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05 公司简称:德科立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桂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军腾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78,565.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德科立、公司、本公司 | 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泰可领科、控股股东 | 指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指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骨干网 | 指 | 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地区的高速网络,一般作用范围从几十到几千公里 |
城域网 | 指 | 在城市范围内,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集数据、语音、视频服务于一体的高带宽、多功能、多业务接入的多媒体通信网络 |
接入网 | 指 | 在业务节点与用户之间的所有线路设备、传输设备以及传输媒质组成的网络,负责用户接入,通常有固网接入和无线接入方式 |
承载网 | 指 | 位于接入网和交换机之间的,用于传送各种语音和数据业务的网络,通常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 |
掺铒光纤 | 指 | 纤芯中掺杂铒离子的光纤,主要作为增益介质,用于光纤放大器、光纤激光器、光源等设备中 |
增益 | 指 | 输出信号功率和输入信号功率的比值,通常用dB量表示 |
泵浦 | 指 | 通过提供能量以在不同能级间实现工作物质中粒子数反转分布的装置 |
ASE补偿 | 指 |
放大的自发辐射补偿。Amplified Spontaneous Emission(ASE)影响光放大器增益控制,需要ASE补偿实现精确增益控制
WDL效应 | 指 | Wavelength Dependent Loss,波长相关损耗效应,是指被测器件的损耗随波长变化的效应 |
ROADM系统 | 指 | Reconfigurable Optical Add-Drop Multiplexer,即可重构光分插复用器,其作用是通过远程的重新配置,可以实现光通路上下路波长的配置和调整 |
C Band | 指 | Conventional Band,常规波段,范围从1,530nm到1,565nm,光纤在C波段中表现出最低的损耗,在长距离传输系统中占有较大的优势 |
L Band | 指 | Long-Wavelength Band,长波长波段,范围从1,565nm到1,625nm,是第二低损耗的波长波段,常常在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时被使用 |
C+L Band | 指 | C和L波段一起组成的光纤传输窗口。当C波段不足以满足带宽需求的时候,采用L波段作为补充,总的频谱带宽接近12THz |
C++ | 指 | 光纤传输的超级扩展C波段,它将光纤传输的常规C波段范围(1,530~1,565nm)扩展到了1,524~1,572nm(6THz带宽),能够容纳更多的波道数,实现更高的传输容量 |
L++ | 指 | 光纤传输的超级扩展L波段,它将光纤传输的常规L波段范围(1,569~1,603nm)扩展到了1,575~1,627nm(6THz带宽),能够容纳更多的波道数,实现更高的传输容量 |
LPO | 指 | Linear drive pluggable optics,线性驱动可插拨光模块,主要应用于高速光模块领域的一项技术,即通过线性直驱技术去掉光模块内部的DSP,实现系统降功耗、降延迟的优势,但系统误码率和传输距离有所牺牲。该技术适用于数据中心等短距离传输场景 |
CPO | 指 | Co-Packaged Optics,光学共封装,是一种先进的光学器件和硅器件异构集成在单个封装基板上的技术,从而在成本、功耗和尺寸上都进一步得到提升,该技术适用于数据中心应用中的光互联 |
LRO | 指 | Linear Receiver Pluggable Optics,半重定时线性接收可插拔光模 |
块,主要应用于高速光模块领域的一项技术,在发射端沿用传统的DSP解决方案,而接收端则取消了DSP,采用了与LPO相同的线性Linear方案。这种方案组合既能解决LPO应用中业界对端口一致性和互通性的普遍担忧,又可以节约功耗,降低成本。适用于数据中心等短距离传输场景 | ||
O Band | 指 | Orignal Band,原始波段,波长范围1,260nm~1,360nm |
XFP | 指 | 10 Gigabit Small Form Factor Puggabe,10G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串行10G光收发模块的一种标准化封装 |
QSFP | 指 | Quad Small Form-factor Pluggable,四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为了满足市场对更高密度的高速可插拔解决方案的需求而诞生的,可支持并行四通道40G的传输速率 |
OSFP | 指 | Octal Small Form Factor Pluggable Module,八通道小型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一种小型化可插拔的高速光收发模块封装形式 |
CFP2 | 指 | Centum Form-Factor Pluggable,100G可热插拔光收发模块,是CFP MSA组织定义的用于高速数字信号传输的光收发模块封装,可支持40G和100G的多种业务类型。CFP2与CFP相比仅在协议定义尺寸上有差异,CFP2协议定义尺寸为CFP协议定义尺寸的一半 |
dBm | 指 | Decibel Relative To One Milliwatt,分贝毫瓦,指代功率的绝对值 |
VGA | 指 | Variable Gain Amplifier,可调增益放大器。通常指光放大器的增益可以外部调节,并保持调节后增益谱的平坦性 |
OTN | 指 | 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光传送网,是在光域内实现业务信号的传送、复用、路由选择、监控,并且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生存性的传送网络 |
WDM | 指 |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即波分复用,是将两种或多种不同波长的光载波信号在发送端经复用器汇合在一起,并耦合到光线路的同一根光纤中进行传输的技术 |
CWDM | 指 | Coarse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稀疏波分复用技术,亦称粗波分复用技术,在一根光纤中同时传输不同波长的光信号的技术,波长间隔通常在20nm左右 |
MWDM | 指 | Mediu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中等波分复用,是中国移动在ITU-TSG15 Q6中间会议上首次提出,在重用粗波分复用(CWDM)前6波的基础上,通过左右偏移3.5nm扩展为12波,具有非等距波长的特点 |
DCI | 指 | Data Center Interconnection,指不同数据中心互联网络,承载数据中心间互联业务的专有网络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除非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德科立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uxi Taclink Opto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aclink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桂桑 |
公司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028 |
公司网址 | www.taclink.com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劭 | 杨沈锦 |
联系地址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 |
电话 | 0510-85347006 | 0510-85347006 |
传真 | 0510-85347055 | 0510-85347055 |
电子信箱 | info@taclink.com | info@taclink.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德科立 | 688205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09,113,768.69 | 359,188,553.56 | 359,188,553.56 | 13.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54,202,069.50 | 47,768,471.16 | 47,792,052.48 | 13.47 |
的净利润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914,839.91 | 28,002,156.98 | 28,025,738.30 | 3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1,497.82 | -3,992,439.48 | -3,992,439.48 | 391.5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02,131,792.81 | 2,169,349,909.00 | 2,169,349,909.00 | 1.51 |
总资产 | 2,558,633,788.46 | 2,559,593,576.62 | 2,559,593,576.62 | -0.0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1 | 0.49 | 9.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1 | 0.49 | 9.7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24 | 0.29 | 29.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2.49 | 2.49 | 减少0.0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68 | 1.46 | 1.46 | 增加0.2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19 | 9.97 | 9.97 | 增加2.22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基于以下原因进行调整: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于上年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20,148,804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 “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每股收益。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91.59%,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回款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5,108.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71,105.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64,232.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385.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05,384.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287,229.5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及行业发展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
公司所处行业为光通信领域下的光电子器件行业。光电子器件行业处于光通信产业链的中游,产业链的上游为电子元器件、PCB、光芯片、光有源器件、光无源器件、结构件等元器件供应商;产业链的下游为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等光通信设备制造商,以及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及专网用户等。得益于大数据、云计算、算力网络等新技术、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数据流量需求持续爆发式增长,光通信行业整体呈现快速发展趋势,带动了骨干网、城域网、宽带接入网、大型数据中心和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的建设和升级,为高速率长距离电信传输类光器件、子系统、接入及数通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行业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的突破性进展,数字经济从大数据时代进入算力时代,据预测未来10年,算力还将增长30~100万倍。大型数据中心、算力点和算力集群内部,需要海量的光口连接,目前在数据中心和算力点内部,美国已经完成400G光口向800G光口的演进,正在向1.2T、1.6T推进;我国目前仍然以400G光口为主,预计明年800G光口成为主流。在数据中心、算力点和算力集群之间大量的400G、800G光口,迫切需要400G/800G光传送设备进行承载和传输。上述需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数据中心和算力点对高速光模块需求强劲
今年预计算力需求驱动的光模块出货量将从数百万级增长到超过千万级,光模块诸多技术方案,如CPO、LPO和LRO与硅光技术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最终则取决于成本、功耗与可靠性的综合选择。而AI这一波新的市场机会,给在海外市场进行了多年布局的国内企业带来显著的海外收入占比的提升,有的甚至超过80%。这也促使行业内的国内企业加快了进行海外布局和提高海外制造产能的步伐。
②DCI和城域网开始布署800G端口光传输设备
800G光传输技术,经历了两代的代际发展,目前基本可支持80波 600km的传输,应用场景能够覆盖大型数据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超大算力集群之间的连接以及城域网范围的传输,未来DCI和城域网场景的800G 端口设备发货量增速显著,DCI和800G城域网设备市场迎来了关键的发展节点。同时全球范围内的资源整合也在加快进行,如HPE并购Juniper,Nokia并购Infinera,设备厂商蓄势在这个增长更快、吸引力更大的市场中进行博弈。
③骨干网持续进行400G OTN的规模商用
经过2023年充分的现网验证,我国运营商积极开展400G OTN的规模建设,今年3月,中兴通讯助力中国移动完成全球首条400G OTN商用链路(北京-内蒙古)的开通并实现“东数西算”等业务的加载,成为全球第一条高速算力骨干网。由此带来对400G相干长距离光模块及相干光收发器件、C+L光放大器和OXC光背板等产品的持续性需求。同时,带动与其相关的大量底层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突破,主要包括:相干光模块内部的宽谱光放大芯片、C+L波段一体化EDFA、C+L波段WSS或替代技术等。
除了上述算力指数级增长需求对数通光模块、400G骨干网、800G DCI/城域网设备和模块带来强力需求,接入网市场仍有很大发展空间,而且预计50G PON即将迎来商用。
④国内接入网市场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截至2024年6月末,国内具备千兆网络服务能力的10G PON端口数比上年末净增295.1万个,达2597万个,约占FTTH/O端口数的2.3%,表明该市场未来仍有很大发展空间。而10G PON之后,50G PON是ITU-T定义的下一代PON技术,支持泛在万兆全光接入,是双万兆全光城市建设的主要演进方向之一。目前,50G PON的功率预算、多代共存、多速率突发接收等几项关键技术已取得显著进展,产业界正在加速完善核心光电器件产业链,深入优化系统性能,为后续的规模商用部署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撑,预计50G PON将在2025年前后迎来商用部署,届时光接入网将进入万兆时代。
(二)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光电子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光电子器件、子系统。按应用领域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和数据类产品。
公司传输类产品包括电信传输类光收发模块、光纤放大器、传输类子系统、光无源器件等。电信传输类光收发模块包括从155M、1.25G、10G、100G到400G及以上速率相干和非相干光收发模块,支持10km、40km、80km及以上传输距离。光纤放大器产品包括掺铒光纤放大器、拉曼放大器和半导体光放大器等。传输类子系统主要包括超长距传输子系统、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光无源器件包括光开关、相干无源器件等。
公司接入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宽带接入和无线接入。宽带接入产品有GPON OLT、COMBOPON及BOSA等。无线接入产品主要包括前传子系统及各种10G、25G灰光和彩光光收发模块。
数据通信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中心机房内部通信,包括DCI产品和各类数据通信用光收发模块。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长期以来坚持自主研发模式。公司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和管理制度,研发工作的核心指导思想是主动引导市场和满足市场需求相结合,一方面紧跟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致力于探索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路径,结合自身技术储备,主动引导市场,在C+L放大器、相干与非相干光模块、特高压超长距传输子系统、高密度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DCI等领域的研发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另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客户提出的产品需求推进研发立项和开发,快速响应,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采和适度备货的采购模式,根据在手订单、产品预测、研发项目需求及备货需求等形成原料需求计划,下达原料采购申请,通过询价或年度框架协议择优选定供应商后,发起采购订单内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达采购订单。采购部对已经生效的采购订单进行交付跟踪,确保采购原料能按照需求日期及时到货和报检,品质部门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定期与供应商对账开票和付款。
3、生产模式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采用“按销售订单生产”和“按销售预测生产”相结合的模式进行。公司市场部门根据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制定需求计划;计划部门组织评审,安排生产计划、委外加工计划和生产排程;公司生产部门执行生产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反馈调整;品质部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开拓客户:第一,通过积极拜访潜在客户、参加展会交流、参加行业标准会议等方式获取市场需求,经过客户交流、样品测试等方式通过客户认证,进而获得订单;第二,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和长期积累的经验,公司提前把握市场技术发展方向,引导客户潜在需求,提前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最终获得客户订单。
(四)公司市场地位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光通信行业中为数不多的同时具备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综合整合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陆续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建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
公司长期致力于长距离光传输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坚持技术迭代,在长距离光电子器件产品上不断推陈出新,在宽谱放大器、小型化可插拔放大器、高速率长距离相干和非相干光收发模块、大容量智能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领域保持较强的技术优势,在行业内树立了鲜明的技术特点,保持了较为领先的行业地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1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2 | 高频电路板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为公司的高速光收发模组研发带来了强劲的支撑,依照该电路板设计技术,即可实现高频信号的高频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阻抗配合,实现良好的信号完整性,从而成功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性能。 |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长距离传输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依托于自主研发的半导体光放大器自动控制技术和软件自动补偿算法,在满足符合技术标准的高精度光功率监控的前提下,成功突破了100Gbps光信号在中距40公里和长距80公里的稳定传输,达到了国家“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列出的5G新基建所需的长距离传输需求。 |
4 | 高频仿真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是结合光收发模块射频开发实践而形成的自有的先进高频仿真技术。该技术的核心包括仿真建模规范、模型等效简化方法、射频传输线优化方法以及基于脚本的参数自动优化算法等,可实现设计前期射频传输线的简单、快速、准确的建模,缩短射频仿真周期,加快产品开发进度。 |
5 | 高频结构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主要用于100G、200G、400G等光收发模块,用于满足高频电磁干扰要求、电磁辐射要求、高速光收发模组散热的结构设计要求。该技术采用多层防护的模式,使用军品级导电胶水,在恒温恒湿的万级净化环境中通过精密点胶机严格控制胶量、固化时间,达到理想的截面形状和压缩率,从而达到可靠的导电连续性,最终实现有效的电磁屏蔽和衰减。 |
6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7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生产工艺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8 | 增益平坦滤波器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光源调节技术,在光放大器的中间级调整光源光谱,使光放大器总体增益平坦。通过总体增益谱的反馈控制,实现插损和谱线的精确调节,从而精确设计GFF谱线,实现大带宽内的1dB以内的平坦度要求。此方法相较于传统技术在输出端设计GFF更加准确,不涉及二次补偿光谱烧孔效应,技术领先。 |
9 | 小型化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小器件、定制化的合成器件,小弯曲半径光纤,可靠的盘纤工艺,以及紧凑型的电路设计,实现单波或窄带10dBm左右功率输出,增益10~20dB。带电模块尺寸小于45*15.5*9mm,纯光模块小于35*15*5.5mm。 |
10 | 光放大器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电路上利用多种自动控制手段,实现带ASE补偿的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功率控制、自动电流控制、自动温度控制等,控制精度+/-0.2dB;多种控制模式可以切换,实现上下电、上下波的瞬态控制等。本技术与其他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复杂的控制技术相比,性价比较高,是经过批量产品验证的可靠技术。 | |||
11 | 半导体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系统实验,调整半导体光放大器输入输出功率以及增益特性,使SOA工作在线性区,系统可以无误码传输。经过优化的半导体光放大系统,在不同控制模式下,实现O Band多波线性放大,主要应用于100G及以上长距离传输,弥补了O Band高速率、长距离传输的技术短板。通过载流子寿命优化设计,实现高功率宽谱SOA,主要应用于C++ Band、L++ Band、C+L Band多波放大。 |
12 | 热插拔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XFP、QSFP、CFP2、OSFP等封装形式,参考光收发模块控制协议,实现了光放大器的热插拔功能。该技术可以实现单波、多波甚至VGA光放大,单波功率较低,一般在10dBm左右;多波VGA增益可调10dB,功率可达20dBm以上。该技术有效推动了光放大器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进程,节省了用户的系统开发成本,利于现场维护,深受市场欢迎。 |
13 | 阵列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或者独立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独立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5dB增益,输出20dBm以上,主要应用于全光网、ROADM系统中。 |
14 | 拉曼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光纤的受激拉曼散射原理,实现光信号的前置或后置拉曼放大。后置拉曼可实现10~30dB左右增益多波放大,增益平坦<=1.5dB,噪声<=0dB。拉曼光放大器包括1阶、2阶、高阶以及混合拉曼等类型,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系统,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15 | 低噪声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内部光开关,把大增益范围进行分段,分段后的小增益范围通过光开关切换,可以降低小增益时内部VOA的插损,有效降低小增益时的噪声。另外,也可以通过控制中间接入损耗和波长的关系,减少WDL效应,有效减小低增益时的噪声。上述设计可以降低噪声0.5~2dB以上,提高了系统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
16 | 增益可调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优化了光放大器光路设计,采用可调衰减器补偿全程增益,结合增益平坦技术,可以实现增益调节范围10~20dB左右,增益平坦度小于1dB,功率输出大于20dBm。基于本技术的光放大器产品兼容多种固定增益产品,适用场景广泛,性价比高。 |
17 | 高功率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多模泵浦、铒镱共掺技术实现高功率光放大,具备泵浦冗余、多光口输出、自动功率控制等功能,总体输出功率可以达到30~37dBm,适用于有线电视光网络,技术处于业内一流水平。 |
18 | ASE光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掺铒光纤不同的光路结构,开发出C band、C+L Band宽带ASE光源产品,该类型产品功率谱稳定性可达到常温下+/-0.02dB/8h,广泛应用于系统或器件测试。 |
19 | 数字控制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利用数字控制方式,通过高速采样及自动反馈控制,优化控制算法,实现光放大器的数字式控制、多种工作模式、瞬态控制等功能。该技术输出功率20dBm以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上,典型情况下瞬态小于+/-1dB,主要应用于单波、多波光放大器产品。 | |||
20 | 无源模块控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放大器的光路和控制技术,集成了分光器、WDM、光开关、VOA、Mux/Demux等,开发出特定功能的无源模块,在光通信系统中应用广泛。 |
21 | 扩展波段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掺杂光纤、拉曼、半导体技术,实现L++扩展波段EDFA,L++扩展波段SOA放大器。L++ EDFA输出功率高达27dBm,L++ SOA应用于单波及多波放大。L++扩展波段放大器,主要应用于400Gbps长距离干线网。 |
22 | 光传输子系统框架设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应用于1U、2U、3U、5U、10U等19/21英寸机框式光传输子系统设备平台,设计布局合理,符合绿色节能设计原则,业务单板速率兼容10G-400G,能够实现完整的光传输系统功能。产品主要应用于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5G前传子系统、DCI传输系统、接入型OTN、超长距传输子系统等场景。 |
23 | 超强编码纠错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针对超长距离的特殊性及系统指标的必要性,采用带外EFEC编码纠错,提升系统OSNR容限10dB左右,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达40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24 | 受激布里渊散射抑制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对发送端光信号加载特定调制信号的方法,提高非线性阈值,抑制SBS效应,可显著提高系统发送端光功率,单波发送光功率最高达到22dBm以上,延长无中继传输距离25km以上,是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25 | 长距离5G前传传输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对光模块发端光谱优化处理、对系统进行非对称色散及非对称合解波优化设计等,使得系统性能和各波长传纤损耗、色散代价自动配对优化,提高了系统的色散容限、光功率容限和非线性容限。该技术可大大增加BBU站点的覆盖范围,降低5G建设成本,是长距离5G前传子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 |
