02 | 499,336,215.00 | 633,411,837.30 | 125,132,337.72 |
二、职工福利费 | 18,781,001.19 | 18,781,001.19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7,695.88 | 19,546,635.73 | 19,566,758.08 | 197,573.5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3,709.00 | 17,547,688.93 | 17,567,594.04 | 193,803.89 |
工伤保险费 | 3,986.88 | 643,755.48 | 643,972.72 | 3,769.64 |
生育保险费 | 1,355,191.32 | 1,355,191.32 | ||
四、住房公积金 | 30,490,848.18 | 30,432,418.18 | 58,43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8,947,269.60 | 3,611,024.88 | 3,758,676.03 | 28,799,618.45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88,372,925.50 | 571,765,724.98 | 705,950,690.78 | 154,187,959.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9,141.26 | 38,919,098.85 | 38,932,508.17 | 325,731.94 |
2、失业保险费 | 10,881.46 | 1,299,596.61 | 1,300,161.60 | 10,316.47 |
合计 | 350,022.72 | 40,218,695.46 | 40,232,669.77 | 336,048.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407,345.94 | 38,007,812.45 |
企业所得税 | 0.00 | 4,928,863.46 |
土地使用税 | 190,306.25 | 174,157.24 |
房产税 | 668,689.59 | 618,038.81 |
个人所得税 | 1,427,880.15 | 2,542,692.4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2,631.65 | 2,694,436.12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616,286.58 | 1,924,706.26 |
印花税 | 261,881.24 | 316,384.65 |
水利基金建设税 | 16,017.04 | 25,353.79 |
环境保护税 | 99,671.29 | 36,445.68 |
合计 | 15,550,709.73 | 51,268,890.8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9,053,730.07 | 56,817,874.24 |
合计 | 49,053,730.07 | 56,817,874.24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21,909,030.26 | 20,888,329.74 |
押金保证金 | 6,729,420.85 | 9,129,240.48 |
员工报销款 | 20,212,739.05 | 26,417,135.16 |
个人社保 | 152,853.19 | 149,435.92 |
其他 | 49,686.72 | 233,732.94 |
合计 | 49,053,730.07 | 56,817,874.2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698,285.98 | 7,777,628.37 |
合计 | 7,698,285.98 | 7,777,628.3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税金 | 742,985.67 | 979,512.87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
合计 | 742,985.67 | 979,512.8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11,017,461.25 | 13,489,278.8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281,101.11 | 449,650.59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698,285.98 | 7,777,628.37 |
合计 | 3,038,074.16 | 5,261,999.9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62,295,142.85 | 57,440,827.65 | 合同免费维护期 |
合计 | 62,295,142.85 | 57,440,827.65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30,000,000.00 | 3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
合计 | 3,879,605,343.59 | 3,879,605,343.5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份回购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
合计 | 101,597,336.73 | 101,597,336.7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主要系股份回购所致。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4,237,602.42 | 154,237,602.42 | ||
合计 | 154,237,602.42 | 154,237,602.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48,305,929.96 | 1,270,112,252.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12,537.6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48,305,929.96 | 1,269,899,714.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3,665,395.28 | 194,761,514.1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355,299.0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17,641,649.96 | 198,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06,998,884.72 | 1,248,305,929.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9,456,135.83 | 301,301,460.74 | 909,456,157.40 | 422,850,887.03 |
其他业务 | 4,725,288.08 | 1,592,208.17 | 2,368,916.11 | 721,212.38 |
合计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911,825,073.51 | 423,572,099.4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358,051,662.78 | 120,279,699.72 | 358,051,662.78 | 120,279,699.72 |
智慧政务 | 292,551,241.45 | 148,993,768.60 | 292,551,241.45 | 148,993,768.60 |
数字建筑 | 128,853,231.60 | 32,027,992.42 | 128,853,231.60 | 32,027,992.42 |
租赁收入 | 4,725,288.08 | 1,592,208.17 | 4,725,288.08 | 1,592,208.17 |
合计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按业务分类 | ||||
软件产品 | 399,540,871.35 | 162,115,582.15 | 399,540,871.35 | 162,115,582.15 |
软件服务 | 303,323,216.36 | 85,205,548.36 | 303,323,216.36 | 85,205,548.36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76,592,048.12 | 53,980,330.23 | 76,592,048.12 | 53,980,330.23 |
租赁收入 | 4,725,288.08 | 1,592,208.17 | 4,725,288.08 | 1,592,208.17 |
