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增加投资3,000万元,增加投资后,典冠科技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典冠科技”)增加投资3,000万元,增加投资后,典冠科技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本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尚需在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典冠科技投资总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增加投资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2. 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典冠科技投资总额由1,000万元增加至4,000万元,增加投资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
名称:辽宁典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春光
成立时间:2022年03月31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黄海大街46-5号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典冠科技资产总额209,356,573.49元,净资产10,158,949.62元,营业收入0.00元,净利润797,496.15元。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不需要对外签订投资协议。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系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不需要对外签订投资协议。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从公司未来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后期可能在子公司管理和经营方面存在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子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与应对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确保本次投资的安全,促进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从公司未来战略和长远发展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后期可能在子公司管理和经营方面存在风险。公司将建立健全子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督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积极防范与应对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确保本次投资的安全,促进子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辽宁春光制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