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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凯盛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辉焕、李文松(IPO)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保荐代表人姓名:艾玮、李文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联系电话:010-5763123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1、凯盛新材根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了项目延期的决定,该等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具体详见《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鉴于新能源锂电池行业目前处于调整阶段,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产品的市场售价出现大幅下跌,出于谨慎考虑,公司暂未启动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的工程土建施工,后续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择机推进工程土建等建设工作,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 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 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无,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无,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464.29万元,同比增长0.54%。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5,400.91万元,同比下降47.60%,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4,208.93万元,同比下降58.18%,主要原因为受下游市场萎缩影响,氯化亚砜、氯乙酰氯等产品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在原材料价格和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氯化亚砜产品售价仍处于历史低位,同时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芳纶行业激烈竞争导致的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下,芳纶聚合单体产品利润空间亦被压缩,公司在保证出货量及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主要产品的毛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 导致公司在整体营收变化不大的情况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坚持“长期主义,极限思维,补齐短板,以进促稳”的总方针,不断夯实现有产品结构,推动产业链布局的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发氯、硫产业链上的其他高附加值高性能材料中间体。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承诺来源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首次公开发行1.股份锁定承诺不适用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不适用
4.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依法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5.关于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回购承诺不适用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不适用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9.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未来不开展贸易业务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不适用

13.关于房产瑕疵事项的承诺

13.关于房产瑕疵事项的承诺不适用
14.关于氯化亚砜产品未来压降的承诺不适用
1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6.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18.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安排及避免短线交易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保荐代表人:

艾 玮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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