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崇恩先生。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东莞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将应收东莞市瑞盈酒店投资有限公司保理款的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2%提高至15%,增加计提坏账准备10,872.82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6月30日的股份总额1,039,516,992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155,927,548.80元,不送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议案》。
同意调整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东莞交投置业有限公司开展的保理项目方案,具体为:本次调整事项审议通过后,新发放的保理融资款年利率按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15BP执行(浮动),每年1月1日调整。本次董事会前已发放的保理融资款,融资年利率维持不变,即为5年期以上LPR+40BP(浮动),每年1月1日调整。授权天津市宏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此次业务的具体事宜。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崇恩、林永森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5点00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轨道交通大厦37楼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的议题: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调整宏通保理公司关联交易项目方案的议案》;
3、《关于受让东莞证券7.1%股份的议案》。
《东莞控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