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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东晶电子股票代码00219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石佳霖黄娉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
电话0579-891866680579-89186668
电子信箱ecec@ecec.com.cnecec@ecec.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0,315,799.1387,211,202.8015.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308,157.10-25,458,837.51-3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6,584,743.17-28,939,034.09-2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408,697.62-3,133,299.46-72.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68-0.1046-30.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368-0.1046-30.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69%-7.20%-4.4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08,712,492.77517,228,276.23-1.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68,389,774.64301,702,011.44-11.0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7,721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庆跃境内自然人12.81%31,180,3600不适用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02%24,399,4530质押16,481,853
华金证券-东吴证券尊选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金证券融汇32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8.81%21,456,0360不适用0
华创证券-华创证券钱景5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钱景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其他5.99%14,580,0000不适用0
宁波天沃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40%13,150,0000不适用0
吴宗泽境内自然人2.02%4,924,3500不适用0
方琳境内自然人1.91%4,645,4550不适用0
池旭明境内自然人1.60%3,904,3490不适用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法人1.22%2,974,0870不适用0
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1%2,935,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前10名股东中,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6,481,853股外,还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917,6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399,453股。公司其余前10名普通股股东未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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