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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牌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债券代码:123243 债券简称: 严牌转债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74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7人。

2、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77.47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19.665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

3、归属价格(调整后):4.78元/股。

4、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分别于2022年10月25日和2022年11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7,067.00万股的1.46%。其中,首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80%;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约为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80人。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李 钊董事、总经理16.806.72%0.10%
陈 平副董事长、董事16.806.72%0.10%
余卫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8.603.44%0.05%
核心骨干人员(77人)157.8063.12%0.92%
预留50.0020.00%0.29%
合计(80人)250.00100.00%1.4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批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6、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下同)为每股6.40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4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8、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值营业收入目标值
第一个归属期2023年8,500.00万元85,000.0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9,500.00万元95,000.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5年11,000.00万元110,000.00万元
各指标权重45%55%
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率(P)∑(各指标实际达成值/各指标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考核指标各年度业绩目标达成结果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业绩目标达成率(P)P≥100%X=100%
80%≤P<100%X=P
P<80%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公司层面实际归属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当年计划归属数量。各归属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结果确定实际可归属数量,根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达成结果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并依照激励对象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评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100%90%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6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连勇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2年11月7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2)。

4、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5、2022年11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

6、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0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经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94.30万股调整为233.1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6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6.40元/股调整为5.08元/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8月30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8、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首次授予2022年11月15日6.40元/股200万股80人
预留授予2023年8月30日5.08元/股60万股18人

注:上述授予价格、数量及人数均为授予日当天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

(1)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5.70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0万股调整为194.3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7人。

(2)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7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1,201,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204,804,000股。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由194.30万股调整为233.1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08元/股。

(3)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8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3.16万股调整为227.88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77人调整为74人。

(4)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204,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1,441,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

授予价格由5.08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2、预留授予部分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70,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1,201,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204,804,000股。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预留授予数量由50.00万股调整为6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40元/股调整为5.08元/股。

(2)公司于2024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6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00万股调整为57.84万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8人调整为17人。

(3)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204,8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61,441,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由5.08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公司2024年5月22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5.08元/股调整为4.78元/股。

2、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44万股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3、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85%。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应当作废其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7.1432万股。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除上述内容外,其余内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无差异。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77.47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可归属数量为19.6656万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钊、陈平、许天恒回避表决。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可申请归属比例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

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3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4年8月30日届满。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满足归属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均满足其归属前的任职期限。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3748号):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61.73万元,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3.16万元,营业收入为72,147.65万元。 根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85%。
除首次授予部分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外,剩余7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或B,满足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剩余17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A或B,满足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根据《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8月30日。

(二)归属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74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17人。

(三)归属数量: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77.479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19.665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0%。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4.78元/股。

(五)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调整后)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李 钊董事、总经理20.166.854434.00%
陈 平副董事长、董事20.166.854434.00%
余卫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0.323.508834.00%
许天恒董事7.802.652034.00%
核心骨干人员(70人)169.4457.609634.00%
合计(74人)227.8877.479234.00%

注:

1、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括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3、若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调整后)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李 钊董事、总经理12.94.386034.00%
陈 平副董事长、董事12.94.386034.00%
余卫国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20.408034.00%
核心骨干人员(14人)30.8410.485634.00%
合计(17人)57.8419.665634.00%

注:

1、 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2、 上表中激励对象人数不包括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

3、 若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首次授予部分中74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为77.479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中17名激励对象满足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合计为19.6656万股。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外,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74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中17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激励对象名单。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为符合首次归属条件74名激励对象归属

77.479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符合预留归属条件17名激励对象归属19.6656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归属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8月26日出具《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及本期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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