26 | 高速率波分传输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电混合集成、高阶算法、阵列放大等核心技术,创新开发出低成本、高速率、大容量波分传输系统,覆盖C Band和O Band波段,可实现对相干传输技术的部分兼容和替代。 |
27 | 全波段分组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基于光纤传输可用光谱,包括O、C、S、E、C、L波段,采用光电混合集成、全波段阵列式半导体放大、分组集成等核心技术,创造性提出全波段分组集成光传输系统,可实现240波,单波25~200G波分,80~120km距离,可广泛应用于城域网、DCI系统。 |
28 | 分光放大器集成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在一个光放大模块内,通过共享泵浦方式,实现了8、16及更多路数的同时光放大。该技术能够实现10~20dB增益,主要应用于C Band的40G、100G光传输系统的分光放大。 |
29 | 数据链路光放大器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通过光放大器、分光器、智能控制器件配合设计,对现网O Band 100G光信号进行分光、放大、复制、关断,以便于后端设备进行分析处理及其安全保护,具备噪声指数低、增益平坦、饱和输出功率高等技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 |
术特点。该技术主要应用于O Band的40G、100G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 | |||
30 | 分布式光纤传感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采用超窄线宽脉冲光源作为探测光源,具有主动波长温度调谐控制和频率可调制的特点,能够实现极窄线宽和高功率输出。采用该技术的光纤传感系统,探测精度及准确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用于实现地埋光缆防外破监控、光缆路由标定、光缆识别等功能。 |
31 | 小信号分辨率特征提取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从信号的幅值角度出发,基于直方图统计方法,提取短时主冲击强度分辨特征,最终实现信号的精细化分析,能够提高信号识别准确率,减少误报率。该技术主要应用于超长距光传输子系统。 |
32 | 自动化生产测试平台的设计制造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技术是公司基于产品特点,结合自身技术能力,针对性自主开发的全套生产制造和测试平台。该技术包含生产信息流管理、部分生产测试设备制造、主要设备共享、自动化硬件框架建设、自动化软件平台开发以及OXC(光交叉连接)等特殊专用设备的开发,实现了制造信息化、流程化、模块化、自动化,提升了设备利用率,提高了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07 | 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ZXWM-M900)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度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1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52项、商标18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2 | 77 | 36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4 | 131 | 11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5 | 5 |
软件著作权 | 5 | 5 | 52 | 52 |
其他 | 0 | 0 | 37 | 18 |
合计 | 12 | 11 | 302 | 22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39.2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39.2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19 | 9.97 | 增加2.2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研发项目材料耗损、试验检验认证、样品制作等项目支出达1,435.6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
67.49%,其中宽谱光放大器、DCI设备、相干模块、小型化放大器、400G光模块、数据中心光模块等研发项目投入增长较快。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DCI设备的研究开发 | 4,000.00 | 616.67 | 2,878.61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应用开发低成本、低功耗、大带宽、高集成、模块化、易扩展、光电解耦的新型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同时满足城域组网需求。 | 目前公司DCI产品可实现低成本非相干替代,技术和成本均领先于行业。同步迭代开发满足城域组网场景的下一代产品。 | 应用于数据中心机房之间互联互通、城域组网。 |
2 | 宽谱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3,000.00 | 742.09 | 2,607.42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完成多款C++、L++光放大器,完成C+L一体化光放大器研发,形成批量生产。 | 已完成多款C++、L++系列光放大器转产,技术水平业内领先。正在研发C+L一体化光放大器。 | 应用于新一代骨干网络通信传输。 |
3 | 数据中心光收发模块项目研究 | 3,000.00 | 501.13 | 1,898.33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数据中心内部互连的需求,开发光引擎和光收发模块。 | 数据中心40G/100G光模块量产并持续迭代,400G/800G(包括LPO)系列光收发模块开发完成逐步进入小批量,1.6T/3.2T产品开发中,符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 应用于数据中心内部互联。 |
4 | 相干光收发模块的研究开发 | 3,500.00 | 375.85 | 3,287.83 | 样品验证 | 面向电信网络和数据中心对于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需求,按照相关协议标准开发出400G长距离相干光收发模块。 | 目前相干光收发模块的研究以400G CFP2封装形式为主,主要实现120km以及120km以上的传输,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应用于骨干网、城域网。 |
5 | COMBO PON项目研究开发 | 1,500.00 | 78.24 | 1,102.63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光纤到户的需求,开发兼容多场景应用的10G COMBO PON OLT产品 | 目前公司已经推出10G COMBO PON对称和非对称OLT等产品,技术与行业内水平相当。 | 应用于宽带接入领域,应用广泛。 |
6 | 100G 速率中长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4,000.00 | 487.64 | 3,453.18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100G中长距离(40km、80km及80km以上)应用,开发系列光收发模块。 | 引入半导体光放大器,解决中长距离传输的技术问题,业内先进技术水平。 | 应用于城域网,相比于相干解决方案,成本优势明显,应用广泛。 |
7 | 400G速率中短距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2,000.00 | 476.76 | 1,559.37 | 小批量试产 | 面向400G中短距离(40km以下)应用,开发系列光收发模块。 | 通过提高信号质量,降低发射端噪声水平,400G非相干40km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承载网。 |
8 | 10G速率长距离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2,500.00 | 91.82 | 1,640.57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10G 80km以上光收发模块系列产品,进一步降低功耗和成本、扩展工作温度范围。 | 目前公司已完成小封装10G 80km光收发模块开发,满足0℃~85℃扩展温度范围,下一步预期满足工业级温度要求,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小封装SFP+,低成本和小功耗,适应宽温应用的场景增多。 |
9 | 5G 前传光收发模块研究开发 | 2,500.00 | 165.83 | 1,877.80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5G前传光传输网络,开发25G系列光收发模块,扩展工作温度范围、降低功耗。 | 6波25G CWDM光收发模块已在2020年批量出货;6波25G+12波10G方案已研发成功,并完成现网试点测试,为行业内 | 应用于5G接入领域。 |
首批完成开发的厂家之一。 | ||||||||
10 | 无源模块系列产品的应用研究开发 | 2,000.00 | 359.51 | 1,628.27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分光监控、高密度连接、光背板、光开关等系列产品,形成批量生产。 | 分光监控模块、高密度连接产品、光背板、光开关等系列产品,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主要应用于新一代光交叉互联(OXC)系统中的光线路板和支路板中。 |
11 | 可插拔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1,500.00 | 231.04 | 931.87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QSFP、CFP2、CFP等可插拔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 | 目前产品可单波或者多波放大,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应用在城域网和数据中心互联领域。 |
12 | 可调增益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1,000.00 | 222.39 | 859.23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进一步提升性能,多款放大器已经通过客户测试,完成转产,进入批量阶段。 | 目前已实现15dB左右的增益范围可调,与业内先进技术水平相当。 | 应用于骨干网。 |
13 | 长距离光传输子系统应用研究开发 | 1,500.00 | 51.35 | 1,143.30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面向电力传输等需跨沙漠、跨无人区、跨山脉的应用场景实现超长距无中继光传输,最远无中继传输距离达到400km以上。 | 传输距离450km以上的产品小批量生产,支持200G的产品同步研发中,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国家电网等行业。 |
14 | 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的应用研究开发 | 2,000.00 | 180.17 | 1,438.03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基于现有产品迭代开发更高集成度、更高速率、统一网管的新一代数据链路采集子系统产品。 | 目前已完成200G产品、智能分光及三合一高集成产品的批量生产,400G产品正在样品测试阶段,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应用于网络安全领域,需求旺盛和市场前景广阔。 |
15 | 小型化光放大器的应用研究开发 | 1,500.00 | 407.35 | 1,141.63 | 批量,持续研发迭代中 | 开发用于DCO相干模块的小型化光放大器,形成批量生产,同时研发更小型光放大器。 | 应用于相干模块内,提供功率放大的小型化光放大器,已经批量交付,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主要应用于相干光模块内部,提供功率补偿。 |
合计 | / | 35,500.00 | 4,987.85 | 27,448.08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76 | 16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36 | 23.70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022.59 | 1,743.31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1.90 | 10.96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 | 0.57 |
硕士研究生 | 34 | 19.32 |
本科 | 119 | 67.61 |
专科 | 18 | 10.23 |
高中及以下 | 4 | 2.27 |
合计 | 17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4 | 59.0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0 | 22.7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7 | 15.3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2.84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176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创新与研发优势
1.1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是光通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研发体系建设。凭借长期的技术积累,公司陆续承担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863项目、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10余项,“WDM超长距离光传输设备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超长跨距光传输系统五阶非线性和四阶色散智能补偿技术及其应用”荣获江苏信息通信行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参与起草的《40Gbit/s/100Gbit/s强度调制可插拔光收发合一模块》等8项行业标准获得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颁布的科学技术一等奖。研发团队中,李现勤博士主持起草了《YD/T 3025-2016小型化掺铒光纤放大器》通信行业标准,参与起草了《GB/T 20184-2021拉曼光纤放大器》和《GB/T 16849-2023光放大器总规范》国家标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取得1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累计取得软件著作权52项、商标18项;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3项,行业技术标准37项。
1.2可持续的自主研发能力
公司通过二十余年的行业经验积累,对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熟悉行业发展周期,对行业动态和市场走向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建立了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三大技术平台,形成以高速率、长距离、模块化为主要特点的核心技术,拥有江苏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分站,并与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建设了联合创新中心,完善的研发架构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平台。同时,公司拥有一支人员素质高、稳定性强的研发人才队伍,形成了包含市场调研、需求分析、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生产制造、产品测试、系统集成等各个环节的研发体系。
2、产品结构优势
下游客户对光电子器件产品在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和实施场景等方面有诸多差异化需求,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可以在提高客户满意度的同时发掘更多市场需求。公司经过持续的研究开发、技术积累和产品创新,形成了包括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在内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各类产品技术之间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产生了较强的协同效应。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光通信骨干网、承载网、接入网、5G前传、5G中回传、数据链路采集、数据中心互联、特高压通信保护等重要领域,多元化的产品结构有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市场差异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深耕现有客户资源,拓宽新产品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制造工艺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光电子器件的研发和生产制造,经过长年的生产实践,逐步完善各项生产工艺,具备从芯片封测、器件封装、模块制造到光传输子系统设计制造等垂直制造能力,公司通过自研自制部分专有测试设备,搭建自动化测试平台,有效提升了生产设备利用率,形成了具有自主创新的制造工艺优势,具体主要体现在: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先进性 |
1 | 高速光学器件封装技术 | 该封装技术用于高速激光模组和高速接收器模组的封装,在光学上采用了多种透镜组合,对激光器的模斑进行变换,使其与光纤模斑匹配,从而达到最佳的耦合性能,有效地提升了传输速率,目前已可满足100G、200G及400G产品的应用要求,具备向800G及更高速率迭代的潜力。 |
2 | 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为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先进制造技术,用于实现高速激光发射模组和激光接收模组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先进制造技术包含CWDM耦合软件系统、基于MWDM的OAM测试系统、多功能OSA控制系统软件等。 |
3 | 高速光收发模块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用于实现高速光收发模块的平台化、简单化、可控化的生产制造。整个制造技术包含自动测试装置统一部署软件技术、生产数据平台管理技术、制造流程管理与执行系统、生产指标设计系统、研发辅助调测平台技术、老化监控系统和ERP辅助系统等。该技术显著提高了模组的复用 |
序号 | 技术名称 | 先进性 |
性,缩短了软件开发周期,加快了产品导入进度,整个自动化软件系统具有高复用性、低耦合性、高鲁棒性等特点。 | ||
4 | 光放大器生产制造平台技术 |
该技术秉承平台化、模块化理念,为光放大器产品生产,设计通用的工装夹具、自动测试系统以及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产品和研发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重视并积极参与国内外客户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坚持贴近客户、服务客户、紧密合作,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经营策略,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实现了公司与众多客户的互利合作、共同成长。目前,公司客户分布全球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覆盖电信设备制造商、数据通信设备制造商、电信运营商、数据运营商和专网等多个领域。公司产品长期服务于包含中兴通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Infinera、Ciena、国家电网、烽火通信、中国联通、诺基亚及ECI等优质客户。公司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与客户间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公司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紧紧抓住新一代骨干网、国家算力网络建设的契机,全力推进宽谱放大器、相干和高速率非相干光模块、DCI和板卡级产品的研发制造,优先保障高端产品的产能建设。加快无锡本部和泰国公司两个基地的建设,同时围绕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厂商、数据通信设备商和电信设备商,大力拓展国内和国际市场,高端产品订单持续增长,新客户开发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1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9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2.6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巩固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987.85万元,同比增长39.29%,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19%。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在低损耗、大容量、长距离光传输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在当下人工智能、算力集群等应用飞速发展的时代,数据传输的需求迅猛增长。公司在产品研发方面的高投入,持续转换成高端技术产品,不断满足日益旺盛的市场需求,强化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400G长距离非相干模块开始批量生产,400G/800G短距光模块产品投产,适用承载网和数据中心应用场景;公司持续优化L++光放大器产品性能,加快研发C+L一体化光放大器产品,满足国家新一代骨干网的规模建设;公司DCI和板卡产品已批量生产并交付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了一批高素质研发人才,提升了团队的整体研发能力。报告期末研发人员数量17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2.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15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专利113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公司持续自主研发提供了保障。
2、全面推进全球化战略
报告期内,为应对贸易政策风险和提升海外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全面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以新加坡公司作为海外总部,充分发挥新加坡的区位优势,整合海外市场资源;以解决客户痛点为中心,用高端产品引导市场,拓展高端客户;公司扩大了海外业务团队规模,以重点区域为战略核心市场,采取灵活的市场策略,逐一突破,持续提升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和售后市场服务。营销网络的全球化布局增强了公司海外客户的服务能力,为获取更多海外订单奠定了基础。此外,以设立新加坡海外总部为契机,公司开始推进海外供应链平台建设,同时继续整合海外研发资源,加快海外研发中心选址和团队建设,坚定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
加快建设泰国生产制造基地,公司在泰国购置土地新建厂房,5月份已开始动工建设。未来随着泰国项目投产,将极大缓解海外订单交付压力,推动更多国际大客户订单落地。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着眼于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调整,针对各块业务面临的不同变化及挑战,因地制宜制定经营计划及对策,同时积极推进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激发组织内生动力,固基提效,增强经营韧性,努力达成年度总体工作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电子器件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光传输子系统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公司产品的核心技术依赖于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创新,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保护不利或核心技术人员外流导致关键技术外泄、被盗用或被竞争对手模仿的情形,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创新、业务发展乃至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部分核心原材料依赖境外采购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泵浦激光器、通用芯片等主要向境外供应商进行采购,海外厂商在相关领域占据着主导地位。由于国际政治局势、全球贸易摩擦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公司核心原材料境外采购可能会出现延迟交货、限制供应或提高价格的情况。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及时获取足够的原材料供应,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占比达80.81%。鉴于光通信领域的现有市场格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主要客户依赖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与该等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开拓其他客户或现有客户需求受国家相关行业政策变化影响大幅下降,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和销售规模,给予客户一定的货款结算周期。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538.53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38,879.89万元,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7.40%。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余额将随之增长。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突然出现恶化,将会给公司带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2、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5,300.1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5.75%,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保持一定的存货规模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但如果原材料、库存商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产品销售不畅,而公司未能及时有效应对并做出相应调整,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光通信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产业,国家和地方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光通信产业发展的政策,从税收减免、财政补贴、企业融资、技术研发、进出口、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扶持行业内企业发展,为光通信产品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近年来充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所带来的良好市场环境,若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对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受到下游5G市场以及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变动影响,公司所处的光电子器件行业呈现一定程度的周期波动。近年来,全球5G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中国5G产业更是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根据ICC预测,我国4G网络建设周期约6至7年,在每年投资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完成5G网络总投资进程大约需要8至10年。如果未来下游5G市场的终端需求大幅减弱,或是技术应用不及预期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与光迅科技、中际旭创和新易盛等行业头部企业均横跨电信和数通两大领域不同,公司产品主要聚焦于电信领域,因此光迅科技、中际旭创和新易盛等公司业务规模显著高于公司。目前,上述行业内头部企业均有计划继续扩充产能,若相关公司顺利实施产能建设并达产,其产能和收入规模将继续提升,在光电子器件领域的规模成本优势将进一步扩大,行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随着行业龙头不断提升产能并拓展市场,公司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公司向数通领域拓展的难度加大。若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制定并实施业务发展规划,则可能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市场空间将受到挤压,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相关国家采取增加关税或扩大加税清单等限制进出口的国际贸易政策,公司境外客户可能会减少订单、要求公司产品降价或者承担相应关税等措施,境外供应商可能会被限制或被禁止向公司供货,从而对公司原材料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海外经营环境变化的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海外设有子公司,公司海外业务受到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变化、行业监管政策变动、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许可、货币汇率波动及公司整体管控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随着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涉及的法律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经营环境的变化,会对海外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911.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9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3%。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62.67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09,113,768.69 | 359,188,553.56 | 13.90 |
