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将应收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保理款的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2%提高至15%,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0,872.82万元。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展的保理项目方案,具体为:本次调整事项审议通过后新发放的保理融资款年利率按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15BP执行(浮动),每年1月1日调整。本次监事会前已发放的保理融资款,融资年利率维持不变,即为5年期以上LPR+40BP(浮动),每年1月1日调整。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黄惠明女士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