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达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2)。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