营业成本 | 280,087,758.99 | 265,540,025.93 | 5.48 |
销售费用 | 18,607,267.96 | 19,090,714.50 | -2.53 |
管理费用 | 15,411,861.35 | 11,508,472.31 | 33.92 |
财务费用 | 1,166,668.31 | -2,357,998.98 | 149.48 |
研发费用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39.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1,497.82 | -3,992,439.48 | 391.5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613,134.55 | 264,604,403.62 | -23.0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50,364.93 | -31,066,079.81 | -92.01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薪酬、折旧摊销、股付支付等费用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人民币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着眼未来,加大高端产品研发投入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同比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252,424,432.78 | 48.95 | 1,111,951,997.42 | 43.44 | 12.6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250,486,111.10 | 9.79 | -100.00 | 本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所致 |
应收票据 | 388,798,909.59 | 15.20 | 208,948,320.48 | 8.16 | 86.07 | 报告期内客户票据结算同比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31,893.54 | 0.49 | 68,253,452.92 | 2.67 | -81.49 | 客户回款中符合“6+9”银行开具的票据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 | 225,385,340.32 | 8.81 | 297,922,873.21 | 11.64 | -24.35 | / |
存货 | 353,001,374.04 | 13.80 | 347,297,666.39 | 13.57 | 1.64 | / |
预付款项 | 7,883,804.34 | 0.31 | 5,364,266.39 | 0.21 | 46.97 | 报告期内需要预付货款的供应商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11,326.11 | 0.05 | 3,395,171.26 | 0.13 | -61.38 | 主要为本期收回上期嵌入式软件退税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79,433.26 | 0.01 | 13,542.14 | 0.00 | 1,963.44 | 期末公司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7,333,223.37 | 0.29 | 7,783,981.16 | 0.30 | -5.79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597,300.00 | 2.99 | 52,597,300.00 | 2.05 | 45.63 | 公司完成众投湛卢基金二期出资所致 |
固定资产 | 141,737,166.57 | 5.54 | 133,481,297.89 | 5.21 | 6.19 | / |
在建工程 | 46,221,763.55 | 1.81 | 46,164,789.73 | 1.80 | 0.12 | / |
使用权资产 | 173,372.05 | 0.01 | 693,488.29 | 0.03 | -75.00 | 公司部分租赁场所租期缩短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71,701.33 | 0.58 | 10,481,310.06 | 0.41 | 40.93 | 资产减值准备及股份支付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381,801.99 | 0.99 | 9,449,926.43 | 0.37 | 168.59 | 预付设备款、土地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20,016,666.66 | 0.78 | 47,823,402.29 | 1.87 | -58.14 | 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
应付票据 | 89,008,765.71 | 3.48 | 54,810,103.41 | 2.14 | 62.39 | 报告期内供应商票据结算同比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8,853,790.00 | 0.74 | 15,739,088.31 | 0.61 | 19.7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215,488.05 | 0.67 | 26,816,229.91 | 1.05 | -35.80 | 主要系支付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28,319.29 | 0.00 | -100.00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256.56 | 0.00 | 123.11 | 0.00 | 9,043.50 | /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491,298.0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0%。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801,205.50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货币资金 | 10,598.76 | 存入保证金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2,811,804.26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万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万元) | 变动幅度 |
2,400.00 | 4,881.08 | -50.83% |
注: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兴众创(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投湛卢二期基金”),众投湛卢二期基金规模为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30%。报告期内,公司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理财产品 | 250,486,111.10 | -486,111.10 | - | - | 1,533,000,000.00 | 1,783,000,000.00 | - | - |
合计 | 250,486,111.10 | -486,111.10 | - | - | 1,533,000,000.00 | 1,783,000,000.00 | - | -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2月15日 |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加强产业链合作 | 6,000.00 | 2,400.00 | 6,000.00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截至报告期末共投资6个项目,累
计投资额8,200万元,投资行业主要为集成电路、通信、电子信息产业链领域
0 | 0 | ||||||||||||
合计 | / | / | 6,000.00 | 2,400.00 | 6,000.00 | / | 30.00 | / | / | / | / | 0 | 0 |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高速率光器件和高速光收发模块的研发 | 500.00万元 | 100.00 | 4,459.08 | 3,911.70 | 1,111.56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售前技术沟通及售后服务 | 2.50万欧元 | 100.00 | 2.91 | -532.43 | -72.31 |
Taclink(Thailand)Co., Ltd. | 光通信产品的生产、测试 | 14,683.26万泰铢 | 100.00 | 3,846.22 | 2,848.19 | 90.39 |
ACT TECHNOLOGY SG PTE. LTD. | 通信设备销售 | 300万美元 | 100.00 | 0 | 0 | 0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高端可调谐激光器芯片的研发和生产 | 400.00万元 | 15.00 | 4,346.53 | 3,288.82 | -320.51 |
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铌酸锂薄膜调制器芯片与相关光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技术推广服务 | 4,736.1201万元 | 3.05 | 27,327.99 | 24,976.15 | -545.33 |
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权投资 | 20,000.00万元 | 30.00 | 25,518.72 | 25,518.72 | 2,432.45 |
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 | 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器件的设计和应用 | 1,635万元 | 2.86 | 4,379.44 | 3,452.34 | -19.48 |
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大功率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2,185.79万元 | 6.00 | 2,418.71 | 1,547.13 | -45.80 |
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6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7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78,565.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9日,公司公告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详见2024年1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并同意以30.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330名激励对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2024年1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 | 详见2024年6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应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6万股,预留授予数量为20.94万股。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2.46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冷却塔排污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冷却塔排污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进行排放。
2、废气
公司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措施均达到环保要求。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界外颗粒物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公司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废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施转移前必须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公司始终坚持“遵守法规、善用资源、防污减废、持续改进”的环境方针,建立了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共发布《废弃物管理规定》《废水与噪音管理程序》《化学危险品管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监测、测量管理程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与方案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公司已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注重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定期对重要的环境因素如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进行检查和巡查,组织环保培训,提升员工的环保意识。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环保资金22.46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当量8.82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8.8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对老化箱冷却系统进行改造,取消冷水机组并将空调主机产生的冷却水引入老化箱冷却系统; 2、员工因公外出时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5)本企业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企业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桂桑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离职后6个月内;股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 份限售期满4年内 |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渠建平、张劭 | (1)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6)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
股份限售 | 周建华 | (1)本人在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作相应调整。(4)本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①每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与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长期限内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离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②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5)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7)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职后6个月内;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 | |||||||
股份限售 | 钱明颖、兰忆超、沈良 | (1)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 2021年9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规定,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减持股票的,本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月30日 | 日起36个月内 | ||||||
其他 | 公司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启动条件: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企业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企业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企业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已实施完成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5%; ③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 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同时,本企业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周建华、李现勤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将通过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来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人承诺:若条件成就,其将在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并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增持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在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15%; 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或津贴总和的30%; ④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同时,本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三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年末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 ||||||||
其他 | 公司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 ①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②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③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股票发行价+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公司履行回购股份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企业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企业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企业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履行相关承诺。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1)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德科立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人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德科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德科立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德科立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德科立依法回购德科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德科立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德科立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 ||||||||
其他 | 公司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方式和股票股利发放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周建华、李现勤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分红 | 公司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 | 2021年9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公司将及时根据该等修订调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2)如公司未能依照本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月30日 | |||||||
分红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本企业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企业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企业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为建立和健全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严格遵守并执行《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本人将根据《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3)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承诺事项。若本人作出的承诺未能履行,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曾就包括但不限于稳定股价预案、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公司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②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④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相关承诺。本人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本人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王纹、杨楠、周建华、李现勤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③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④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⑤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⑥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忆超、钱明颖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曾就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承诺。本企业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本企业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除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公司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公司特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为保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股东的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 | 本人为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东的权益,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桂桑、渠建平、张劭、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忆超、钱明颖、秦舒、李 | 1、本人/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已进行了完整、详尽地披露。除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中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外,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包括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本企业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本人/本企业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本企业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
