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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6

2024

生物谷 833266

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

半年度报告摘要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 BIOVALLEY PHARMACEUTICAL CO.,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林弘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丽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吴丽萍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胡建辉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新区生物谷街999号
电话0871-65016111
传真0871-65010555
董秘邮箱bio@biovalley.cn
公司网址http://www.biovalley.cn/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马金铺新区生物谷街999号
邮政编码650500
公司邮箱bio@biovalley.cn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已拥有灯盏花系列产品7个,已上市的灯盏生脉胶囊、灯盏细辛注射液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灯盏花专利品种。公司参与了灯盏生脉胶囊、灯盏细辛注射液等3个药品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灯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用“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公司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价格等因素统筹安排。目前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灯盏花、人参、麦冬、五味子、包装材料和辅料等。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规定组织生产,产品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每年初,生产部门根据年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周转及实际生产情况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在此基础上,生产部门每月根据各销售区域下月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数量等制订下月各周的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生产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质量保证部(QA)对关键生产环节的中间产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检验监控,以保证不合格中间品不流入下一道工序;质量控制部(QC)对产成品按国家药品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公司产品销售终端主要为院内医疗机构以及部分适宜院外终端,公司产品采用专业学术推广模式进行销售,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公司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政府组织的药品挂网采购招标,中标后与医药商业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与医药商业公司之间为买断式销售,公司产品先销售给医药商业公司,医药商业公司再销售给医疗机构及OTC零售市场。后续视市场发展需要,将适当增加一部分代销模式,特别是OTC零售业务。公司存在极少量直接向医疗机构(医院)销售的情况,通常原因为响应当地政府医改试点:一票制供应医院终端。公司的学术推广行为符合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成熟商业模式具备可复制性,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现有产品的“二次开发”和加大新上市产品的推广力度,让更多具备临床价值的产品依托现有框架,为更大范围患者健康服务,同时也使之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明显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1,218,948,203.421,235,702,221.84-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04,279,941.35999,478,250.21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108.060.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4.46%5.16%-
资产负债率%(合并)17.61%19.1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88,102,917.17313,024,476.75-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01,691.14-3,986,917.5022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15,945.16-12,085,406.04114.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464,338.9384,171,425.0713.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0.47%-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0.17%-1.20%-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03233.33%
利息保障倍数5.15-5.63-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94,278,85676.03%-16,638,71977,640,13762.6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9,888,71916.04%-19,888,719-0%
董事、监事、高管590,2470.48%-590,2470.48%
核心员工2,087,6771.68%-39,9162,047,7611.65%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29,721,15123.97%16,638,71946,359,87037.3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1,550,00017.38%11,301,21932,851,21926.49%
董事、监事、高管1,770,7511.43%-1,770,7511.43%
核心员工-0%--0%
总股本124,000,007-0124,000,007-
普通股股东人数6,632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851,21932,851,21926.49%32,851,219-
2李振生境内自然人10,111,281-10,111,2818.15%-10,111,281
3谭想芳境外自然人6,500,000-6,500,0005.24%4,875,0001,625,000
4林艳和境内自然人21,550,000-16,162,5005,387,5004.34%5,387,500-
5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888,719-16,688,7193,200,0002.58%-3,200,000
6吴佑辉境内自然人2,000,000-2,000,0001.61%-2,000,000
7上海展瑞新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展瑞新富金猴1号生物谷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他1,780,000-1,780,0001.44%-1,780,000
8张志雄境内自然人1,472,711-1,472,7111.19%-1,472,711
9刘伟境内自然人1,380,000-1,380,0001.11%-1,380,000
10高念武境内自然人1,473,000-229,0001,244,0001.00%1,104,750139,250
合计66,155,711-229,00065,926,71153.17%44,218,46921,708,242
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林艳和为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股东林艳和,吴佑辉:吴佑辉为林艳和配偶之弟。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林艳和5,387,5005,387,500
2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3,200,0003,200,000
3吴佑辉2,000,0000
4张志雄1,000,0000
合计11,587,5008,587,500

2.5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实控人林艳和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原实控人林艳和与北京海国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股权转让纠纷,林艳和持有的16,162,500股公司股票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月8日10时至2024年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2024年1月9日,上海新弘以最高应价竞得林艳和持有的16,162,5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 上述股份拍卖前,林艳和持有公司股份21,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8%。金沙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9% ,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林艳和系金沙江的唯一股东,故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林艳和与金沙江构成一致行动人,林艳和通过直接与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林艳和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股份拍卖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金沙江变更为上海新弘,根据福建康成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康成”)、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海南安玺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安玺”)以及罗诚、林弘立、林弘远、王蕊于2024年2月21日共同签署的《共同控制
林弘立林弘远
49%51%
罗诚上海同辉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王蕊杨春波李韶俊
100%
60%32%8%
100%20.64% %
9.22%%
2.31%
福建康成医药有限公司吴振翰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168.SH)海南安玺药业有限公司
42.48% %1.04% %34.70% %
21.78% %
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
26.49% %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重要事项说明

暨一致行动协议》,上海新弘由福建康成、莎普爱思及海南安玺三方共同控制,上海新弘的实际控制人为罗诚、林弘立、林弘远、王蕊,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诚、林弘立、林弘远、王蕊。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2024年3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告《生物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林艳和)》(公告编号:2024-015),《生物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24-017),《生物谷: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林艳和变更为罗诚、林弘立、林弘远、王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3.2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弘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林艳和变更为罗诚、林弘立、林弘远、王蕊。具体内容详见上述“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3.2.1.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单位:元

占用主体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形式性质期初余额本期新增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单日最高占用余额
257,000,000.00257,000,000.00257,000,000.00
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物业后勤部资金垫支2,896,682.48303,620.16237,160.002,963,142.642,963,142.64
合计---259,896,682.48303,620.16237,160.00259,963,142.64257,000,000.00

资金占用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余额占上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计占用资金的单日最高余额257,000,000.0025.71%

占用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资金占用情况 金沙江通过本公司对第三方背书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其中 2021 年度占用资金 67,115,237.50 元,归还资金 39,061,315.34 元,2022 年 1 月份占用资金 11,649,139.54 元,归还资金 39,703,061.70 元;金沙江通过本公司委托第三方理财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其中 2021 年度占用资金 122,000,000.00 元,2022 年 1 月份至 3 月份占用资金 155,000,000.00 元,截止本报告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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