合计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33,991,687.22 | 10,541,211.55 | 33,991,687.22 | 10,541,211.55 |
华北 | 41,335,585.84 | 18,925,823.41 | 41,335,585.84 | 18,925,823.41 |
华东 | 402,416,493.21 | 145,791,372.52 | 402,416,493.21 | 145,791,372.52 |
华南 | 49,717,876.85 | 20,455,032.49 | 49,717,876.85 | 20,455,032.49 |
华中 | 103,921,601.25 | 46,290,158.51 | 103,921,601.25 | 46,290,158.51 |
西北 | 87,618,933.34 | 31,335,874.56 | 87,618,933.34 | 31,335,874.56 |
西南 | 65,179,246.20 | 29,554,195.87 | 65,179,246.20 | 29,554,195.87 |
合计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784,181,423.91 | 302,893,668.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56,459.40 | 3,168,291.82 |
教育费附加 | 1,969,154.15 | 2,263,078.26 |
房产税 | 1,987,907.16 | 1,299,449.72 |
土地使用税 | 498,272.25 | 389,559.81 |
印花税 | 598,497.04 | 504,697.58 |
其他 | 166,471.17 | 198,288.48 |
合计 | 7,976,761.17 | 7,823,365.6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1,466,873.01 | 156,046,047.58 |
差旅费 | 43,742,892.48 | 50,566,345.30 |
业务招待费 | 54,688,628.19 | 72,060,072.31 |
办公用品 | 747,504.32 | 1,247,729.22 |
服务费 | 1,854,340.25 | 4,599,445.43 |
邮电传真费 | 4,503,335.80 | 5,036,081.55 |
代理费 | 2,058,903.15 | 2,029,986.10 |
会务费 | 22,684.49 | 1,515,564.44 |
印刷费 | 1,113,140.37 | 1,062,260.88 |
广告费 | 226,416.65 | 532,623.19 |
汽车费用 | 631,635.37 | 1,771,004.30 |
其他 | 637,478.78 | 688,569.56 |
合计 | 251,693,832.86 | 297,155,729.8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989,109.01 | 49,954,661.46 |
折旧费 | 17,261,602.41 | 13,125,779.56 |
租赁费 | 4,273,192.67 | 8,691,294.34 |
咨询费 | 2,751,790.54 | 2,856,485.43 |
装饰费 | 1,939,973.24 | 2,596,293.66 |
无形资产摊销 | 1,670,648.17 | 2,113,222.14 |
水电费 | 1,968,611.98 | 2,148,511.82 |
办公用品 | 329,162.48 | 683,318.47 |
差旅费 | 1,478,226.02 | 1,400,985.67 |
物业保洁费 | 2,413,672.46 | 2,692,969.34 |
其他 | 5,673,903.11 | 4,848,386.93 |
合计 | 81,749,892.09 | 91,111,908.8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229,735,757.43 | 251,631,558.48 |
直接投入费用 | 1,149,829.46 | 2,476,318.18 |
折旧与摊销 | 512,829.08 | 748,394.81 |
合计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18,707.26 | 328,272.38 |
减:利息收入 | 4,152,783.15 | 7,844,950.84 |
手续费 | 768,885.29 | 612,139.65 |
合计 | -3,065,190.60 | -6,904,538.81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16,359,477.35 | 21,633,049.29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981,831.77 | 1,050,400.21 |
生育津贴 | 772,954.43 | 976,651.32 |
稳岗补贴 | 38,483.10 | 1,336,492.05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27,407.62 | 1,361,253.33 |
其他 | 362,799.40 | 53,950.00 |
合计 | 18,388,138.43 | 26,411,796.2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0,697.97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19,219.02 | 2,858,557.40 |
大额存单利息 | 6,591,911.60 | |
合计 | 5,672,692.58 | 3,069,255.3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6,984,176.79 | 53,016,732.20 |
合计 | 46,984,176.79 | 53,016,732.20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489,638.50 | 173,069.21 |
合计 | 489,638.50 | 173,069.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490.00 | 131,55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93,848.87 | -10,371,396.3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35,781.86 | 365,983.40 |
合计 | -920,140.73 | -9,873,862.9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436,509.36 | -511,377.62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690,066.58 | -4,925,782.1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8,126,575.94 | -5,437,159.7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39,410.02 | 19,993.52 | 139,410.0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39,410.02 | 19,993.52 | 139,410.02 |
政府补助 | 1,205,600.00 | 5,845,493.89 | 1,205,600.00 |
其他 | 972,698.53 | 492,264.11 | 972,698.53 |
合计 | 2,317,708.55 | 6,357,751.52 | 2,317,708.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45,424.30 | 67,780.30 | 45,424.3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45,424.30 | 67,780.30 | 45,424.30 |
对外捐赠 | 90,867.94 | ||
滞纳金 | 95,600.21 | 2,166.33 | 95,600.21 |
其他 | 30,400.00 | 140,145.24 | 30,400.00 |
合计 | 171,424.51 | 300,959.81 | 171,424.5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88,794.09 | 11,364.5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54,085.98 | 2,105,843.39 |