解决同业竞争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 (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企业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企业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企业予以全额赔偿。 6、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企业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解决同业竞争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公司或/及其 | 2021年9月30日 | 是 |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公司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 (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5)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4、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6、本人亦将督促本人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 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已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该等情形已依法解除。除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外,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一下情形: 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②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③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④以所持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企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就避免占用公司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及其他资产的行为。 ②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其他资产和资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 | 2021年9月30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忆超、钱明颖 | 保,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③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人对外投资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序推进募集资金的使用,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未来期间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平稳、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努力实现项目预期回报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通过建设海外生产基地实现全球化布局,是公司深化全球发展战略的有力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本次项目实施后,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得到提升,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助于公司提升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成效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体系,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持续完善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优化精进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此外,公司还制定了《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 ||||||||
其他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桂桑、渠建平、张劭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桂桑、渠建平、张劭、秦舒、李力、朱晋伟、吴忠生、陈英、杨楠、王纹、周建华、李现勤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接受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后,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的,本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3年7月25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田万彪、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 | 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2023年9月6日 | 是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3年12月29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5,9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224.22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4日 | 1,179,763,200.00 | 1,094,353,980.82 | 1,030,000,000.00 | 64,353,980.82 | 407,546,450.85 | 38,300,000.00 | 37.24 | 59.51 | 51,961,364.77 | 4.75 | 0.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8月25日 | 219,999,973.71 | 217,149,951.88 | 220,000,000.00 | / | 17,145,384.11 | / | 7.90 | / | 8,785,267.25 | 4.05 | 0.00 |
合计 | / | 1,399,763,173.71 | 1,311,503,932.70 | 1,250,000,000.00 | 64,353,980.82 | 424,691,834.96 | 38,300,000.00 | / | / | 60,746,632.02 | /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0,000.00 | 2,228.44 | 8,883.93 | 14.81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8,000.00 | 1,037.69 | 3,040.71 | 16.89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是 | 否 | 25,000.00 | 0.00 | 2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超募资金 | 补流 | 是 | 否 | 6,435.40 | 1,930.00 | 3,830.00 | 59.51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研发、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1,715.00 | 878.53 | 1,714.54 | 7.90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31,150.40 | 6,074.66 | 42,469.18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速率光模块产品线扩产及升级建设项目”和“光传输子系统平台化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德科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64,353,980.82 | 38,300,000.00 | 59.51 | / |
合计 | / | 64,353,980.82 | 38,300,000.00 | / | /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了保障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10,799.75元。上述事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71号)。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5,410,799.75元。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实施完成。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9日 | 78,000.00 | 2023年8月9日 | 2024年8月9日 | 0.00 | 否 |
2023年9月15日 | 18,000.00 | 2023年9月15日 | 2024年9月15日 | 0.00 | 否 |
2024年7月8日 | 70,000.00 | 2024年8月9日 | 2025年8月9日 | 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7,763,181 | 47.41 | 9,003,832 | -2,561,621 | 6,442,211 | 54,205,392 | 44.8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287,932 | 1.28 | 164,160 | -284,732 | -120,572 | 1,167,360 | 0.9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6,475,249 | 46.13 | 8,839,672 | -2,276,889 | 6,562,783 | 53,038,032 | 43.87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6,780,868 | 26.58 | 4,948,281 | -2,039,463 | 2,908,818 | 29,689,686 | 24.5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694,381 | 19.55 | 3,891,391 | -237,426 | 3,653,965 | 23,348,346 | 19.3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2,980,840 | 52.59 | 11,144,972 | 2,561,621 | 13,706,593 | 66,687,433 | 55.1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2,980,840 | 52.59 | 11,144,972 | 2,561,621 | 13,706,593 | 66,687,433 | 55.1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0,744,021 | 100.00 | 20,148,804 | 0 | 20,148,804 | 120,892,82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3,464,021股于2024年3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8)。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0股。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实施。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0,744,021股增加至120,892,825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7,132 | 1,187,132 | 0 | 0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4年3月4日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956,235 | 956,235 | 0 | 0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4年3月4日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45,802 | 845,802 | 0 | 0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4年3月4日 |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 237,426 | 237,426 | 0 | 0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4年3月4日 |
田万彪 | 237,426 | 237,426 | 0 | 0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4年3月4日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 24,741,405 | 0 | 4,948,281 | 29,689,686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有限合伙) | ||||||
钱明颖 | 10,870,740 | 0 | 2,174,148 | 13,044,888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兰忆超 | 4,218,499 | 0 | 843,700 | 5,062,199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沈良 | 2,603,725 | 0 | 520,745 | 3,124,47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972,800 | 0 | 194,560 | 1,167,36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年8月9日 |
桂桑 | 703,991 | 0 | 140,798 | 844,789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渠建平 | 530,000 | 0 | 106,000 | 636,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张劭 | 530,000 | 0 | 106,000 | 636,000 |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5年8月11日 |
合计 | 48,635,181 | 3,464,021 | 9,034,232 | 54,205,392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23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48,281 | 29,689,686 | 24.56 | 29,689,686 | 29,689,686 | 无 | 0 | 其他 |
钱明颖 | 2,174,148 | 13,044,888 | 10.79 | 13,044,888 | 13,044,888 | 质押 | 6,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兰忆超 | 843,700 | 5,062,199 | 4.19 | 5,062,199 | 5,062,19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11组合 | 688,856 | 4,133,137 | 3.4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6,278 | 3,517,667 | 2.9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沈良 | 520,745 | 3,124,470 | 2.58 | 3,124,470 | 3,124,47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惠州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8,285 | 2,929,625 | 2.4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136 | 2,451,136 | 2.0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4,372 | 1,826,230 | 1.5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86,557 | 1,661,982 | 1.37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11组合 | 4,133,137 | 人民币普通股 | 4,133,137 |
无锡市德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17,667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7,667 |
惠州红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29,6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929,625 |
无锡市德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51,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51,136 |
无锡市德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26,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230 |
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61,9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1,982 |
无锡市德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6,000 |
无锡市德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2,48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2,488 |
国泰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国泰基金-信泰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207,8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7,825 |
朱坤华 | 91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9,5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良系钱明颖之姐妹的配偶的侄子,沈良与钱明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689,686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钱明颖 | 13,044,888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兰忆超 | 5,062,199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沈良 | 3,124,470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1,167,360 | 2024年8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6 | 桂桑 | 844,789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渠建平 | 636,000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8 | 张劭 | 636,000 | 2025年8月11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良系钱明颖之姐妹的配偶的侄子,沈良与钱明颖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变动量 | |||||
桂桑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703,991 | 844,789 | 140,79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渠建平 | 董事、总经理 | 530,000 | 636,000 | 106,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张劭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530,000 | 636,000 | 106,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周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599,161 | 718,993 | 119,832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桂桑 |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0 | 60,000 | 0 | 0 | 60,000 |
渠建平 | 董事、总经理 | 0 | 60,000 | 0 | 0 | 60,000 |
张劭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0 | 36,000 | 0 | 0 | 36,000 |
周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48,000 | 0 | 0 | 48,000 |
李现勤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0 | 36,000 | 0 | 0 | 36,000 |
合计 | / | 0 | 240,000 | 0 | 0 | 240,000 |
注: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33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2.5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0元/股,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对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6万股。董事、高级管理人、核心技术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20万股调整为24万股。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252,424,432.78 | 1,111,951,997.4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 | 250,486,111.1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388,798,909.59 | 208,948,320.48 |
应收账款 | 七、5 | 225,385,340.32 | 297,922,873.21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预付款项 | 七、8 | 7,883,804.34 | 5,364,266.3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11,326.11 | 3,395,171.2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53,001,374.04 | 347,297,666.3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79,433.26 | 13,542.14 |
流动资产合计 | 2,241,716,513.98 | 2,293,633,401.3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333,223.37 | 7,783,981.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445,850.00 | 1,445,8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76,597,300.00 | 52,597,3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41,737,166.57 | 133,481,297.89 |
在建工程 | 七、22 | 46,221,763.55 | 46,164,789.7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73,372.05 | 693,488.29 |
无形资产 | 七、26 | 2,100,514.18 | 2,264,048.4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54,581.44 | 1,598,183.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4,771,701.33 | 10,481,310.0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5,381,801.99 | 9,449,926.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16,917,274.48 | 265,960,175.31 | |
资产总计 | 2,558,633,788.46 | 2,559,593,576.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016,666.66 | 47,823,402.2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9,008,765.71 | 54,810,103.41 |
应付账款 | 七、36 | 193,691,947.74 | 224,899,039.0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8,853,790.00 | 15,739,088.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215,488.05 | 26,816,229.91 |
应交税费 | 七、40 | 11,353,254.33 | 12,296,731.6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17,236.75 | 551,283.1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98,328.30 | 692,667.5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 | 28,319.29 |
流动负债合计 | 350,855,477.54 | 383,656,864.5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204,558.37 | 1,141,168.45 |
递延收益 | 七、51 | 4,430,703.18 | 5,445,511.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1,256.56 | 123.1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46,518.11 | 6,586,803.10 | |
负债合计 | 356,501,995.65 | 390,243,667.6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0,892,825.00 | 100,744,021.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797,023,143.46 | 1,807,607,141.9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763,807.08 | -2,022.19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836,128.39 | 34,836,128.3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50,143,503.04 | 226,164,639.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02,131,792.81 | 2,169,349,909.0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02,131,792.81 | 2,169,349,909.0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58,633,788.46 | 2,559,593,576.62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39,716,735.02 | 1,109,924,000.4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250,486,111.1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88,798,909.59 | 208,948,320.48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47,637,483.65 | 298,324,766.55 |
应收款项融资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
预付款项 | 7,766,192.47 | 5,261,186.7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6,455,998.14 | 7,896,312.0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6,405,833.39 | 336,470,087.4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39,413,045.80 | 2,285,564,237.73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90,262,589.96 | 70,252,526.4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597,300.00 | 52,597,3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0,721,469.66 | 128,455,736.04 | |
