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5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3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惠柏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55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菊涵 | 余英 | ||
电话 | 021-69116380 | 021-69116380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 | ||
电子信箱 | board-office@wellswam.com | board-office@wellswam.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12,273,958.00 | 715,173,375.15 | -28.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61,002.91 | 30,564,126.12 | -114.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931,227.02 | 29,540,081.36 | -123.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028,672.37 | -158,143,130.70 | 102.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44 | -111.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44 | -111.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2% | 5.36% | -5.7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1,864,543,415.35 | 2,075,924,033.29 | -1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050,046,209.02 | 1,075,470,809.09 | -2.3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87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3.87% | 40,481,300 | 40,481,300 | 不适用 | 0 |
东瑞国际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02% | 10,164,000 | 10,164,000 | 不适用 | 0 |
深圳市信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41% | 4,991,995 | 4,991,995 | 不适用 | 0 |
上海德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0% | 2,582,500 | 2,582,500 | 不适用 | 0 |
上海聚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0% | 1,660,000 | 1,660,000 | 不适用 | 0 |
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0% | 1,384,000 | 1,384,000 | 不适用 | 0 |
康耀伦 | 境外自然人 | 1.01% | 928,500 | 928,500 | 不适用 | 0 |
游仲华 | 境外自然人 | 0.91% | 843,000 | 843,000 | 不适用 | 0 |
广州惠翊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5% | 693,000 | 693,000 | 不适用 | 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4% | 682,036 | 682,0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游仲华先生持有股东惠利环氧树脂有限公司50%的股权,并担任其董事; 2、股东游仲华先生与股东康耀伦先生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一致行动人; 3、股东康耀伦先生是股东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其21.68%的合伙份额;股东游仲华先生持有湖州恒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63%的合伙份额; 4、股东康耀伦先生持有股东东瑞国际有限公司0.01%的股权。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取得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28161号的《不动产权电子证书》,珠海惠柏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坐落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44,376.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拟在珠海市金湾区建设“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报告期内,珠海惠柏已取得上述项目的环评批复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