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培铭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备查文件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