在建工程 | 46,221,763.55 | 46,164,789.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100,514.18 | 2,264,048.4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8,134.55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35,192.67 | 9,690,562.5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88,862.82 | 777,666.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0,401,677.39 | 311,648,479.41 | |
资产总计 | 2,609,814,723.19 | 2,597,212,717.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16,666.66 | 47,823,402.2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9,008,765.71 | 54,810,103.41 | |
应付账款 | 225,343,556.46 | 233,416,463.5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853,790.00 | 15,739,088.3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53,734.74 | 20,862,348.00 | |
应交税费 | 10,664,399.80 | 11,888,069.90 | |
其他应付款 | 129,350.37 | 551,283.1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8,319.2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77,470,263.74 | 385,119,077.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1,204,558.37 | 1,141,168.45 | |
递延收益 | 4,430,703.18 | 5,445,511.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2,916.6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635,261.55 | 6,659,596.66 | |
负债合计 | 383,105,525.29 | 391,778,674.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0,892,825.00 | 100,744,021.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97,023,143.46 | 1,807,607,141.9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836,128.39 | 34,836,128.39 | |
未分配利润 | 273,957,101.05 | 262,246,75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226,709,197.90 | 2,205,434,042.6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609,814,723.19 | 2,597,212,717.14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409,113,768.69 | 359,188,553.5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09,113,768.69 | 359,188,553.5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7,346,994.99 | 330,962,538.8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0,087,758.99 | 265,540,025.9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194,916.60 | 1,371,306.38 |
销售费用 | 七、63 | 18,607,267.96 | 19,090,714.5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411,861.35 | 11,508,472.31 |
研发费用 | 七、65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财务费用 | 七、66 | 1,166,668.31 | -2,357,998.98 |
其中:利息费用 | 307,702.54 | 301,666.68 | |
利息收入 | 2,357,932.12 | 2,467,498.56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4,702,651.12 | 6,005,957.2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4,483,474.42 | 14,432,443.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0,757.79 | -501,906.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 | 262,465.7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013,924.50 | -2,582,605.0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5,215,902.27 | -2,335,383.7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723,072.47 | 44,008,892.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3,503.20 | 7,015,766.2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06,226.51 | 65,172.3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580,349.16 | 50,959,486.2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78,279.66 | 3,191,015.1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202,069.50 | 47,768,471.1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202,069.50 | 47,768,471.1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202,069.50 | 47,768,471.1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761,784.89 | -219,494.10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1,784.89 | -219,494.1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1,784.89 | -219,494.1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61,784.89 | -219,494.1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3,440,284.61 | 47,548,977.0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440,284.61 | 47,548,977.0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4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30,860,863.76 | 376,370,964.48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04,239,981.77 | 289,656,296.40 |
税金及附加 | 2,149,065.05 | 1,240,411.47 | |
销售费用 | 17,108,566.64 | 16,612,959.07 | |
管理费用 | 12,323,338.25 | 8,418,168.53 | |
研发费用 | 63,889,828.04 | 41,883,679.94 | |
财务费用 | 1,033,336.12 | -2,342,201.8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3,333.34 | 301,666.68 | |
利息收入 | 2,355,615.83 | 2,466,303.75 | |
加:其他收益 | 14,283,734.16 | 5,991,213.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4,483,474.42 | 14,432,443.4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0,757.79 | -501,906.8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62,465.7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944,440.90 | -2,609,399.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327,489.60 | -1,983,346.2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612,025.97 | 36,995,027.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3,503.20 | 7,015,766.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1,982.42 | 65,072.8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473,546.75 | 43,945,720.9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39,990.69 | 2,694,699.7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33,556.06 | 41,251,021.2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933,556.06 | 41,251,021.2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933,556.06 | 41,251,021.2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5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9,757,163.61 | 214,882,802.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553,904.62 | 14,904,882.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7,629,425.16 | 9,751,441.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9,940,493.39 | 239,539,126.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1,033,325.74 | 150,464,030.2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0,108,632.53 | 59,273,031.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920,373.13 | 12,057,304.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0,236,664.17 | 21,737,199.6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8,298,995.57 | 243,531,566.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1,497.82 | -3,992,439.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1,783,000,000.00 | 2,55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50,343.31 | 19,038,596.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8,450,343.31 | 2,569,053,096.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837,208.76 | 31,651,393.2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2) | 1,557,000,000.00 | 2,272,797,3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4,837,208.76 | 2,304,448,693.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613,134.55 | 264,604,403.6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41,684.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41,684.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124,954.8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114,501.89 | 30,755,321.6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652,592.16 | 310,758.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892,048.93 | 31,066,079.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650,364.93 | -31,066,079.8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6,211.50 | 278,085.6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720,478.94 | 229,823,969.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3,892,150.48 | 184,970,407.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9,612,629.42 | 414,794,377.50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9,757,163.61 | 214,882,802.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553,904.62 | 14,904,882.9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86,541.47 | 9,734,478.6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9,697,609.70 | 239,522,164.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9,879,529.72 | 148,737,348.3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5,135,954.51 | 45,407,617.5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612,447.78 | 10,482,687.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95,302.04 | 19,468,796.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9,023,234.05 | 224,096,450.2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674,375.65 | 15,425,713.9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3,000,000.00 | 2,5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450,343.31 | 19,038,596.8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14,5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98,450,343.31 | 2,569,053,096.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713,361.31 | 30,629,916.3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75,424,161.65 | 2,273,807,462.6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38,381.92 | 19,883,722.9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4,475,904.88 | 2,324,321,101.9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974,438.43 | 244,731,994.9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241,684.00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41,684.00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124,954.88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114,501.89 | 30,755,321.6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239,456.77 | 30,755,321.6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997,772.77 | -30,755,321.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10,263.19 | 118,228.8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5,040,778.12 | 229,520,616.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1,864,153.54 | 184,539,354.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36,904,931.66 | 414,059,970.39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44,021.00 | 1,807,607,141.96 | -2,022.19 | 34,836,128.39 | 226,164,639.84 | 2,169,349,909.00 | 2,169,349,909.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4,021.00 | 1,807,607,141.96 | -2,022.19 | 34,836,128.39 | 226,164,639.84 | 2,169,349,909.00 | 2,169,349,909.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48,804.00 | -10,583,998.50 | -761,784.89 | 23,978,863.20 | 32,781,883.81 | 32,781,883.8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1,784.89 | 54,202,069.50 | 53,440,284.61 | 53,440,284.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48,804.00 | 9,564,805.50 | 29,713,609.50 | 29,713,609.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534,805.50 | 9,534,805.50 | 9,534,805.50 | ||||||||||||
4.其他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892,825.00 | 1,797,023,143.46 | -763,807.08 | 34,836,128.39 | 250,143,503.04 | 2,202,131,792.81 | 2,202,131,792.81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280,000.00 | 1,571,772,461.91 | 122,956.49 | 26,168,419.06 | 194,006,287.17 | 1,889,350,124.63 | 1,889,350,124.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280,000.00 | 1,571,772,461.91 | 122,956.49 | 26,168,419.06 | 194,006,287.17 | 1,889,350,124.63 | 1,889,350,124.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15,265,832.78 | -219,494.10 | 16,492,954.23 | 31,539,292.91 | 31,539,292.91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9,494.10 | 47,768,471.16 | 47,548,977.06 | 47,548,977.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280,000.00 | 1,587,038,294.69 | -96,537.61 | 26,168,419.06 | 210,499,241.40 | 1,920,889,417.54 | 1,920,889,417.54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744,021.00 | 1,807,607,141.96 | 34,836,128.39 | 262,246,751.29 | 2,205,434,042.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744,021.00 | 1,807,607,141.96 | 34,836,128.39 | 262,246,751.29 | 2,205,434,042.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148,804.00 | -10,583,998.50 | 11,710,349.76 | 21,275,155.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933,556.06 | 41,933,556.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148,804.00 | 9,564,805.50 | 29,713,609.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534,805.50 | 9,534,805.50 | |||||||||
4.其他 | 30,000.00 | 30,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0,892,825.00 | 1,797,023,143.46 | 34,836,128.39 | 273,957,101.05 | 2,226,709,197.90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7,280,000.00 | 1,571,772,461.91 | 26,168,419.06 | 235,515,771.53 | 1,930,736,652.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7,280,000.00 | 1,571,772,461.91 | 26,168,419.06 | 235,515,771.53 | 1,930,736,652.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265,832.78 | 9,975,504.32 | 25,241,337.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251,021.25 | 41,251,021.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265,832.78 | 15,265,832.7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75,516.93 | -31,275,516.9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7,280,000.00 | 1,587,038,294.69 | 26,168,419.06 | 245,491,275.85 | 1,955,977,989.60 |
公司负责人:桂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劭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军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概况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采取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每股20.11元增资435.1446万股,其中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62,500,070.10元认购新增股本3,107,910.00元,剩余59,392,160.10元作为资本公积;联通中金创新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6,507,615.26元认购新增股本820,866.00元,剩余15,686,749.26元作为资本公积;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499,893.70元认购新增股本422,670.00元,剩余8,077,223.70元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296.00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3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2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22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728万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28万元,该变更事项于2022年9月16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3]1743号文件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64,021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744,021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744,021.00元,该变更事项于2023年10月1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23,206.30元,转增20,148,80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20,892,825.00元。该变更事项于2024年6月3日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37186955428,法定代表人:桂桑。
(2)分支机构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下属1个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名称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注册登记机构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400MA02MBJE4E |
营业场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1幢3层305室 |
负责人 | 桂桑 |
成立日期 | 2021-05-25 |
经营范围 | 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公司的注册地和组织形式
本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93号-C地块;本公司的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本公司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光纤放大器、光模块、子系统、光器件、高速光电收发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制造、销售;通讯、数据中心系统集成及工程承包,并提供测试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电池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光电子器件、子系统。按应用领域分为传输类产品、接入和数据类产品。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动。
