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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洋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1、2023年8月1日,财政部颁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2024年3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的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执行。除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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