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补充质押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3日,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公告中的“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之“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部分内容需予以更正,相关内容如下:
更正前: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30,000,000 | 5.30% | 3.02% | 否 | 是 | 2024-1-10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更正后: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开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30,000,000 | 5.30% | 3.02% | 否 | 是 | 2024-8-21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为可交换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的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