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参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瑞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董事、总经理蔡福春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总经理蔡福春先生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162.00万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