合计 | 334,708.11 | 2,117,207.89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831,742.8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83,174.2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263,919.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739,714.7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74,834.4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29,372,879.3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089,801.28 |
所得税费用 | 334,708.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47,287,968.85 | 53,789,531.98 |
备用金收回 | 12,693,742.19 | 10,571,286.75 |
收到的其他收入 | 17,536,741.25 | 27,802,527.64 |
合计 | 77,518,452.29 | 92,163,346.3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支出 | 4,273,192.67 | 5,278,801.66 |
业务招待费 | 54,688,628.19 | 72,060,072.31 |
办公用品 | 1,076,666.80 | 1,931,047.69 |
差旅费 | 45,221,118.50 | 51,967,330.97 |
支付的其他支出 | 162,697,617.99 | 158,330,854.84 |
合计 | 267,957,224.15 | 289,568,107.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4,917,846.41 | 6,183,768.61 |
股份回购支付的现金 | 101,597,336.73 | |
合计 | 106,515,183.14 | 6,183,768.6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4,166,450.93 | -84,490,348.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126,575.94 | 5,437,159.72 |
信用减值损失 | 920,140.73 | 9,873,862.9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070,588.35 | 17,397,529.2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962,170.56 | 5,556,683.86 |
无形资产摊销 | 1,757,907.80 | 2,509,396.9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401,420.83 | 989,700.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9,638.50 | -173,069.2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3,985.72 | 47,786.7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984,176.79 | -53,016,732.2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8,707.26 | 328,272.3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72,692.58 | -3,069,255.3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42.59 | 513,921.3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5,928.57 | 1,591,922.0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535,492.11 | -94,611,796.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4,417,255.18 | 45,187,262.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2,743,169.52 | -220,167,273.8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164,925.48 | -366,094,978.2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8,234,477.10 | 930,081,012.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5,762,184.67 | 701,974,855.8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7,527,707.57 | 228,106,156.70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8,234,477.10 | 255,762,184.67 |
其中:库存现金 | 9,680.77 | 6,839.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8,224,796.33 | 255,755,345.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8,234,477.10 | 255,762,184.6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2,384,657.25 | 4,272,865.28 | 保函保证金 |
合计 | 2,384,657.25 | 4,272,865.2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4,273,192.67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9,191,039.0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设备 | 872,015.92 | 0.00 |
房租 | 2,419,446.73 | 0.00 |
合计 | 3,291,462.65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29,735,757.43 | 251,631,558.48 |
直接材料 | 1,149,829.46 | 2,476,318.18 |
折旧与摊销 | 512,829.08 | 748,394.81 |
合计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31,398,415.97 | 254,856,271.47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
(1)公司本期与张家港市城市保护发展有限公司、张家港建益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苏州汇世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元,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的净资产为9,682,855.10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317,144.90元。
(2)2024年,公司在成都设立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公司的净资产为14,499,322.82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677.18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苏州 | 3,3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苏州 | 3,01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购买 |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镇江 | 1,000.00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合肥 | 2,000.00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沈阳 | 2,000.00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长沙 | 2,000.00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郑州 | 2,000.00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北京 | 2,000.00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深圳 | 1,000.00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重庆 | 1,000.00 | 重庆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2,000.00 | 内蒙古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投资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0.00 | 投资 |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
