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24-05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担保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智)向相关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5月31日。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为江苏华智具体发生的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并根据担保的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与相关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以及各项与该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资料;同时授权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担保需要在相关担保文件资料上签字,公司不需要就此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
公司在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前,江苏华智少数股东需要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连续12个月内,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10.3亿元(含本次担保),不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39.07亿元的50%,也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23年度)72.70亿元的30%,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
1、江苏华智基本情况
江苏华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818.8万元,于2021年12月8日成立,住所为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安港路29号,法人代表为谭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华智的股权结构
江苏华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华智70%股权,镇江鼎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华智30%股权。
3、江苏华智2023年及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9,504.65 | 25,815.16 |
总负债 | 12,458.64 | 17,090.96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12,458.64 | 17,090.96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0 | 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7,046.01 | 8,724.20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7,495.89 | 18,242.07 |
营业利润 | 2,672.20 | 2,143.58 |
净利润 | 2,222.92 | 1,630.80 |
4、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没有进行信用等级评级。
5、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江苏华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将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认为: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江苏华智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江苏华智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认为:
1、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苏华智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
2、本次担保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担保余额为10,277.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3年度)39.07亿元的2.63%;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