(5)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报出。
(6)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将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Taclink Germany GmbH和Taclink(Thailand) Co., Ltd.、ACT TECHNOLOGY SG PTE. LTD.4家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不存在明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五、13)、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五、16)、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五、34)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
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①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19.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该即期近似汇率指交易发生日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组合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不计提坏账准备 |
项目 | 组合依据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非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商业承兑汇票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依据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账款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应收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1% |
1至2年 | 10% |
2至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一般不提坏账准备,子公司超额亏损时单独减值测试。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依据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相同账龄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应收账款 |
应收政府款项组合 | 应收政府补助、各类退税款等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是指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存货的取得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或发出存货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用于出售的材料和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如本公司向客户销售两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因已交付其中一项商品而有权收取款项,但收取该款项还取决于交付另一项商品的,本公司将该收款权利作为合同资产。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以及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及合同使用期限 |
应用软件 | 3-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归集范围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职工薪酬、材料费、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2)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3)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款项确认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
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给电信运营商和专网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定制化程度较高,需根据所签订的销售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安装调试,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验收单后确认收入;公司销售的光收发模块、光放大器及销售给其他类型客户的光传输子系统产品为相对标准化产品,公司产品交付客户后,无需安装调试,在产品签收、领用或完成报关手续后即确认收入,具体确认方式如下:
1)内销货物:①一般客户:合同中无领用或者安装验收条款的,客户签收货物后,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内销货物给一般客户时于已获取客户的签收回单后确认收入实现;
②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③需安装产品:合同中有安装或调试等义务的,将产品送到客户处,并安装完成,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2)出口货物:①非寄售客户:对于EXW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在公司所在地将货物交由客户时确认收入;对于FOB、CIF、FCA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本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装运离港时确认收入;DAP、DDP出口形式的出口货物以对方签收时点确认收入;②寄售客户:根据销售合同,寄售客户实际领用本公司产品,货物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因此本公司于寄售客户确认领用本公司产品时确认收入实现。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本企业
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本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本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33.33%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1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5.00 |
Taclink Germany GmbH | 15.00 |
Taclink (Thailand) Co., Ltd. | 20.00 |
ACT TECHNOLOGY SG PTE. LTD. | 17.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2006913,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202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51005016,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优惠政策规定,公司自2022年起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出口退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公司出口货物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2)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和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的优惠政策,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 |
银行存款 | 1,249,612,628.52 | 1,093,892,150.48 |
其他货币资金 | 2,811,804.26 | 18,059,846.9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1,252,424,432.78 | 1,111,951,997.4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298,558.86 | 411,265.39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函保证金 | 2,801,205.50 | 2,377,224.7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598.76 | 15,682,622.22 |
合计 | 2,811,804.26 | 18,059,846.94 |
(2)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除保函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外,无因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250,486,111.1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 | 250,486,111.10 | / |
合计 | - | 250,486,111.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248,588.77 | 10,515,208.32 |
商业承兑票据 | 380,550,320.82 | 198,433,112.16 |
合计 | 388,798,909.59 | 208,948,320.4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2,642,852.22 | 100.00 | 3,843,942.63 | 0.98 | 388,798,909.59 | 211,252,830.80 | 100.00 | 2,304,510.32 | 1.09 | 208,948,320.48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8,248,588.77 | 2.10 | - | - | 8,248,588.77 | 10,515,208.32 | 4.98 | - | - | 10,515,208.32 |
商业承兑汇票 | 384,394,263.45 | 97.90 | 3,843,942.63 | 1.00 | 380,550,320.82 | 200,737,622.48 | 95.02 | 2,304,510.32 | 1.15 | 198,433,112.16 |
合计 | 392,642,852.22 | 100.00 | 3,843,942.63 | 0.98 | 388,798,909.59 | 211,252,830.80 | 100.00 | 2,304,510.32 | 1.09 | 208,948,320.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84,394,263.45 | 3,843,942.63 | 1.00 |
合计 | 384,394,263.45 | 3,843,942.63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04,510.32 | 1,539,432.31 | - | - | - | 3,843,942.63 |
合计 | 2,304,510.32 | 1,539,432.31 | - | - | - | 3,843,942.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8,216,085.64 | 258,504,622.47 |
1年以内小计 | 188,216,085.64 | 258,504,622.47 |
1至2年 | 27,666,651.56 | 39,873,194.13 |
2至3年 | 28,302,656.01 | 12,234,844.51 |
3年以上 | 7,580,041.25 | 6,299,280.67 |
合计 | 251,765,434.46 | 316,911,941.7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1,765,434.46 | 100.00 | 26,380,094.14 | 10.48 | 225,385,340.32 | 316,911,941.78 | 100.00 | 18,989,068.57 | 5.99 | 297,922,873.21 |
其中: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51,765,434.46 | 100.00 | 26,380,094.14 | 10.48 | 225,385,340.32 | 316,911,941.78 | 100.00 | 18,989,068.57 | 5.99 | 297,922,873.21 |
合计 | 251,765,434.46 | / | 26,380,094.14 | / | 225,385,340.32 | 316,911,941.78 | / | 18,989,068.57 | / | 297,922,873.2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188,217,209.35 | 1,882,172.09 | 1.00 |
1-2年 | 27,665,527.85 | 2,766,552.79 | 10.00 |
2-3年 | 28,302,656.01 | 14,151,328.01 | 50.00 |
3年以上 | 7,580,041.25 | 7,580,041.25 | 100.00 |
合计 | 251,765,434.46 | 26,380,094.14 | 10.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89,068.57 | 7,391,135.87 | - | - | -110.30 | 26,380,094.14 |
合计 | 18,989,068.57 | 7,391,135.87 | - | - | -110.30 | 26,380,094.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1,517,082.77 | - | 71,517,082.77 | 28.41 | 715,170.83 |
第二名 | 21,499,486.54 | - | 21,499,486.54 | 8.54 | 5,342,505.58 |
第三名 | 18,345,907.80 | - | 18,345,907.80 | 7.29 | 183,459.08 |
第四名 | 11,937,860.20 | - | 11,937,860.20 | 4.74 | 231,235.70 |
第五名 | 9,785,048.75 | - | 9,785,048.75 | 3.89 | 3,595,452.51 |
合计 | 133,085,386.06 | - | 133,085,386.06 | 52.87 | 10,067,823.7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合计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631,893.54 | 100.00 | - | -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100.00 | - | - | 68,253,452.9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631,893.54 | 100.00 | - | -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100.00 | - | - | 68,253,452.92 |
合计 | 12,631,893.54 | 100.00 | - | - | 12,631,893.54 | 68,253,452.92 | 100.00 | - | - | 68,253,452.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初始成本 | 利息调整 | 应计利息 | 公允价值变动 | 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 ||
银行承兑汇票 | 68,253,452.92 | 12,631,893.54 | - | - | - | 12,631,893.54 | - |
合计 | 68,253,452.92 | 12,631,893.54 | - | - | - | 12,631,893.54 | -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2)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3)报告期无实际核销应收款项融资的情况。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734,483.03 | 98.10 | 5,268,437.24 | 98.21 |
1至2年 | 6,730.03 | 0.09 | 7,399.28 | 0.14 |
2至3年 | 63,804.87 | 0.81 | 88,429.87 | 1.65 |
3年以上 | 78,786.41 | 1.00 | - | - |
合计 | 7,883,804.34 | 100.00 | 5,364,266.3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报告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例(%) |
第一名 | 1,050,000.00 | 13.32 |
第二名 | 649,739.37 | 8.24 |
第三名 | 558,000.00 | 7.08 |
第四名 | 522,622.50 | 6.63 |
第五名 | 450,000.00 | 5.71 |
合计 | 3,230,361.87 | 40.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311,326.11 | 3,395,171.26 |
合计 | 1,311,326.11 | 3,395,171.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65,682.81 | 2,915,494.59 |
1年以内小计 | 965,682.81 | 2,915,494.59 |
1至2年 | 74,305.14 | 324,360.06 |
2至3年 | 576,851.02 | 395,740.96 |
3年以上 | 1,353,660.00 | 1,335,420.00 |
合计 | 2,970,498.97 | 4,971,015.6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9,343.56 | 95,242.45 |
押金保证金 | 2,055,270.05 | 2,238,757.16 |
职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778,618.33 | 733,307.57 |
退税款 | 67,267.03 | 1,903,708.43 |
合计 | 2,970,498.97 | 4,971,015.6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 |
失 | 生信用减值) | 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117.86 | 965,726.49 | 600,000.00 | 1,575,844.3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230.52 | 7,230.52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769.49 | 76,559.02 | 83,328.5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9,656.83 | 1,049,516.03 | 600,000.00 | 1,659,172.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0,000.00 | 6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75,844.35 | 83,356.32 | - | - | -27.81 | 1,059,172.86 |
其中:信用风险组合 | 975,844.35 | 83,356.32 | - | - | -27.81 | 1,059,172.86 |
合计 | 1,575,844.35 | 83,356.32 | - | - | -27.81 | 1,659,172.8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78,618.32 | 26.21 | 职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1年以内 | 7,786.18 |
第二名 | 600,000.00 | 20.20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600,000.00 |
第三名 | 375,000.00 | 12.62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上 | 303,500.00 |
第四名 | 355,000.00 | 11.95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355,000.00 |
第五名 | 309,900.96 | 10.43 | 押金保证金 | 2-3年 | 154,950.48 |
合计 | 2,418,519.28 | 81.42 | / | / | 1,421,236.6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56,550,087.83 | 25,968,687.07 | 130,581,400.76 | 135,961,427.44 | 21,252,055.39 | 114,709,372.05 |
在产品 | 70,311,414.76 | - | 70,311,414.76 | 68,254,214.69 | - | 68,254,214.69 |
库存商品 | 88,016,438.56 | 15,667,456.02 | 72,348,982.54 | 102,875,896.71 | 13,559,081.85 | 89,316,814.86 |
发出商品 | 82,935,173.63 | 4,262,456.95 | 78,672,716.68 | 80,743,014.74 | 5,871,560.53 | 74,871,454.21 |
委托加工物资 | 1,086,859.30 | - | 1,086,859.30 | 145,810.58 | - | 145,810.58 |
合计 | 398,899,974.08 | 45,898,600.04 | 353,001,374.04 | 387,980,364.16 | 40,682,697.77 | 347,297,666.3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1,252,055.39 | 4,744,366.06 | 27,734.38 | 25,968,687.07 | ||
库存商品 | 13,559,081.85 | 3,264,100.55 | 1,155,726.39 | 15,667,456.02 | ||
发出商品 | 5,871,560.53 | 560,933.51 | 2,170,037.09 | 4,262,456.95 | ||
合计 | 40,682,697.77 | 8,569,400.13 | 3,353,497.86 | 45,898,600.0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单项比较法对期末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进行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提。
(2)报告期末存货未用于担保,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无用于抵押、质押的存货项目。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279,425.73 | 13,539.08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7.53 | 3.06 |
合计 | 279,433.26 | 13,542.1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783,981.16 | -480,757.79 | 30,000.00 | 7,333,223.37 | |||||||
合计 | 7,783,981.16 | -480,757.79 | 30,000.00 | 7,333,223.37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45,850.00 | 1,445,850.00 | 见说明 | ||||||||
合计 | 1,445,850.00 | 1,445,85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出资1,445,850.00元,与广州华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铌奥华芯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兰颖共同发起设立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占江苏铌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3.0528%。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以上权益投资,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76,597,300.00 | 52,597,300.00 |
合计 | 76,597,300.00 | 52,597,30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兴众创(西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陕西众投湛卢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投湛卢二期基金”),众投湛卢二期基金规模为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6,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30%。众投湛卢二期基金于2022年12月16日成立,并于2023年1月13日取得私募基金备案证明。公司于2023年1月和2月及2024年4月累计出资6,000万元。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对众投湛卢二期基金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4月17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179.73万元认购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6.8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占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8648%。公司对苏州英嘉通半导体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23年9月25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80.00万元认购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31.1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占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6.00%。公司对苏州新纽元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无重大影响,故将该项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1,737,166.57 | 133,481,297.89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41,737,166.57 | 133,481,297.89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营业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142,689.74 | 160,322,709.13 | 3,653,196.30 | 11,270,204.80 | 269,388,799.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0,443,152.04 | 360,176.99 | 1,148,205.00 | 21,951,534.03 |
(1)购置 | - | 20,443,152.04 | 360,176.99 | 1,148,205.00 | 21,951,534.03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151,521.98 | - | 144,403.82 | 6,295,925.80 |
(1)处置或报废 | - | 6,151,521.98 | - | 144,403.82 | 6,295,925.80 |
4.期末余额 | 94,142,689.74 | 174,614,339.19 | 4,013,373.29 | 12,274,005.98 | 285,044,408.20 |
二、累计折旧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33,625,757.18 | 94,993,736.39 | 1,882,095.73 | 5,405,912.78 | 135,907,502.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13,760.84 | 8,482,580.90 | 330,753.22 | 917,605.33 | 12,244,700.29 |
(1)计提 | 2,513,760.84 | 8,482,580.90 | 330,753.22 | 917,605.33 | 12,244,700.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707,777.11 | - | 137,183.63 | 4,844,960.74 |
(1)处置或报废 | - | 4,707,777.11 | - | 137,183.63 | 4,844,960.74 |
4.期末余额 | 36,139,518.02 | 98,768,540.18 | 2,212,848.95 | 6,186,334.48 | 143,307,241.63 |
