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0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3年6月27日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7,8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13元。截至2023年6月2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97,604.6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928.3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6,676.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3)第441C00030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6.3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58,156.31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71,657.92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合计金额为5,083.9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投资项目63,240.24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利息投入137.9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43,000.00万元。
项目 | 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76,676.28 |
减: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58,156.31 |
减: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7,000.00 |
加:以前年度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余额 | 1,533.45 |
减: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 5,083.93 |
减: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金额 | 43,000.00 |
加:本报告期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扣除手续费余额 | 1,032.19 |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26,001.6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645777318410 | 募集资金专户 | 153,429,639.0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692577318654 | 募集资金专户 | 69,109,557.7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713377316304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047,105.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712077315091 | 募集资金专户 | 427,802.5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639277405545 | 募集资金专户 | 69,823,203.3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44326101040015326 | 募集资金专户 | 346,188,672.4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翠亨新区支行 | 44050178004900000155 | 募集资金专户 | 325,298,621.6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2011002919200344958 | 募集资金专户 | 11,013,879.1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开发区科技支行 | 760900638810928 | 募集资金专户 | 61,049,125.9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南朗支行 | 484602900013001022567 | 募集资金专户 | 91,758,902.4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396000100100900206 | 募集资金专户 | 10,870,289.46 |
合计 | -- | -- | 1,260,016,799.13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净收入2,565.64万元(其中2024年1-6月利息净收入1,032.19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配电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心项目”的其一子项目“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扩建变更,并对“明阳电气股份智能化输配电设备研发和制造中心项目”的整体建筑结构进行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延期至2025年9月30日,总项目的整体投资额度将由43,000.00万元增加至54,990.00万元,超出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额度的部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90.00万元对项目进
行追加投资建设,并对项目增加投资金额后的分项投资构成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6月,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1:
附表1: |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97,604.65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83.93 | |||||||||
募集资金净额 | 276,676.2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0,240.2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99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0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是 | 28,000.00 | 39,990.00 | 3,605.59 | 6,951.27 | 17.38% | 2025/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智能化输配电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5,000.00 | 15,000.00 | 1,087.79 | 1,259.01 | 8.39% | 2025/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年产智能环保中压成套开关设备2万台套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22,000.00 | 22,000.00 | 390.54 | 1,142.02 | 5.19% | 2025/4/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53,750.00 | 53,750.00 | 53,887.94 | 100.2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8,750.00 | 130,740.00 | 5,083.93 | 63,240.24 | 48.37%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补充流动资金 | 47,000.00 | 47,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2、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资金 | 157,926.28 | 98,936.28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7,926.28 | 145,936.28 | 47,000.00 | 32.21%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合计 | — | 276,676.28 | 276,676.28 | 5,083.93 | 110,240.24 | — | — | 不适用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公司各募投项目目前尚未建成,尚未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7,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157,926.28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7,000.00万元,对大容量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生产线建设项目追加投资11,990.00万元,剩余98,936.28万元投向尚未确定,其中现金管理转出21,000.00万元,其余77,936.2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内。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金额为2,060.90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441A017631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的金额为4.3亿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6,001.68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妥善安排使用前述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
注:1、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137.94万元,主要是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 2、本文及上表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