EPOI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300.00万美元 | 新加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8,386,514.88 | 29,845,636.55 |
合计 | 18,386,514.88 | 29,845,636.5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
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2)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3)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4)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0,210.24 | 30,210.24 | |||
其他应付款 | 4,905.37 | 4,905.37 | |||
租赁负债 | 285.56 | 100.63 | 386.1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6.32 | 796.32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5,911.93 | 285.56 | 100.63 | 36,298.12 |
项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账款 | 34,267.58 | 34,267.58 | |||
其他应付款 | 5,681.79 | 5,681.79 | |||
租赁负债 | 465.17 | 73.23 | 538.4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10.53 | 810.53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40,759.90 | 465.17 | 73.23 | 41,298.30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4.95%(2023年12月31日:17.43%)。
2、 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53,153,788.02 | 1,346,434,842.42 | 2,699,588,630.4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353,153,788.02 | 1,346,434,842.42 | 2,699,588,630.4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理财产品 | 1,353,153,788.02 | 1,346,434,842.42 | 2,699,588,630.44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407,776.60 | 3,407,776.6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53,153,788.02 | 1,346,434,842.42 | 3,407,776.60 | 2,702,996,407.04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保本浮动收益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其公允价值是采用约定的预期收益率计算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方法来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中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其到期期限较短,本公司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30,100,0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镇江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镇江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安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合肥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辽宁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沈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湖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长沙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郑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北京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深圳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上海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上海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重庆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重庆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内蒙古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00 | 51.00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苏州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0.00 | 40.00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成都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EPOINT INTERNATIONAL PTE. LTD. | 3,000,000.00 美元 | 新加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信息协会 | 公司董事任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任该机构董事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孙卫权 | 公司独立董事 |
顾莉莉 | 公司独立董事 |
陈立平 | 公司独立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采购住宿、餐饮等服务 | 942,087.70 | 1,037,012.93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17,903.60 | 1,456.31 |
中国信息协会 | 采购商品及服务 | 10,000.00 | 10,000.00 |
苏州晴朗楼宇设备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1,618.35 | 17,064.2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7,598.4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606,611.75 | 12,316.87 | -3,294,569.64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85.39 | 455.57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存放银行款项 | 39,775,477.96 | 1,509,950,226.40 | 1,538,309,846.37 | 11,415,857.99 |
