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昂技术 |
保荐代表人姓名:宋华杨 | 联系电话:028-6885083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涛 | 联系电话:028-6885083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3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4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2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王刚、洪秀兰、李天虹、林金涛、刘福娟、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元宇宙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王敏、魏巍、薛小华、北京同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风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锁定期的承诺(2023年3月15日) | 是 | 不适用 |
2.金泼、钱炽峰资产重组时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2019 | 是 | 不适用 |
年1月30日)
年1月30日) | ||
3.立昂技术资产重组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4.立昂技术、王刚、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金泼、钱炽峰重组时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5.立昂技术关于不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方认购股份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资金支持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6.陈建民、陈志华、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葛良娣、关勇、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关于重组时提供材料等事项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7.立昂技术关于重组时符合中发行股份行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8.陈建民、陈志华、大一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葛良娣、关勇、杭州沃驰科技有限公司、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重组时关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事项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9.陈建民、陈志华、葛良娣、关勇、黄浩、李刚业、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马鹰、宁玲、孙卫红、田军发、王刚、王义、杨良刚、姚爱斌、周路关于重组时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等事项的承诺(2019年1月30日) | 是 | 不适用 |
10.王刚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2017年1月26日) | 是 | 不适用 |
11.王刚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2017年1月26日) | 是 | 不适用 |
12.立昂技术、王刚关于分红的承诺(2017年1月26日)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华杨 张 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