三、减值准备 | - | - | - | - | -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 - | - |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003,171.72 | 75,845,799.01 | 1,800,524.34 | 6,087,671.50 | 141,737,166.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516,932.56 | 65,328,972.74 | 1,771,100.57 | 5,864,292.02 | 133,481,297.8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6,221,763.55 | 46,164,789.73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46,221,763.55 | 46,164,789.7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房屋工程 | 46,221,763.55 | 46,221,763.55 | 43,424,547.25 | 43,424,547.25 | ||
设备工程 | 2,740,242.48 | 2,740,242.48 | ||||
合计 | 46,221,763.55 | 46,221,763.55 | 46,164,789.73 | 46,164,789.7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首发募集资金基建项目 | 204,807,300 | 43,424,547.25 | 2,797,216.30 | 0 | 0 | 46,221,763.55 | 27.44 | 募投项目一期土建已竣工,开始内部装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204,807,300 | 43,424,547.25 | 2,797,216.30 | - | - | 46,221,763.55 | 27.44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租赁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19,622.97 | 3,119,622.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3,119,622.97 | 3,119,622.9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26,134.68 | 2,426,13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0,116.24 | 520,116.24 |
(1)计提 | 520,116.24 | 520,116.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2,946,250.92 | 2,946,250.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3,372.05 | 173,372.0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3,488.29 | 693,488.2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64,257.01 | 1,958,682.70 | 5,322,939.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364,257.01 | 1,958,682.70 | 5,322,939.7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94,888.56 | 1,664,002.73 | 3,058,891.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479.19 | 130,055.05 | 163,534.24 |
(1)计提 | 33,479.19 | 130,055.05 | 163,534.2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28,367.75 | 1,794,057.78 | 3,222,425.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35,889.26 | 164,624.92 | 2,100,514.1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9,368.45 | 294,679.97 | 2,264,048.4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成都公司装修 | 1,598,183.33 | - | 871,736.44 | - | 726,446.89 |
高速光模块车间改造 | - | 440,366.97 | 12,232.42 | - | 428,134.55 |
合计 | 1,598,183.33 | 440,366.97 | 883,968.86 | - | 1,154,581.44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9,863,436.38 | 11,979,515.46 | 60,733,074.62 | 9,109,961.20 |
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098,795.41 | 464,819.31 | 2,729,507.19 | 409,426.08 |
预计负债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04,558.37 | 180,683.75 | 1,141,168.45 | 171,175.27 |
未实现毛利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10,057.72 | 1,036,508.66 | 5,757,761.20 | 863,664.18 |
租赁负债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8,328.30 | 14,749.25 | 692,667.50 | 103,900.13 |
股份支付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401,160.98 | 1,110,174.15 | - | - |
合计 | 98,576,337.16 | 14,786,450.58 | 71,054,178.96 | 10,658,126.8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 - | 486,111.10 | 72,916.67 |
使用权资产 | 173,372.05 | 26,005.81 | 693,488.29 | 104,023.24 |
合计 | 173,372.05 | 26,005.81 | 1,179,599.39 | 176,939.91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49.25 | 14,771,701.33 | 10,481,310.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749.25 | 11,256.56 | 123.11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2,776,804.55 | 2,819,046.39 |
可弥补亏损 | 33,088,329.70 | 37,150,054.87 |
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577,015.02 | 4,718,448.60 |
合计 | 41,442,149.27 | 44,687,549.8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 | 1,624,060.18 | 1,624,060.18 | |
2026年 | 1,225,942.81 | 1,225,942.81 | |
2027年 | 364,073.20 | 364,073.20 | |
2028年 | 3,966,238.83 | 8,751,076.38 | |
2029年 | 8,970,848.93 | 8,247,736.55 | |
2030年 | - | - | |
2031年 | 16,937,165.75 | 16,937,165.75 | |
合计 | 33,088,329.70 | 37,150,054.8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可弥补亏损为10年。
其他说明: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9,210,508.82 | 9,210,508.82 | 955,666.19 | 955,666.19 | ||
预付土地款 | 16,171,293.17 | 16,171,293.17 | 8,494,260.24 | 8,494,260.24 | ||
合计 | 25,381,801.99 | 25,381,801.99 | 9,449,926.43 | 9,449,926.43 |
其他说明:
预付土地款为泰国项目土地款的预付款金额。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801,205.50 | 2,801,205.50 | 保证金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2,377,224.72 | 2,377,224.72 | 保证金 | 存入保证金开立保函 |
货币资金 | 10,598.76 | 10,598.76 | 保证 | 存入保证金开 | 15,682,622.22 | 15,682,622.22 | 保证 | 存入保证金开 |
金 | 立银行承兑汇票 | 金 | 立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票据 | - | - | - | - | 7,664,558.01 | 7,587,912.43 | 质押 | 质押票据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合计 | 2,811,804.26 | 2,811,804.26 | / | / | 25,724,404.95 | 25,647,759.37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47,805,068.96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6,666.66 | 18,333.33 |
合计 | 20,016,666.66 | 47,823,402.2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89,008,765.71 | 54,810,103.41 |
合计 | 89,008,765.71 | 54,810,103.4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92,026,191.80 | 223,864,157.44 |
1至2年 | 1,359,449.17 | 744,910.37 |
2至3年 | 81,710.20 | 97,310.15 |
3年以上 | 224,596.57 | 192,661.12 |
合计 | 193,691,947.74 | 224,899,039.0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8,830,730.00 | 15,739,088.31 |
1至2年 | 23,060.00 | - |
合计 | 18,853,790.00 | 15,739,088.3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6,808,969.91 | 60,644,775.22 | 70,245,630.98 | 17,208,114.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260.00 | 4,025,315.93 | 4,025,202.03 | 7,373.90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6,816,229.91 | 64,670,091.15 | 74,270,833.01 | 17,215,488.0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804,569.91 | 51,994,971.45 | 61,595,827.21 | 17,203,714.15 |
二、职工福利费 | - | 4,092,642.05 | 4,092,642.0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400.00 | 2,063,201.04 | 2,063,201.04 | 4,40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312.00 | 1,791,697.71 | 1,791,697.71 | 4,312.00 |
工伤保险费 | 88.00 | 123,807.32 | 123,807.32 | 88.00 |
生育保险费 | - | 147,696.01 | 147,696.01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2,232,673.00 | 2,232,673.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61,287.68 | 261,287.68 |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6,808,969.91 | 60,644,775.22 | 70,245,630.98 | 17,208,114.1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040.00 | 3,904,977.30 | 3,904,863.40 | 7,153.90 |
2、失业保险费 | 220.00 | 120,338.63 | 120,338.63 | 220.00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260.00 | 4,025,315.93 | 4,025,202.03 | 7,373.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329,280.60 | 3,093,254.96 |
企业所得税 | 4,940,262.89 | 7,793,700.70 |
个人所得税 | 219,100.63 | 720,777.2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6,492.53 | 182,504.31 |
教育费附加 | 190,351.80 | 130,360.22 |
房产税 | 197,699.65 | 182,480.24 |
土地使用税 | 43,122.00 | 43,122.00 |
印花税 | 108,405.78 | 109,670.97 |
环境保护税 | 54,470.88 | 39,615.19 |
泰国增值税预扣税 | 4,067.57 | 1,245.83 |
合计 | 11,353,254.33 | 12,296,731.6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617,236.75 | 551,283.10 |
合计 | 617,236.75 | 551,283.10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67,900.00 | 180,000.00 |
其他款项 | 49,336.75 | 371,283.10 |
合计 | 617,236.75 | 551,283.1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8,328.30 | 692,667.50 |
合计 | 98,328.30 | 692,667.5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
待转销销项税 | - | 28,319.29 |
合计 | - | 28,319.2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99,784.70 | 698,493.1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56.40 | 5,825.6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8,328.30 | 692,667.50 |
合计 | - | -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1,141,168.45 | 1,204,558.37 | / |
合计 | 1,141,168.45 | 1,204,558.37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和省重点研发项目 | 4,912,345.84 | 910,658.54 | 4,001,687.30 | / | |
信息技术产业投资发展资金 | 533,165.70 | 104,149.82 | 429,015.88 | / | |
合计 | 5,445,511.54 | 1,014,808.36 | 4,430,703.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744,021.00 | 20,148,804.00 | 20,148,804.00 | 120,892,825.00 |
其他说明: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23,206.30元,转增20,148,804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120,892,825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808,357,141.96 | - | 20,148,804.00 | 1,788,208,337.96 |
其他资本公积 | -750,000.00 | 9,564,805.50 | - | 8,814,805.50 |
合计 | 1,807,607,141.96 | 9,564,805.50 | 20,148,804.00 | 1,797,023,143.4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23,206.30元,转增20,148,804股,股本溢价减少20,148,804.00元。
其他资本公积:(1)其他资本公积增加金额系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9,534,805.50元;(2)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及其他变动影响增加其他资本公积30,000.00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2.19 | -761,784.89 | -761,784.89 | -763,807.08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22.19 | -761,784.89 | -761,784.89 | -763,807.0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22.19 | -761,784.89 | -761,784.89 | -763,807.0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836,128.39 | - | - | 34,836,128.39 |
合计 | 34,836,128.39 | - | - | 34,836,128.3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6,164,639.84 | 194,006,287.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6,164,639.84 | 194,006,287.1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202,069.50 | 92,104,466.2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667,709.3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223,206.30 | 51,278,404.2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0,143,503.04 | 226,164,639.8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5,813,403.74 | 278,015,730.80 | 355,570,315.54 | 262,019,389.85 |
其他业务 | 3,300,364.95 | 2,072,028.19 | 3,618,238.02 | 3,520,636.08 |
合计 | 409,113,768.69 | 280,087,758.99 | 359,188,553.56 | 265,540,025.9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传输类 | 354,330,107.95 | 233,311,107.73 |
接入和数据类 | 49,833,943.75 | 43,503,302.21 |
其他 | 4,949,716.99 | 3,273,349.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350,965,889.06 | 238,056,580.17 |
国外 | 58,147,879.63 | 42,031,178.8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 | 409,113,768.69 | 280,087,758.99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391,507,544.75 | 266,991,938.74 |
经销 | 17,606,223.94 | 13,095,820.25 |
合计 | 409,113,768.69 | 280,087,758.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3,405.60 | 439,546.27 |
教育费附加 | 588,146.84 | 313,961.61 |
房产税 | 395,399.30 | 360,864.74 |
土地使用税 | 86,244.00 | 86,244.00 |
印花税 | 194,429.74 | 170,689.76 |
环境保护税 | 107,291.12 | - |
合计 | 2,194,916.60 | 1,371,306.38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08,606.79 | 6,653,287.28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3,907,659.18 | 3,584,698.29 |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 1,787,452.08 | 555,964.30 |
股份支付 | 1,637,448.12 | 4,966,598.78 |
业务招待费 | 1,385,773.71 | 940,088.23 |
佣金 | 1,331,703.89 | 429,793.55 |
办公及通讯费 | 524,162.80 | 274,161.35 |
租赁及水电费 | 422,840.12 | 186,343.45 |
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 69,430.20 | 59,089.60 |
消耗性材料费 | 136,753.75 | 274,009.71 |
修理费 | - | 722,807.52 |
其他费用 | 195,437.32 | 443,872.44 |
合计 | 18,607,267.96 | 19,090,714.5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327,872.76 | 4,560,064.00 |
折旧费 | 2,241,742.60 | 1,241,306.25 |
股份支付 | 1,613,944.08 | 1,134,887.94 |
修理检测费 | 1,080,670.57 | 1,413,935.08 |
办公通讯费 | 972,107.61 | 616,191.26 |
咨询顾问费 | 468,404.20 | 326,317.08 |
业务招待费 | 382,321.30 | 378,089.51 |
差旅交通费 | 334,945.21 | 90,550.82 |
物料消耗 | 326,631.07 | 151,996.14 |
租赁物业水电费 | 317,103.46 | 503,397.35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48,968.02 | 55,904.40 |
其他费用 | 297,150.47 | 1,035,832.48 |
合计 | 15,411,861.35 | 11,508,472.3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0,225,938.15 | 17,433,105.34 |
物料消耗 | 13,860,008.08 | 7,795,116.81 |
其他费用 | 10,027,066.61 | 2,431,779.86 |
股份支付 | 3,481,209.42 | 6,312,481.80 |
折旧与摊销 | 2,284,299.52 | 1,837,534.86 |
合计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07,702.54 | 301,666.68 |
减:存款利息收入 | 2,357,932.12 | 2,467,498.56 |
汇兑损益 | 2,952,911.80 | -263,669.12 |
手续费支出 | 263,986.09 | 71,502.02 |
合计 | 1,166,668.31 | -2,357,998.9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363,388.54 | 5,949,273.02 |
三代手续费收入 | 290,775.54 | 56,684.22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048,487.04 | 0.00 |
合计 | 14,702,651.12 | 6,005,957.24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0,757.79 | -501,906.89 |
理财产品收益 | 14,964,232.21 | 14,934,350.31 |
合计 | 14,483,474.42 | 14,432,443.4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其他 | - | 262,465.74 |
合计 | - | 262,465.74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539,432.31 | -407,346.7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391,135.87 | -2,152,144.7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3,356.32 | -23,113.48 |
合计 | -9,013,924.50 | -2,582,605.0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5,215,902.27 | -2,335,383.7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5,215,902.27 | -2,335,383.72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8,630.8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8,630.81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000,000.00 | ||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 13,388.03 | 1,694.61 | 13,388.03 |
上市金融专项奖励 | |||
其他收入 | 150,115.17 | 5,440.83 | 150,115.17 |
合计 | 163,503.20 | 7,015,766.25 | 163,503.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25,108.34 | 14,982.42 | 225,108.34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25,108.34 | 225,108.34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71,063.00 | 50,000.00 | 71,063.00 |
滞纳金 | 10,055.17 | 10,055.17 | |
其他支出 | 189.95 | ||
合计 | 306,226.51 | 65,172.37 | 306,226.5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636,839.73 | 4,678,675.7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258,560.07 | -1,487,660.62 |
合计 | 2,378,279.66 | 3,191,015.1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580,349.1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487,052.3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5,196.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2,113.6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736,603.0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11,210.38 |
研发及固定资产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9,473,896.79 |
所得税费用 | 2,378,279.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61,784.89 | -219,494.10 |
合计 | -761,784.89 | -219,494.10 |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 2,349,533.88 | 2,467,498.56 |
营业外收入 | 170,030.00 | 6,237.35 |
收到政府补助收入 | 4,136,557.33 | 7,257,568.86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收入 | 973,303.95 | 20,136.52 |
合计 | 7,629,425.16 | 9,751,441.2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39,561,128.61 | 21,650,453.39 |
营业外支出 | 741.15 | - |
其他经营性往来支出 | 674,794.41 | 86,746.29 |