购买理财产品 | 1,425,490,000.00 | 930,160,000.00 | 953,590,000.00 | 1,402,060,000.00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813.99 | 1,490.70 | 22,855.85 | 1,142.79 |
其他应收款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景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 | 5,000.00 | 500.00 |
合计 | 34,813.99 | 1,990.70 | 27,855.85 | 1,642.79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张家港国贸酒店 | 898,418.70 | 29,510.00 |
应付账款 | 张家港市沪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6,310.68 | 31,800.00 |
其他应付款 | 孙卫权 | 12,600.00 | 12,600.00 |
其他应付款 | 顾莉莉 | 12,600.00 | 12,600.00 |
其他应付款 | 陈立平 | 12,600.00 | 12,600.00 |
合计 | 952,529.38 | 99,11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开设保证金账户向银行提供反担保,保证期间结束,保证金账户自动注销。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未结清银行保函共34笔,担保金额合计7,468,903.00元;其中,按照保函金额的20%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未结清保函共34笔,涉及担保金额为7,468,903.00元。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未到期的保函协议共1笔,担保金额合计
8,633,730.67元。其中,按照保函金额的10%在银行存放保证金的未结清保函共1笔,涉及担保金额为8,633,730.67元。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开立国内保函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未到期的保函协议共15笔,担保金额合计8,305,750.00元。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布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726,887,367.92 | 785,269,320.27 |
1年以内小计 | 726,887,367.92 | 785,269,320.27 |
1至2年 | 439,046,361.32 | 469,480,335.40 |
2至3年 | 193,431,602.94 | 216,890,983.75 |
3至4年 | 128,356,035.52 | 128,900,737.73 |
4至5年 | 47,495,565.79 | 49,922,754.55 |
5年以上 | 33,317,871.19 | 22,121,859.83 |
合计 | 1,568,534,804.68 | 1,672,585,991.5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0.43 | 6,802,171.42 | 100.00 | 6,802,171.42 | 0.41 | 6,802,171.42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0.43 | 6,802,171.42 | 100.00 | 6,802,171.42 | 0.41 | 6,802,171.4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1,732,633.26 | 99.57 | 238,900,705.26 | 15.30 | 1,322,831,928.00 | 1,665,783,820.11 | 99.59 | 241,954,498.98 | 14.52 | 1,423,829,321.1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1,732,633.26 | 99.57 | 238,900,705.26 | 15.30 | 1,322,831,928.00 | 1,665,783,820.11 | 99.59 | 241,954,498.98 | 14.52 | 1,423,829,321.13 |
合计 | 1,568,534,804.68 | / | 245,702,876.68 | / | 1,322,831,928.00 | 1,672,585,991.53 | / | 248,756,670.40 | / | 1,423,829,321.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A | 1,380,000.00 | 1,380,000.00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客户B | 5,422,171.42 | 5,422,171.42 | 100.00 | 已确定无法收回 |
合计 | 6,802,171.42 | 6,802,171.4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26,887,367.92 | 31,550,144.50 | 4.34 |
1-2年 | 439,046,361.32 | 39,986,527.64 | 9.11 |
2-3年 | 193,431,602.94 | 38,673,862.95 | 19.99 |
3-4年 | 128,356,035.52 | 64,178,017.76 | 50.00 |
4-5年 | 47,495,565.79 | 37,996,452.64 | 80.00 |
5年以上 | 26,515,699.77 | 26,515,699.77 | 100.00 |
合计 | 1,561,732,633.26 | 238,900,705.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02,171.42 | 6,802,171.4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1,954,498.98 | -2,615,754.24 | 438,039.48 | 238,900,705.26 | ||
合计 | 248,756,670.40 | -2,615,754.24 | 438,039.48 | 245,702,876.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38,039.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7,526,906.98 | 2,678,170.11 | 40,205,077.09 | 2.45 | 3,164,921.52 |
客户2 | 26,138,693.13 | 0.00 | 26,138,693.13 | 1.59 | 0.00 |
客户3 | 20,780,268.51 | 0.00 | 20,780,268.51 | 1.27 | 1,946,030.92 |
客户4 | 19,227,700.00 | 1,102,400.00 | 20,330,100.00 | 1.24 | 1,016,505.00 |
客户5 | 17,189,138.66 | 0.00 | 17,189,138.66 | 1.05 | 0.00 |
合计 | 120,862,707.28 | 3,780,570.11 | 124,643,277.39 | 7.60 | 6,127,457.4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组合 | 账龄超过三年的账面余额(元) | 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C | 9,621,600.00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C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客户D | 8,567,559.02 | 付款进度较慢 | 客户D为政府客户,合作关系良好,回款风险可控。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 1,270,176,512.33 | 1,143,843,492.03 |
合计 | 1,270,176,512.33 | 1,143,843,49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62,766,907.69 | 494,240,361.99 |
1年以内小计 | 462,766,907.69 | 494,240,361.99 |
1至2年 | 297,488,618.10 | 194,427,715.87 |
2至3年 | 501,340,609.02 | 454,554,520.47 |
3至4年 | 10,196,868.15 | 5,762,999.60 |
4至5年 | 7,450,581.37 | 3,194,667.80 |
5年以上 | 2,093,875.31 | 1,995,799.31 |
