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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司凯: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4-043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爱司凯股票代码300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陆叶曾毅霞
电话020-28079595020-28079595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房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505房
电子信箱amsky@amsky.comamsky@amsky.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0,387,045.2270,199,122.591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853,964.619,418.13-51,63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244,489.58-707,096.70-641.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3,176,665.42-3,969,499.16-483.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70.0001-33,8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370.0001-33,8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8%0.00%-0.9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577,332,521.92583,725,647.89-1.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491,511,059.74495,324,382.77-0.7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41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59%36,853,4800不适用0
上海雁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雁丰向日葵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00%7,199,9000不适用0
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潜道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5.00%7,199,9000不适用0
融信资本投资(深圳)有限公司-融信资本卓越1号私募基金其他4.53%6,523,2000不适用0
李广欣境内自然人2.62%3,774,2300不适用0
周玲境内自然人2.00%2,880,0000不适用0
敬瑞华境内自然人1.90%2,740,0000不适用0
张璐境内自然人1.81%2,604,0600不适用0
宁波凯数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12%1,611,2150不适用0
四川省壹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壹泽海天鸿成长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1,203,7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中李明之、朱凡、唐晖分别持有其30%、30%、40%的股权,上述三人为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其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公司股东周玲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外,还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8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880,000股;2、公司股东张璐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00股外,还通过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603,960股,实际合计持有2,604,06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分别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2024年1月3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庆伟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李明之、朱凡、唐晖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4年2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4年7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时披露了《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该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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