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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川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纳川股份股票代码30019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志江
电话0595-87770616
办公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电子信箱chenzhijiang@nachua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98,086,852.32179,521,438.93-4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618,048.92-43,591,660.041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5,960,172.94-49,845,674.20-12.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8,877,863.828,452,867.04596.5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74-0.04231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74-0.04231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5%-4.20%-1.0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759,928,981.162,832,973,128.25-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17,280,842.40754,629,242.80-4.9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0,25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长江生态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28%157,662,247.000.00不适用0.00
三峡资本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01%51,680,582.000.00不适用0.00
林绿茵境内自然人3.01%31,003,664.000.00不适用0.00
谢台虎境内自然人1.60%16,519,600.000.00不适用0.00
陈小娟境内自然人1.13%11,670,892.000.00不适用0.00
陈丽华境内自然人0.79%8,156,800.000.00不适用0.00
周华明境内自然人0.78%8,000,300.000.00不适用0.00
陈志江境内自然人0.68%7,000,398.007,000,398.00冻结7,000,398.00
王雅平境内自然人0.48%4,977,500.000.00不适用0.00
方洪钦境内自然人0.45%4,624,700.000.00不适用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陈小娟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467,600股外,还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203,292股,实际合计持有11,670,892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1)2022年12月1日,公司与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江大保护湖南区域2022年至2023年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1,889.6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513.77万元。 (2)2023年11月13日,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检查井物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4178.6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2403.77万元。 (3)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签订了《苏州市吴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克拉管物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5626.78 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2945.23万元。 (4)2024年4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纳川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东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厂用水系统HDPE管道管件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593.0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合同暂未供货。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强调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3)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纳川股份董事长兼法人代表陈志江先生和由陈志江先生担任法人代表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塑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塑业”)于2021年7月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 2021344 号、深专调查字 2021342 号),因纳川塑业、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 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纳川塑业及陈志江先生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纳川股份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纳川股份财务报表的影 响程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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