合计 | 1,281,337,459.64 | 1,154,176,065.0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7,109,562.30 | 37,512,740.71 |
员工备用金 | 1,303,090.15 | 1,543,417.51 |
往来款 | 1,236,883,097.59 | 1,108,751,242.69 |
其他 | 6,041,709.60 | 6,368,664.13 |
合计 | 1,281,337,459.64 | 1,154,176,065.0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332,573.01 | 10,332,573.0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28,374.30 | 828,374.3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1,160,947.31 | 11,160,947.3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32,573.01 | 828,374.30 | 11,160,947.31 | |||
合计 | 10,332,573.01 | 828,374.30 | 11,160,947.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347,384,439.53 | 27.11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3年 | |
单位2 | 275,539,243.54 | 21.50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3年 | |
单位3 | 190,720,772.37 | 14.88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3年 | |
单位4 | 154,300,151.24 | 12.04 | 往来款 | 1年以内,1至2年 | |
单位5 | 98,311,763.05 | 7.67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合计 | 1,066,256,369.73 | 83.20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6,572,000.00 | 33,000,000.00 | 33,572,000.00 | 48,072,000.00 | 33,000,000.00 | 15,072,000.00 |
合计 | 66,572,000.00 | 33,000,000.00 | 33,572,000.00 | 48,072,000.00 | 33,000,000.00 | 15,072,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33,000,000.00 | |||
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 | 9,972,000.00 | 9,972,000.00 | ||||
内蒙古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苏州建采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 14,500,000.00 | 14,500,000.00 | ||||
合计 | 48,072,000.00 | 18,500,000.00 | 66,572,000.00 | 33,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5,760,211.34 | 296,291,324.11 | 779,523,659.58 | 436,085,060.37 |
其他业务 | 991,818.12 | 303,760.00 | 921,575.46 | 328,269.29 |
合计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780,445,235.04 | 436,413,329.66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并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智慧招采 | 236,092,496.86 | 117,798,956.39 | 236,092,496.86 | 117,798,956.39 |
智慧政务 | 271,054,451.28 | 146,596,076.42 | 271,054,451.28 | 146,596,076.42 |
数字建筑 | 128,613,263.20 | 31,896,291.30 | 128,613,263.20 | 31,896,291.30 |
租赁收入 | 991,818.12 | 303,760.00 | 991,818.12 | 303,760.00 |
合计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按业务分类 | ||||
软件产品 | 358,768,321.46 | 140,857,642.07 | 358,768,321.46 | 140,857,642.07 |
软件服务 | 201,194,162.98 | 92,009,218.93 | 201,194,162.98 | 92,009,218.93 |
智能化设备及其他 | 75,797,726.90 | 63,424,463.11 | 75,797,726.90 | 63,424,463.11 |
租赁收入 | 991,818.12 | 303,760.00 | 991,818.12 | 303,760.00 |
合计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29,053,491.49 | 9,992,253.79 | 29,053,491.49 | 9,992,253.79 |
华北 | 34,622,887.88 | 16,957,086.65 | 34,622,887.88 | 16,957,086.65 |
华东 | 343,702,131.57 | 154,464,306.99 | 343,702,131.57 | 154,464,306.99 |
华南 | 28,990,974.84 | 15,733,448.00 | 28,990,974.84 | 15,733,448.00 |
华中 | 92,945,344.22 | 46,476,415.58 | 92,945,344.22 | 46,476,415.58 |
西北 | 78,779,464.02 | 31,730,040.21 | 78,779,464.02 | 31,730,040.21 |
西南 | 28,657,735.44 | 21,241,532.89 | 28,657,735.44 | 21,241,532.89 |
合计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636,752,029.46 | 296,595,084.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用户提供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智能化设备,以及运营维护服务。软件产品、智能化工程服务和智能化设备属于某一时点的履约义务,运营维护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履约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以及产品的建造进度或维护进度向客户发起收款,获得收款权,并依据合同的约定提供免费维护服务或收费服务。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10,697.9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98,515.00 | 1,464,398.2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198,515.00 | 1,675,096.1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83,624.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27,037.5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 | 46,064,957.77 |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6,698.3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07,223.55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9,981.24 | |
合计 | 50,639,560.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3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 | -0.23 | -0.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立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