合计 | 40,236,664.17 | 21,737,199.6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 1,783,000,000.00 | 2,550,000,000.00 |
合计 | 1,783,000,000.00 | 2,550,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533,000,000.00 | 2,225,000,000.00 |
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4,000,000.00 | 47,797,300.00 |
合计 | 1,557,000,000.00 | 2,272,797,3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租金 | 652,592.16 | 310,758.18 |
支付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 - | - |
合计 | 652,592.16 | 310,758.1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47,823,402.29 | 8,241,684.00 | 83,226.37 | 36,124,954.88 | 6,691.12 | 20,016,666.66 |
应付股利 | 30,223,206.30 | 30,223,206.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92,667.50 | 594,339.20 | 98,328.30 | |||
合计 | 48,516,069.79 | 8,241,684.00 | 30,306,432.67 | 66,348,161.18 | 601,030.32 | 20,114,994.9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4,202,069.50 | 47,768,471.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215,902.27 | 2,335,383.72 |
信用减值损失 | 9,013,924.50 | 2,582,605.0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676,613.24 | 11,125,797.0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63,534.24 | 188,495.8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83,968.88 | 871,736.4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982.42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2,465.7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29,262.18 | 464,150.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483,474.42 | -14,432,443.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33,496.67 | -934,974.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2,916.67 | -552,685.8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810,335.96 | 33,847,327.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608,602.55 | -59,282,968.5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7,830,243.78 | -42,991,683.24 |
其他 | 9,534,805.50 | 15,265,832.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41,497.82 | -3,992,439.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49,612,629.42 | 414,794,377.5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93,892,150.48 | 184,970,407.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5,720,478.94 | 229,823,969.9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49,612,629.42 | 1,093,892,150.48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49,612,629.42 | 1,093,892,150.4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49,612,629.42 | 1,093,892,150.4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保函保证金 | 2,801,205.50 | 2,562,131.24 |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0,598.76 | 20,151,746.39 | / |
合计 | 2,811,804.26 | 22,713,877.6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576,572.94 | 7.1268 | 11,235,920.03 |
欧元 | 3,779.52 | 7.6617 | 28,957.55 |
泰铢 | 1,960,454.42 | 0.19516 | 382,602.28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3,046,295.88 | 7.1268 | 21,710,341.48 |
泰铢 | 794,201.50 | 0.19516 | 154,996.36 |
日元 | 17,839,550.00 | 0.044738 | 798,105.79 |
应付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5,269,600.34 | 7.1268 | 37,555,387.70 |
泰铢 | 20,163,088.91 | 0.19516 | 3,935,028.43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是否发生变化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欧元 | 否 |
Taclink (Thailand) Co., Ltd. | 泰国 | 泰铢 | 否 |
ACT TECHNOLOGY SG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否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634,436.03 | 669,979.53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4,369.20 | 44,609.8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87,028.19 | 1,641,469.58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287,028.1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用 | 20,225,938.15 | 17,433,105.34 |
物料消耗 | 13,860,008.08 | 7,795,116.81 |
其他费用 | 10,027,066.61 | 2,431,779.86 |
股份支付 | 3,481,209.42 | 6,312,481.80 |
折旧与摊销 | 2,284,299.52 | 1,837,534.86 |
合计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9,878,521.78 | 35,810,018.6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公司在新加坡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投资总额800万美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24年5月27日,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CT TECHNOLOGY SG PTE.LTD.注册成立,公司将其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00 | 成都 | 光通信生产开发 | 100 | 出资设立 | |
Taclink Germany GmbH | 德国 | 2.50万欧元 | 德国 | 售前技术支持 | 100 | 出资设立 | |
Taclink (Thailand) Co., Ltd. | 泰国 | 14,683.26万泰铢 | 泰国 | 光通信生产 | 99.99986 | 0.00014 | 出资设立 |
ACT TECHNOLOGY SG PTE.LTD. | 新加坡 | 300万美元 | 新加坡 | 销售 | 100 | 出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制造业 | 15%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持有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并向其派驻1名董事,对其有重大影响,故按权益法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6,338,509.42 | 35,843,929.21 |
非流动资产 | 17,126,750.63 | 18,104,778.50 |
资产合计 | 43,465,260.05 | 53,948,707.71 |
流动负债 | 4,998,339.84 | 12,406,945.45 |
非流动负债 | 5,578,764.40 | 5,648,554.54 |
负债合计 | 10,577,104.24 | 18,055,499.9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2,888,155.81 | 35,893,207.72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933,223.37 | 5,383,981.1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2,400,000.00 | 2,400,000.0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333,223.37 | 7,783,981.16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35,869.10 | 6,911,688.91 |
净利润 | -3,205,051.91 | -7,429,858.5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205,051.91 | -7,429,858.5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445,511.54 | 1,014,808.36 | 4,430,703.18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445,511.54 | 1,014,808.36 | 4,430,703.18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14,702,651.12 | 6,005,957.24 |
营业外收入 | 0.00 | 7,000,000.00 |
合计 | 14,702,651.12 | 13,005,957.2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获取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和银行开户信息等。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52.87%源于前五大客户,特定信用风险比较集中。该些客户均与本公司长期合作且信誉良好,所以无需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代垫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1年内到期。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利率发生变动时,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45,850.00 | 1,445,85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631,893.54 | 12,631,893.54 | ||
(七)其非流动金融资产 | 76,597,300.00 | 76,597,3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90,675,043.54 | 90,675,043.54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中应收款项融资,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持有的股权投资,自公司投资之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无锡 | 股权投资 | 15,174.80 | 24.56 | 24.56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4年6月30日,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9,689,686股,占公司股本的24.56%,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桂桑、渠建平、张劭。2019年2月,桂桑、渠建平、张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一致行动关系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桂桑直接持有公司844,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渠建平直接持有公司6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张劭直接持有公司6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3%;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泰可领科间接持有公司29,689,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6%。桂桑、渠建平、张劭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31,806,475股,占公司总股本26.31%。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5%以上股东亲属控股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 | - | 否 | 99,955.75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2,000,000.00 | 否 | 38,150.44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0,000,000.00 | 否 | - |
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1,000,000.00 | 否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18,553.36 | 8,448,893.75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商品销售 | 2,223,660.19 | 850,783.2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65.72 | 231.0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40,129.03 | 361,838.03 | 5,395,836.38 | 53,958.36 |
应收账款 | 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3,474,121.00 | 48,700.66 | 961,385.00 | 9,613.8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5,796.46 | 15,796.46 |
其他应付款 | 渠建平 | - | 1,200.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管理人员 | 370,800 | 5,087,845.09 | ||||||
销售人员 | 376,200 | 5,161,939.92 | ||||||
研发人员 | 799,800 | 10,974,267.82 | ||||||
生产人员 | 643,800 | 8,833,750.44 | ||||||
合计 | 2,190,600 | 30,057,803.27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第二类限制性股 | 24.75元/股 | 30个月 |
票
其他说明2024年公司对董事、高管及部分核心员工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1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2.55万股,每股授予价格为30元,按40%-30%-30%的比例分批逐年归属。2024年6月3日,因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为219.06万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根据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激励对象人员变动、业绩考核情况等后续信息确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534,805.5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管理人员 | 1,613,944.07 | |
销售人员 | 1,637,448.12 | |
研发人员 | 3,481,209.47 | |
生产人员 | 2,802,203.84 | |
合计 | 9,534,805.50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00,744,021股为基数,向全体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后授予价为24.75元/股,首次授予数量219.06万股。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4,178,565.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4,178,565.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生产光通讯产品,其中光通讯产品的收入及贡献的利润所占比重均超过95%,公司无需进行分部信息披露。除上述事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0,436,851.07 | 258,904,868.94 |
1年以内小计 | 210,436,851.07 | 258,904,868.94 |
1至2年 | 27,666,651.56 | 39,873,194.13 |
2至3年 | 28,302,656.01 | 12,234,844.51 |
3年以上 | 7,580,041.25 | 6,299,280.67 |
合计 | 273,986,199.89 | 317,312,188.2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3,986,199.89 | 100.00 | 26,348,716.24 | 9.62 | 247,637,483.65 | 317,312,188.25 | 100.00 | 18,987,421.70 | 5.98 | 298,324,766.55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5,358,555.65 | 9.26 | - | - | 25,358,555.65 | 564,933.15 | 0.18 | 564,933.15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8,627,644.24 | 90.74 | 26,348,716.24 | 10.60 | 222,278,928.00 | 316,747,255.10 | 99.82 | 18,987,421.70 | 5.99 | 297,759,833.40 |
合计 | 273,986,199.89 | 100.00 | 26,348,716.24 | 9.62 | 247,637,483.65 | 317,312,188.25 | 100 | 18,987,421.70 | 5.98 | 298,324,766.5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5,079,419.13 | 1,850,794.19 | 1.00 |
1至2年 | 27,665,527.85 | 2,766,552.79 | 10.00 |
2至3年 | 28,302,656.01 | 14,151,328.01 | 50.00 |
3年以上 | 7,580,041.25 | 7,580,041.25 | 100.00 |
合计 | 248,627,644.24 | 26,348,716.24 | 10.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987,421.70 | 7,361,294.54 | - | - | - | 26,348,716.24 |
合计 | 18,987,421.70 | 7,361,294.54 | - | - | - | 26,348,716.2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1,517,082.77 | - | 71,517,082.77 | 26.10 | 715,170.83 |
第二名 | 21,499,486.54 | - | 21,499,486.54 | 7.85 | 5,342,505.58 |
第三名 | 18,345,907.80 | - | 18,345,907.80 | 6.70 | 183,459.08 |
第四名 | 11,937,860.20 | - | 11,937,860.20 | 4.36 | 231,235.70 |
第五名 | 9,785,048.75 | - | 9,785,048.75 | 3.57 | 3,595,452.51 |
合计 | 133,085,386.06 | - | 133,085,386.06 | 48.58 | 10,067,823.7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6,455,998.14 | 7,896,312.06 |
合计 | 6,455,998.14 | 7,896,312.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822,962.31 | 4,926,996.94 |
1年以内小计 | 2,822,962.31 | 4,926,996.94 |
1至2年 | 876,919.95 | 789,397.34 |
2至3年 | 794,996.96 | 1,158,596.10 |
3年以上 | 3,414,560.86 | 2,431,049.57 |
合计 | 7,909,440.08 | 9,306,039.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5,556,896.28 | 4,927,582.08 |
备用金 | 37,204.96 | 84,874.38 |
押金保证金 | 1,617,450.00 | 1,801,428.43 |
职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630,621.81 | 588,446.63 |
退税款 | 67,267.03 | 1,903,708.43 |
合计 | 7,909,440.08 | 9,306,039.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217.89 | 801,510.00 | 600,000.00 | 1,409,727.8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3,790.00 | 3,79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19.05 | 40,295.00 | 43,714.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7,846.94 | 845,595.00 | 600,000.00 | 1,453,441.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09,727.89 | 43,714.05 | 1,453,441.94 | |||
合计 | 1,409,727.89 | 43,714.05 | 1,453,441.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277,536.48 | 66.72 | 关联方往来款 | 3年以内,3年以上 | - |
第二名 | 630,621.81 | 7.97 | 职工社保公积金代垫款项 | 1年以内 | 6,306.22 |
第三名 | 600,000.00 | 7.59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600,000.00 |
第四名 | 375,000.00 | 4.74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上 | 303,500.00 |
第五名 | 355,000.00 | 4.49 | 押金保证金 | 3年以上 | 355,000.00 |
合计 | 7,238,158.29 | 91.51 | / | / | 1,264,806.22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2,929,366.59 | 82,929,366.59 | 62,468,545.32 | 62,468,545.3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333,223.37 | 7,333,223.37 | 7,783,981.16 | 7,783,981.16 | ||
合计 | 90,262,589.96 | 90,262,589.96 | 70,252,526.48 | 70,252,526.4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成都市德科立菁锐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1,279,704.34 | 2,133,644.52 | 53,413,348.86 | |||
Taclink Germany GmbH | 96,067.50 | 96,067.50 | ||||
Taclink(Thailand)Co.,Ltd. | 11,092,773.48 | 18,327,176.75 | 29,419,950.23 | |||
合计 | 62,468,545.32 | 20,460,821.27 | 82,929,366.5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南京华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783,981.16 | -480,757.79 | 30,000.00 | 7,333,223.37 | |||||||
合计 | 7,783,981.16 | -480,757.79 | 30,000.00 | 7,333,223.37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27,560,498.81 | 302,167,953.58 | 355,570,315.53 | 268,564,098.76 |
其他业务 | 3,300,364.95 | 2,072,028.19 | 20,800,648.95 | 21,092,197.64 |
合计 | 430,860,863.76 | 304,239,981.77 | 376,370,964.48 | 289,656,296.4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传输类 | 375,558,134.58 | 256,944,262.07 |
接入和数据类 | 49,833,943.75 | 43,503,302.21 |
其他 | 5,468,785.43 | 3,792,417.4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国内 | 373,576,242.93 | 261,309,042.41 |
国外 | 57,284,620.83 | 42,930,939.3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某一时点确认 | 430,860,863.76 | 304,239,981.7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13,254,639.82 | 291,144,161.52 |
经销 | 17,606,223.94 | 13,095,820.25 |
合计 | 430,860,863.76 | 304,239,981.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0,757.79 | -501,906.8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理财产品收益 | 14,964,232.21 | 14,934,350.31 |
合计 | 14,483,474.42 | 14,432,443.4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25,108.3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471,105.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4,964,232.2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2,385.0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005,384.6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7,287,229.5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6 | 0.45 | 0.4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68 | 0.31 | 0.3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桂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